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融资主体民事法律风险研究

2019-05-13 02:00王宇辰
法制博览 2019年1期

王宇辰

摘 要: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为互联网股权众筹和互联网P2P网络借贷,对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一种较为容易的融资方法,也正是这样,其中所要承担的风险和被侵权的风险也是极大的。本文将对这些投资主体在进行融资前所应该注意的法律风险进行概述,提出防范,并呼吁国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2.28;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219-01

互联网金融(IT FIN)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掀起了融资高峰,各种各样的融资平台也不断出现。良莠不齐的融资平台再加上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力度不够,违法事件层出不穷,使得融资主体的财产受到损失。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主要为互联网股权众筹和互联网P2P网络借贷。

互联网股权众筹则是用股权作为投资回报的一种众筹方法,投资者在投资平台对某一项目进行投资,若所投资的项目达成,那么投资者将获得相应的股份,获得股东的身份,并按照投资的份额进行分红;若项目未达成则会退款。一般来说,获得的回报不仅局限于现金。

P2P网络借贷也叫P2P网络融资,借款主体在借款网络平台进行借贷。一般来说借款主体是企业的话那么借款的整个过程则可以称为融资。P2P网贷的运营模式一般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一、投资主体的风险

一般来说,互联网股权众筹在进行投资项目时,所投资的项目未达成,不会发生资金的转移,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所以,对于投资者而言,更多的风险存在于项目达成后,其主要的风险为商业风险。如果融资方以融资的名义进行诈骗,则构成刑事犯罪,要避免此类风险除了依靠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投资者更要注重于调查融资方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实际。

P2P网络借贷的运营模式一般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P2P网络借贷中存在三方,在借贷的过程中,借款人所要承担的风险来源于网络平台自身的侵权和欺诈与贷款人违约的双重风险。

(一)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P2P网络借贷中,普遍存在借款快、利率高的特点。有很大一部分借款人所提出的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及以上,达到了年利率的2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已经构成了违法。发生纠纷时存在取证难、举证难等问题,无法保障借款人的自身利益。

(二)平台侵害权益风险

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有很多的网络平台建立的目的就是用于敛财,利用高利息作为诱饵,非法集资、非法转移资金等方法侵害借款人的权益。这类事情的发生往往都是存在涉及的人数众多、取证难等问题,相关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二、投资主体法律风险防范

(一)谨慎选择网贷平台、借款人和借款人项目

投资者应该在选择项目时着重进行调查,了解融資方信息的真实性、确保项目正常进行。借款人在选择借款平台时,应该谨慎了解,在签订合同之前时咨询专业的人员,签订合同后保留相关的凭证资料,切勿轻信他人。

(二)健全P2P网贷平台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P2P网贷平台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在设立之初就对其有较高的要求,提供高额的注册资金、要有相关机构的信用保障等。目前的借贷平台注册简单,成本低,因此出现大批良莠不齐的借贷平台,再加上所聘用的人员专业性不强,在平台运营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应认真考察。也呼吁相关部门在网络借贷平台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上出台相关的文件来对其进行约束管理。

(三)加强P2P网贷平台市场准入和运行的监管

在加强P2P网贷平台市场准入和运行的监管方面,因由多个相关的部门进行联合监督管理,来实现有效的监管。我们可以借用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例如分散管理的方式,一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分别对其进行监督与保护。建立完整的个人、企业的信用制度,也可以作为监管的一个部分。让平台、借款人、贷款人的信用良好能得以保障,从而来降低借贷中所要存在的风险。

三、结语

就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而言,互联网金融在对企业融资方面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然而作为一种新事物,互联网金融的制度还不够完善,还有很多经济犯罪的出现,要降低其中的风险,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尽快完善相关的体制,建立完好的信用体系并将之应用起来,才能使得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

[ 参 考 文 献 ]

[1]张哲.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规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6.

[2]胡卫.合同法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

[3]翁英超.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研究[J].福建法学,2015(2).

[4]网贷数据[EB/OL].http: // shuju. wdzj. com/ problem-1. html,2017-4-13.

[5]罗俊,宋良荣.英国 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与监管研究[J].中国商贸,2014(23).

[6]樊云慧.P2P 网络借贷的运营与法律监管[J].经济问题,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