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杜莎

2019-10-23 02:38[英]派特·巴克杨嵘
延河 2019年10期
关键词:美杜莎安娜

[英]派特·巴克 杨嵘 译

我离开大教堂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着毛毛雨,这种雨看起来细蒙蒙的,但分分钟就会把你淋透。我低着头走得很快。走到市场,这里周五的夜市正热闹,穿着紧身裙和恨天高的女孩儿们在喧闹的人群中一摇一摆地走过,吸引着男孩子们的目光,他们假装漠然地看一眼,就赶紧回头和自己的女伴说笑。那些女孩是怎么穿着那么高跟的鞋子走路的?我脚上的鞋子和她们的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但还是让我备受折磨。要知道,我通常都不穿高跟鞋的。牛仔裤、运动鞋才是我的标配。只是那天下午我觉得有必要穿得正式些,因为我得去盖里立礼拜堂看着他们悬挂我的画作。这可是我的第一次画展。

我转过弯,走到银街,压根儿没留心周围的环境,我的头脑依旧沉浸于白天的展览。那是我近期的所有作品,都是关于一个主题——变形:女人变成兔子,狐狸,乌鸦,鱼,海豹,还有树。这些画我已经太熟悉了,熟悉到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有时候画作第一次离家的时候,它们看起来那么柔弱、粘人,就像是压根不愿意离开画室。可这些画不同,它们强壮,独立,甚至有些自命不凡。我们非得跟你有关系?它们似乎是在诘问,在油亮的黑木相框中嘲笑我。不过这可能是个好兆头也说不定。正走神间,眼角的余光好像看见一个人影闪过,但也有可能只是街边空白橱窗里掠过的自己的身影,这里以前是玛莎百货的所在地。

我是不是就在这里被人盯上了?我当时当然不知道身后已经有了尾巴。

我到家的时候浑身湿透,又冷又饿,一脚踢掉脚上难受的鞋,赶紧脱掉外套和裙子,裹上浴袍。然后跪在壁炉前,生起炉火,再拉上窗帘,环顾一周:我需要热茶。但随即又自我抗议起来,去他的热茶,我要来杯酒。艺术家这个行当不太靠谱,常常入不敷出,我所知的仅有的可以维系自己干下去的办法之一就是,但凡有一点儿好事发生就该庆祝一下,而个人画展怎么说都不是小事儿。

走进厨房,我看见四五袋垃圾堆在门边等着清理。那天一早我把房间清扫了一遍,本打算把垃圾拿出去的,但为了按时赶到大教堂就给忘了。当然我也可以不管它们,第二天早上再说,可它们实在碍眼,而且我希望第二天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所以我先把厨房门开了条小缝,伸出手去,外面的雨依然很大。可扔个垃圾也要不了几分钟,我想。于是拿起那些垃圾袋,用手肘推开房门,我跑进了雨夜。

刚出门,我什么都看不见,除了有只猫的眼睛在黑暗里闪动。多走几步,离得房子远些了,提示房门没锁的安全警示灯亮了起来。斜斜的、银亮的雨线打在院子里的鹅卵石上。我打开院门,来到街上。一如既往,垃圾桶满的都溢了出来,周围一地的垃圾,什么鸡蛋壳,剩披萨,还有边缘沾着咖喱酱的皱巴巴的锡纸托盘。不知什么家伙把垃圾桶打开了,可能是老鼠或者狐狸,也有可能是我刚才看到的那只猫。雨水聚集在黑色塑料袋的凹陷处,一洼一洼的,闪着光。我打开垃圾桶里的密封袋,一股腐臭的气息扑面而来,我赶紧把垃圾袋一股脑的塞了进去。随后,可能是出于可笑的责任感,我捡起地上的蛋壳、披萨和锡纸盘,把它们都扔回垃圾桶。这个时候,雨下得更大了,我的头发全都贴到了头上,天哪,我太需要喝上一杯了。我一路跑回院子,冲进开着的厨房门。就在我伸手去拿红酒的时候,听到身后有声音——很轻微,可能只是呼吸声——我转过了身。屋里站着个人!一个陌生人。淡蓝色的眼睛,麻色的头发,一张大嘴,嘴唇很厚。起先,他的出现吓得我大脑一片空白,但后来我想他一定是马路对面47号公寓的那群学生中的一个。有一个他们的包裹几天前寄到我这里,他们一直没人来取。于是我问道:“你是来拿包裹的吗?”

他没有回答,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看,然后伸出一只脚把门踢上。

天哪,他肯定不是学生,他们来都会走前门。我得出去,但不行。他堵住了我到门口的路。我偷偷看向身后的刀架,开始朝那边一点点的挪动。

得说点什么。

“凸显你自己,让他们认识到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和他们交谈。”不知怎么,我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某個无聊的周日下午,随便翻阅的什么杂志的增刊上有这些可能救命的自救小贴士。

“我叫伊琳,你叫什么?”

“你干嘛要知道?”

“没,没什么,就是这样显得更加……”

友善,我本打算这样说的,但终究没说出口。

“史蒂夫。”

我能看出他说得非常谨慎,生怕会有问题。“史蒂夫,”我挤出一个微笑,说:“不如我们到那边去?我那儿有一瓶酒。”

其实我想的是如果能到门厅,我就可以跑出门去。他什么也没说,我于是就拿了两个酒杯和一瓶酒,一点点地绕着桌子,远离他,挪向过道——动作非常轻微,以免惊吓到他。他跟着我,手里攥着刀子。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我已经开始留心他的细节。他不高,比我还要矮那么三四英寸,但上身非常敦实,一看就经常锻炼,穿着一件T恤衫,但极不合身,显出他鼓胀的胸肌。袖子高高挽起,露出壮硕的上臂上和一部分纹身,像是两把交叉的剑,又像是个火炬,看不出来是什么。他是右撇子,食指上有黄黄的印子,身上一股子难闻的烟味儿,混杂着汗臭和薄荷糖的味道。我这时已经走到了门厅的中间,一切都还顺利,就快到了。微笑,保持微笑。当挪到起居室门边的时候,我拔腿就跑。一步,两步,三步——

随后就被绊倒了,被那该死的47号的包裹绊倒了。我仰面朝天倒在地上,这一摔差点儿让我背过气去,手里的酒瓶也滚到了一边,一个酒杯碎了,另一个远远的甩了出去——这一摔似乎给了他足够的勇气,他一下子扑到我身上,扯开我的浴袍,胡乱地解他的牛仔裤,他的体重全压在我身上,我的身体都好像被压进了地板。但这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那把刀子。我从眼角勉强能看到他死死地握着刀子,指节都发白了。随后他用一个膝盖顶入我两腿之间,使劲将我的双腿撑开。

此时,我倒不害怕。相反,我的头脑清晰而冷静。我知道,他完事儿的时候才是最危险的时刻。如果他感到羞耻或者恐惧,认为我会打电话报警,告诉警察所有他的细节,他就会惊慌失措而举刀杀人。他在我身上的耸动达到了高潮,随即便停了下来。我试着小心地把自己从他的身下挪出来,但他举起了刀。我慌忙开始胡诌起来,说我只是最近才搬来这里,还不认识多少人,只有我的舍友吉安娜;说我多么渴望周末,我的父母和兄弟们会过来给我过生日。“杰克刚找了份儿在伦敦的工作,乔治就住在阿伯丁,这儿是他们的必经之地。”

不用说,这些当然是胡扯。吉安娜是我的闺蜜,但她不住这儿。我的父亲已经死了,我也没有什么兄弟。我只是绝望地想告诉他我不是一个人,没人保护,害怕他知道真相。

慢慢地,他从我身上撑起身,但我也没打算立即起来,那把刀子,想想它能对我的身体和我的脸造成多大的伤害!我们相互看着,他吞了吞口水,喉结抽动了一下。我注意到他脖子上有斑,可脸上没有。这时外面传来一群人的脚步声,谈话声,笑声和歌声,是酒吧回来的、喝高了的学生。等他们走近大喊救命?可万一他因受惊而暴起怎么办?

外面的声音越来越近。

“是吉安娜回来了,听着好像她把麦克也带回来了。”我这样说,是因为外面的人里面听着至少有一个男声。

他猛地站了起来,随着那些声音的临近犹豫不决起来,握刀的手也开始颤抖。他低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房门。他们现在就在门外,再过一会儿就会走过去。我用尽力气大叫道“吉安娜!”,他听我喊人,转过身就逃走了。我的直觉是跟着他跑到厨房,确认他逃走了,但我却跑去打开房门,喊着“嗨,吉安娜;你好,麦克!”。那群学生此时实际已经走远,上了坡。

我后来曾想我为什么当时没向他们求救,但这个念头我当时真的没有。我就是一门心思地想着去把门锁上。我冲进厨房,当然没人,可他也有可能就躲在外面的黑暗处。我用力把门关上、锁好、挂上防盗链,再跑到楼上检查每一扇窗户,窗帘后面,碗柜里面。我知道他没有上楼,但我还是仔细把卧室检查了三遍才放心。又下楼,检查起居室,窗帘拉开又合上,合上吧,感觉过于憋闷,拉开吧,又害怕被人窥视。总觉得没一个地方安全,什么都不对了。

那段时间一直有个声音在我脑海里和我说话——不,应该是对我喊叫才对。这声音从何而来,这可怕的,霸道的声音?它大声地对我发号施令,只有愤怒,不带一丝同情。“打电话报警!”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非得这样做。“打电话报警!”没必要吧。“你必须打。你知道你必须这么做。没有选择。”当然她是对的,这头好斗的,蛮横的母牛。如果他这次逍遥法外,就会再次施暴。而且,由于我的愚蠢,他还有了一把刀。

非要这样的天人交战吗?

“别洗澡!”

我得洗干净。

“别洗澡!”

不。我不能让自己这样受摆布。我首要的责任是保护自己,活下去。一想起自己会被检查、取样、涂药水、一遍遍的询问,想想自己会被迫一分钟一分钟的重新回忆刚刚发生的噩梦,不,我受不了。我洗了澡。我把浴袍扔进垃圾箱,爬上了床。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看着窗帘的缝隙,直到许多年后那里才能透进光来。

有谁可以述说?肯定不能搞得人尽皆知。最后我只告诉了母亲和吉安娜。接下来的周一,我像平常一样去上班——我在艺术学院一个礼拜上三次课——一旦日子照常运转起来,我就沒那么难过了,日常的事务会拉着我,帮我撑过去。可是,我还是同意学期结束后去和妈妈住一阵儿。

我把行李箱放进车里后,又折返回了房子,来到一个位于二楼的角落里的房间,这儿是我的画室。自从那事儿之后我没再画画。我在那儿站了好一会儿,闻着颜料和松节油的味道,手指抚摸桌子上大大小小的画笔,我知道它们在等着我,于是我说,“我会回来的。”

我的母亲站在院子里等我,我的车一转过弯就看见她冲我招手。我停车的时候,她的男友,德雷克,从房子里走了出来。一通拥抱和问候之后,他们有些局促,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我也帮不了他们,我都不知道拿自己怎么办。“想躺一会儿吗?”母亲怯怯地问。“不”,一阵恍惚后,我说。我们就坐在一起看电视,可节目实在太烂,于是我说,想出去走走。可是出了门才发现,对于我,河边的小道过于安静,去往市场的街道又过于嘈杂。我只得回家,不停地看电视,然后睡觉。

“心理辅导,”母亲说,“去做心理辅导吧。”好吧好吧,我去做心理辅导,我试了各种办法想让她闭嘴,可最后实在不耐其烦。“你好像一直在自责,”辅导师说。“不,我没有。我知道该怪谁。但这于事无补,我当时的举动还是像个白痴。出去都不锁门。真见了鬼了。你知道我那时候在屋里脱衣服都不拉窗帘吗?”“伊琳”,她说,想结束这一环节的谈话,“你得决定你究竟是受害者还是幸存者。”“我,是,画,家。”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当她提起那个袭击者,说到“你和他”的时候,矛盾终于爆发了。“我和他?”我怒道,“你什么意思,我和他?他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他就是个罪犯,和我有个屁关系!”

“也或许她有些道理?”母亲说,“你的确太过自责了。”

“不,我没有。”

“可你为什么不恨他?”

“因为没什么可恨的,他就是个可怜的……傻鸟。”突然,我想起来这个老爸用过的词,要不是脱口而出,我都不知道我也会说这个词。他死后这些年的时光似乎已经消弭于无形。我静静地坐着,盯着壁炉的炉火,说:“我好想老爸。”

从母亲那儿回来后我去了性病诊所,一通检查、验血之后,结果为阴性。诊所回家后,我打电话叫了锁匠,把我的房子变成了诺克斯堡(当然如果出门不锁门,锁再多也没用)。我变得异常警觉,走路的时候不再忙着讲电话,也不再满脑袋云山雾罩,想着下一幅画作。那些日子里,但凡有影子从墙上滑落,跟在我身后,我都会马上回头查看。

但这并不是说我经常出门。这房间里是发生过那件事,可也是我唯一能感到安全的地方。我拒绝所有的邀请。天黑之后绝不出门。垃圾袋我直接扔在院子里,那里很快就成了老鼠的自助餐厅。自从那件事儿后,我脑袋里一直有这样的执念:如无必要,绝不出门。如无必要,绝不出门。但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实际上是我把自己强行封闭了起来。

“你应该多出门走走。”吉安娜劝我。

我开始走路,然后跑步,而且我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我成了街区公园里的阿甘,绕着整齐的草坪和花床一圈圈的跑。公园里的小游乐场上,常有妈妈们推着孩子荡秋千。我讨厌那儿,我不想看见他们。我喜欢野地,喜欢没人的河岸,喜欢废弃的铁路,到了夏天那儿就会变成绿色的通道。我喜欢不远处诺森伯兰的海滩,你可以走上好几英里碰不到一个人。但我又害怕去这些地方。所以,尽管恼怒自己的胆小,我还是选择在公园跑步,和孩子们、老人们和狗狗们一起,我不用担心身后再会有影子。

我都几乎认不出自己了。头发拢起来塞在便帽里,帽子的下沿拉的很低盖住眉毛,脸上带面巾遮住口鼻,身上是宽大的夹克,腿上是肥大的运动裤,脚上是运动鞋。每当有人打招呼,我都压低嗓子回答。不止一次在公园里碰见遛狗的男的跟我打招呼,称呼我为“女士”,而不再是“美女”。这样,正好。

我并不是说那时候很压抑。不是的。有时候早上醒来,我会想,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又没受伤。背上有些地毯上的擦伤,手上有道杯子碎片的划伤,仅此而已。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不会因为一次遭遇就让我把所有男人都黑化掉。我还拥有美好的生活,不是吗?有很多事正向好的方向发展。教堂的画展上我的八幅作品都卖掉了。八幅啊。原本能卖掉两幅就谢天谢地了。真的,我时常问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到底怎么了?答案就在我楼上的画室里。画桌上排成扇形的画笔还是那么整齐,三个多月了,我没用过。在我的记忆里,我从没停止过画画,自从我三岁那年用我的胖胖的手指握住画笔开始。现在我走进画室,似乎它们并不欢迎我,躲着我。我站在门廊,踟蹰着,呼吸着熟悉的油墨和松节油的味道。似有似无的味道。

“我想我需要出去走走,”一天晚上,下班后在学生们常去的酒吧喝两杯的时候,我对吉安娜说。

“咱们五月就要去纽约了。”她说。

“是,我知道,我也想去,可在那之前我就想走。”其实吉安娜也属于我想远离的原因之一。并不是因为她不够朋友,而是我害怕对她过于依赖。“而且,这次就我自己”

我去了佛罗伦萨。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在那儿待过两个礼拜,一直想能故地重游,但总没成行。那时候我住在最廉价的B&B,吃着街边的大块芝士面包,劣质的红酒大家你一口我一口。现在我住在君主广场附近的小旅馆里,在饭馆吃饭。然而体验是一样的强烈:疲乏,兴奋,气馁,沮丧,刺激,激荡,疲惫,激动。我的每一天都塞得满满当当,我几乎没时间歇脚,东跑西跑,凉鞋的跘儿把右脚都磨出了水疱,但还是一瘸一拐地赶往下一个画廊、下一个教堂、下一个壁画,直到最后撑得再也塞不下任何东西。这样的旅行正是我需要的,我右手的感觉又回来了,那种握笔的冲动。虽然整个的旅程里我依然保持警惕,从没有全身心的投入而忘了留意身后,观察身边的人。“他”当然不可能来佛罗伦萨,可我还是不能放松下来。

有一个行程我一直推到了最后,直到我离开当天的下午,我才去了兰齐敞廊,挨个欣赏那儿的雕塑:对萨宾妇女的强奸;墨涅拉俄斯抱着死去的帕特洛克诺斯;阿基里斯,高举短剑,正要强暴一名特洛伊女孩。D.H.劳伦斯认为佛罗伦萨是最具生殖崇拜气息的城市。我在想,他有此感悟的时候是否和我处在同样的位置。我在阿基里斯和那个吓坏了的少女的雕像前逗留了很久,才走向帕修斯的雕像。他也高举着宝剑,上面插着美杜莎的头,美杜莎的身体被扔在他的脚边。我记得,19岁时还是学生时候,第一次看到这个雕像是多么的着迷。而我现在的感触就复杂了许多。最起码,我现在知道了这个雕像的故事,虽然是众多版本中的一个。美杜莎被海神波塞冬在雅典神庙里强暴之后,为了惩罚她(竟然是她,而不是他),雅典娜就把她美丽的长发变成了恶心的毒蛇。被改造了的美杜莎可以把任何看她的人变成石头,真的石头。因此,为了杀掉她,帕修斯用盾牌当镜子观察,等待最佳的机会,一击毙命。即便死了,美杜莎容貌依然迷人,尽管顶着一头盘绕蠕动的毒蛇。我站在那儿,目不转睛。我想我极有可能怀疑过,在这个欧洲文化的中心,对妇女的强暴为什么会如此喜闻乐见。可没有,我当时可能并没有这么想。我只是那么看着。几个月来第一次,我被完全的吸引,忘记了对周围的警惕。

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是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我意识到有人在看我。这纯粹是生理的反应,就像脸能感觉到放在旁边的手一样。转过脸去,我看见一个男人正好奇又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有一头浓密的卷发。看见他就站在几分钟前我认为没人留意我、很安全的地方,这让我很愤怒。“瞧,”我没好气地说道,“至少她还没把你变成石头。”

“你也没变。”

“我不认为她变过女人。”

“不,实际上她干过。不是有这样的说法吗?她看见了盾牌里自己的样子,把自己变成了石头。”

“你说她杀了自己?”

他耸了耸肩,说:“很可能。”

“自以为是的男人,以为胜券在握了?”

“哇哦!”同时,他举起了双手,后退了一步。

尽管怒气未消,我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话说回来,”他说道,“我是有备而来。”然后就拿出了一副反光太阳镜。

真见鬼,一个失误还可以忍,这就太超出我的忍耐了。我真的认为带反光太阳镜的人都应该被移除出人类基因库,而且是越快越好。

他似乎能看穿我的想法,说道,“这不是我的镜子,在凳子上捡的。”

这时已近黄昏,人群渐渐散去。我们一起走出长廊,流连忘返,看着夕阳下的广场。清晰的人影在石板廣场上舞动,比他们的主人——那些疲惫的、脚步无力的游客们——更加有生气。就像瓦莱塔的大教堂,地板上那些生动的骷髅们,远比那些尽忠职守俯视他们的那些人有趣的多。我本想问他是否去过瓦莱塔,可后来又懒得问了。

“你有空吗,喝杯咖啡?”他问道。

我犹豫了,但也就片刻。那咖啡馆人很多,离我住的旅馆也就几步之遥。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受够了一直一个人。

二十分钟后,我们捡了一个临河的桌子坐下,我看着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看着他。他很结实,结实得就像砖砌的茅房---老爸一定会这么说。而且他低沉的北方发音也使他看起来更加强壮。他一点儿都算不上好看,我对此很敏锐,我过去的六天可一直看的都是帅哥俊男。他的鼻子断过,可能还不止一次。一边脸颊和一只眼睛周围有些发黄的瘀伤。一定有什么人狠狠地修理了他一顿,而且就在最近。他的头发卷曲粗硬,这种毛发应该是长在两腿之间的——哦,上帝!咱们还是别往那儿想,一定不能发展到那一步。一丝紧张的气氛在我们之间出现,是那种做爱前的紧张。喝水,在我们要的咖啡终于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喝了很多的水。

我忍不住去看他的瘀伤。

“那女孩儿块头很大,”边说他边看着我的表情变化,“不是你想的那样,是她和我抢出租才打起来的。”

把我的想法看得一清二楚实在让我不安。我不想让谈话太私人,于是就聊起了我们刚刚看过的那些雕塑:帕修斯和美杜莎,阿基里斯和女俘,还有那些萨宾的妇女。

“恐怕我对艺术一窍不通,”他说,“我就是了解些背景故事。”

“现在没多少人知道那些故事了。”

“我读过一些古典著作。”

“你教书吗?”

“不,我大学没读完。”

“为什么?”

“不知道——反正不是我的原因。我就像桶里的一只小甲虫,周围的空气都被吸光了,我能看见我自己四脚朝天地躺在角落里,无助地挥动自己的手脚。直到有一天,我站起身,走了出来。当时我是在图书馆,我就那么离开了,什么都没拿,本子,钢笔,甚至是我的凉鞋,”他说着就笑了起来,“我光着脚走了出来。”

我试着猜他的年纪。他看起来饱经风霜,我想他可能比看起来要年轻些。可即便是如此,那也一定是几年前的他了。“那么,你是干什么的?”我问道,希望他说自己是背包客。

“以前当过兵。”

“真的?为什么当兵?”

“为什么不呢?”

他面露微笑,但绝对有所保留。你会明白为什么微小的分歧会升级:他做好了较量的准备。

“没什么原因,只是我从来没碰到过当兵的。”如果那个“傻鸟”不是退伍兵的话。我低下头盯着咖啡杯,用勺子不停地搅动出一个图案。“你一定去过伊拉克吧?”

“阿富汗。”

“‘说说你的案子,我好给你开价。”

“哈,‘你一定去过阿富汗,依我看。”

他大笑着说,“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没几本柯南道尔的小说,所以仅有的几个故事我都读过不止五六遍。”

我们的话题平安过渡到了日常琐事,动荡过去了,黑暗在海面升起。我坐直了身体,把肩膀向后靠。随后就发现他正看着我,我知道他明白了我这姿势的含义。

“可你现在退役了?”

“是的,两个月前。”

“那么,你打算干什么?”

他咧了咧嘴,“毫无头绪。”

“那么,你在军队里是干嘛的?”

多蠢的问题,打仗呗,还用说。

“我审讯犯人。”

“哦。”

“别!”他笑着说,“其实还好,不是什么灌辣椒水,比那要精细复杂些。”

他问我住在哪儿。“洛伦佐酒店,”我说,自己也不确定是不是有这么个地方。他没有马上应答,而是停顿了一会儿。我看了看他背的巨大帆布背包,怀疑他是不是一路露营过来的。他给我的印象相差太大,我拼凑不出他的整体形象。

随后,他就开始试着泡我。我有过几次和网友的约会,我很熟悉这些男人,他们会利用你对话中的每个兴趣点,以它们为出发点,开始他们的长篇大论。可他却不这样炫耀。我说起了我的画作,大教堂的展览以及它对我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我故意屏蔽了那晚回家之后的遭遇。

“那接下来呢?”他问。

“一片黑暗,我想。”

我都没意识到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

“你想不想吃点东西?”他突然问道:“我可是饿坏了。”

这提议让我猝不及防,可我也确实只吃了早饭。另外,难道我还要独自一人坐在旅馆的餐厅里吃饭,和周围的老年夫妇们礼貌地打着招呼,听一位留着托斯卡尼尼一样白发的老人弹钢琴?于是我说,“好啊,没问题。”

我要了鲑鱼,他点了牛排。过来摆台的服务生给了他一把薄刃的餐刀,比我的要锋利许多。“这可从来不是个好兆头。”他拿起刀说道。那锯齿状的刀锋反射着灯光。

我站了起来,“我去去就回。”

我在桌椅之间跌跌撞撞地走到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侍者指给我酒吧后面的卫生间门。

里面没人,谢天谢地!我用冷水冲了冲手,又扑了些水在脸上和脖子上,然后扬起滴水的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么,就这样了,是吧,就到此为止了?以后每次在餐馆里看见男人手里的牛排刀你都要耍性子、发脾气?你打算一直这样下去吗?一辈子都这样?

她回來了,那个和“傻鸟”一起出现在那个晚上的蛮横霸道的母牛,又回来了,还是那么强横,坚持所有都是我的错。不,我没错。我伸出手把我的头发拉扯出束发带。一解除约束,我富有弹性的卷发顺着肩膀堆泄下去,蜿蜒爬行到我的背上,我的头皮上凉冰冰的。我用手指捋着头发,甩了甩头。然后我抬起头再看镜子里的自己,我想看看自己的脸,看看自己的变化。不再是礼貌的、通情达理的、柔和的微笑,而是被愤怒扭曲的怪物。我几乎认不出自己,但又一点都不陌生。我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很长时间,要把它印在脑海里。然后,慢慢地放松面部的肌肉,放松肩膀,抬起头,最后一次狠狠地用手捋了捋头发,便走回到桌旁。

“你没事儿吧?”他问道。

一瓶红酒两个酒杯已经摆好。

我端起他为我倒好的那杯,说:“我很好,前所未有的好。”

然后我看着他,这个以前我可能会喜欢甚至爱上的男人,看着他——变成石头。

责任编辑:丁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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