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审美活动的“角色”

2019-10-18 09:18郑碧松
艺术评鉴 2019年17期
关键词:观者角色距离

郑碧松

摘要:舞蹈的审美过程是观者与舞蹈之间有距离的活动。距离产生舞蹈的美,观者对距离的把握决定着其对舞蹈的态度,从而影响着舞蹈的发展。本文从时间距离、空间距离、心理距离、情感距离四个角度切入,解析舞蹈审美与距离各方面的关系,为观者更有效地感受舞蹈魅力提供理论基础。

关键词:舞蹈审美   距离   观者

中图分类号:J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9)17-0080-02

贴上“视觉艺术”标签的舞蹈,终究难以从观者的视线里逃离。观者作为舞蹈审美过程的主体,没了观者,舞蹈就凉了。艺术起源于人类活动,同时发展于人类活动。起源只需少数人,而发展得多数人的插足。毫无争议,观者就是舞蹈发展的多数人。

舞蹈审美发生在剧院、街头、电视、互联网,普及面已越发广泛,从近几年不断涌现的电视舞蹈大赛(如《中国好舞蹈》《舞林争霸》以及《这就是街舞》)就可体现。作为一种心理和生理同时效应的活动,舞蹈审美是人们通过对舞蹈作品的视觉欣赏产生自我心理感受、体验和理解的整个过程。表面上看,其本质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认识活动,而是一种特殊的对舞蹈作品所有元素(音乐、动作、舞美、服装等)的认识附感知的活动。

因此,舞蹈审美,即观者基于舞蹈作品中所塑造出的舞蹈形象,对其所反映的自然现象、社会生活、思想情感的具体认识与感知。在认识与感知过程中观者往往会联系自身生活经历、文化认知以及思想情感系统,从而引发情感共鸣,激发记忆中有关的印象、经验。同时,鉴于人们一系列的想象、联想,促进审美活动中观者对舞蹈作品形象的继续补充和丰富,使其更加完整、生动和鲜明,从而感知更加宽广的生活内容、浓厚的情感色彩以及深刻的思想内涵。

对于舞蹈审美活动的实现,不得不始终围绕“怎样让观者爱上舞蹈”的命题。观者线下买票也好,线上索引也好,全建立在对舞蹈的接受度,而观者审美过程的肯定与否定,恰恰对应了观者对舞蹈的接受与否。“肯定”的前提条件是观者体验到舞蹈的动作之美和情感之美。

无论生活还是艺术,美的放射皆有着形形色色又独树一帜的理由。在美的“大家庭”里,舞蹈审美中的美的理由之一为距离。

“距离产生美”——美学中的一个观点,出于现代诗人黄颖。理解为主体对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等等审美过程的欣赏中,影响和增强审美主体的审美效果是建立在务必保持特定、适当的距离。距离充满着美学气息,饱含着科学性、哲学性、艺术性以及社会性。

一、时间距离

这里的时间是有真实时间(生活),也有虚幻時间(节奏),其长与短、快与慢象征着距离。回溯到审美美学,时间距离的适当把握可以紧扣住审美主体审美过程的审美效应。

真实时间中长与短的距离,直指舞蹈,直意为舞蹈时长。舞蹈的时长能够作用于观者的审美效果,取决于人的心理现象。人有极限,无论生理与心理,冲破了极限,迎来的将是疲劳,两者为正比关系。长时间的舞蹈打碎了观者饱和的审美情趣,带来的不仅是审美疲劳,对舞蹈的兴奋度减少,不再出现美感,更连带出心理疲劳,发生厌倦、厌烦、厌弃的内在感受,成为精神负担,甚至反应至生理状态。观者进入剧场欣赏舞蹈,看久了就感觉乏味无趣,原因是审美情趣已经充实,到达极限。

短时间的舞蹈空虚了观者期待的审美情趣,未获满意的审美标准蒙蔽了观者对美感的整体感知。意犹未尽的心理反应,产生失望、失兴、失落的内在感受,促使观者在艺术需求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尤为遗憾。

舞蹈中动作节奏变化被指虚幻时间里快与慢的距离。在动作节奏中,快与慢是相对而统一的标准,对于观者审美过程而言。单一的快和慢,导致观者对舞蹈重复相同的感知,保持不变的情感体验,其效果并不理想。这个观点与马库斯·图留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前43年)“没有什么东西比变化万千的情节、荣枯无常的命运更能取悦读者文摘”的思想相对应。可见,舞蹈动作的节奏应该给予观者跌宕起伏,而非一成不变。如同单一的色彩会使视觉疲劳般,审美疲劳会发生在单一的舞蹈动作节奏中。有者问:视觉疲劳与审美疲劳,一为生理性,一为心理性,能并行互喻吗?哲学联系观指出,世界万物相互联系的整体性根源在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一切事物有着共同的本质和基础,从而有着本质的联系。视觉疲劳与审美疲劳本质联系即客体对象被过分滥用。

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心病还须心药医”(宋·惠洪(1071-1128)《林间录》):舞蹈审美的时间距离的长短和快慢关系必须准确适当地处理和把握。借此依据,量体裁衣解开束缚观者的“铃”,对症下药医治观者“心病”。从大量的舞蹈演出活动时长和舞蹈作品动作数据上分析,有助于有效的舞蹈审美的适当时长应为2小时以内,适当动作规律是变化。

二、空间距离

空间距离,也称物理距离。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Edward Hall.,1914-2009)说过人与人之间有着四种空间距离—公众距离(370-760cm)、社交距离(120-370cm)、个人距离(45-120cm)、亲密距离(0-45cm)。[1]以审美美学作为依据,为形成审美主体获得最佳审美感官,应保持审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适当距离。在爱德华·霍尔的空间距离理论中,公众距离即审美活动所需的适当距离。然而,由于空间距离的大小是无限的,除上述四种空间距离外,其还包含一种>760cm的距离,可称为超远距离。

舞蹈审美过程中,超远距离(>760cm)模糊了视觉形象,不只是折磨了视觉状态,且隐约了观者对舞蹈的热情,无奈于图像的朦胧;公众距离削弱了视觉冲击,却充实了观者对舞蹈的想象,陶冶于虚幻的美妙;个人和亲密距离放大了视觉撞击,不只是加深了视觉疲劳,且限制了观者对舞蹈的思考,好奇于真实的动作。李白(701-762)诗中“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很契合的表达此状态。可见,空间距离影响审美主体更多偏向于生理上的,生理的影响决定了审美过程的审美效果。

三、心理距离

心理距离是解读美感的一种概念,意指美感的形成,关系到审美本质,设置在主体亲近、接纳或难以相处客体的主观感受过程。艺术修养超群的观者,无心理距离“亲近”舞蹈,往往更多以批评的眼光去审视舞蹈,以致无法纯粹;艺术修养缺失的观者,超心理距离“难以相处”舞蹈,给予观赏者不可捉摸之感,如坐针毡;艺术修养适中的观者,适当心理距离“接纳”舞蹈,使得观赏者激发未知、神秘感,勾起想象的欲望,享受美的享受。其中,保持适当心理距离的条件是具备一定的舞蹈知识储备与实践能力。

如上基本保持一致认识的有瑞士心理学家、美学家爱德华·布洛(Edward Bullough,1880-1934)的心理距离说。他说:人对艺术和现实产生审美活动的基本前提是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即审美主体与对象应保持一种恰到好处的心理態度,通过对对象的感受与个体的自我相分离,助于客体摆脱人本身的实际需求与目的而获得此心理态度。[2]布洛表达的心理距离更为具体鲜明,他把影响观者的艺术修养的艺术教育因素放大到地域、气候、种族、环境、社会教育、宗教风俗等自然社会现象,不再单一片面,而是复合全面,对观者的鉴赏力和品味起到不可磨灭的功用。同时,布洛的心理距离说的确定一定程度上是对空间距离概念加以否定,认为审美构建取决于心理距离的把握。

四、情感距离

观者为主体,客体是舞蹈中的舞者。情感属于态度的大家庭一员,其是稳定不失复杂的内在感受和意向。情感的传递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如亲情、爱情、友情以及师生情等等。芝诺(Zeno,公元前336-前264年)创立的斯多葛哲学说到“情感会蒙蔽理性,影响判断力”。换己思考:假如观者与舞者(指家人、朋友)彼此情感亲密无间,在审美过程中,观者的意向更多在于舞者的完成度而非舞蹈的共鸣;假如观者与舞者(指知名舞蹈家)彼此情感相敬如宾,在审美过程中,观者意向更多在于舞蹈的想象而非舞者的成败;假如观者与舞者(指陌生人)彼此情感形同陌路,或许审美过程不会发生。

由此看来,主客体在艺术互动过程中,不同的情感关系对应于不同的意向,所以情感距离的距离影响着观赏者审美过程的审美。

美,一切艺术古今一辙的追求,有其则强,无其则弱,舞蹈亦是如此。舞蹈作为艺术之母,它需要不断的制造美来满足观者的需要,达到有效的价值,才能稳固自身的地位。作为舞蹈大家庭里一员的舞蹈审美活动,其搭建了观者与舞蹈彼此来往的桥梁,发生了自身与距离的关系。理清此关系,舞蹈的持续发展能力将成为必然。

参考文献:

[1][瑞士]爱德华·布洛.作为艺术要素与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J].瑞士:心理学杂志,1912,(02):87.

[2][美]爱德华·霍尔著.无声的语言[M].何道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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