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请还教育应有的尊严

2019-11-11 08:56朱志军
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 2019年10期
关键词:治教惩戒依法

朱志军

笔者在一所农村小学工作,深深感受到教师教育孩子的“举步维艰”。当下,学生在学校一旦受到批评教育,有的家长就以为孩子受到了“委屈”,遭遇了“不公”,不分青红皂白地电话“责问”,到校“吵闹”,甚至“举报”,讨“说法”,要“公道”。

我们知道,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非常重要。学校、教师要教书育人,同样,家长也有着不可推卸的教育责任。人们常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且是“终身的老师”,因此做家长的一定要为孩子做好表率,言传身教。家长要与学校联手合力,如果只是学校“一头热”,家长在家庭教育上起 “负作用”,这无疑会抵消学校教育的“正能量”,最后孩子得到的可能还是一个“负数”。

父母长辈疼爱孩子,天经地义。但容不得孩子从小受一点“累”,吃一点“苦”,稍有一点“风雨”,便为孩子撑起“保护伞”,这样的家庭教育明显有缺失,势必成问题。众所周知,教育应该有批评,应该有惩戒,当然,这里的批评和惩戒绝对不是也不能对孩子身体和心灵施暴。孩子犯了错,就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家长一味地纵容和“护短”,只会造成孩子心理的不健康、人格的不健全。

目前,我国正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学校的办学行为包括教师的从教行为都得在依法治教的框架下进行。家长要理解学校面临的“难”,一方面是社会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追求优质教育,追求轻负担高质量,不单是家长的心愿,也是学校亟须破解的难题。另一方面,指导学校、教师工作的法律条文,可操作性不强,稍有不慎也可能招来非议和指责,甚至还会有过激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教师则处在既要教育学生又怕教育学生的矛盾纠结中。

所以,在這里,笔者想呼吁一声:尊敬的家长们!请给予学校、教师更多真正的理解和支持,请尊重教育的客观规律,还教育应有的尊严。

(责任编辑: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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