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药物不良反应防止药源性疾病

2019-07-19 05:46曹云莉
健康大视野 2019年14期
关键词:不良反应综述

曹云莉

【摘 要】 药物的不良反应很多,轻者对人体影响不大,重者可发展成为药源性疾病,后果严重,本文从不同角度分类综述药物不良反应并列举一些防止药源性疾病的措施,希望能有助于读者对不良反应的认识,更好的合理用药,达到用药治病而又不致病的目的。

【关键词】 综述;不良反应;防止 ; 药源性疾病

【中图分类号】R821.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0019(2019)14-285-01

药物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或计划生育的化学物质。药物的作用具有双重性,即防治作用和不良反应,防治作用就是药物预防疾病治疗疾病的作用,是对人体有利的方面,不良反应是指不符合用药目的并给机体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是药物对人体不利的方面[1]。不良反应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轻重不一,轻者如头昏、恶心、皮疹等对人体影响不大,重者如过敏性休克、自发性出血、心跳呼吸停止等,危及患者生命。其中,我国每年5000多万住院病人当中,至少有250万人是因药物不良反应而入院治疗,其中50万人属严重不良反应,因此致死人数每年约19.2万人,比各种传染病致死人数高出数倍,在我国180万聋哑儿童中,有60%以上是由于不合理用药造成的,在我国1000万聋哑人中,也有60%到80%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这些数据说明药物不良反应也是损害身体健康的重要原因。

1 综述不良反应

药物的种类多,药品名称多,每一种药物又有多个不良反应,难于记忆,容易混淆,就更别说合理用药了。下面从不同角度分类综述药物不良反,希望能有助于读者认识、记忆、掌握不良反应,更好的合理用药。

1.1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所属系统而分类说明不良反应

1.1.1 消化系统反应[2][3]: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腹胀、腹痛、腹泻、便秘、诱发胃、十二指肠溃疡、损害肝脏等。引起消化系统不良反应的药物有很多,但各类药引起的症状又有所不同。

1.1.1.1 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食欲不振的药物:

①半合成青霉素类:阿莫西林、氨苄西林。

②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拉定。

③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

④喹诺酮类:氧氟沙星、依诺沙星、环丙沙星。

⑤磺胺类:磺胺甲基异唑噁、磺胺异唑噁、磺胺嘧啶。

⑥硝基咪唑类:甲硝唑、替硝唑。

⑦硝基呋喃類:呋喃唑酮(痢特灵)、呋喃妥因。

⑧抗结核病药:利福平、丙硫异烟胺、乙胺丁醇。

⑨胆碱酯酶抑制药:新斯的明、吡斯的明。

B10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吡罗昔康、对乙酰氨基酚。

B11降血压药:利血平、普萘洛尔、哌唑嗪。

B12强心苷类:洋地黄毒苷、地高辛、毒毛花苷K。

B13利尿药: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

B14铁制剂:硫酸亚铁、富马酸亚铁、右旋糖酐铁。

B15a受体阻断药:酚妥拉明、妥拉唑啉。

B16β受体阻断药:普萘洛尔、阿替洛尔、美托洛尔等。

1.1.1.2 引起腹胀、便秘的药物:

①抗酸药:氢氧化铝、碳酸钙。

②铁制剂:硫酸亚铁、富马酸亚铁、枸橼酸铁胺。

③M受体阻断药: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等。

1.1.1.3 诱发胃、十二指肠溃疡的药物:

①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吡罗昔康。

②糖皮质激素药:泼尼松、泼尼松龙。

③抗高血压药:利血平。

1.1.2 神经系统反应[4]: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表现为中枢兴奋症状和中枢抑制症状。中枢兴奋症状有烦躁不安、激动、兴奋、失眠、惊厥等;中枢抑制症状有疲乏、困倦、精神萎靡、嗜睡等。

1.1.2.1 引起中枢兴奋的药物:

①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药:咖啡因、哌甲酯、氯酯醒、可拉明、回苏灵、洛贝林。

②a、β受体激动药:麻黄碱。

③M受体阻断药:阿托品。

④糖皮质激素类药: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

⑤抗结核病药:异烟肼。

1.1.2.2 引起中枢抑制的药物:

①镇静、催眠药: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硫喷妥钠。

②抗精神失常药:氯丙素、奋乃静、氟奋乃静、碳酸锂等。

③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妥英钠、丙戊酸钠等。

④镇痛药:吗啡、度冷丁(哌替啶)、镇痛新、颅痛定、二氢埃托啡、芬太尼、美沙酮、安那度。

⑤M受体阻断药:东莨菪碱。

⑥H1受体阻断药:异丙嗪、苯海拉明、扑尔敏、阿司咪唑、特非那定、赛庚啶。

⑦磺胺类药:磺胺甲噁唑、磺胺异噁唑、磺胺嘧啶等。

1.1.3 血液及造血系统反应[3]:血液及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骨髓造血功能的抑制或亢进,骨髓造血功能抑制引起血中的红细胞、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骨髓造血功能亢进引起红细胞、白细胞或血小板增多。

1.1.3.1 引起骨髓造血功能抑制的药:

①广谱抗生素:氯霉素。

②磺胺类药:磺胺嘧啶、磺胺异噁唑、磺胺甲基异噁唑。

③硫脲类药:甲基硫氧嘧啶、丙基硫氧嘧啶、甲疏咪唑(他巴唑)、甲亢平。

④解热镇痛药:安乃近、氨基比林、吲哚美辛。

⑤甲氨蝶呤、环磷酰胺、多柔比星等抗肿瘤药。

1.1.3.2 引起骨髓造血功能亢进的药:

①糖皮质激素类药:可的松、氢化可的松、泼尼松等。

②促红细胞生成药:促红素、非格司亭、沙格司亭。

1.1.4 心血管系统反应[3] [4]:心血管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心脏兴奋,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心脏抑制,心率减慢,血压下降。

1.1.4.1 引起心脏兴奋、心率加快或血压升高的药:

①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麻黄碱、多巴酚丁胺、多巴胺。

②M受体阻断药:阿托品。

③糖皮质激素类药: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强的松、地塞米松、强的松龙。

④钙剂:葡萄糖酸钙、氯化钙。

⑤茶碱类:氨茶碱。

⑥中枢兴奋药:咖啡因。

⑦强心苷类:地高辛、洋地黄毒苷、去乙酰毛花苷、毒毛花苷K。

⑧磷酸二酯酶抑制药:氨力农、米力农。

1.1.4.2 引起心脏抑制、心率减慢或血压下降的药:

①M受体激动药:乙酰胆碱、毒扁豆碱。

②胆碱酯酶抑制药:新斯的明,吡斯的明。

③β受体阻断药:普萘洛尔、吲哚洛尔、美托洛尔、阿替洛尔等。

④局麻药:普鲁卡因、利多卡因、丁卡因、布比卡因。

⑤镇痛药:吗啡、度冷丁。

⑥抗高血压药:普萘洛尔、利血平。

⑦抗心律失常药:普鲁卡因胺、利多卡因、胺碘酮、苯妥英钠、普罗帕酮。

1.1.5 凝血及抗凝系统反应[5]:凝血及抗凝系统的不良反应表现为血栓形成或自发性出血、凝血时间延长等。

1.1.5.1 引起自发性出血、凝血时间延长的药物:

①抗凝血药:肝素、华法林钠、替地肝素、依诺肝素。

②溶栓药:链激酶、尿激酶、蝮蛇抗栓酶。

③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小剂量)。

1.1.5.2 引起血栓形成的药物:

①止血药:Vitk、氨甲苯酸、氨甲环酸、止血敏(酚磺乙胺)。

②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大剂量的阿司匹林促进血栓形成)。

1.1.6 泌尿系统反应[3][6]:泌尿系统的不良反应表现为肾损害而出现血尿、蛋白尿、管型尿、结晶尿、尿少、尿闭、甚至肾衰,膀胱平滑肌张力改变而出现尿频或尿潴留。

1.1.6.1 引起肾脏损害的药:

①磺胺类药:磺胺甲基异噁唑(SMZ)、磺胺异噁唑。

②a受体激动药:去甲腎上腺素、间羟胺。

③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庆大霉素、西索米星、萘替米星、阿米卡星、小诺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妥布霉素。

1.1.6.2 引起膀胱平滑肌张力改变致尿频或尿潴留的药物:

①胆碱酯酶抑制药:新斯的明、吡斯的明引起尿频。

②M受体阻断药: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引起尿潴留。

1.1.7 呼吸系统反应[2]:呼吸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呼吸频率加快或减慢,呼吸幅度变浅或变深。

1.1.7.1 引起呼吸变浅或变慢的药物:

①阿片受体激动药:吗啡、度冷丁。

②抗惊厥药:硫酸镁致呼吸肌麻痹。

1.1.7.2 引起呼吸加深或加快的药物:

主要是呼吸中枢兴奋药:可拉明、洛贝林、回苏灵等。

1.1.8 免疫系统反应[3] [4] :免疫系统的不良反应表现为过敏反应、免疫力降低或免疫力增强。

1.1.8.1 大多数药物会引起过敏反应:

①β一内酰胺类抗生素:青霉素类、先锋霉素类。

②氨基苷糖类抗生素: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

③局麻药:普鲁卡因。

④硫脲类药:丙基硫氧嘧啶、他巴唑、甲亢平。

⑤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扑热息痛、消炎痛、萘普生等。

1.1.8.2 引起免疫力降低或增强的药物:

①糖皮质激素类药: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泼尼松、泼尼松龙可致免疫力降低。

②抗肠虫病药:左旋咪唑可致免疫力增强。

1.1.9 内分泌系统反应[2] [7]:内分泌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某种激素分泌过多或减少。

①抗精神病药:氯丙嗪致催乳素分泌增多、促性腺激素、促皮质激素、生长激素分泌减少。

②糖皮质激素类药: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可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而致盐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分泌减少。

1.1.10 其它反应[3][4]:

1.1.10.1 引起低血糖反应的药:胰岛素、珠蛋白锌胰岛素、低精蛋白锌胰岛素、精蛋白锌胰岛素、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格列其特、格列苯脲、苯乙福明(苯乙双胍)、二甲双胍等。

1.1.10.2 引起水电解质紊乱的药:呋喃苯氨酸(速尿或呋塞米)、布美他尼、依他尼酸、氢氯噻嗪、安体舒通(螺内酯)、氨苯喋啶、阿米洛利、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

1.1.10.3 引起二重感染的药:四环素、土霉素、氯霉素、广谱青霉素、磺胺类药、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等。

1.1.10.4 引起灰婴综合征的药:氯霉素。

1.1.10.5 致畸形的药物:阿司匹林、苯二氮草类、苯妥英钠等。

1.1.10.6 致突变的药物:咖啡因、抗癌药中的烷化剂等。

1.2 根据药物损害的器官而分类说明不良反应

1.2.1 肾毒性:就是肾损害,损害肾脏后可能出现血尿、蛋白尿、结晶尿、管型尿等,甚至少尿或无尿,会损害肾脏的药物有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第一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噻吩、头孢噻啶、头孢氨苄等),磺胺类(如磺胺甲噁唑、磺胺异噁唑、磺胺嘧啶等)[2]。

1.2.2 肝毒性:就是肝损害,损害肝脏后有肝区不适、疼痛,转氨酶升高等表现,会损害肝脏的药物有红霉素、利福平、四环素类等。

1.2.3 心脏毒性:就是损害心脏,损害心脏后常引起心律失常,会引起心脏毒性的药物有强心苷类的地高辛、去乙酰毛花苷、毒毛花苷K,而且在治疗量时就易发生,钙剂中的葡萄糖酸钙、氯化钙,茶碱类的氨茶碱。

1.2.4 耳毒性:主要指损害内耳的前庭和耳蜗,损害前庭表现有眩晕、恶心、呕吐、眼球震颤和平衡失调等,损害耳蜗神经表现为耳鸣、听力减退,甚至耳聋。具有耳毒性的药物有氨基糖苷类的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奈替米星、妥布霉素等;高效利尿药中的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多肽类抗生素中的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3]。

1.3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性质而分类说明不良反应

1.3.l 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1]。如新斯的明治疗重症肌无力时引起的腹痛腹泻就属副作用。一般情况下,副作用对人体的影响不大,不需要停药。临床上常用的药物,其副作用是可以预知的,医生应预先告诉病人,以免病人紧张。

1.3.2 毒性反应:多数药物的毒性反应是由于用药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机体对药物敏感性过高而引起的对机体有明显损害的反应。有时也可由病人的遗传缺陷、病理状态等而在治疗时发生。毒性反应根据发生的快慢可分为急性、慢性两种,如静脉注射安定速度过快或剂量过大引起的昏迷、呼吸循环抑制就是急性毒性反应,药物的致畸、致癌、致突變属慢性毒性反应。毒性反应后果严重,用药过程中要严格掌控剂量及速度,一旦出现即刻停药并积极治疗。

1.3.3 过敏反应:是指少数过敏体质的人对某些药物产生的一种异常的或病理性的免疫反应。常见的过敏反应有药热、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严重者可致过敏性休克,如不及时抢救,可导致死亡。过敏反应的发生不易预知,因此在患者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有否过敏史,有过敏史者禁用,有些药物如青霉素、链霉素、普鲁卡因等用药前还需做皮试,皮试阴性者才可应用。

1.3.4 后遗效应:又称后遗作用,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降至有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物引起的效应。如睡前服用安定催眠,次晨感到头昏、困倦、嗜睡、精神萎靡就属后遗效应。

1.3.5 继发反应:是指药物发挥治疗作用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如长期应用广谱抗菌药氨苄青霉素后,体内敏感菌被抑制或杀灭,不敏感菌迅速生长繁殖引起新的感染,称为二重感染,就属于继发反应,因此应避免久用广谱抗菌药。

1.3.6 药物依赖性:分精神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精神依赖性又称为心理依赖性或习惯性,是指连续用药,突然停药,病人会产生继续用药的强烈欲望或主观上感到不适,并产生强迫性用药行为,以获得满足或避免不适。易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被称为“精神药品”,如催眠药;躯体依赖性又称生理依赖性或成瘾性,是指反复用药后,一旦停药就会出现戒断症状,表现为烦躁不安、流泪、出汗、疼痛、恶心、呕吐、惊厥等,甚至危及生命。易产生身体依赖性的药物被称为“麻醉药品”,如吗啡、哌替啶。易产生依赖性的药物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医务工作者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的管理条例》给患者应用,不得随便滥用。

1.3.7 耐受性:是指反复多次用药,尤其是滥用药后,机体(主要指患者)对药物不敏感,必须使用较大剂量的药物才起治疗作用。如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治疗,长期用药后疗效不如之前通常就是产生了耐受性。

1.3.8 耐药性:是指病原体、寄生虫、肿瘤细胞对药物的敏感性降低。如用青霉素治疗肺炎球菌性肺炎,初期疗效好,后期疗效不明显或无疗效就说明产生了耐药性。

2 防止药源性疾病

药物的不良反应很多,但大多数药物在治疗量时的不良反应轻,对人体影响不大,无需停药。但用药不当使得药物的不良反应发展成为疾病时就属药源性疾病,其性质发生了变化,后果严重,下面列举一些药源性疾病的防止措施供大家借鉴、参考:①用药前了解所用药物的不良反应、禁忌症,②用药前询问有无过敏史,有的药如青霉素、普鲁卡因还需做皮试,不过敏者才可应用,③用药剂量不宜过大,最好在常用量范围内使用药物,④疗程不宜过长,⑤用药浓度不能过高,⑥用药速度不能过快,⑦具有相同毒性的药物不能联用,如有耳毒性的呋塞米、阿米卡星就不能联用,⑧用药过程中注意有无不良反应出现,正确判断其轻重,重者即刻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⑨年老体弱、婴幼儿及孕妇慎用或禁用相应药物,⑩因病情需要,用药时间长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易受损害的组织器官,有异常者及时停药并作相应处理。只要医务工作者充分掌握药物知识,重视其不良反应,合理用药,患者也不自行滥用药,就能减少或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达到用药治病而又不致病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杨红霞.药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4-8.

[2] 王开贞.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41-354.

[3] 杨宝峰.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51-463.

[4] 杨红霞.药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29-283.

[5] 姚宏.药物应用护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7-172.

[6] 谭安雄.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29-285.

[7] 吴基良药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40-328.

猜你喜欢
不良反应综述
SEBS改性沥青综述
NBA新赛季综述
近代显示技术综述
综合护理干预对首次机采血小板献血者持续献血应用效果分析
骨瓜提取物的不良反应分析
紫杉醇脂质体治疗妇科恶性肿瘤分析
JOURNAL OF FUNCTIONAL POLYMERS
Progress of DNA-based Methods for Species Identification
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