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应用

2019-11-21 08:37葛玉娇
时代金融 2019年27期
关键词: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校企合作

葛玉娇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高校校企合作的现状及问题,讨论风险导向审计在高校的发展,提出校企合作办学风险导向审计中应关注的重点,在考虑风险点的基础上,对提高校企合作办学质量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风险导向 校企合作 内部审计

一、引言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但也面临着挑战。高校内部审计是高校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明确要求,高校内部审计方式也逐渐从传统的制度基础审计向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转变。

二、校企合作的含义及现状

(一)校企合作的含义

校企合作,就是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按照合作的深度,校企合作可以划分为浅层次的合作和深层次的合作。

浅层次的合作就是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训平台及实验设备,为学生的顶岗实习创造条件,但是不参与制定学生的培养方案。深层次的合作就是企业不仅为学校提供实训平台,还参与学生的培养,也就是学校会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即“订单式”人才培养。在深层次的合作中,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科研项目的研发与成果转化,有利于产教融合,进而实现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利益的“三赢”。

(二)校企合作的现状

中国的传统教育过于重视理论学习,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办学还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校企合作缺乏法律保障。现阶段,我国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职业教育法》对我国的职业教育进行了规范,但是涉及校企合作的内容却不够完善。目前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口头协商、自主签订合约的形式进行,法律对合作双方的出资比例、合作形式、权利义务等都没有进行约定。在没有约束的制度环境下,虽然双方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合作,但是高校作为国有资产以及育人的场所,在合作的过程中,其资产与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存在一定的风险。

2.合作层次浅、实习实训是主要合作形式。现阶段我国的校企合作仍停留在企业提供实训场地的浅层次合作上。企业按照自己的生产需求,安排学生到生产一线充当普通的生产工人,学生所学习的专业技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学生实习的专业对口性差。我国高校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教育模式限制了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交流,技术、科研、行业标准等关键信息得不到及时沟通。企业没有参与学生的课程设计,学校培养的学生也不是市场需求的,因此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上也大大折扣。

3.企业合作动力和激励机制不足。企业的产品研发及转型升级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基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职业院校合作,降低研发及生产成本,才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我国目前的校企合作停留在浅层次的合作上,企业不仅要承担提供场地的义务,还要担负学生实习安全的社会责任。而我国的现有政策对校企合作企业的优惠力度尚不明确,企业在税收、研发投入、人工成本等得不到有效补偿的前提下,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企业的校企合作积极性必然会大打折扣。

三、风险导向审计在高校的发展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内涵

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现代审计方法,与传统的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相比,风险导向审计重点关注组织风险,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对可能引起重大错报的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以评估的风险的高低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范围,进而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因此,风险导向审计可以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二)新时代高校内部审计的要求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題的框架意见》、《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使审计工作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那就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在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作为高等人才培育的中心和先进文化的传播阵地,肩负着深化综合改革、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时代使命。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教学方式和方法也发生着重大变革,高校的育人职能既面临着机遇,也存在着风险。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在新时代的职能,就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与学校纪委、资产、财务、人事等部门协调配合,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制度风险,推进高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内涵式建设。

四、风险导向审计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应用

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校企合作存在着不少风险。按照合作的各个阶段,风险导向审计中应关注以下机制是否存在风险点:

(一)投入保障机制

1.企业合规性。关注学校是否从具备“技术领先、理念先进、行业知名度高、技术力量雄厚、有良好发展前景”等基本条件的企业中挑选合作企业;重点关注学校是否对合作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2.合同签订过程。重点关注合作项目是否经过校长办公会等学校论证程序,有无会议纪要;合同签订过程自愿、公开、公正。

3.合同条款真实、完整、合法。合作双方就投入资金有无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否明确,收费分成是否明确;投入的实验实训设备是否具有使用价值,有无资产评估报告,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有无明确约定;关注合作专业是否符合地方产业政策;是否有利于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学生就业。

4.双导师制。师资力量是教学的保障,高等学校职业技术教育要求学生既具有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能力,重点关注学校和企业是否配备了实践导师和专业导师,导师是否符合相关资质。

(二)监督执行机制

1.投入资金及资产到位情况。关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投入资金;关注企业投入的实验实训设备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质量及时提供。

2.收费管理。重点关注收费执行标准,是否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财政部门及学校关于合作办学项目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有无乱收费等情况;关注学校与企业分成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有无违规行为。

3.实验实训设备的管理。实验实训设备是否有规章管理制度;是否有专职人员保管设备,责任是否明确;故障或报废实训设备是否有维修或报废流程。

4.学生实训的安全性。关注有无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制度;关注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教师是否详细介绍了安全操作规范;关注学生因实习、实训而发生意外事件的频率。

(三)效果评价机制

1.企业参与教学改革的成效。重点关注企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情况,包括参与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和学生日常管理情况;关注项目执行对推动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影响;关注企业完成学生实习实训和推荐就业情况。

2.科研项目合作成果。重点关注师生对校企合作的满意度;关注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项率;关注科研成果的水平;关注科研合作项目的成果转化率。

3.学生实习就业的质量。关注学生在合作企业的就业率;关注合作企业对实习学生的评价,学生技能是否符合企业的岗位需求;追踪调查学生的就业满意度。

4.实训设备的利用率。关注校企合作实训设备是否存在闲置情况,关注实训设备的使用率;关注实训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要求;关注学校对学生的实训课程设置是否合理。

五、审计视角对校企合作的管理建议

(一)完善法律环境,激励企业参与

现阶段,我国关于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条款和规章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补充,比如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分成等方面难以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处于浅层次的合作,企业更多看到的是成本的增加,而非现时利益的流入。比如,一方面,企业给学校提供了资金、设备或者实训场地,发生了相应的成本,但是来企业实习的大多数学生并不符合岗位需求,造成了人力和资本的浪费。另一方面,企业还要为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安全保障支出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缺乏利益驱动的校企合作,使企业丧失了长期合作的动力。

为了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营造积极的合作氛围,必须要立法先行。一方面,税收法律应该明确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法定义务,并对企业对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支出出台税收减免、兼备扣除等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即时利益,调动企业积极性。另外一方面,保险法律应该对校企合作行为设定保险范围,尤其是对学生实习实训明确投保主体,帮助企业有效规避风险,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强化行业监督,约束合作行为

国外的职业教育体系较为成熟,行业组织在构建信息平台、提供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技能人才标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尚不充分,行业组织与学校、企业的联系也比较松弛,尤其是一些新兴行业组织还处于萌芽阶段,行业组织的服务和监督职能难以实现。

要发挥行业组织的监督职能,首先要促进其健康发展。由于各行业组织的发展各具特色,我们需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一方面,传统行业的行业组织起步较早,应在其稳健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密切与学校、企业的联系,根据时代要求更新技术标准,制定行业规范。另一方面,新兴行业的行业组织起步较晚,可以在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积极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行业组织。完善的行业組织可以通过制定规范的校企合作管理文件,监督校企合作行为,客观公正地发挥学校和企业联结的中介作用。

(三)推动教学改革,创新职业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学生在学校里接受的知识只有很少一部分能被应用到实践中去。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是紧跟市场需求的教育。“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这句话很好地阐释了职业教育的理念。把这个理念付诸实践,就要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专业设置上,学校应设立由企业和学校的相关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小组,根据人才需求、技术发展信息和市场需求预测,积极配合企业的岗位需求设置相关专业,培养“订单式”人才;

二是在人才培养模式上,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参与学校的科研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的技术骨干人员担任学校的实践导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为实现产、学、研的结合创造条件;

三是在课程建设上,根据专业设置要求和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第一线技术人员职业岗位工作要求为导向,重新设计教学课程,加大实践的比重,构建知识、能力和素质有机一体的课程体系,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互为支撑,把教学进度与生产过程结合起来;

四是在考核机制上,学校应要求学生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技术资格才准予其毕业;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有技术发明和创造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教师与企业共同进行科研项目建设的,根据其科研成果的质量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开展实践课程创新性评比,优化教学方式和方法,增强实践课程对学生的吸引力;提高教师担任实践课程教师的绩效工资比重,激发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和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问题与促进政策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3(01).

[2]罗红民.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及审计建议[J].教育时空.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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