高校资助体系的德育功能探究

2019-03-29 12:05孙义军
祖国 2019年3期
关键词:资助育人德育

孙义军

摘要:高校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政策,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在发挥高校资助体系的助学功能时,还应重视对其德育功能的挖掘。当前,我国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着育人导向不明显、资助工作的操作性较低、贫困生监督与教育工作力度不足、资助资金及资源来源单一等问题,影响了其德育功能的发挥。因此,各高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校级贫困生资助政策,凸显资助育人目标,整合创新“德育”方式,结合学校特色构建资助育人模式,加强资助育人工作的全程管理,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

关键词:高校资助体系 德育 资助育人

高校资助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关系到千万贫困学子的前途命运,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对高校资助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已建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措施并存的多元资助政策体系。高校资助工作不仅是保障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的有益举措,还是高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我们应当对高校资助工作中蕴含的德育价值加以发掘和利用,帮助贫困学子立志、成才,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一、高校资助体系的德育功能的内涵

高校资助体系由国家出台的资助政策、高校配套的资助政策措施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在高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共同组成。国家和高校设立资助措施的目的归根结底在于保障贫困学子受教育的权利,其落脚点仍在于育人。而德育是教育当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德育,指的是通过特定的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道德方面的影响,使其符合社会道德期望与要求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这一要求决定了高校中的一切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这一根本任务来进行。高校资助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学子的关怀、学校和社会对贫困学子的关心,其中饱含国家、学校和社会对大学生的鼓励与希冀,其本身就蕴含了丰富的德育因素。如果我们在资助工作中凸显德育目标,利用资助工作的契机引导大学生培育爱国爱党之情,铸就勤学励志之风,报效感恩之心,便能够对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念、情感和道德等层面产生积极的影响。换句话说,高校资助工作具备一定的德育功能,只要充分利用、深入挖掘,探索出有效的育人模式和育人方法,完全可以成为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二、发挥高校资助体系育人功能的必要性

我国高校各类资助政策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高校资助体系,全方位地覆盖了高校贫困学生各个方面的基本需求。然而,高校资助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也暴露一个明显的问题——国家对贫困学子的经济资助在部分学生眼中成为“不要白不要”的好处,导致一些贫困大学生滋生依赖感和惰性,认为获得助学金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还有的家庭情况并不困难的大学生争先恐后地申请“贫困生”。这一现象不仅使国家有限的资助资金难以实现精准的资助效果,还会在大学生群体中产生不劳而获的不良思想观念。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不仅是影响贫困学子人生命运的关键,更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如果贫困学子不能树立自立自强、感恩社会的价值观念,则难以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更何谈报效国家和社会。因此,高校资助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经济层面的资助上,而应该在资助工作的环节中凸显育人的理念,一方面为贫困学子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在资助工作中贯穿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教育,将经济上的资助与精神上的扶助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大学生增强自信心与责任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长效机制。”高校资助工作作为高校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将对贫困学子的“思想价值引领”作为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服务于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在校大学生人数大幅度增长,与之相应地,贫困大学生的数量也与日俱增。这一方面对国家有限的助学资金带来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贫困大学生这一数量庞大的特殊群体的成长成才也成为高校必须面对的问题。

自2007年以来,我国确立了奖、助、贷、勤、补、减等多种形式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但高校资助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首先,国家层面的资助政策是从全局出发对贫困生资助工作所作的具体规定,并未对资助工作的育人职责进行明确的要求和凸显。而各高校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只顾对照硬性的文件条款完成资助工作,将主要精力放在对贫困大学生的经济资助上,而没有将精神性的帮助和教育融入到资助工作中,使得资助育人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高校资助工作对育人功能重视不够,存在“重资助、轻自助;重平等、轻公平;重结果,轻过程;重救助,轻关怀”的问题[1]。由于资助工作中的德育缺失,高校贫困生的经济困难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少贫困生在精神和心态上呈现出一种“贫困”和软弱,在生活交往中表现出过分自卑、敏感、同学关系紧张、能力不足等不和谐现象,“等”、“靠”、“要”等不良思想蔓延。而一些经济并不贫困的学生在争抢助学资源的过程中丢失了应有的诚信,成为精神上的“贫困生”。还有一些受资助的学生不懂珍惜和感恩,将助学金用于吃穿享受,拿着助学金请客吃饭,完全背离了国家设立助學金的初衷。

其次,在资助工作的操作层面,存在贫困生认定困难、识别难度大等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应当先由学生本人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开具贫困证明等材料,提出申请,但各地民政部门难以对这些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一一调查,往往直接盖章了事。凭借学生书写的这些材料,学校无法真正了解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加之贫困生认定一直缺乏精确、量化的标准,在评选过程中容易因评议小组的态度和情感偏向导致评选认定出现不客观、不公正的结果,使大学生对此产生不满,也有损国家资助政策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公信力。

再次,大部分高校对前期的贫困生认定评选工作非常重视,而忽视了评选后的监督与教育工作,例如下发的助学金的用途、贫困生的心理、学习和生活状态、贫困生的就业发展等,使资助工作仅仅停留在经济资助的层面上,没有对学生的思想和心灵产生有益的影响。

最后,高校资助工作主要依靠国家的财政力量对贫困生进行单方面的经济救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开辟不够,对社会企业、团体的力量整合力度不足,未能充分借助社会资源搭建贫困生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平台,为贫困学生锻炼就业能力、获取经济收入创造机会。因此,资助工作的规模和力度有限,对贫困学生的德育效果也不够理想。

四、资助育人工作的优化措施

(一)研究制定校级贫困生资助政策,凸显资助育人目标

在遵守国家资助政策的前提下,各高校应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学校层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和认定办法,对贫困生的申请、评选、监督、教育等各个环节进行更细化的规定,将育人因素渗透到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来,并将育人效果作为贫困生资助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为了充分凸显德育目标,发挥助学金“助学”的效用,在确定资助对象时,高校应强化正面引导,不只关注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而应将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在校表现等因素同时作为参考指标,做到“贫中选优”,引导贫困学生求学上进,以优良的学习、勤恳的态度、自尊自爱的品格来赢得班级同学的支持。同时,要努力扩大资助工作的受教育面,做好“非贫困生”参与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直接教育对象是贫困生,但在贫困生的评选、考核与监督环节中仍然需要广大“非贫困生”的参与,教师等工作人员应该利用好资助工作中的一切契机,引导和教育每一位同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育自信自强、拼搏进取的精神品格。

(二)整合创新“德育”方式,结合学校特色构建资助育人模式

德育工作应当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的态度与感受,贴近学生的心灵,这样才能提升德育的实效性。新时代的大学生思想自主性较强,自我意识明确,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老一套的“宣讲式”的德育方式更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我们迫切地需要整合各方德育资源,创新德育工作的方式,使资助育人工作真正深入学生心灵。

在资助育人模式的构建问题上,我国不少研究者或是高校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案或是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东华大学构建了“经济保障、精神关怀、发展支持”三足鼎立的帮困育人模式[2],如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形成“开展一次帮困助学的宣讲会、创建一个帮困助学的数据库、进行一系列帮困助学的调研、举办一系列贫困生技能培训班、完成好一次帮困助学总结”的“五个一工程”帮困育人模式[3]。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的研究者认为资助育人工作应以人本为主线,着重完善四大体系——学费保障体系、生活保障体系、学业激励体系、特困关爱体系[4]。南华大学也探索出了“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经济资助为基础、制度建设为支撑、文化培育为保障、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中心四基点”多维资助育人模式[5]。总的来说,各研究者或是高校所提出的资助育人方案或已形成的资助育人模式主要是通过将单一的贫困资助拓宽为对贫困生进行经济资助、精神关爱、教育培训等多举措并存的多元化体系,从而促进贫困生的全面发展,这一思路是正确的。就目前的资助育人工作现状而言,由于各高校的实际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每个高校应当结合学校本身的特色和优势,借助自有资源、周边社区资源和相关企业资源,沿着多元化资助育人的思路和理念,构建符合校情的资助育人新模式。例如,高职院校可立足校企合作的资源,设法与企业达成协议,开辟贫困生到合作企业进行就业、实习、技能培训的通道,一方面企业可以获得一定的人才,另一方面高校贫困生也能接受教育、增长才干。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大力开创校内勤工助学实践岗位与创业机会,以学校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园为平台,扶持贫困生在学校开展创业活动,促使资助工作从“输血型”资助向“造血型”资助转型,使贫困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本事。高校还可以推动建立贫困生反馈志愿服务团体的机制,鼓励贫困生参加学校的公益协会、公益团体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如湖南大学滴水恩公益协会即是一个以“公益助学+创业+就业”模式的社团,一方面通过社会各界筹集助学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创办家教中心、数码销售公司来实现创收,并将部分收益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大学生们运用自己的知识帮助中小学生学习,达到反哺社会的效果,又能从滴水恩协会中获得一定的资助。这一方式很好地锻炼了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育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立自强的意识,资助育人效果显著。

(三)加强资助育人工作的全程管理,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

在不少高校中,资助工作通常被当作每年秋季开学后的一项短期性的重点工作,而非一项贯穿全年的长期性工作。换句话说,资助工作被等同于每年的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的评选工作,一旦这些工作完成以后,高校学生管理及资助部门工作人员就视为相关工作已经完成,而不再去关注贫困学生后续的经济、学习、生活、心理状况,使得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大打折扣。

为了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我们首先要转变思路,要将资助育人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连贯性的日常工作,加强对资助育人工作的全程管理。前期,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宣傳工作,鼓励有需要的贫困学生先申请助学贷款,引导学生毕业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按时偿还贷款,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与诚信意识;中期,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探索制定科学、精准、合理的贫困认定标准,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让大学生明确国家设置助学金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后期,要落实回访、监督机制和人文关怀,对贫困学生进行跟踪了解、谈话谈心,关注贫困生在生活、学习等各方面遇到的困难,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地帮助贫困学生成长。对于不正当使用助学金、生活不节俭的贫困生,还要及时进行监督教育工作,培育高校贫困生的勤俭节约意识与艰苦奋斗精神。

总而言之,要做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必须牢牢抓住从制定政策到执行政策到后期的教育引导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这根主线,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始终秉承为了学生、帮助学生、引导学生成长的原则去开展资助工作,如此方能实现从“资助助人”向“资助育人”工作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刘卫锋.从“资助助人”向“资助育人”转变[J].中国高等教育,2016,(08).

[2]林文伟,廖丽金,赵北琳.“人的全面发展”视阈下的高校帮困育人体系创新[J].思想教育研究,2010,(07).

[3]牛兵,茅蕾.帮困注重育人,实现贫困大学生的全面成才[J].华章,2009,(06).

[4]刘成立.人本观照下高校资助育人模式的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2).

[5]黄建美,邹树梁.高校资助育人创新视角:构建多维资助模式的路径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2,(04).

(作者简介:孙义军,硕士,处长,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高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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