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2019-12-13 20:59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
关键词:反垄断法规制监管

赵 敏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 贵阳 550002

一、引言

进入到新世纪,市场经济日益成熟和完善,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这带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企业并购活动日益频繁和活跃,并购活动不再局限于本行业企业之间,同时在跨行业不同企业之间进行。当前,企业并购活动呈现出多元化、战略性的特点,并购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为了有效应对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从加强政府监督着手有效化解企业并购法律风险。随着企业并购活动日益频繁,企业发展面临着的风险不断增大。从这个角度来看,加强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是今后我国需要认真面对的一个课题。对此,本文对如何应对和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进行深入研究,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二、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现状

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法律风险和问题,法律风险对企业并购、长期经营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当前,企业并购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人事风险、融资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整合风险、文化风险等。本文将从政府监督和现行并购风险防范规定两方面出发,对我国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析。

首先,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目前,我国已有多部关于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例如《竞争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合同法》、《投资法》、《上市公司并购法》等。其中,《反垄断法》对并购法律风险分类、标准作出了具体阐述,如果政府部门干预市场,并经取证确定干预行为违法后,需要追究其的法律责任。这点在《反垄断法》中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以《证券交易法》为例,该法主要从上市公司角度出发,分析企业债券收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对策。

第二,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的政府监督机制。为了加强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我国从立法层面着手对规制并购法律风险作出了具体操作指引,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并购法律风险监督管理主要从政府与社会两个方面开展。一是政府组织开展监督管理活动。企业并购涉及到知识产权、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利益关系,也关系到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如果政府能够在监督方面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将会有效降低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并购企业应端正并购动机,一些上市公司并购失败很大程度上缘于盲目并购。多元化投资与经营作为分散财务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损失。但是如果不切实际地搞多元化投资与经营,涉及过多产品或项目,主业不突出,不仅不能分散风险,反而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并购企业应端正并购动机,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立足长远发展,从理性层面考虑规模效应,实行强强联合、优化重组,从而达到企业优势互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目的。

三、当前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其中法律风险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对企业并购长远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因法律问题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例如资产风险、劳动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环境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本文下面将从政府主导、国家立法两个方面出发,探讨如何有效应对企业并购法律风险问题。

(一)关于防范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的法律规定

现行法律对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不够健全和完善,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法律阶位较低,法律效力较弱。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多个方面利益关系和利益主体,这需要一个更高阶位的法律来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和调整社会经济活动。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以国务院、中央部委、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占比较低。这导致企业并购风险监管法律权威性严重不足,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实际情况。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目前,我国关于企业并购法律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以防御性为主,主要针对发生的风险采取弥补措施。如果只能等企业并购出现风险和问题后才采取法律措施介入,这样就无法发挥法律的预防作用,不能有效控制并购风险损失。总体来说,当前我国需要制定一部更加完善、健全、实用的法律体系,对我国企业并购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监督和约束,为企业并购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的政府监督机制

在预防和规制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方面,除了采取立法手段之外,还要通过提高司法水平来有效控制并购法律风险,国内对这方面的预防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来实现。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多种利益关系和利益主体,包括知识产权、员工合同、资产整合、汇率风险等,这些对社会和谐、经济秩序等都会有很大的影响,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维稳问题。政府对企业并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以从多个方面来控制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对具有国资背景企业的并购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约束,通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指导企业开展并购活动,正确处理产权、员工等利益关系,有效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对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要承担其监督责任,确保企业并购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企业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公开、产权关系不清、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出现,提高并购过程中规范性和有序性;在一些比较敏感、特殊的领域,还需要采取特殊的监督管理措施。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出现适用法律不合理、趋利避害、规避监管等行为,现行法律如果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制和监督,这就会让企业采取利己行为和简化操作,只要双方达成交易一致意见就会实施并购行为,而不会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这就会对企业并购产生较大的阻力,从而造成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等风险和争议。地方保护主义突出。企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地方税收政策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例如为了保证本地财政收入,一旦企业并购后迁离本地造成税收收入锐减,这时候地方政府就会采取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并购行为,从而给并购活动带来了不确定性。对许多地方政府来说,在对待并购和外来投资方面存在期待又害怕的心态,将并购视为是资本抽逃的途径,对本地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倾向于采取各种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和调节。从娃哈哈与法国企业并购案中就可以看出,我们必须要以平常心态对待并购活动,将其视为是正常的经济活动。

四、改革和创新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一)完善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法律监管体系

对《反垄断法》进行修改和完善,2007年颁布实施的《反垄断法》不能很少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形势,当前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竞争法体系。现行《反垄断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没有明确法律规制对象和目标,需要对企业性质、经营行为做出清晰的界定,对企业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具体化;(2)缺乏实际操作性,对企业并购行为规制不够全面、具体,需要针对当前实际情况进行完善;(3)法律惩处手段、标准不够清晰明确,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利益日本、美国等立法经验;(4)加强与国际相关立法的配套衔接。只有建立完善的垄断法,形成国内外相统一的监管法律体系,才能够有效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反垄断法对企业并购行为具有直接指导和规制作用,但要提高对并购行为的监管水平,关键是要制定专门的《并购法》。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除了国内企业之间进行并购活动,国内外企业之间也会进行并购。除了地域划分之外,不同行业之间的企业也会发生并购行为,或者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并购。针对这些并购行为,可以通过调整和修订单行法规来进行应对,但是从近年来情况来看,单行法不能很好的满足监管需要,需要制定一部统一、独立的法律来规制企业并购行为,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国别企业并购行为都纳入到监管范围内。另外,要对部分单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对反垄断法框架以及具体条文进行调整和修改,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并购法律体系,通过立法有效规制和应对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二)政府职能部门的完善

政府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要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针对不熟悉外部环境和法律制度造成的并购风险,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争议协调和解决机制,为化解并购法律风险提供支持。对外经贸管理部门、商务部等政府部门,要为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提供法律、信息咨询和指导,为本国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条件。

对于企业并购活动,政府要摆正自身定位,调整和优化职能,对企业行为进行引导和规制,克服政府对企业过度行政干预的情况,摆正政府在企业并购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同时做好服务和监管。同时,各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共同参与并购活动的协调、管理。国资委和证监会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与国内外相统一的并购监管规则。对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合同、国家产权和重大技术机密问题,要给予重点关注。另外,还要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会的作用,对并购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进行有效监督。总而言之,政府对企业并购行为要坚持以下原则:摆正职能,履行职责,监管与服务并举,同时与国际接轨。

五、结论

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当前我们必须要通过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并购法律风险监管环境,为企业实施并购活动保驾护航,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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