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

2019-12-17 03:48任兰杰
生产力研究 2019年11期
关键词:财产性居民收入差距

陈 伟,任兰杰

(1.北京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6;2.北京邮电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876)

一、引言

近十多年来,我国居民基尼系数均在0.45 以上,超过了国际通行的收入差距警戒线。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我国政府不断加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力度。“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经达到了20%以上。

作为社会保障制度在住房领域的一种延伸,住房保障能够减轻保障对象的住房支出,增加保障对象的实际收入,发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但是作用效果受到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的直接制约。

北京市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同时,北京市的住房价格长期居于高位,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重大,推行过多项住房保障试点政策。选择北京市作为研究对象,考察其住房保障水平和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关系,在国内具有典型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住房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理论依据

19 世纪中叶以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走向垄断阶段,社会收入差距拉大,城市住房短缺严重。越来越多的人士意识到自由放任的市场缺陷,主张强化政府干预,积极发挥包括住房保障在内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第一需要理论”,认为应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领域满足人的居住需要,形成了住房保障的理论源头。以庇古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家,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认为国家应该通过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将收入转移给穷人,从而增加全社会的福利水平。以瓦格纳和施穆勒为代表的德国新历史学派,建议政府把税收作为财政再分配工具,通过实行社会保障政策来缓解社会矛盾。凯恩斯强调社会保障是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状况和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手段,具有“自动稳定器”功能,为住房保障制度的推广进行了宏观经济论证。

(二)住房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途径

住房保障制度在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可以对社会收入分配发挥调节作用。具体途径为:第一,对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调节。以住房公积金为代表的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机制,通过税前扣除和企业缴费的形式,增加了劳动者的总体收入,对收入分配进行了直接显形调节;政府的住房保障投入增加了社会的劳动机会,获得住房保障增加了劳动者的安全感和就业竞争能力,是对收入分配的间接隐性调节。第二,对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调节。在名义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对保障对象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补贴,降低了其住房支出,使这一群体出现收支总量和结构的变化。第三,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经验研究表明,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房产,财产性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情况的不同。在我国,2002 年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就已大于总体的收入差距。2017 年,城市家庭总资产的房产占比达77.7%。住房保障体系一方面可以使保障对象有条件获得住房产权,一定程度上弥补财产性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有助于住房市场的供需平衡,缓解住房价格上涨冲动,抑制财产性收入差距继续扩大[1]。

(三)住房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方式选择

住房保障分为供给方补贴和需求方补贴两种方式。在住房保障制度建立较早的西方国家,前期均以供给方补贴为主,后期逐渐转向需求方补贴。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对改善收入分配均有重要作用,但政策缘由和实施效果又有明显不同。供给方补贴适用于社会住房普遍短缺的情况,政府有必要新建公共住房提供给保障对象居住;需求方补贴适用于住房市场稳定的情形,政府的补贴可以使保障对象自主选择住房,避免了连片居住形成“贫困集中”现象。供给方补贴能够在短期内改变保障对象的居住条件,但是在收入水平提高后,很少会主动搬离公共住房,容易导致代际不公问题;需求方补贴的操作相对简单,当保障对象不符合保障标准时,补贴政策可以及时退出,从长期看,对于改善社会收入分配状况更加公平有效。

(四)住房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评价

多数研究认为,保障房供给能够缩小收入差距[2],可以将收入和财富从一部分人重新分配到另一部分人[3]。LUI 的研究显示,香港的公共住房政策使基尼系数从0.378 降低到0.319[4]。Borger在比利时调查发现,租住政府保障房群体的住房支出比未租住者要少34%以上[5]。Frick 等学者的研究覆盖了德、英、意等欧洲五国,虽然各国的住房保障政策有异,但是都缓解了收入不均状况[6]。Robinson 发现,在英国,相比财政对收入分配的调整,保障性住房能够更明显地降低住房不平等性[7]。Marial 等学者在18 个OECD 国家都验证了政府的住房支出可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8]。陈立中和蔡潇潇的测算表明,住房保障可以贡献5%的居民收入增长作用和20%的基尼系数下降作用[9]。但是,也有学者提出,政府的住房保障项目容易导致资源错配,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微乎其微[10]。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住房保障调节居民收入的理论逻辑、作用机制、方式选择能够形成较大共识,但是,对于住房保障调节居民收入的实际效果,仍然存在明显分歧,说明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需要进一步清晰化。

三、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

1.住房保障水平。一定时期社会成员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可以用住房保障水平来反映。在微观层面,体现为住房保障覆盖人口、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和住房补贴提供方式等;在宏观层面,主要指政府的住房保障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程度的关系。在既有统计数据中,保障房完成投资额能够大体反映一个地区的住房保障供给水平。在资金投入既定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住房建设成本和建设周期存在差异,保障房竣工面积可以更加直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的保障房供给总量。因此,本文选取保障房完成投资额和保障房竣工面积这两项指标,衡量特定地区的住房保障水平。

2.收入差距。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面向城镇居民,统计部门公布的基尼系数,反映的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情况,不能直接为本研究所用。官方统计年鉴中的五等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直接适应了欧希玛指数的计算方式,本文用其衡量特定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欧希玛指数的计算方法是用一个地区最高20%家庭的收入份额,除以最低20%家庭的收入份额,其最低值为1,说明收入完全均等;倍数越高,说明收入差距越严重。

(二)数据来源

2003 年,国发[2003]18 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此后,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责任日益明确。因此,本文相关数据选自2004—2017 年《北京统计年鉴》,或由其中的数据计算而得。考虑数据异方差的可能性,取各变量的对数形式用于模型运算。

(三)模型设定

本文假设住房保障对收入分配具有调节作用,以欧希玛指数作为因变量(用O 表示),以保障房竣工面积(用M 表示)和保障房完成投资额(用F 表示)作为自变量,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简称VAR 模型)来检验和解释各变量之间的动态关系,使用的统计软件为Eviews10.0。

(四)统计描述

1.北京市住房保障水平。经过多年努力,北京市在保障房供给类型方面,从经济适用房为主,发展出廉租房、限价房、公租房、自住房、棚改安置房、共有产权房等多种类型;在住房保障方式上,从以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在实物补贴形式上,从新建出售住房为主,发展为租售并举、以租为主;在筹建保障房数量方面,从“十一五”的48.5 万套,到“十二五”的100.9万套,再到“十三五”的预计20 万套。粗略计算,当前北京市的保障房总量已达约200 万套,占全市存量住房809 万套的比例,已经接近25%。官方数据也显示,截至2017 年底,已有21.1%的城镇居民家庭居住在各类保障房中。

2.北京市城镇居民收入差距。2004—2017 年间,在北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项来源中,工资性收入的差距贡献率不断缩小;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变化不明显;财产性收入的差距贡献率有了大幅增长。在财产性收入来源中,与房屋出租相关的收入占比最大。随着住房价格的上涨,财产性收入差距势必推动居民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反映在北京市城镇居民欧希玛指数上,在此年间始终高于3.5,仍处于较高的状态。

(五)实证分析

1.单位根检验。对变量序列常数项进行对数化处理后,首先进行ADF 单位根检验。经过一阶差分或二阶差分,所有序列的ADF 临界值均小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拒绝有单位根的假设,说明序列的差分变量是平稳的。

表1 单位根检验结果

2.协整检验。使用Johansen 方法进行协整检验,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拒绝原假设,排除了伪回归现象。依据Eviews 信息准则判断标准,确定VAR 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1,协整方程可以表示为:

可以看出,保障房投资额与欧希玛指数呈现正向关系,保障房竣工面积与欧希玛指数呈现反向关系。

3.格兰杰因果检验。利用Granger(格兰杰)提出的方法,检验各变量间是否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结果表明,保障房竣工面积与欧希玛指数存在因果关系,而保障房投资完成额与欧希玛指数不存在因果关系。

表2 Granger 因果检验结果

4.脉冲响应分析。对于模型中变量间相互冲击的动态影像,可以使用脉冲响应函数来体现。由图1 可见,欧希玛指数对保障房竣工面积的反映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说明两者之间存在影响。

图1 变量脉冲响应函数时序图

四、研究结论

本文对住房保障与收入分配的相互关系作了理论回顾,利用2004—2017 年北京市住房保障水平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相关数据,构建VAR 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可以得出几点结论:

第一,住房保障水平与居民收入状况存在相关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北京市的保障房竣工面积与居民收入状况存在因果关系。政府通过保障房的建设与分配,解决了相当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一定程度抑制了商品房市场的价格上涨,住房保障已经对居民收入分配产生了影响。

第二,住房保障对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尚不明显。虽然北京市的住房保障投入在持续增加,但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居高不下。究其原因,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应主要依靠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来实现,住房保障的收入再分配作用较为有限。实证过程中,保障房完成投资额与欧希玛指数之间并未显现因果关系。从统计角度分析,可能与原始数据的抽样数量较少、变量的时间序列较短等原因有关;从现实角度分析,可能与保障房投资在转化为工程建设以及住房分配的过程中,存在较长的滞后期有关。

第三,我国政府应该继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在住房保障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比较明显的国家和地区,其住房保障覆盖率均在30%以上。从经验角度看,这一标准可以视作住房保障调节居民收入效果是否明显的分界线。北京市的住房保障覆盖率在国内已处前列,但距此仍有差距。在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应该继续坚守住房保障责任,继续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住房保障制度运行效率。

猜你喜欢
财产性居民收入差距
中国整体与区域居民收入周期的协同效应分析
新疆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收入实证分析
农村财产性收益扶贫 为精准扶贫开辟新路
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数说陕西70年”之居民收入
2018年一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难分高下,差距越来越小 2017年电影总票房排行及2018年3月预告榜
论盗窃财产性利益
论盗窃财产性利益
缩小急救城乡差距应入“法”
实现居民收入倍增与有效控制通货膨胀——基于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幸福指数倍增的中国化政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