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可训小说近作读札

2019-11-15 08:44■张
长江丛刊 2019年7期

■张 均

在《〈朝花夕拾〉小引》中,鲁迅写道:“一个人做到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这自然是以为“唯‘黑暗和虚无’乃为‘实有’”的鲁迅的自嘲。不过在我,的确是长久地以为,“朝花”并不那么容易“夕拾”。因为时久爱衰,无论多么细微的生之喜悦,最终都难以经受时间无情的“磨洗”。所以,两三年前,当我听闻於可训先生以将近70的年龄重拾“年少的心”再续文学旧梦时,不免吃了一惊,同时又有所忧虑。但后来我陆续读过他近年发表的《地老天荒》(2014)、《特务吴雄》(2018)、《才女夏娲》(2018)几部“小长篇”以及《金鲤》《幻乡笔记》《异乡见闻》几个短篇之后,却又爱之极甚。依我新的观感,“朝花”可否“夕拾”,晚岁“回忆”是否只剩“无聊”,实在只能是取决于个人心境与思想容量的偶然。而於先生这些长长短短的新作,其优美与丰富的程度,足可以称为小说版的“朝花夕拾”。

在於先生版的“朝花夕拾”中,最令我喜爱者,不是已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务吴雄》,而是《地老天荒》以及《幻乡笔记》《异乡见闻》数篇短制。这几篇小说,记叙的都是先生少年时代湖北黄梅故地的风物与人事。大约因为自己生长于农村而又长久地辗转于都市的缘故,我对这些乡村“旧物”深感亲切、爱悦。其情形,颇近于此前读过的莫言的《我们的七叔》、毕飞宇的《苏北少年“堂吉诃德”》等。其间会心、喜悦之处实在不止一二。不过令我尤感惊异的是,於先生出身书香门第,在当地是有名望的人家,他即便幼时喜欢混迹于乡村“野孩子”中间,也不应对“大地上的事物”如此熟稔。但事实上,他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了我这个幼时不知读书为何物、惟知与狐狗牛豕、雉鸟鱼鳖相追逐的“野孩子”。惟一的解释,只能是他天性异秉,拥有一颗与天地万物共呼吸的文学的魂灵。

“黄梅戏”幼年常听,但黄梅县则从未去过。依小说所叙,想必是湖汊密布、圩堤纵横之地,与我家乡鄂北丘陵地貌大有不同。于是物事也颇为殊异。在於先生笔下,与水与湖有关的事物尤多,譬如,冬天被冻结在湖面上的野鸭,人只须走过去拾拣即可(《幻乡笔记·元贞》),用鸟铳打野鸭时,必须在野鸭飞起的瞬间开枪(《金鲤》),捕鳝时要善于辨别鳝洞与蛇洞,蛇有鳞洞口粗糙,鳝有涎洞口则光滑(《乡野异闻·国旗》),诸如此类,都是令人惊异的“乡间的知识”。其中,於先生写得最多、最引我亲切回忆的,还是捕鱼。用笼、用网、用船拉索,都不算神奇,神奇的是湖边异人精古的“摸脚迹”的绝活:

冬天摸脚迹是他的绝活。也脱得精赤条条的,不论刮风还是下雪。下水前先对着酒壶喝上几口,然后漫不经心地走进冰凉刺骨的湖水里。永远是小山边的那个湖汊,说是有胶泥,踩下去一个深深的脚印,顺着脚迹插上一根根细长的竹条子,从湖汊这边插到湖汊那边,密密麻麻的,像冬日的芦苇。照常是在头半夜踩上脚印,插上竹条,天蒙蒙亮就下水取鱼。踩脚印是站着的,齐腰齐胸深的水都有。取鱼时得蹲下身子,伸手到脚印里去摸,人就得整个身子都没在水里。脚印是个窝,有人的体温,鱼把它当了床,蜷在里面,一动不动,只等你伸手去抓。(《幻乡笔记·精古》)

这般绝活,以我少年时期捕鱼无数的经历,却从未得见。然而更见神奇的则是细火杀脚鱼。传说他能辩识脚鱼的足迹与习性,新婚之夜听说有只脚鱼,当即“顺着那只脚鱼的脚迹追到了许家岔,又从许家岔追到了桂家墩,从桂家墩追到了吴家湾,从吴家湾追到了张家圩,从张家圩追到了胡家港,从胡家港追到了丁家汊,从丁家汊追到了孔家桥,最后在孔家桥一户人家的菜园里找到了这只脚鱼,拿回来一称,果然有七八斤,细火从此名声大震。”(《乡野异闻·追鱼》)

这样的乡村物事令人留连。这里有人和动物的神奇交流,如秀和明通晓家禽家畜的习性,“他们和这些活物是朋友。村里的人过他们的日子,他们和这些活物也过属于他们的日子。他们和这些活物是村里的另一个部落,他们是这个部落的酋长。只有他们才懂得这些活物的语言,只有他们才明白这些活物的行为,知道它们的喜怒哀乐,他们是这些活物的精灵。”(《幻乡笔记·生人》),更有人与人的交接与欢悦。譬如,被认定为“两姓宗族械斗”的抢滩记录了白鳝爹的“英雄豪气”(《地老天荒》),“腊戏”和“抖狠”记载了乡村或隐秘或如火如荼的爱情,“打土地”则还原了另一种乡村集体狂欢:“一切准备停当,五猖就进村了。照例是由土地护送,五猖在前,土地在后。五猖穿戏服,着朝靴,画花脸,持钢叉,威风凛凛,像关公秦琼。土地穿破衣,涂锅烟,着草履,系草绳,摇蒲扇,邋里邋蹋,像济公和尚”,“开打了,当第一块土巴从村民的手中向土地飞去,土地就开始了无休止的奔跑。但见那,苍茫的天幕下,一个人形的神在没命地狂奔。料峭的春寒,扇动他单薄的衣衫,像长了无数的翅膀。裸露的庄稼地,呲着隔年的稻茬,扎进草履的边沿,渗出斑斑血痕。如蝗的土巴,从村民的手里飞出,如射出的箭矢,有躲过的,有躲不过的,每一次躲闪,都会引来一阵笑声”,“最奈何不得的,是那些年轻的嫂子媳妇,会冲出人群,追打到村口的大道小道上。不能还手,只能避让。避让,避让,还是避让。”(《短篇三则》)

猖日、抖狠、腊戏,杀脚鱼、摸脚迹、懒人抓鱼,这类“乡村志”记述绝似唐宋笔记,其内容也近于欧阳修所遵李肇之法:“唐李肇国史补序云:‘言报应,叙鬼神,述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戒,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余之所录,大抵以肇为法。”(《归田录》)那么,於先生这样零碎不成系统的记述有文学意义么?答案是确定无疑的。置之于现当代文学史,这般生猛鲜活的细节,其实并非每位乡土作家都有能力或有兴趣写出。乡土文学的“开山人物”鲁迅于此就不十分擅长。曾有学者称鲁迅对农民的描写只能止步于农户门槛之外,因为门槛之内的农民家庭生活他所知甚少。这并非妄言,其实鲁迅对农民的户外活动(如劳动、嬉戏)所知也未必多。当然,更主要的因由还是在于鲁迅心中有一种黑格尔式的历史视野,只“注意”反历史的国民性“病案”材料,对与“看/被看”、主子/奴才等思想“框架”缺乏紧密联系的“不相干的事物”缺乏兴趣。这在后起的解放区作家和新中国作家身上更见突兀。他们比鲁迅,甚至比后世的於先生,都更谙熟乡间坑头、瓜田李下,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史”框架使他们对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预设理解不“吻合”的乡村微细事件兴味索然。的确,费圩这个地方,有无数的人在拉索,在“抖狠”,在谷草垛里相爱,可这和“国民性批判”或“阶级反抗”的“大历史”又有何相干呢?“时代的车轰轰地向前开”,鲁迅抑或丁玲、柳青不关心这类“乡村志”微细事物,实在是无可厚非。然而,於先生系心所在,恰恰是这些被历史所排斥、所疏漏的零碎的细节与人生。在乡村戏台上,狐仙与书生从容自在的“挑逗”与调情,的确没有任何“历史深度”,但於先生贴心贴肺地记述了他们。

置之以前,这的确是缺乏“本质意义”的叙述,然而到了“后现代”的今天,南帆却认为无数的人生细节可能比伟大历史更切近文学的“本质”:“人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个人的经历和视野仅仅是各种重大事件的一个小小局部。推翻某一个王朝,建立某一种社会制度,历史就像一列火车奔向自己的大目标,每一个人只能在这种重大事件之中贡献极其微薄的力量。另一方面,个人生命之中还有许多经验无法完全组织在这种重大事件之中,而是具有自身独立的意义。所以,如果将个人的生命长度、经历、视野组成另一个框架,许多在历史巨型景观之中显示不出意义的个人经验放大了比例。一个暧昧的眼神,漾过心头的五分钟妒嫉,午餐的一道菜肴烧得特别好吃,在马路的拐角被一声尖利的汽车喇叭吓了一跳——这些细节绝大多数对于历史毫无影响,但是,这些细节是人生的基本组成单位”,“文学是从关注‘人生’开始。日常生活经验,各种细节,这是文学的独特内容。经济学不研究一个人的表情,哲学不研究寒风刺骨的感觉,法学不研究失恋之后的哭泣——总之,这一切都交给文学了。”无疑,或许由于时代的赐予,於先生可能较文学史上诸多前辈更深地抓住了文学的本质。

其实,对“新文学”暗含讥诮的张爱玲早就说过:“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於先生版的“朝花夕拾”可谓呼应了当年作为“异数”存在的张爱玲。而在今天这个时代,於先生为我们拾取的这些来自他早岁记忆的“大地上的事物”,更多承载的是现时代共同的乡愁。我想,无论是在“两不厌居”“面碧居”,还是在“钓字楼”“临街楼”,那野鸭掠过低空的鸣叫声是不是常把於先生从梦中唤醒呢?而于我辈,更可藉由这些“乡村物事”而重返久已失掉的故乡。稍感遗憾的是,此类“乡村志”篇数太少,有如佳音之奏仅得其始。冀先生用力于此,或成百十篇,裒录成集,则可与《马桥词典》互为辉映矣。

较之前几代文学人,於先生更善于捕捉历史边缘的细节以及被“遗落”在“大历史”之外的个体,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於先生的“朝花夕拾”缺乏自己的历史观。作为知名文学史家,史观反思与重建一直是他念兹在兹之事。他的新近小说,在史观上颇见独立。其实,於先生的“朝花夕拾”并非只有“乡村志”笔记。作为身历数个年代而又常“行万里路”的学者,他的几个“小长篇”皆有显著的时空跨度与社会容量,如《特务吴雄》以“文革”国营工厂为背景,《才女夏娲》则广泛涉及新世纪以来的校园、学界、白领、企业、大洋彼岸。即便“乡村志”色彩浓厚的《地老天荒》,也横跨民国和新中国两个时代。有此等时空规模,对于事关政治、经济的历史变迁的认识与评断,自然蕴含其中。依我看来,潜存在於先生“朝花夕拾”中的历史观十分独特,十分令人感佩。其间有两层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源发于知识分子身份认同的历史批判意识,二是因於先生温润、睿智、包容的性格而形成的宽广而透彻的历史理解力。前者或可见于当代其他作家,后者则完全是於先生个我生命境界的外化,实在是不可学而得之的。

但於先生的历史批判意识,略异于寻常的是它建立在自我反省的前提之上。於先生一生以学术为业且成果宏富,但《才女夏娲》却有如戴维·洛奇的《小世界》,对他所置身的当下学界多有自嘲与讽刺。从为“跑点”而满天飞的教授们到学术讲演的“火爆”要诀,从博士论文选题到学术会议召开,学界种种,在於先生笔下,约略都有一点“怪现状”之痕迹,如学术会议“堕落得一塌糊涂,有以开会的名义制造影响的,有借机敛财的,有联络人情的,有显示政绩的,甚至有为年终填表的,为什么目的的都有,就是不为学术。拉几个留学生出席,就说是国际会议,找不到外国人,就请几个港台学者充数。”对于自己兢兢业业奉献一生的文学研究,於先生也不介意借小说人物之口戏称为“胡言乱语”:

阿丹却笑着说,原来都是胡氏门人呀。夏娲就问他何谓胡氏门人。阿丹依旧笑着说,文学是个胡思乱想之学,哲学是个胡言乱语之学,咱俩一个学文学,一个学哲学,岂不都是胡氏门人。夏娲一时没有明白过来,就用了一个套语说,愿闻其详。阿丹就说,搞文学讲的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岂不是胡思乱想,搞哲学讲的是玄而又玄,众妙之门,岂不是胡言乱语,都是胡氏之学。所以说,学文学和学哲学的,都是胡氏门人。阿丹说得轻松,可在夏娲听来,却如亲见佛头着粪,心里念着罪过罪过。

对自己钟爱之志业都不惮于“罪过罪过”,对动荡和改变着的百年中国史於先生更不惮于批评与反思了。比较起来,《才女夏娲》所述乃为当下中国“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现实,《特务吴雄》讲的则是“文革”年代的荒诞政治。据於先生自述:“《特务吴雄》是有生活原型的”,“吴雄原本是个只知埋头干活的本分人”,“(眼见别人)都出了名,自已却啥也没干,成天就知道上班下班。这让吴雄十分苦闷”,“吴雄到处说,你们今天批这个,明天斗那个,怎么不来抓我呀。大家听了都笑,说,无事抓你干什么呀,他却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当特务呀,人问,哪国特务呀,吴雄说,苏修特务呀,大家笑得更欢。这事原本当笑话听,没人在意。谁知传到领导那里,却成了阶级斗争的新动向,立马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吴雄果然名声大噪,遂了他很久以来的心愿。”现实中吴雄其人当然没有小说中吴雄后来被捕入狱、流落新疆的遭遇,但於先生却将这个普通的个人故事改造为时代与政治的批判性寓言。小说中吴雄终于成为“特务”的荒诞命运,更深地折射出革命由悲剧沦为喜剧的可叹的历史宿命。对此,姜义华认为,“自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传播后,革命便同阶级对立、阶级斗争结合为一。阶级对立、阶级斗争被宣布为革命的直接原因,革命被解释为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统治,与此相应一些阶级被确定为革命的动力一些阶级被确定为革命的对象。这一思想走向极端,将不断搜寻敌对阶级、不断进行客观存在的乃至人为‘设置对立面’、制造的阶级斗争视为对革命的坚持,视为革命坚定性与彻底性的体现。”吴雄成为“特务”的过程,既是革命沦为人为的概念游戏的过程,也是革命被不同利益诉求者不断操纵和利用的过程。较之革命当年的“初心”,这毋宁是令人苦涩的反讽。《地老天荒》的批评眼光则从当下、“文革”延伸至民国年代。与“文革”批评者往往钟情于“民国范”不同,於先生笔下的民国时代虽呈现出“去阶级化”的乡村自在自由的生活方式,但这个时代的血腥与黑暗却未被有意“疏漏”:“从蒲花口里,静若听说过国民党军队和当地铲共团在湖区的骚扰,挨家挨户地搜索共产党,乱捕乱杀。听说在金水村一次就杀了三百多人,血流成河,把过水塘都染红了。砍下的人脑袋用箩筐挑到县城,一排一排地挂在城墙上。听得静若毛骨耸然,闭目合掌,连呼‘阿弥陀佛’。”

不过,由此亦可见於先生历史观的“驳杂”甚至难以归类。其实,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新左派”与自由主义论战以来,知识界观念分化和利益重组已成为事实。所谓“新左派”关注底层利益,因此对革命及其观念、政治的现实“遗存”抱有较大程度的“同情之了解”,立场偏“右”的自由主义者则对革命体制下知识阶层的沉痛经历抱有“兔死狐悲”之慨,并将知识分子最为需要的言论自由权利普遍化为“全人类性”,由此认为自己身处“最坏的时代”,并对革命及其“前世今生”皆持猛烈批评。当今之世,“左”“右”大有不能两立之势,文学界亦然,韩少功《革命后记》引发的争议即见证了某种非“左”即“右”的粗暴逻辑的存在。然而於先生的历史观究属何派,其实不大容易辨识。他既批评“文革”的荒诞政治,又不用“民国范”去“修饰”其残酷的事实,貌似与“左”“右”皆有关联。在我看来,於先生非“左”非“右”。这并非暗指他的历史观的暧昧或混乱,而是说已在“夕拾”之年的於先生已不再有兴致趋随任何“主流”的声音(并进而为之所裹挟)。也许,《才女夏娲》中导师对夏娲的批评——“导师笑笑说,你这是毛主席说的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的狂热病加幼稚病,一时极左,一时极右”——正是於先生自己所引以为戒的。在事关现代中国变迁的大问题上,他有自己身经数个时代而积聚的阅历、思考与判断。在这一点上,我以为,於先生只是也只能是他自己。这个“自己”,显现为令人感佩的宽广的历史理解力。

读於先生的“朝花夕拾”,常为他历史呈现的客观和平正而深为慨叹。在《地老天荒》中,他提及民国“乱世”的杀戮,但更用心力的,却是“绅治”秩序下费功质的治水建圩计划,他写到“大跃进”时期的大放卫星,却也写到了五十年代新中国的蓬勃景象,那完全是费功质当年富民蓝图的“现实加强版”:

五十年代的费圩,真可谓青山绿水,花花世界,丰衣足食,人面桃花。人民政府不费吹灰之力就根治了湖区水患。费圩一年两熟,鱼肥水美,菱藕丰茂,稻菽飘香。“这才叫富民圩哪!”白鳝爹常常想,“费公如何就这样料事如神,知道日后定会出现这番景象”。他又忆起了二十年前他和费公的那次谈话。心想:“要是他亲眼见到这番景象,那该是多么的好!”……把国家交给的田地种好。到国家的湖滩上牧猪放牛。到国家的湖里打鱼吃,找钱用就是了。只要你有力气,肯干活,人民公社好,吃不愁,穿不愁。国家比费公有能耐。治了水。修了闸。筑了堤。开了港。疏通了大小河道。又加固了长江干堤。不怕水淹。不怕天旱。

新政府在一些小事(如宗教事务)上也尽显“文治”与人情:“刚解放不久,县政府管宗教的人来过一次”,“不过是问过结庵建屋的一些情况和两位住持的俗姓法号,以及生活上和从事宗教活动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来人很礼貌,言行有节,不逾规矩,这使费小姐甚觉宽慰”,“对于费小姐出家前的出身,身世,籍贯姓氏,县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部门早已了如指掌。当面问问,一是例行公事。此外,也想借机试探一下费小姐是否真的完全断了尘缘,好决定是否把她父母解放后的行踪,生活情况及省府决定聘费公回省参予民政的事情告诉她。见她果然六根除尽,便不好强加于人”,“两年后,费公去世,县政府还是派人把这个噩耗告诉了费小姐。”甚至,一心想放卫星的周民书记,也并非不关心群众的“运动分子”,卵生的船队困在湖面以后,“周民书记动用了县人武部一个分队和公社部分基干民兵的力量”,终于使被困人员获救。《才女夏娲》对“怪现状”林立的学界多有自嘲,却并非虚无主义式的否定,如对林俊的社会学研究的赞许:“面对这群满脸稚气的孩子,想想他们将来也像他们的父母那样,满脸风霜地蹲在街沿上,成为新的一代马路游击队,林俊顿感不寒而栗”,“他觉得无论如何,他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他对李春花和她的同学下乡支教,开办高端识字班,充满敬意。”

这些平正、大气的描述,令人感动。尤其是关于建国初期的如实记录,在“后革命”的今天实在已不多见。当前对革命较“流行”的叙述是“抹除”其自身逻辑而将之处理为“不正常的年代”。从《往事并不如烟》开始,多少都存在这类刻意为之的倾向。失掉“文学”尊严、假借民众之口而泄知识阶层之愤的等而下之之作,也不少见。在“去革命化”成为“共识”的情况下,於先生最“合适”的选择是加入这种“集体记忆”,“只要我们把自己置于特定的群体,接受这个群体的旨趣,优先考虑它的利益,或者采取它的思考方式和反思倾向,那么,我们就会把自己的记忆汇入这个群体的记忆”,但久历世变的於先生却拒绝如此。而这,就涉及於先生与一般知识分子区别绝大之处。那就是,他不执著于抽象观念(即便是“自由”、“民主”这样的“不言自明”的“真理”),更无“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偏执以及“吾曹不出,如苍生何”的虚妄。相反,他对浩荡混乱的历史怀有敬畏。或许,他更信任恩格斯的说法:“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这导致他理解历史的纵深与多重维度。每个时代都发端于前代积重难返的问题之中,但它提供的解决方案却又必然滋生新的危机。故认识历史或许并不须以某种“左”或“右”的抽象观念作为“裁断”一切的标准,更需要的是“平常心”。以“平常心”观察已逝和将逝的时代,则不隐其恶,不隐其善,仅着眼于未来而扬善去恶。当然,这“未来”并非虚无缥缈之物,在费功质眼中,它就是“百姓”之安宁福祉,“(他)大致了解了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的一些主要精神。他不想分辨也分辨不清这两派孰优孰劣。他对他们的主张都有兴趣。他只想用他们的富国强民之法为百姓做些实事,让百姓得些好处。也使自己的所学能经世致用,建一番功业,留名天下后世。”(《地老天荒》)这,才是於先生评断历史的“平常心”的更深刻的源起。

於先生的这些“朝花夕拾”,其实有一类处理读来不大容易理解,甚至感觉有违“常情”。譬如,《地老天荒》中,费馨君与白鳝爹在风暴之夜私结珠胎,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被悄悄送与了养狼猪的鞠保。这个取名“卵生”的孩子由此开始了他的人生。从名重一方的费氏后人到乡民之子,这是多么巨大又多么沉痛的人生逆转啊!在古代戏曲中,它演生出了无数的“公子落难,小姐相救”的故事,在当代文学中它也构成了“回城”、“上城”、“到城里去”的系列人生版本,但於先生淡然处之。的确,小说中人物并不否认门第差异(如费馨君并未与白鳝爹成就婚姻,而是以出家修行保全费氏名声),但叙述者却并未将之看得多么重要。小说既未以“落难公子”重返富贵来结构全篇,更未把乡村生涯看成不堪回首的惨淡一幕。小说只是从容地描写卵生的出生、长大、恋爱与劳作,他和费圩的其他乡亲一样,在风里、雨里、恩爱里,满意地过着自己的一生。与此类似,《才女夏娲》中,姚明亮从落榜的乡下孩子到成功的企业家,其人生际遇的变化可谓天翻地覆,但姚明亮和他母亲待人接物的方式却变化不大:有变通但更见坚持,有分寸却更见热情。这些描写,细思起来,与俗世现实并非事事对应,但再思之,却正可见於先生的“脱俗”之处。其实,小说之于戢卵生、姚明亮人生的叙述处理,正是於先生荣辱不惊、优游与世的人生态度的直接体现。於先生待人接物,有如春风,温暖、贴切,而又给人尊重。正因此,在小说中,他能对所有人,无论乡民还是世家,无论是“穷孩子”还是“成功人士”,都放在“人”的位置上等同观之,发现其中较门第、贵贱更为重要和普遍的事物。

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平常心”。等贵贱,去“左”“右”,於先生的“平常心”贯通历史与日常两界。因了这份平常心,於先生少了“俗眼”,少了知识的“障碍”,由是浩浩荡荡的人生与世界在他笔下纷涌而出。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名字已忘,但其中高僧的一句话却经年不能忘却:“心静乃能见众生”。何谓“心静”?我的理解是,心里“安静”了,心里不预存贵贱、是非、“左”“右”这些“先见”了。正因为心中放下了“先见”、偏执,不再以自己之是非为是非,我们才在自己之外看见无数自在的人生与广阔的世界。就此而论,於先生的“朝花夕拾”的价值,就不限于历史复杂性与“大地上的事物”的呈现了。其实,他写“乡村志”也好,写大学也好,写工厂也好,都不期然地在发掘人心中那份善念。对此,他在《特务吴雄》的自述中讲得比较清楚:

写着写着,却又发现,人的杂念不过因时而起,因事而生,打底子的还是与生俱来的那一点善意,于是又加写了这善意。读到这小说的,都盛赞这善意,如李小菊的多情,王守金的重义,海海、和尚、孙大哥、养蜂人等的侠肝义胆、扶危济困,包括纪师傅并无蓄意害人之心的自私、狡狯等等,尤以吴雄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善良之人。这是我写作时未曾想到的。

其实《特务吴雄》完全可以讲成一个普通人被某种政治的“看不见的手”推动着而互相陷害的故事,进而以“国民性批判”的笔法来深入揭示那个“不正常的年代”。但於先生笔之所至,终究还是落到了还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那一点善意”上去了。在小说中,吴雄因为恋爱受挫,希望通过一桩非凡举动来引人注目,于是对外声称自己想做“苏修特务”,但真正到了公安部门开始调查、相互陷害可以展开的时候,那些曾取笑他的人却又开始帮助他:批斗会上并不熟识的女工们反话正说替他开脱,李小菊、海海为他出谋划策,“情敌”王守金混入监狱采用“调包”之计让他外逃。甚至吴雄自己,外逃新疆之后仍念念不忘替多少陷害了自己的纪师傅寻找失散多年的儿子一家。最后,人性的温暖压倒政治讽喻,《特务吴雄》也成为於先生自己也“未曾想到的”的作品。

然而依我阅读的感受,《特务吴雄》不能说是偶然与意外。事实上,对人之“善念”的发掘与歌吟,构成了於先生“朝花夕拾”的真正的“精魂”。他的那些“乡村志”记述多有此意,如《幻乡笔记 》(2015)、《金 鲤 》(2016)、《男 孩 胜利漂流记》(2018)。《幻乡笔记》中“摸脚迹”的精古当然神奇,然而神奇之下却都潜藏着一段爱情:精古与水月庵的尼姑数十年前是邻近一观一庵里的两名弟子,“这两个弟子正值青春年少,虽自知是出家之人,却禁不往荡漾春心。整日价在一起采莲、荡舟、淘米、打柴,一来二去,日深月久,有一天竟偷吃了禁果”,于是小道被逐、小尼被幽禁,但“这哑巴小道不知在哪儿流浪多年,有一天忽然又跑回来了。好在江山易主,无人追究,就不声不响地在这湖汊边安了家”,小道也就成了“精古”,而“人们自然对这一对哑巴男女多了几份尊敬”。《地老天荒》中的各色人等,更因“善念”而生。费功质先生一心服务乡梓,治理水患,此已是“善念”之表现。而在得知女儿与农民有一夕之情后,他竟不是责备,而是通达,“父亲果然事理洞明,他显然已经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但到这时,却是淡淡地说:‘性本自然,你也不要太苦了自己,回房歇息吧!’”比较起五四文学中的封建家长,费功达才更像一位父亲。他虽不能突破久远的门第观念,但他对白鳝爹的态度亦为通达:“小女既为你所救,死而复活,绝处逢生,理当以身相许”,“但馨君既然死而复生,复是费氏之女。滔滔天下,芸芸众生,又未能脱俗。费氏是名门望族,诗礼传家,费某又服务桑梓,为众望所嘱。非为父所逼,小女亦深明大礼。故不能与鳝君修秦晋之好,是费某父女有负于鳝君再生之德。纵为犬马难能尽报。请鳝君受费某一拜!”这通达背后是怎样的“善念”呢?费功达对女儿的另一番话,讲得十分清楚:

孩子无辜,是男是女,你都给留个名字吧,我也好借此机会,告诉白鳝,好歹也有他的一点骨血。我辈虽不能免俗,但天理人心,总不可逆。天既罚我辈受此大劫,想是我辈前世作孽太深,万不可再违天悖理,复遭天谴!

“不可违背天理”,正是於先生笔下诸多人物的行事准则。所谓“天”、“理”,未必是理学所论“天理”,而是民间朴素的人性认知。守护人性,与人为善,循良心而为,是费圩人的普遍特征,无论其贵贱姓/性别,亦无论其所在时代。鞠保、沙和嫂子收养了来路不明的孩子卵生后,爱之不已,甚至超出了他们自己生养的孩子芡儿。“善念”,仿佛是於先生笔下所有人的“根性”。或因出生、成长于中国禅宗发源地(黄梅),於先生似更愿将此“根性”与佛性联系在一起,如弃家修行的费小姐将父亲老友为自己修建的庵取名“水白庵”,“水无定形,白无定色,原本都是佛门之物。色相空无,正合费小姐礼佛的本性”,而开杂货店的蒲花也亲近了“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成为“不入山门的居家弟子”。

“佛性”也好,“根性”也好,於先生同样在当下大学与都市中觅寻着这种普遍的人性。作为学者与作家,於先生经见过无数的恩怨与利益,然而他的文字却并不顺从于现实,而更多是与之“对话”、寻求超越之道。《才女夏娲》中刘寅生说:“像导师和师爷爷这些知识分子,身上还留有一些古风,心中还存有一点古意,遇事都讲个信念操守,虽有变通,但也不是什么事都能苟且。”这一点点“古意”,与费先生,与白鳝爹、蒲花、精古,与吴雄周边的工友,又何尝不相通呢?尤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姚明亮面对初恋女友的移情别恋,既有“变通”亦存“古意”。“变通”在于,“叶春芳那次把那个吴涛带回家来,姚明亮就对叶春芳把他们之间的关系说开了。姚明亮说你我既已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就不可能再走回来。他劝春芳不要勉强自己的感情”,“他祝愿她有一个美满的人生结局,他自己也会去用心寻找自己的幸福。”“古意”在于,姚明亮觉得爱一个人最终应以被爱的人的幸福为满足,这才是对爱的“懂”与“知”:“也许爱情这个东西就像人心中的佛性一样,时候到了,瞬间就可悟得,是不要别人证得的”,“(姚明亮)当下便由爱情想到了写在五祖山门上慧能的偈语: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心有所动,就拿起笔来,在纸上也写了一组短句,爱情本无花,爱心亦非石,本是一念生,何来知不知。”这种瞬间或刹那的“悟”,意味着生命的自我否定和重新开启。因此,“佛性”也好,“善念”也好,多是生命中对己、对人的那些澄明透亮的刹那、踏实绵长的温暖。

“佛性”(“善念”)、“大历史”外的细节与生命、“乡村志”所承载的“大地上的事物”,共同构成了於先生近年的“朝花夕拾”。常言所谓“庾信文章老更成”,是指寄寓沉痛,也指穆旦所叹息的,“唯有一棵智慧之树不凋,/我知道它以我的苦汁为营养,/它的碧绿是对我无情的嘲弄,/我咒诅它每一片叶的滋长”(《智慧之歌》),不过在於先生这里,恐怕得反过来理解。大多数人在经历无数之后会“冷眼观世”甚至冷漠弃世,但“根性”深植的於先生却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世界因此变得更为宽广。他身经数个时代,历见众多权力、金钱、声名的沉浮与聚散,这使他“懂得”其间不能尽言的命运曲折与人性幽微,因而更愿放下身段,去倾听、去理解、去呈现这广大的人群和命运。不过,这种与路遥、迟子建等小说家比较接近的丰富、温暖与“善念”的叙述,有时也会引来读者的不满足,认为缺乏对“黑暗面”的充分发掘与“一个也不饶恕”式的抗争。这或有道理,但对於先生而言,世界已然宽广,他不大可能再把自己收缩到某个相对窄狭的立场上去排斥和贬抑与自己不同的人生与世界。於先生将来也只会是他自己。

以上种种,所言皆是於先生“朝花夕拾”中的“义理”。显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在“辞章”方面无所建树。事实上,他是文体研究领域的资深学者,无论长篇还是短制,他对叙事、语言、节奏、“留白”都极为讲求。此处仅引《猖日》最后一段文字,以略见於氏“笔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悠长况味。此篇讲“打土地”游戏结束以后,扮“土地”的不解风情的猫伢和他的“相好”元贞的姐,一起呆在谷草垛里,长久无趣,而旁边谷草垛里另一对年青人正在疯狂:

动静太大了,那边,猫伢和元贞的姐听得清清楚楚。元贞的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对猫伢说,回吧,由他们闹去。

他们相跟着离开了打谷场,猫伢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剧烈摇动着的谷草垛,也学着元贞的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放了一天的猖,也不怕累。

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谷草垛,像是对自己说,猖吧,猖吧,一年难得有这一回。

元贞的姐在后边踢了他一脚,怅怅地说,就会说别个,你做么事猖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