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青少年犯罪之家庭因素

2019-05-13 01:42张越颖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1期
关键词:犯罪家庭教育

摘 要 随着犯罪逐渐低龄化,我国对青少年犯罪越来越重视。本文从家庭结构、家庭行为、家庭意识以及家庭物质四个方面浅谈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通过分析这些因素,希望读者能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减少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关键词 犯罪 家庭 教育

作者简介:张越颖,石河子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183

人们常说:家是人生航行的起点和终点,家是漂泊停留的温暖港湾。一个孩子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家庭里,家庭条件、家庭氛围、家庭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将从家庭结构、家庭行为、家庭意识以及家庭物质四个方面分析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可以分为完整家庭和不完整家庭。完整家庭中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详见下文,该部分主要讨论不完整家庭。不完整家庭可以分为五种:

第一种,孤儿家庭。失去父母、家庭破碎,幼小的孩子心理上遭受到极大创伤,物质生活也得不到保障,被迫处于流浪或半流浪状态。孤儿本身容易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通过威逼利诱,为犯罪分子所用,如,许多极端恐怖分子都是孤儿。其他孤儿为了维持生计,大多也会步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种,父母离异。父母离异往往伴随着争吵、打闹,心情不好便会把孩子当作出气筒,或者对孩子进行相互矛盾的教育,如父亲让孩子把字写得大一点,母亲就会让孩子把字写小一点;父亲让孩子去学习,母亲就非要孩子去睡觉。有的父母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突然间对孩子过分宠爱、百依百顺;有的父母为了推卸抚养孩子的责任,对孩子冷眼相待、不管不顾。巨大的落差使孩子处在中间无所适从。有的父亲或母亲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之后,通过禁止孩子与另一方接触来刺激另一方。孩子的行为受到控制,长期缺乏父爱或母爱,又与重组家庭成员相处不融洽时,情感会变得脆弱,性格开始扭曲,仇视外界事物,产生对抗心理,久而久之,便走上了犯罪道路。研究表明:父母离异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

第三种,父母亲一方离世。父亲或母亲去世,容易给孩子造成突如其来的打击。有的父亲或母亲因配偶的离世悲伤不已,忽略了对孩子的关注;有的父亲或母亲会再婚,此时孩子的存在有些尴尬,他常常觉得自己是“外人”。假如父母亲再婚又有了小孩,孩子的孤单感会更加强烈。缺乏安全感,缺少关愛,孩子渴望得到慰藉,容易被社会上的“朋友”引诱,开始犯罪。

第四种,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入狱。家庭中有在押人员,首先孩子会感到自卑、耻辱,内心渴望摆脱家庭对自己的困扰;其次,孩子会受到其他人的孤立、嘲笑,邻居们会让自己的孩子与这个孩子保持距离。孩子始终背负着“犯人的孩子”这个称号,会产生心理暗示:父母犯罪,“犯人的孩子”也是坏人,极易步入后尘;再次,父母亲入狱导致孩子缺失家庭关爱,难以健康成长。

第五种,寄养。父母因为工作等原因,无法照料孩子,将孩子寄养在亲戚朋友家,亲戚朋友难以坚持对孩子事无巨细的照顾,也不便管教。与父母分离,与寄养家庭相处不和谐,孩子容易产生孤独、冷漠、内向的性格,缺乏安全感,渴望从外界寻求安慰,容易被犯罪分子引诱。

综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完整的家庭,家庭结构不完整对青少年犯罪有很大影响。

二、家庭行为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父母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下一代,该部分主要讨论不良的家庭教育方式、消极的家庭榜样以及异常的家庭氛围。

(一)不良的家庭教育方式

第一,溺爱。溺爱主要体现在独生子女家庭和富裕家庭。家长不舍得让孩子做家务,满足孩子的任何要求,孩子犯了错往往纵容、袒护。这种教育方式容易使孩子养成好吃懒做、心胸狭窄、自私自利、我行我素的性格,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责任感。孩子步入社会后,不能与他人友好相处,抗挫折能力弱,难以适应竞争,极易产生犯罪行为。

第二,粗暴、虐待。粗暴虐待型的教育方式主要体现在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和农村家庭。父母望子成龙心切,认为“不打不成器”,动辄对孩子打骂体罚。一方面,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变得叛逆,经常离家出走,交一些坏朋友。其次,父母粗暴地打骂给孩子树立了反面榜样,孩子容易养成残暴的性格,喜欢通过暴力解决问题。例如,父亲经常用皮带抽打孩子,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时也习惯用皮带抽打。再次,父母打骂子女,年幼的子女无力反抗,表面顺从,内心逆反,容易形成表里不一、虚伪做作的双重性格。

第三,放任不管。有些父母认为“树大自然直”,对孩子的坏习惯放任不管;有些父母将孩子托付给老人或保姆,老人或保姆不便管教。在过度自由放松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坏习惯多且难以改正,与父母关系冷淡,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故意做坏事。一旦有人施恩,便会受宠若惊,易被坏人引诱。

第四,期望过高。做父母的,大多希望孩子飞黄腾达、出人头地,有些父母把希望强加给孩子,却不帮助孩子成长。例如,小张考试成绩不理想,母亲一味地批评他不用功,却没有帮他分析问题所在,甚至对小张冷嘲热讽,将小张与邻居家的孩子作比较。长此以往,孩子会变得自卑、敏感、压抑,容易冲动,引发犯罪。

第五,互相矛盾的教育。一个人只有明确自己的目标,才可能取得成功。有的父母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不肯沟通,互不相让,孩子在两种互相矛盾的教育方式下成长,容易变得混乱,是非不明,黑白颠倒。

(二)消极的家庭榜样

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子女的个性与父母的行为有很大关系。如果父母对长辈不尊敬,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对他人不友好,孩子会养成欺老凌弱、冷漠的性格;如果父母爱占小便宜,喜欢顺手牵羊,孩子会养成自私自利、小偷小摸的坏习惯;如果父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孩子极易被影响,步入后尘。

(三)异常的家庭氛围

家本应该是温馨的港湾,如果家庭成员之间经常争吵,发生冲突,家庭就会笼罩在紧张、压抑的氛围中,孩子会感到坐立不安、神经衰弱,变得敏感多疑,易引发心理障碍,且孩子与他人组成家庭后,容易重蹈覆辙,将悲剧传染到下一个家庭。有例为证:小李每当与丈夫小王产生分歧或心情不佳时,便会像母亲对待父亲那样,习惯性的对丈夫冷眼相待,进行冷战。小王受不了这种压抑的氛围,向小李提出离婚,小李一气之下用水果刀捅向丈夫,形成故意伤害。

三、家庭意识

家庭意识包括家庭的道德观念、理想观念、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内容,通俗的说,就是一个家庭的家风。家庭意识反映家庭成员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心理,从而形成家庭的是非标准,约束家庭成员的行为。

人们常说“家风不正”,不正的家风熏陶下的孩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大多不正,很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进而引发犯罪。

四、家庭物质

家庭物质包括家庭的收入、支出、经济情况等,本文将家庭物质分为贫困家庭与富裕家庭。

第一种,贫困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家庭成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无暇也无能力教育子女,较少关注子女的成长狀况,子女中途辍学者居多,为减轻家庭负担,早早进入社会打工,容易被诱导,步入歧途。通常所说的老实人变坏,大多是受到金钱的刺激。富人一出生就轻而易举获得的东西,穷人奋斗几十年都不一定能得到,心理难免产生落差。贫困家庭通常发生偷盗、抢劫等金钱型犯罪,例如,大学生小郭的室友小陈家庭条件优渥,吃穿用都是名牌,小郭非常羡慕,家庭条件却不能为他负担起这些,于是小郭开始疯狂盗窃他人财物,所得赃款全部用来购买名牌用品,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第二种,富裕家庭。家庭条件优越的孩子从小养尊处优,不为生计发愁,喜欢寻求刺激,如飙车。这类孩子心态狂野,无视法律,甚至公然与法律对抗,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典型案例有:富二代聚众吸毒、贩毒、强奸妇女等。

家庭条件是孩子不能选择也不能轻易改变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尽量使孩子积极、乐观的成长。

综上所述,预防青少年犯罪不能仅仅在青少年身上找问题,家庭成员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的成长息息相关,家庭功能能否正常使用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家庭成员的积极努力,也需要青少年自身以及社会各界的配合,一起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

参考文献:

[1][英]Peter B Ainsworth 著.犯罪人特征剖析.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2]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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