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犯罪现场勘验若干问题探讨

2019-09-10 12:29陈晓彬
青年生活 2019年26期
关键词:法医学犯罪

陈晓彬

摘要:犯罪现场的勘验是法医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犯罪现场的尸体检验中,法医不仅必须要遵守法定程序,依据现实情况来进行法医检验;而且必须要正确运用自身的专业技术,根据死者的情况来推断死者的死因,以此来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一个可靠的线索和准确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法医学;现场勘验;犯罪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许多犯罪会涉及到被害人的受伤与死亡。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犯罪现场的勘验对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具备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医不仅应该具备高超的专业水平,而且应该具备相应的场面控制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这样才能够为公安机关侦破犯罪案件提供有效助力。然而,目前法医在勘验犯罪现场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正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案件的侦破。因而,我们应该提高法医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以此来推动公安机关侦破犯罪案件。

一、法医学犯罪现场勘探的现状

(一)对于犯罪现场的认识过于狭隘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部分法医对于犯罪现场的认识过于狭隘。他们认为:法医仅仅需要勘探尸体就可以了,至于现场其他的证据,应该由痕迹勘探人员来进行专门的勘探,这种认识是非常狭隘的[1]。我们需要知道,犯罪现场包括很多内容,比如:血迹、唾液、精液等等。如果法医仅仅注重分析尸体本身,而不关注犯罪现场的其他线索的话,那么法医勘验呈现出来的信息则不够全面和准确,自然也就不能很好地协助公安机关,提高办案效率了。

(二)尸体分析与案件信息脱离

俗话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线干警的主要专业为办案与侦查,对于医学方面,肯定没有法医造诣深刻。因而,法医在进行尸体分析时,应该多与办案的一线干警沟通交流,根据现场的实际犯罪情况,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能仅仅将勘验结果交给警察,就算完成任务了。如果长期这样的话,那么法医就不能很好地起到推动案件发展的作用,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二、法医学犯罪现场勘探的有效优化策略

(一)以笔录的方式来记录犯罪现场的具体情况

针对部分法医对于犯罪现场的认识过于狭隘,不关注犯罪现场除尸体以外的其他痕迹的问题,国家可以创设一个完整的法医勘验制度,要求法医在介入案发现场之始,应该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以笔录的形式记录好案件的大概情况以及死者或者伤者的血液成分、伤口成因,并积极提取死者的毛发来为死者进行检验,积极查验犯罪现场的脚印、血液痕迹,以此来发现可疑人物的信息,协助公安机关更好地侦破犯罪案件。

例如:法医在进入犯罪现场之始,就应该着手记录案件情况,比如:案发时间、案件具体经过、知情人士陈述、死者的死亡情况等等。然后,法医应该密切核查与案件有关人物的身体情况,以此来帮助公安部门排除嫌疑人,保护好现场,减小案件的办理难度。随后,法医在进行尸体检验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尸体的具体情况,记录好尸体的每一个细节,针对一些容易被人忽略的阴性器官和阳性器官的检察、尸体身上的血液混杂以及尸体上他人的毛发等物質,法医都要注意去提取证据,以此来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方向和依据。法医要注意:不管是案件情况还是死者情况,都要有明确的记录。相关部门可以创设专门的检察机构来对此进行检察,以此来监督法医的执行情况。

(二)加强法医与一线干警的合作

法医与一线办案干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医的工作,是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通过对犯罪现场的勘探,来寻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以此来为一线干警的办案提供方向和依据[2]。因此,法医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加强与一线干警的合作与交流,以此来提高办案效率。

例如:公安部门可以经常组织公安干警与法医的联谊活动,以此来加深同事之间的友谊,培养同事之间的默契度。法医在进入犯罪现场后,应该立刻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并将勘验过后的结果结合具体案情,与在场办案的一线干警进行及时交流,以此来提高办案效率。

(三)重视生物证据的提取与分析

法医学的物证主要包括人体残存的身体组织、分泌物与排泄物。如:血液、斑、乳汁、毛发、软组织等[3]。法医的现场勘验不仅需要检验具体的环境情况,而且需要注重从现场提取证据,以此来推动案件的发展。

例如:在遇到强奸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法医从受害者身上提取出的精斑、阴毛等,都可以作为受害者遇害的证据。同时,一线干警也可以通过被害人的社会关系以及周围的环境,来推断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特征和犯罪动机,从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奠基,这正是法医提取生物证据的直接证明作用。公安机关在遇到枪击案件时,法医可以从受害者身上将弹头取出,根据子弹的型号和伤者的具体情况来推断施暴者的特征。比如:一枪致命,说明施暴者很可能是一个老手,这时就要着重查明一些有过类似案底的犯罪嫌疑人,以此来减小搜索空间。公安干警也可以根据子弹型号,来判断枪支和子弹的出处,以此来进行更加准确地查问与追责,这恰是法医证据的间接证明作用。总之,法医应该着重在现场勘验的过程当中提取证据,以此来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线索和依据。

(四)着重开展犯罪现场重建工作

犯罪现场重建工作,对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法医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与公安干警进行深度合作,着重开展犯罪现场的重建工作,以此来提高侦破案件的效率,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例如:在面对一个入室抢劫杀人的案件时,法医就可以先检验尸体,尸体的伤口以及尸体的死亡时间来推断案发时间。然后,公安干警就可以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之上,来进行犯罪现场的重建:从窗户被人打开,并有攀爬痕迹来看,凶手很可能先从窗户进来,进行取财。然后,被受害者发现,在打斗的过程中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这样,整个犯罪过程就可以被大致推导出来,公安机关在办案时也就顺利多了。

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部分法医在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对法医工作进行有效的优化。我们可以鼓励法医以笔录的方式来记录犯罪现场的具体情况、加强法医与一线干警的合作、重视生物证据的提取与分析、着重开展犯罪现场重建工作,以此来推动案件的侦破,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参考文献:

[1]冯雪.法医学犯罪现场勘验若干问题探讨[J].法医学杂志,2018,34(3):308-312. [2]郑薇.法医学在当代刑事侦查中的作用[J].职工法律天地,2018,(16):39.

[3]郑薇.法医学在当代刑事侦查中的作用[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8,000(008):P.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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