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经年

2019-11-13 19:35李朝德
金沙江文艺 2019年4期
关键词:麻雀

李朝德

狗的腐化堕落

要循着记忆,才能走向村北的小河。

一路走过,房前屋后不见人,从紧闭的铁门后偶尔传出零星的狗叫声和老年人沉闷的咳嗽声,空泛的声音撞上铁门弹回空荡荡的院子,再翻出高高围墙而后重重跌落在水泥地面上。空旷的村落人声寂寥,这样的路上一天难得有几声陌生响动,我 “嚓嚓”的走路声无疑惊扰了正在午睡的狗。狗吠并不意味着狗就醒来,听见响动,蒙头蒙脑叫几声只不过是条件反射,并没有实质内容。

农村的狗并不是当宠物养着玩,主人赏它一碗干饭及半碗肉汤不是让它在村里闲游浪荡晒太阳,农村土狗突出的是看家护院的实用功能。有人走过,即便是虚张声势也要立刻做出反应,遇到动静还不声不响呼呼大睡,主人往往在一句 “熬汤锅的”骂声中过去就赏它一闷棍。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都说狗是聪明的动物,一句 “熬汤锅的”定能让它醍醐灌顶。好在汤锅的远近全在自己掌握,它活得心知肚明,如果还稀里糊涂弄不清主人赏干饭的目的,那脖子上的狗头就危险了。

当然,现在的狗天天被关在大门紧闭的院子里,无形当中闭了它的关也锁了它的国,没能开眼看世界就不像以前的狗见多识广。以前村庄路边的狗有着丰富的经验,吠叫的分寸拿捏得分毫不差。它们阅人无数,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趴在地上不用起身,眯缝着狗眼就能判个八九不离十。

以前这条路是村子里的主路,我所在的松林村是远近闻名的大村,有着近两千户人家。每天车来人往,人喧马嘶,如果稍有响动就吠叫,那即便是主人每天喂他一瓶金嗓子喉宝,估计不到傍晚它就只能哼哼唧唧。你走你的路,它睡它的觉,绝对不多管闲事,珍惜每一滴狗唾液,不做无谓的恐吓吠叫。

农村的狗大多行事低调,通常时间夹着尾巴顺墙根走,绝不张牙舞爪,也不搔首弄姿逗主人傻笑。农村土狗一般是拴在门背后或者窗子下,呆头呆脑长着一副挨打欠揍的模样,看似诚实可欺,但一旦有陌生人越过它自己划定的警戒线,废话少说, “汪”地一声突然纵起,声到狗嘴开,直接下口开撕。所以那年头的狗,不用发声恐吓,更不用向谁提出严正警告,趴在那里就不怒自威。

现在的狗与以前的狗有区别,农村的狗与城里的狗也不一样,时差加城乡差别,差距大了去。

某天在小区电梯里,电梯要关门的时候,钻进一条狗,狗绳子后面牵着一个女人。狗鼻子到处嗅,一直嗅到我与上幼儿园儿子的裤腿边,电梯狭窄,儿子无处可躲。这女人突然说:不要吓到哥哥,乖宝宝,来妈妈这里。女人稍一弯腰,穿着衣服和鞋子的狗就跳到女人的怀里,用鲜红的舌头舔着女人的脸,一阵花枝乱颤的笑声把电梯有限的空间塞满。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女人对怀里的狗狗说:快叫叔叔!我对突然多出个狗侄子无言以对。

想着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我走到一棵高大的梨树下站住了,在空洞的狗叫声里,我想起了少年时代这棵树及拴在这棵树下的一条狗。

这棵树至少有两层楼那么高,有成年人腰身那么粗,直到今天还枝繁叶茂。当然,当年吸引我们到这棵树下并非树高大优美的外形,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审美统统让位于饥饿的肚皮。

少年时代的我亲眼所见,这棵树的大黄梨全部摘下来,能装满整整一马车。在那个并不富裕的80年代末,这车梨拉到乡镇或者城里卖掉就是笔不小的收入,采购柴米油盐,缴纳娃娃上学费用,很大程度减轻了一个普通农家的负担。所以主人在梨成熟前盯得非常紧。梨树离地一人高的位置用倒挂刺围挡,树下拴狗,一位老奶奶坐在离梨树不远的屋檐下盯着,三重保护,确保万无一失。

大黄梨成熟得较晚,摘完整整一马车梨后,主人家会有意把树最顶端的梨留下来,专门留到中秋节自己及亲戚朋友享用,数量十分有限,只有一筛子左右。

由于梨的数量不多,主人家盯梢得并不紧,老奶奶拄着拐棍上街或找村里其他老人晒太阳聊天去了,三瓜两枣值不得天天守着。只剩下团团围住防止攀爬的倒挂刺和一条拴在树下的黑狗。

倒挂刺不过是象征意义,如果没有拴在树下的狗,倒挂刺无疑就是个笑话。小伙伴里,爬树高手众多,用竹竿挑去倒挂刺,蹭蹭蹭三下五除二就可以爬到树顶摘个精光。

偷摘村里的果子,我们曾有过无比娴熟的配合经历,比如摘一种叫花红的酸甜小果子。

花红只有鸽子蛋大小,掉在树下菜园里难于寻找又浪费时间。我们发明了一种高效率的偷摘方法,两人拉块油布或破床单展开,一人爬上树拉扯着缀满花红的枝条使劲摇晃,花红如雨点坠落,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油布或床单上,只听见哗哗的树叶如大风吹过一样,连果子落地的噼啪声都没有。摇得差不多,跳下树来,拍拍手上的灰尘,一卷一收,裹起来甩在背上扛着就走。

当然,偷果子也有过失败的教训,把主人家屋顶石棉瓦踩塌,直接连人带果子跌落到猪圈,或者在竹林里瓜分胜利果实时被逮个现行也是有过的。但总体上说来,少有失手的时候,只要我们盯上的果子,再怎么看护实质上都没有什么卵用。一般来说,我们怕狗不怕人,原因很简单。大多是老人看守果子,我们被发现就狼奔豕突,老人根本撵不上我们。况且同一个村子的人,不是沾亲就是带故,小孩子偷摘几个桃李,没有人会真当回事,撵开就行。

可狗不一样,听说狗不能看见色彩,狗眼看世界非黑即白,所以人只是被它简单划分为生人和熟人两类,没有地位阶层,没有贫穷富贵,也没有人情观念。即便是村长家儿子,村主任家小舅子,只要它不认识,照样疯了一样地往死里追杀。狗腿子虽短却迈得比人腿快,即便你跑得黄胆水都吐出来也未必甩脱得了。

要摘大黄梨,最为棘手的是树下的狗。

这是条典型的哑叉狗,皮毛黝黑,身材高大,白牙闪着森森冷光。哑叉狗是农村人对只下口不出声狗的俗称,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咬人的狗不叫,叫的狗不咬人。对着人只会 “汪汪汪”吠叫的狗只不过是虚张声势,借它十个胆未必就敢下口,特别是边疯狂吠叫边往后退的狗,就算你把腿洗得白白净净抹上蜂蜜送上门去,狗嘴也未必敢张开。哑叉狗则不这样,它们处理突发事故沉稳老练,狗头匍匐于地,龇着牙呜呜前行。如果你还不知好歹靠近,那它也懒得吠叫,当血珠子在裤管上冒出时,你再看狗的眼睛,就知道狗眼看人低的真正含义了,那是真正的蔑视,是狗打心底里对人的无尽的嘲讽和鄙视。

哑叉狗还有个特征就是小心眼,死脑筋,睚眦必报,心胸狭窄得只有刀背宽。

我小时候曾用竹棍抽过一条哑叉狗。那时候它还小,毛发稀疏,身子瘦弱很不起眼,看着它整天躺在路边晒太阳而我还要去上学,嫉妒和失落之下,莫名火起顺便抽了它几棍子。天地良心,是我看走了眼,根本没有料到一年以后它就长得那么威武雄壮,也没有料到它是那样记仇和小肚鸡肠的狗。我去上学,它天天在路边恭候着我,专找我麻烦,经过它的地盘提心吊胆。我被它伏击过多次,简直惊心动魄、黄胆水倒流。

怎么过梨树下哑叉狗这一关,让我们很是为难。这条黑色的哑叉狗整天在树下酣睡,一旦我们靠近,它立刻纵身而起,五米之内人狗通杀,寸草不生。

虽然狗被拴在树下,但它的杀伤半径,如今天的火箭军在树下布置了东风21导弹,足以对心怀不轨的人形成巨大威慑。好几次我们试着靠近,如不是拴狗的绳子牢固,这枚导弹早就发射在我们小腿上爆开血花。

硬攻肯定不行,我们的腿不是铁打的,经不住犬牙交错。

慢慢地我们发现这狗的胃口奇大,但主人却超级小气,狗碗被它舔得闪闪发亮,能照出它意犹未尽的狗脸。

贪吃狗遇到吝啬主人,如鸡蛋有了缝。我们商量着每人带一个煮洋芋给狗。可狗也有狗的气节,它也要狗脸。起初,对我们丢过去的洋芋狗根本就不搭理,狗也要脸面呢。

高高在上的大黄梨闪着灿烂的光芒,那种诱惑和调戏,快要让我们崩溃。

在浪费了好几个洋芋后,我们都想要放弃这些黄梨了。有一天下午放学,我们路过这棵梨树。初秋太阳热辣,一只秋蝉在梨树顶上声嘶力竭地独唱。往天这个时候,狗早在梨树下闭目养神。但那天的情形有些意外,大门紧锁,冷火秋烟,狗在树下转着圈圈,坐立不安。看见我们竟然发出呜呜的叫声,眼中充满了哀怨。一个精灵的小伙伴说: “怕是忘记了喂狗吧?”我们抱着试试的心态,把吃剩的半个洋芋丢过去。饿疯了的狗把丢过去的洋芋凌空接住狼吞虎咽。

堕落第一步滑出去一发不可收拾。趁着主人不在,即便是洋芋和冷饭团狗也统统来者不拒,一律下了狗肚。狗终于晚节不保,迅速腐化堕落与我们结成了统一战线。喂了若干次后,吃人终是嘴短,即便我们不带任何礼物,狗也会主动起身打招呼,把尾巴摇得如春风摆柳。

再没有比这滑稽的场面了,我们爬在树上,狗摇着尾巴抬头仰望着我们,投来赞许和肯定的目光,一副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和谐场面。我们把树上的梨摘个精光,临走时我们在狗背上抹了抹,拍拍它的狗头,赞扬它的懂事和乖巧。它欢快地躺下,四脚朝天向我们撒着娇。

下次再经过那里,狗看见我们,仍然卖力地摇着尾巴。可那年头,人都吃不饱,没有了梨,即便它把尾巴摇断,我们也不会丢给它任何东西。

梨树还在,当年被我们贿赂的狗早已不知淹没在了岁月的何处。

村里空荡荡的,年轻人涌向城里,门前冷落鞍马稀,各家各户大门紧闭,村子里也学城里养起了与猫差不多大的宠物狗,遇到生人,吠叫如青蛙或者婴儿咳嗽,没有任何威慑力,无尖爪利齿,只会讨巧卖乖。现在的狗甚至不会看家护院,遇到危险,转身就跑,或者干脆缩到主人后面把主人推到水深火热的前线,置人安危而不顾。

吃着狗饭不做狗事,不思知恩图报,简直狼心狗肺!这样的堕落和腐化速度,简直气死狗祖先。

河上捕鱼者

鸡零狗碎的日子如一地鸡毛漫天飞舞,也曾时常感叹日子过得如狗撵一样快。中年人路过少年时的村庄,忍不住还是哀叹一声:这日子,岂止是狗撵,简直是疯狗在撵!

不想它,还是继续往前走吧!

出村不远,站在高坡上,想着前方一望无际的田野与田野间纵横交错的小河小溪,心里突然生出期待和激动。

云南群山连绵,少有平地。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很明显,吃水的难度小于吃山,原因很简单,水里的东西种类丰富多样,可吃的东西相对比较集中。而山呢?群山莽莽,除了草药、菌子外,动物不能捕捉、树木不能砍伐,还能吃什么呢?草药长在漫山遍野的荒草中,如果不熟悉草药的习性,即便把眼睛鼓得 “决眦如归鸟”,未必就能找到一根草药。

至于菌子,也不是那么容易吃到的。

云南是菌子的王国。菌子好吃,也值钱,有些被炒成天价。比如,一种叫松露的野生菌,长得黑不溜秋,丑丑的,样子像煤球或猪睾丸。至于味道,众说纷纭一言难尽。但这种黑色的松露,传说中国境内就只在云南部分地区及四川西部有,数量有限,物以稀为贵,松露出口到西欧后,价格贵得离谱,成百上千欧元一公斤,即便是欧洲的上流社会,也不可能经常吃得起。

这种黑松露,我们云南当地人叫块菌或猪拱菌,在没有出口前,山里的老乡往往直接端上一大碗用酱油蘸着吃或丢到火塘里烧熟啃着吃,根本不当回事。但价格炒高后,显得弥足珍贵,谁再这样吃就是暴殄天物,与牛吃牡丹无异。

猪拱菌珍贵,但很少有人能找到。

猪拱菌是种十分奇特的菌子。它生长在地面以下,地表之上无迹可寻。须靠有奇特感应的母猪才能挖掘到。母猪的嗅觉极其灵敏,在几米远的地方就能闻到埋在地下二三十厘米的猪拱菌。可这并不就说明母猪天赋异禀,只不过是猪拱菌的气味与诱发母猪性冲动的雄甾烯醇类似。母猪闻到松露气味,以为它男朋友藏身地下,欲火焚身,不管三七二十一,跑过去用它的长嘴巴一顿乱拱,拱得个地老天荒,拱得个昏天黑地,所以当地人称松露为猪拱菌。

但用猪来帮助人寻找松露不太可靠,猪毕竟脑子简单,关键时候并不可靠,闻见松露的特殊气味,情欲冲昏猪脑子,根本听不见主人的呵斥甚至荆条的抽打,猴急火燎地将拱出的菌子一口吞掉,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主人搓脚抚掌。所以,后来又训练了嗅觉灵敏的狗来寻找松露。牵着狗上山总比牵着猪上山方便和有派头,最主要的是,松露气味,狗能闻见但刺激不起它情欲,狗再情欲高涨也不可能看得上猪,所以狗只刨不吃,比猪安全稳重得多。

都说高手在民间,也有很多有经验的人凭感觉和脑里的地图寻找松露,主动权不交给猪也不托付给狗。当然,这样的松露猎人是一等一高手,一个村子掰着脚趾头算也没几个。

云南也不是所有的山上都有猪拱菌,也不是随时都看得见牵着母猪上山的人,更不是人人都找得到这种无迹可寻的菌子。我就从来就没有从土里挖出过哪怕是指甲壳大点猪拱菌。

话题扯远了。只不过是举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群山苍莽,高耸如云,吃山哪里那么容易!

所以自小我就不爱山,却独爱水,喜欢群山之间的坝子,喜欢坝子里一望无际的田野,更喜欢空旷蓝天低垂白云之下缓慢流淌的河流。

今天,又一次走向通向田野和河流的路上,沿途却有种恍惚和不确定感。

多年前,就在这条道路上,村里村外,道路两旁没有一寸土地闲置。地里种上玉米、洋芋、黄豆、金豆、向日葵,就连田埂地埂都被打理得整整齐齐。六七月间,绿油油的禾苗茁壮成长,道路两旁,玉米齐腰深,豆苗舒展叶片层层铺开,空气里弥漫着庄稼和青草的清香。

今天呢?一样的节令,却没有了当年的欢腾和热闹。

现在,我又到了这座曾经无比熟悉的小桥上,石头还是那个石头,与之前稍微不同的是石桥被水泥加固过,石面没有了当年的光滑,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尘土。

听桥下潺潺流水,想起了多年前在这里度过的无数个夏日。

少年时代的无数个夏日与这座桥有关,与桥下潺潺流水有关,更与河里的鱼虾有关。捕鱼方法千千万,今天只说一种捕鱼方法,也就是如何拦截过路鱼。

鱼也会过路,七月以前鱼逆流而上,八月以后,鱼顺流而下。

简单来说,七上八下。丰水时鱼从大江大河逆流而上产卵,枯水季节来临之时,鱼从小沟小河顺水流回深水区过冬。

所以,在逆流时,我们当地人用一种叫须笼的渔具倒支在小溪流水口。

须笼是蔑编织的橄榄形渔具,两头开口,捕鱼时用稻草塞住后面,前面开口处迎着水流的下方,逆流而上的鱼进去容易,有倒须出来就比较困难。小须笼不过几十公分,大的一到二米。

这种捕鱼方法是典型的请君入瓮,智力含量并不高。关键点在于须笼编织得好,倒须长短和入口大小及高低位置适当。另外,稍考验人点点智力的是观察力和伪装力。在溪水里放置须笼的地点尽量选择小溪和河流交汇处,最好是溪水清澈河流浑浊的交汇点。须笼设置应前高后低,前面出口在水流的中层,而稻草塞住的后面要尽量沉到水底,这样鱼进去后,误以为进入小水潭,才会在里面乖乖呆着。支好后,用淤泥把须笼之外的空隙之处堵严实,用水草把须笼的轮廓遮盖好,不让鱼感觉到须笼的存在。鱼也有追求光明幸福生活的美好梦想,身在浑浊的河水中看见清澈的溪水,拼了命往清水里游。一切就绪后,不用守着,到处玩耍,几个小时后提起拔去后面的稻草,往桶里倒小鱼小虾就行,智力含量并不高。

智力含量有点高的是捉顺水而下的鱼。

捕鱼的工具不用说了,也是竹篾编制,当地大多数人都会编这种叫浪笆的简单捕鱼工具。把长得笔直的竹子砍下,用蔑刀破开为粗细长短均匀的细竹条,一般是筷子的一半粗细。再用蔑刀把竹条刮成圆条形,竹条的长短粗细并没有统一标准,需根据水流大小确定,在河水里用几米长,一两米宽,直接用指头粗的绳子如编帘子一样编起,为了不漏小鱼,后面缝隙越编越窄。这样的浪笆往往在水流量较大的河里支起,需提前在枯水季节用八磅大锤把木桩打牢然后用沙袋筑坝,在湍急的水口支好浪笆后,人可以直接蹲在浪笆上捡鱼。这样的浪笆是大人用的,往往谁打坝这个水口就归谁占有,一旦支上后,河道旁搭起简易的窝棚连天连夜守着,除非涨洪水,一般几个月不撤离。只要不下雨每天总有收获,用锅炕干或者晒干,卖到集镇上补贴家用。小孩一般都在小沟小河里闹腾,在小溪小沟使用小浪笆。所以,那时我有大大小小十多个浪笆,以应对不同的河道和水流。

浪笆制作简单,但却是我见过最省劳力最高效的捕鱼方法。

难度在于如何判断河流中会有鱼往下走及在什么地方设置浪笆,这需要经验和天赋。

天文地理方面恐怕都得懂点才行。

这不夸张,就节令来说,七月以前,顺水而下的鱼极少,所以一般要等稻穗扬花以后才适合支浪笆。另外,出门看天气,如果是下雨及阴天是不会有鱼往下走,鱼往往蛰伏在深水区或者草丛里休养生息。什么时候鱼爱顺水而下呢?中午或者黄昏之时。什么时候最多呢?必须要预测天气,没有天气预报,判断天气完全依靠观察傍晚的云彩及蜻蜓、蚂蚁等小昆虫的活动情况。如果是连续几天阴雨后,红黄的晚霞如瓦片样排满天空,那第二天一定是晴天,遇到那样的时机,支上浪笆,水里的鱼会像雪片样飞来。

知道天文,地理不懂也是白搭。当然说地理严重了,最贴切的是地形及水流。坝区里,无数条河流溪水哗哗流过,学会选择非常重要。

那时的河流没有污染,也没有人电鱼毒鱼,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鱼,只是多寡而已。但要判断出哪条河流鱼最多,什么样的水流、什么时间节点鱼会往下走。这完全靠观察与感觉。首先你得知道沉塘与过水,有些河流和溪水比较浅,比较平直,虽有利于支浪笆,但这样的水里藏不住鱼。而有些河流湾叉比较多,河道有深有浅,有很多沉塘深壑,这样水里藏鱼较多。但这也不是理想选择,河水流速太慢,水流基本静止,一般情况下鱼很少出动。最糟糕的是,水流平缓,不利于支浪笆,即便鱼下到浪笆里,也很轻易折返逃跑。

这就需要筑土坝改变水流的速度。有经验的人会在水流湍急的地方打起一个土坝,在下方把沟里的淤泥尽可能清理开,让坝上坝下有明显的落差来提高水流速度。更有经验的人是不会在坝上直接开口支浪笆。鱼智力虽说一般,但对危险却很敏感。突然出现又高又陡的坝,坝正中一个水流湍急的水口,再笨的鱼也不会莽撞往下冲。所以,往往水流的口子一般不在坝上开,而要用锄头在坝的侧边或在沟埂上重新挖出一条细长而又有一定弧度的口子,再用沟底磁实的糯泥把整个口子用手抹得光滑平整。口子长是让水流初速度不快,这样鱼才会放松警惕,弧度是让鱼看不清下面的情况,水在有弧形的水口呈加速度流动,到了急水口浪笆前,鱼感觉到危险想要折返而逃都没有机会,一头栽落在浪笆里。

漏说一点,浪笆要支得与水面平行,一是漏水效果好,水流更快更急,二是与水面平行,鱼在水口不容易看见。浪笆把水漏往下方,水流越来越小,水漏完,鱼就在水面之上的浪笆里跳跃。即便有反映敏捷的鱼拼尽力气往上抢水逃跑,等待它的是那条细长光滑及水流湍急的水口,身体再强壮的鱼逃到一半往往也会力气耗尽,又随水流下来躺在浪笆里乖乖等死。

这是个技术活,任何一个环节都要求细致准确,同样的水沟河道,有些人满载而归,有些人守一个整天,可能一无所获。

为了认一条好一些的河道,很多人都起得很早去认口子,谁第一个到达水口子就归谁占有一天。

有天我起迟了,太阳高照才到达河边。头天我在那里有满满的收获,我自认为这水口不显眼,比较偏僻,所以就睡了懒觉。那天我还带着我的另外一个小伙伴,把牛皮吹尽,没有想到这水口却被人捷足先登。水口子上支着浪笆,沟底的糯泥抹得磁实光滑,一看就是老手。一群群鱼如黑豆一样从水口子滚落在浪笆里,可惜这浪笆主人不属于我们。更可气的是,旁边卧着一个蓑衣,蓑衣旁笼起了一个火堆,火堆旁有个黑提锅,鱼香味飘散在湿润的空气中。

这是长期驻扎的迹象,让我们绝望和懊恼。

跳跃的鱼撞击着我们脆弱的心脏,堆积在浪笆上面的鱼越来越多,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远远的,有个黑影,在稻田里薅秧,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我们就这样看着水口子上的鱼哗啦啦啦往下掉,黑提锅里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瞅瞅人离得远,我们揭开盖子,看见提锅里用酱水、大葱煮着的巴掌大的鲫鱼,能这样讲究不嫌麻烦煮鱼绝不是我们这样的少年。在报复和恶作剧心态下,我们干脆把提锅拎到下游的涵洞里吃个一干二尽。然后打上清澈的水又放在火堆上,胡乱从浪笆里捡了几条大大小小鱼丢在提锅里,然后偷偷撤离作案现场。

这条不起眼的河流给我带来了无穷的欢乐。

现在,这条河流还在,我就坐在这河流的桥上。但弯曲的河道早已截弯改直,河道用石头水泥砂浆镶成沟底及两侧的 “三面光”,流经河道的水与泥土隔离着,一根水草也长不出。

沟底只有薄薄的一层水,这样深的水鱼洗澡都嫌浅。河道两旁大片的农田已不是稻田,被塑料大棚覆盖着,那是外地人把村里的田地租下种菜、种鲜花。为了多快好省要效益,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即便看上去清澈的河水,却早已被污染,水里空无一物,虫鱼虾蟹早已绝迹多年。

六月的田野,塑料大棚覆盖着原本生机勃发的田野。没有虫叫,也没有蛙鸣,静悄悄让人怀疑这是片土地。

绿,成了田野的奢望,塑料大棚没有覆盖的地方,野草无精打采。东一簇西一簇白与绿交错着像被剃了阴阳头,在这样惨淡稀少的绿色中,时不时还可以看见被冲到岸边的塑料袋、塑料瓶、农药瓶、方便面盒及其他生活垃圾。

向田野望,一片荒芜,心生悲凉。

向田野之外的村庄望,一派现代气派的景象。

村庄现代气派,早已超越了少年时代的县城。田野间的柏油路面上,有锃亮光鲜的轿车驶过,行色匆匆。一辆轿车从我身边缓缓开过,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蘸着唾沫在副驾位上认真数着一沓钞票,在时间就是金钱的感召下,哪有闲心看窗外,怎么会愿意停下来听一听河水哗哗的声响?

此情此景,究竟该悲凉还是欣喜呢?

河上捕鱼者,如一叠流水流往时间深处,仿佛是说古人的故事。

其实,掰指算来,这时间也仅仅过去二三十年。

看啊,那鸟那人

在河边枯坐久了,终究要回村。

我走的是另外一条道路,从村北折向村东,再由村东走回村里。

我不想走回头路,村北面是平整的水田,村东面是高低起伏的旱地,不走回头路是完全不同的景致和感觉。

我绕往村东回村还有个原因是我竟然看见一只鹰在村东山岭一侧翱翔。

虽然相隔遥远,但我确定那是只鹰而不是其他鸟。

好久没有看见鹰了!

许多年前,鹰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动物,在农村的山野间或村庄外,时常可以见到它高高翱翔的身影。我曾亲眼看见一只鹰把一只飞翔的斑鸠当场击落。那是一种当地人叫蚂蚱鹰的鹰,它飞得巨高,大多时候是在云层之上飞翔,借助云层的掩护悄无声息地跟踪其他飞鸟,在适当的距离突然发动攻击,如一颗导弹从云层间实现垂直打击。危险猛然降临,那只斑鸠吓得惊慌逃窜,但为时已晚,居高临下的蚂蚱鹰急速俯冲,在它正上方用翅膀猛地拍击,只听 “啪”一声脆响,倒霉的斑鸠如一个石头直直掉落下来。那是我唯一一次见过鹰捕捉猎物的场景。

大部分鹰是用尖锐的喙或爪子捕捉猎物,但蚂蚱鹰是个例外。传言蚂蚱鹰翅膀下有块突出的硬骨,像随身携带两把锤子,它是空中的李元霸。它捕捉天空中的飞禽与众不同,用最原始最粗鲁办法解决问题:居高临下,一锤子砸死。当然,一锤子砸死概率不大,大多时候是砸伤,一路飞翔跟随,直到受伤猎物血流干力耗尽。这是典型的一锤子买卖,砸不中,鹰很难有第二次机会,大多数鸟都比鹰敏捷灵活。但这次,高空的冲击力和翅膀突然扇下去的力度实在太大,那只倒霉的斑鸠被砸得当场毙命。这样的好事,就如好吃懒做的农夫遇到晕头晕脑的兔子撞上树桩一命呜呼差不多,都是小概率事件。少年的我自然不会放过机会,奔跑吼叫着去抢夺胜利果实,平时制空权是鹰掌握着,我即便跳得把韧带撕裂也不过米把高,自然连鹰的毛都抓不到一根。但这次,在地面上,鹰毫无优势可言,我飞快地跑过去,边跑边叫出声音来恐吓。 “叫嚣乎东西,哗然而骇”起了作用,鹰本可抢在我前面把猎物抓走,但它却不敢俯冲下来,畏手畏脚失去了把握主动权的机会。当然,也有可能那时捕捉猎物简单,它懒得与我这个从没有离开过地面,目光短浅的人一般见识。鹰在空中盘旋转悠了几圈以示抗议,但力量悬殊明摆在那里,单是抗议是没有作用的。抢夺到胜利果实后,我无耻地向它挥了挥手。

再次看见鹰,即便隔着天遥地远的距离,却有种亲切感。

这种亲切感一方面来自人类突破不了万有引力的无奈,艳羡且嫉妒般的亲切。

另外的亲切感则是时间和空间给予的。

多年以前,鹰还比较常见。鹰捉鸟、野鸡、野兔、老鼠、蛇等,地上的小动物过得惊心动魄。

鹰是天空的霸主,它一出场,天空自动戒严。

高空巡逻,绕村飞行,不用刻意向谁宣示主权,触目所及,都是它的势力范围。

那年头,鹰也偶尔进村,猝不及防地从天空突然俯冲而下,众目睽睽,用尖锐的爪子抓起地上散步的小鸡就走。电光火石间,等人反应过来,小鸡早被鹰叼到半空中乘坐土飞机走了。

我小时候就干过看小鸡的活计,按现在的理解,鸡是不用看的,但那年头不一样,在粮食很金贵的年代,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但适应人,也是对鸡最基本的要求。这给了天上的鹰、地上的黄鼠狼伏击的机会。黄鼠狼吸血成性,只要钻进鸡舍,往往是灭门惨案,夜黑风高进行大屠杀,人一般不可能亲眼目睹。

我见识过鹰的厉害。白天,未成年的小鸡,在场院里走来走去,鹰在高空看见,相当于看见肉团在滚动。在此之前我从没有近距离看过鹰,也不相信鹰真会从天空中俯冲下来把小鸡叼走,那天,毫无征兆地我突然听见鹰翅膀扑扇声和老母鸡全家老小咯咯唧唧的慌乱叫声,我在惊悸中跑过去,但迟了,鹰张开的宽大翅膀伸出尖锐爪子,从容地抓起一只小鸡迅速飞走。天空中没有飞鸟痕迹,我不知道鹰从哪里冒出来。后来,只有整了个鸡罩,把十几个小鸡罩在里面,只放出身躯庞大的老母鸡自由走动,再也不担心鸡被鹰高空袭击,可这样鸡被圈在里面,老母鸡再也不能自由带着她十几个孩子到处走动,鸡罩把小鸡罩住,老母鸡围着打转转,解放了人,却把鸡关了禁闭。

世事变幻,现在除了孩子玩老鹰捉小鸡游戏,一切发生了改变。鸡按人设定的程序生长,不用亲自趴在鸡蛋上孵化,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甚至连公鸡的面都不见就受精,人剥夺了鸡恋爱的自由和作为一个母亲的权利。我在想,今天的鸡给它一窝蛋,它是否还会孵化?弄不好,它会对那一窝蛋无所适从,用嘴逐个啄开或者用爪子扒拉着像电视上玩砸金蛋的游戏一样砸开了玩。

当然,今天的鹰也别想见到鸡,一只只都在暖房里呆着,它们六根清净无欲无求一门心思只长肉。即便见到,估计鹰也没有兴趣,用激素和饲料如吹气球一样迅速成长起来的鸡,吃来倒胃口。

鹰越来越少,一个很大原因是自以为是的人发明了老鼠药,老鼠没有被药死,地上的蛇和天上的鹰却越来越少。老鼠家族兴旺发达,迎来了好时代。

后来,离开了农村,在城里再也没有见过鹰。

今天又见鹰,实在是新奇,可它盘旋几圈还是飞走了。村庄的房子已经延伸到村外,喧闹繁华,这是鹰比较讨厌的。

也许,这只鹰不过是旅游观光客,与猎捕并无多大关系。

鹰孤傲霸气,威震江湖。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

徐志摩说: “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这皮囊太重挪不多,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这位天才的诗人做到了,掷了沉重的皮囊乘风而去。可惜的是却以那样悲壮和令人惋惜的方式。35岁的时候,徐志摩乘坐的飞机失事撞上了泰山北麓的白马山, “轰”的一声,他的灵魂自由飞翔。

谁都梦想着背负苍天脚踩苍黄,作庄子的逍遥游,可惜的是,人总是只能蠢笨地在地上一步步挪动,没有了自由和轻盈。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一方面崇拜自由强大,另外一方面却喜欢欺负弱小。

比如麻雀,就是饱受欺凌的鸟类。

上世纪50年代,麻雀被定性为害鸟并被判处极刑。全民动员誓将麻雀赶尽杀绝。麻雀战役打响,男女老少倾巢出动,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们在田间地头用敲锣打鼓、拍手敲盆、大声吆喝等方法弄出各种响声,通过噪音恐吓让他们无法落地,迫使他们保持飞翔,最终死于饥饿和劳累。扑杀是全方位的,在全民动员下,麻雀巢穴被捣坏,鸟蛋被捏碎,雏鸟被直接甩在地上砸死,成鸟被弹弓和猎枪击落。麻雀遇到前所未有亡国灭种的危机。

现在回过头来看,麻雀并非罪大恶极,被判处极刑仅仅是被认为祸害庄稼。

可惜的是,在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年代,祸害庄稼这个罪名足以把麻雀打入十八层地狱。

直到八九十年代,即便那时麻雀早已被平反。但思维中麻雀还是作为害鸟存在着。那个年代,捕杀麻雀,没有人认为有什么不妥,大开杀戒,也没有人阻止,就像踩死老鼠,拍死苍蝇蚊子一样,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我捕捉麻雀,与保护庄稼,为民除害没有任何关系。只为好玩与贪图麻雀汤圆大点肉。

上小学前,我就参与捕麻雀的行动中。

那时的孩子是漫天放养。由于实在太小,弹弓拉不开,掏鸟巢爬不上墙,我们这些六七岁的孩子心甘情愿地被十多岁的孩子控制着,加入组团捕麻雀的行动。人多雀少,当天捕到的鸟并不够平均分吃,一般捕到麻雀就在小溪边开肠破肚洗净,然后拿出从家里偷出的盐腌好,串在铁丝上晾干攒着一起吃。

我们涎着脸皮极力讨好比我们大的孩子,唯恐他们嫌弃我们小不让我们加入这一重大而喜庆的活动中去。承蒙收留入伙,欢天喜地,当然吃白饭是不可能的,要想吃麻雀肉还得自己出力,我们被几个大孩子指挥着在墙根站成一排随时听候指令,诚惶诚恐地接受清晨在菜园里徒手抓麻雀的任务。

栽秧季节前后的清晨,一只只嘴角嫩黄的雏雀从窝里飞出练翅。这些小麻雀羽翼未丰,飞得不远也不高,往往飞三五米就落下来,起起落落很容易寻到。这些可怜的小东西被惊吓后慌不择路,几个小伙伴从不同的方向围笼,很容易就能逮到,四五个人每天清晨都能抓到一两只,我们能感受到小麻雀紧张得突突的心跳声。但那年代我们毫无怜悯之心,捕获后立马上交争取表现。

一串串麻雀肉干随着时间在增多,从房梁上取下,拿到明亮的阳光下欣赏,暗红色的麻雀肉闪着金子般的光芒,看看又挂上,挂上又取下,我们用手努力按住不断溢出嘴角的口水。

为了达到十串麻雀肉的目标,我们起得更早,更卖力地在菜园里抓麻雀。

可惜的是,我们没有吃到麻雀肉。

在攒得了八九串麻雀肉的时候,我们被突然宣布在竹林里开会,大一点的孩子不无悲伤地告诉我们,麻雀肉昨晚被野猫吃光了。这样的消息让竹林里叽叽喳喳的孩子一下安静下来,只有哗啦啦风吹竹叶的响声。突然有人 “哇”地一声哭开,我们这些六七岁的娃娃一下全哭开了,鼻涕与眼泪起飞,哭得惨绝人寰、哭得神魂颠倒。

被哭烦了,大一点的孩子吼道:屁娃娃哭个毬,找猫报仇去。

我们又化悲伤为力量,随身拾起土块、碎石去找猫报仇去。遍寻野猫不见,见到隔壁的家猫正躺在椅子上酣睡,无名的火腾腾冒起,揪着猫尾巴甩出去,一声惨叫,猫夺路而逃,锅碗瓢盆被带翻在地,叮哩咣啷响成一片,突然之间天下大乱,猫逃上房梁惊恐未定地看着一张张莫名其妙愤怒涨成猪肝色的小脸。

后来,再大些我们争取到了独立自主的权利,不再依附任何人,能娴熟地掏鸟窝,也能用弹弓射杀枝头上跳跃的麻雀,学会了用簸箕,用三块砖与三根篾片设机关陷阱捕鸟。

因为野猫的阴影,我们一般捕到麻雀就摘头褪毛就地正法,用菜叶包起用棕叶扎紧后丢在火里烧熟后撒上盐吃。

麻雀对人的警惕性并不高,我们最多的一天,曾用机关和陷阱捕获麻雀几十只,死活都有,死的被剥开洗净,活的暂时关进笼子。那天面对的麻雀实在太多了,叽叽喳喳吵闹不止,一次性杀死这么多麻雀,突然有了害怕,惶恐不安,首次对一只麻雀产生了同情。但那天,还是有个小伙伴挺身而出,把笼子淹没在水塘里,几分钟后,世界一片寂静。

多年后,读到 《史记》中秦国坑杀赵国降卒后,赵国上下 “父哭子,子哭父,兄哭弟,弟哭兄,妻哭夫,祖哭孙,满街满市,连日哀嚎之声不绝”。还是不由得想起了那次淹死四五十只麻雀的事件, 《史记》的文字间感觉有凉飕飕的风吹过。

我尝试过养麻雀,却一次都没成功,麻雀在笼子里惊恐不安,不吃不喝,不过一两天就死掉。

大人说,麻雀气性大,是气死的。后来有解释说,麻雀是野生的,在封闭的环境中焦虑不安拒绝进食,血压升高而死。

看来灰不溜秋毫不起眼的麻雀却有决绝的一面。

实话实说,美国人帕特里克·亨利的名句 “不自由,毋宁死”,让我想到不是历史上人类为追求自由而发生的伟大斗争,而是麻雀一旦被关进笼子就必死无疑。

再后来,我们掏鸟蛋也会小心翼翼,尽量不把鸟蛋掏碎,也尽量不把雏鸟掏死,一般掏到雏鸟也会放回鸟窝。就连到了野外,找到鸟窝里的蛋,也会在溪水里试试鸟蛋是漂起还是沉下。沉下的鸟蛋带走,漂起的表示已经孵化,里面要么布满血丝、要么雏鸟已经成型。

随着城市化进程,麻雀也进城,叽叽喳喳成群飞舞,忽的飞起又忽的落下,在 “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的年代,再没有人捕捉和射杀它们,它们终于安全了。

在回村的道路上,我又见到一只麻雀,在路上跳跃着啄食,我小心翼翼走过去,它停了下来看着我,眼睛清澈透明。

但愿它忘记曾经的疼痛,也忘记一个少年对它父辈的围剿与捕杀。

我停住了,不再往前走,唯恐惊吓到它。

麻雀啄食完地上的食物,忽地飞起,我这才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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