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女性任村委会主任现状调研

2019-10-18 07:19曾松涛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新生代 2019年16期
关键词:参政丽江市农村妇女

曾松涛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妇女参政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妇女公民的基本权利, 也是妇女群体分享国家政治权利的前提和依据,妇女参政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国家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本文通过走访、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丽江女性任村委会主任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分析丽江市女性任村委会主任现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丽江市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丽江市村委会主任女性占比情况分析

丽江市辖一区四县,总面积2.0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8万,女性人口62.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9.06%.全市65个乡镇(街道)463个村(社区),其中398个村委会.

2013 年丽江市第五届村委会换届时全市共391个村委会选举产生女性村委会主任11 人,比例为2.8%.

表一 丽江市第五届女性村委会主任统计表

2016年丽江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时全市共393个村委会选举产生女性村委会主任13 人,比例为3.3%.

表二 丽江市第六届女性村委会主任统计表

从表一、表二女性村委会主任统计情况看,2013年第五届村委会换届至2016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 ,丽江市四县一区女性村主任比例均未达到女性比例占村委会主任10%以上的目标.

根据对表一、表二数据分析,丽江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后,古城区女性村委会主任有了0的突破.玉龙县比例由原来的0.5%降为0%,未推选出女性村委会主任,但从玉龙县总体数据看,村委会主任共91人,女性村委会副主任9人,上一届村委会主任85人,女性副主任2人,女性村委会副主任高于上一届7.6个百分点.永胜县女性村委会主任比例从3.5%上升到5.7%,上升了2.2个百分点,人数从5 名女性主任增加到8名,增加了3 名.华坪县女性村委会主任比例从1.8%上升到2%,上升了0.2个百分点,女性村委会主任人数没有变化.宁蒗县女性村委会主任比例从2.4%上升到3.6%,上升了1.2个百分点,人数从2 名女性主任增加到3名,增加了1名.

基于以上数据分析,丽江市四县一区村委会主任中女性人数虽然有所上升,但普遍偏少,农村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当选比例与农村妇女的人数以及妇女对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相称, 这种现状不仅无法保障农村妇女的权益, 而且是对农村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从总体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

二、丽江市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偏少的原因分析

(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

丽江地处滇西北高原川滇交界处,边远贫困山区多,少数民族多且聚居地分散,交通设施落后,信息相对闭塞,先进性别观念的推进工作进展缓慢.

(二)传统文化影响深远

据《纳西族史》记载,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曾经元、明、清三朝,传世二十二代,共四百七十年.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思想的残余和旧的习惯势力根深蒂固,封建思想文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比较大的影响,农村男权统治的文化氛围依然较强, 造成了政治资源配置的不公正和村委会干部中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 村民自治组织中很少看到女性的身影.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 多数村民缺乏性别意识,导致一些比较优秀的女性竞选人落选 .

(三)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性别意识不强

本次调查研究采用问卷的方式对2018年3-9月在丽江市委党校学习的县处级公务员培训班、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女性参政这个话题上,84%的干部赞同"选拔干部应适当向妇女倾斜",仍有16%的干部持反对态度.对"领导岗位男女比例应大致相等"这个问题,仅有28%的领导干部赞同.仍有68%的干部赞同"男人比女人更胜任领导角色",仅有32%的人倾向于反对.这表明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女性参政表示认可,但是对女性参政问题的认识上,认为胜任领导角色方面女性仍不及男性受肯定.大部分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存在较明显的性别意识缺损,还未能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

(四)基层党委政府对性别平等政策认识不足

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对中央关于"村民委员会中妇女应有适当比例"的政策要求, 只停在倡导层次, 缺乏惩戒性的法律保障.对于一些基层党委政府来说, 村委会中女性有适当比例只是完成行政任务的政绩需求, 认为村委会换届后, 采取措施让1名妇女进村委就行了, 不需要宣传和鼓励妇女参与竞选, 甚至认为过多的宣传会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在村委会选举后的工作分工中, 仍然把女成员的工作定位于农村妇女的事务, 当选的村委会女成员也认为自己负责妇女工作理所当然.结果在选举后的村级治理中, 女村委会成员就取代妇代会主任成了负责妇女工作的专职干部, 很少参与村务管理和农村建设其他方面的工作.

(五)农村妇女参政观念不强

由于长期缺少参与机会, 绝大多数农村妇女尚未树立起参与观念, 对公共政治生活依附性较强, 缺少了解和兴趣,在选举中容易受他人左右.再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 社会对敢于表现自我、积极竞选的女性抱有偏见.农村妇女不敢在群众面前展示自我, 不敢直面与男性竞争, 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结果造成了村级选举中妇女的当选比率很低, 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政治权力配置的不公正, 在村务管理和重大事务的决策中几乎听不到女性的声音.

三、 提升丽江市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宣传,提升性别平等意识

男女平等在我国已倡导多年,如今仍然难以用深入人心来形容,要加强全社会的性别平等倡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大力宣传法律规定的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大力宣传新时代女性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巾帼风采,大力宣传各地发挥妇女作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特别是在性别观念更为落后的农村进行宣传,而且不能只在女性中宣传,更应该向广大男性中宣传和倡导.

(二)提高认识,发挥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作用

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已成为各国政府推进性别平等的国际共识.一方面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必须有明确的性别意识 ,为农村妇女争取在农村政治资源配置中的平等地位提供政策支持, 同时还要制定配套的司法救济措施 ,为政策落实提供法律保证.另一方面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也必须具备明确的性别意识 , 认真领会中央政策的精神实质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采取有效措施, 制定严格的实施程序和实施细则 ,确保政策的落实.否则 , 中央支持农村妇女参政的政策不仅难以落实 ,有时甚至成为农村妇女参政的阻力.

(三)把握换届标准和条件,积极推进妇女参政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县村委会选举领导组和乡指导组把妇联组织领导纳入其中, 在制定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监督选举过程中就能更有效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县乡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组和指导组要采取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 否则要进行另行选举, 直到产生女性成员为止."妇女村委会成员有适当名额"是中央政策对农村妇女政治权利的保护, 也是党和国家对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高度重视.这个"适当名额"在地方政府的执行中, 必然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具体数字, "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的规定是依据一般村委会职数都是3人而提出来的, 村委会职数较多的村应该增加女性名额.

(四)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妇女参政

如果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村妇女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证,农村基层民主也就失去了意义.县乡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组和指导组要采取多种形式, 宣传鼓励妇女参与竞选, 组织农村妇女精英进行选前培训, 专门为农村妇女骨干举办竞选演说会.通过县乡领导组和指导组切实有效的培训工作, 激发农村妇女的参与热情, 教会她们竞选技巧,提高她们的民主意识和治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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