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员额制”对场所警力配置的启示

2019-09-23 06:35李强王文进
智富时代 2019年8期
关键词:戒毒

李强 王文进

【摘 要】戒毒场所警力资源配置是当前制约戒毒所发展的一大课题,其通过研究,希望用科学、合理的手段调整警力资源配置,从而形成使各部门、各单位高效合作,实现警力配置最优的目标。通过取其他单位的有益经验,2015年法院“员额制”改革推进着实提高了其工作效率,这就给了我们一些很好的启发。

【关键词】员额制;戒毒;警力配置

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开展目前在不断深化,戒毒工作职能坚持以教育矫治为中心,同时在向身体康复等方面不断延伸,对戒毒工作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场所基层、基础、基本功要求更高。但是,目前戒毒场所警力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戒毒工作目前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这直接制约了戒毒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打造的背景下, 我们必须着力优化、创新、规范戒毒场所的警力配置,使其达到最佳戒毒场所警力,从而更好助力戒毒工作科学发展。

一、法院“员额制”概述

201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根据法院辖区人口数量(含暂住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基础数据,结合法院法官工作量、审级职能、办案、保障条件、审判辅助人员配置等因素,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如今,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第一批改革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在上海,法院工作人员被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分别为33%、52%和15%,法官主要从法官助理中产生,上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中择优遴选,条件成熟时也可从优秀的法律学者、律师等专业人才中公开提拔和调任,并用3-5年的过渡期,逐步建立起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法院员额制自推行以来,各级法院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开展法官遴选的相关工作,选拔了一批业务素质强、审判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员额法官,大大提高了司法审判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审判的工作质量,实现了法官的逐步向精英化发展趋势,促进了法官发展职业化,为维护司法公正正义和法治中国建设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法院“员额制”对场所警力配置的启示

(一)围绕中心工作配置警力

法官“员额制”及其相配套的政策集中突出了法官的独立性,法官真正成为了审判的主角,将法院里面最优秀人才引向审判工作第一线,实现了以审判职能为重心的工作目标。同样,目前我们的戒毒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提高戒毒率,降低复吸率”,那么相应的我们场所的警力配置也应该积极围绕这一工作核心配置警力。当前,全国统一的戒毒工作模式构建中,五大中心的地位尤为突出承担着教育矫治、康复医疗的工作重任,为此,我们在工作实践当中应该将最优秀的人才引向教育矫治、康复医疗第一线。

(二)合理划分工作职责

法院“员额制”紧紧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这一工作核心开展实施,并以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清晰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责权关系,科学确定职数比例和编制。同样,目前,戒毒场所的警力配置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分类,以分类管理促进司法行政戒毒民警的专业、正规化、职业化发展。

(三)明确各项工作责任

法院“员额制”的另一大特点就是开始采取“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责任方式,所谓“让裁判者负责”,则是指将权利与义务达到相一致,在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拥有独立审判权的前提下,对法官实行终身问责和责任倒查的制度。尽管这种责任主要还是一种办案责任,但是切实将工作职责清晰。目前,戒毒场所的各项工作职责还不是很清晰,这样极大的影响了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提高。因此,责明确工作主体责任也是我们警力资源配置的一项重要变革。

三、戒毒场所警力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资源配置的理念与现实具有差异性

近年来,戒毒场所持续加大对科学戒毒工作的研究以及投入,在智慧戒毒、运动戒毒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目前对于戒毒场所警力资源配置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在目前的实践当中,较多的以简单的警力安排替代科学性的警力配置,缺乏科学、合理,较大的是以人为性主观的认识去解决警力问题,单纯的以岗位警察数字多少,代替警力资源配置。致使目前出现基层大队、一线功能部门警力人数持续增长,但是警力依旧紧张。

(二)警力资源配置方式与实效具有差异性

目前,为缓解基层大队、一线功能部门的警力资源配置,我们一直在研究剖析,并进行了多种方式的有益探索,但是还是与实际需要结果存在差异性。对于职位设置、承担工作任务、岗位相匹配等问题还是研究不够,依旧存在着忙闲不均、工作量不均、岗位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急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力度。

(三)新形势下工作要求与能力具有差异性

戒毒人员构成日益复杂,特别是在“应收经收”的前提下,戒毒人员呈现“六多”的情况即吸食新型毒品多;精神疾病多;传染性疾病多;危重疾病增多;多“进宫”增多;年龄偏大人员多的现实情况。特别是近年来,戒毒作任务不再是单一的管理戒毒人员, 又先后增加了很大新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例如建立五大中心, 承担心理矫治、康复治疗等任务,这些工作职能任务的不断增加, 使警力紧张问题更加突出, 特别是在新时代的起跑线上,上海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积极承载争当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排头兵、先行者的新使命,更加关注戒毒工作内涵式发展,对警力资源配置效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法院“员额制”启发下戒毒场所警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法院“员额制”工作模式集中突出了法官的主体性,同样民警是戒毒场所各项工作的主体,要积极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让戒毒场所的民警真正成为戒毒工作的主力军,针对各个年龄段民警的需求,积极为民警实现自我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平台,形成干事創业的氛围。

(二)充实一线的原则

在法院“员额制”工作制度下,集中加强了法官队伍素质。同样,毋庸置疑大队是戒毒场所的基础,在全国统一模式的打造上,五大中心是戒毒场所工作的核心单元。因此,要牢固树立充实大队、五大中心、面向大队、五大中心、服务大队、五大中心的思想,警力资源要优先向大队、五大中心倾斜。按照规定要求比例保障大队、一线功能部门的警力,使其能够适应目前场所教育矫治对象的需要。

(三)轮转锻炼的原则

目前,法院“员额制”的唯一弊端就是入额的法官能上能下相关问题,这个问题目前已成为法院“员额制”的一大阻碍。所以,我们在考虑场所警力资源配置中也要考虑民警之间的流动。要积极使戒毒所内部之间合理流动。科室警力特别是青年民警要向基层大队、一线功能、向五大中心的轮换,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同时,要将民警干部送出去、引进来,打破戒毒所与戒毒所之间警力资源流转壁垒, 与上级部门沟通,进行多层次的轮转,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五、法院“员额制”启发下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构想

法院“员额制”给予我们警力资源配置的经验,结合场所工作实际,得出要以基层大队、一线功能部门建设为工作重点, 确保戒毒场所警力资源配置科学、有效性; 在开发现有警力的基础上,挖掘其存在的潜能; 通过积极构建“智慧戒毒”所,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点,积极与科技工作合作,进一步释放警力资源,确保戒毒场所警力资源配置的高效性。

(一)机构设置构想

戒毒所机关的机构设置应从教育矫治的中心任务出发, 建立一套防范科学、处置有效的管理系统和专业突出、配置合理的矫治系统为重点的联动机制,这既是警力资源开发的需要,也是从根本上保证戒毒工作高效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合按照效率优先和保障职能的原则和“大科室、小一线、大基层”思路,重新核定戒毒所的内设机构。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被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分类标准,将戒毒场所警力分为专业性民警、管理性民警以及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辅助人员,在着重建设“五大中心”的基础上,探索研究构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辅助中心,对能够后勤保障、信息建设等引入社会资源,同时适当基层大队、一线功能部门的辅警人员岗位,节省警力资源。

(二)警力配置构想

目前根据笔者调查,现在常规大队的警力配置如下:一般常规大队,大队班子成员5人, 管理警务组、教育警务组、康复警务组,生产警务组配置一般为八人左右。各个警务组之间人员相对较为均匀,但是长期以来, 还是存在职责不清、工作内容不定这一制约为警力资源运用的瓶颈问题。在警力资源配置上时, 往往以能够完成当前工作任务为首要考虑原因 对于如何警力人员的合理规划比较模糊, 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警力资源配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造成了警力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根据笔者观察,要改变这种状况, 就要进一步细化戒毒工作各岗位的职责以及工作量, 特别是将岗位职能清楚表述, 按照岗位要求配置适合的民警,形成清晰的岗位责任体系;通过将岗位工作标准化,形成各岗位的量化积分考核指标并进行系统性管理,通过非职务晋升等建立赏罚分明的竞争激励机制,最终落实以岗选人, 实现警力资源由职务型向职责型转变。

通过笔者深入调研常规大队,结合法院“员额制”分类经验并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场所的安全稳定是第一位,同时教育、康复是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的重要方法,要将管理警务组警力配足,将康复警务组和教育警务组配强,将最优秀的民警投入康复、教育的一线,同时积极购买社会服务,将戒毒工作更好的开展。

为此,笔者结合调研实际以及法院“员额制”的经验,认为新型常规大队的警力配置模式如下:即大队在编人数缩减三人,将编制数投入到五大中心建设当中,同时管理警务组人数扩大到14人,主要负责三大现场的警戒、管理。同时,教育警务组、康复警务组变为4人,由大队骨干力量负责,同时教育警务组以及康复警务组根据实际配备1名社会聘请的专业人员参与工作,另外,每个大队配置3名辅警,负责夜值班执勤工作。力求将最大的警力投入到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上,将最优秀警力投入到“五大中心”以及康复警务组、教育警务组的建设上。同时,确立相应的遴选制度,康复警务组警长、教育警务组警长由相应警务组民警选拔,五大中心专职民警在各大队教育警务组、康复警务组中选拔。

(二)人才配置构想

根据戒毒场所的工作职能、岗位要求,将戒毒所民警按照教育、管理、康复和习艺四大类进行分类,在类别划度,进明确初、中、高三个等级标准。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加大人才激励力度,链接人才队伍建设与外出考察、干部选拔、非领导职务晋升等联动渠道,构建差别化的人才管理激励办法。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坚守民警政治信仰主阵地。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就灵魂。

(三)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环境构想

坚持“第一資源”导向,着力破解“引、育、管、用”瓶颈,盘活人才存量,扩大人才增量,形成人人竞相成才的人才发展生态和多层次的人才梯队格局。立足戒毒工作发展要求,调查研究人才需求,通过优化培养路径、严格评定标准、创新使用渠道等措施,逐步建立和打造一批在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具有影响力的戒毒领军人才。

2.向科技要警力。大力推动队伍管理信息化应用,探索推进以人力资源管理为基础的“智慧政工”数据平台建设,让队伍建设插上信息技术的翅膀,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

3.向氛围要警力。要积极打好民警家园守护战,落实好各项惠警工程。坚持把精神传承放在突出位置,挖掘提炼反映民警思想“最大公约数”的职业宗旨,以先进理念引领队伍价值追求。大力推进典型宣传工作, 要本着“用事业造就人、用文化凝聚人、用机制激励人”的理念,定期对有显著成绩的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培树一批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努力发挥典型的引导辐射作用。

猜你喜欢
戒毒
以体系解释为视角的我国戒毒措施法律制度研究
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浅谈戒毒康复爱心基金在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应用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自首现象浅析
论自愿戒毒:法规范、定位与制度创新
不抛弃,不放弃
从“白粉妹”到“戒毒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