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困境及其突破

2019-12-15 09:09徐慧敏
法制博览 2019年26期
关键词:法学考试法律

徐慧敏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

在我国高校教育工作过程中,法学教育是其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对我国司法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而在我国目前具体教学活动中,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突破,为了进一步明确如何突破教学困境,特此展开本次研究。

一、科学定位教学目标

针对我国目前法学教学和法律职业发展相互脱节的困境,教育人员在开展具体教学活动时,需要准确定位法学教育,因此,校方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代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建设提出的具体需求,并将其作为践行法学教学工作的具体目标,确保法学教学能够与法律职业实现有效衔接[1]。在我国目前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具有法律实务人才,对于法治宣传人才和法律职业人才也具有很大程度的需求。在我国现代高等院校教学过程中,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学业之后并没有完全走进法律职业,存在部分学生在毕业之后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甚至还有部分学生选择从事与法学完全没有联系的行业,但是在学生具体开展工作时,同样需要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而学生在受过系统教育之后,即使从事与法学完全没有联系的相关职业,也可以应用自身法学素养推进进一步构建法治化社会。在开展法学教育工作时,就是还需要进一步确保法学实践教学,保证能够更为有效地培养法律人才,确保法学教育能够与法律职业实现有效衔接。因此,教育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科学,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保障更为有效构建法制社会。

二、强化教师队伍

为了更为有效的解决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脱节的不良现象,高等院校还需要进一步培养教师能力,对教师能力提供要求。只有确保教师专业素养,还能实现法学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基于此,院校需要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能够更为有效地展开教学活动。教师在具体参与教学活动需要确保能够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师需要不断补充和更新自我法律知识,确保自身具有更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保证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法律职业发展的具体需求,以此为基础,才能确保更为有效开展法学教学,保证法学教育能够与我国法律职业实现有效衔接。同时,高校需要为教师创造一定的条件,保障教师能够有效参与实践活动。例如学校可以在一定程度内与相关企业构建合作关系,在法学教育过程中进行实践锻炼时,能够进一步应用理解法律知识,进而使教师,在日后教学活动中能够有机联系相关事物和具体法律条文。与此同时,教育人还需要积极参与相关资格考试,确保能够更为真切的体会考试要求。在我国目前法律事业发展过程中,教师通过直接参与资格考试能够进一步了解最新教育制度,确保能够更为全面的开展法学教育,避免传统教学模式导致我国法律教学和法律职业之间存在的脱节现象,通过参与职业资格考试,能够使课堂教学具有更高的信服力。

三、优化考试制度

科学改进司法考试制度能够确保更为有效的建设法律职业队伍,在进行资格考试时,需要在考试范围内合理纳入职业技能,伦理和立场。在进行具体工作过程中,首先需要科学限制报考条件,确保法学教育价值格斗更高程度的体现,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具有一定程度的教育背景和实践经历[2]。其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内容,确保能够全面检验法律知识,尽可能确保考试范围内具有法学教育过程中的相关骨干课程,同时,还需要科学考察职业伦理,侧重测试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和法治思维能力。最后还需要进行考试时间的合理优化,对我国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秩序进行科学保障,确保法学教育质量的有效提升。

同时需要推动司法考试方面的多元化发展,传统的考试只是追求纸面上的知识,这样虽然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之内对知识进行一定的监测,但是对于长期的发展来说存在一定的隐患,考试更多的应该是和现实进行结合,尤其是在司法方面主要强调的是应用方面,所以在考试的过程中应该更多加强考试的实用方面的考核,这是一个改进的方向。比如可以在考试中增加一些现场应对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对司法中的知识进行考核,由于司法方面需要严谨,所以在考试的时候可以对现场中配备更多具有经验的教师进行考核,这样就能够明白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能够让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更加全面,让学生能够达到对知识的使用要求。

四、健全人才录用制度

在我国目前针对初任检察官和法官人员进行招录考试,不仅需要参与司法职业考试,同时还需要进行公务员考试,而在进行公务员考试过程中笔试科目内的申论科目考试和行政职业能力与法官案件审理工作所需能力和理论知识之间的联系,这两门科目的添加会使考试结果内法律知识测试的比例大大缩减,可能会过滤到部分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法律人才。在未来教育工作过程中,需要对其录用制度进行有效创新,确保法学教育能够与职业考试制度实现有效衔接。

五、加强实践以及环境方面的教育

学校是一个小环境,所以在学校的学习当中,需要对学校的环境进行塑造,环境对于学生来说,是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的思想以及认识进行改变的,所以学校在环境的建设之中也需要进行一定的法律融合的现象,比如在学生遇到问题的时候,作为老师,可以让学生能够更多往法律方面去想,只有这样,才能够在高校中营造出一种法律的氛围,像是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一旦遇到了违法的事情,学生能够第一时间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自然能够逐渐建立起使用法律知识的习惯,能够推动法律的进一步使用。

其次就是学校需要组织学生在实践中体会法律的用法以及精神,很多学校在法律教育与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脱节也是源自于当前的这种现象,所以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科学的组织,同时能够让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对法律的现象进行研究,有了现实作为基础,学生在法律的接受程度上会有一种全新的印象,在使用的过程中也能够对法律的应用更加得心应手。

有了以上两点进行保证,学生能够对法律建立起一种立体的认知,这就让学生在未来的生活中看待问题的看法也偏向于法律,这样就能够让学生在法律方面能够更加轻松找到工作。

六、加强校企合作

企业对于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是有专门的需要的,有的公司甚至还会有专门的法务部,所以学校在与企业交流的过程中,能够与企业达成战略合作,企业进入学校,找法律方面的专业实习人才,同时也能让学生在法律工作的经验方面获得一定的积累,同时也能让学生与企业之间进行双向的选择,在长期的实习过程之后,学生对于法律运用到工作中也有了足够的经验,这样才能够促进学生在法律实践方面的进步。

同时教师也能够进行陪同,这样一方面能够让教师了解到自身存在哪些不足,同时也能够让教师明白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法律人才,这样在长期的发展中才能够让学校法律教育能够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能够让学生在就业方面有更强的适应性。

猜你喜欢
法学考试法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法学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