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建构与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探究*

2019-12-18 20:38
教学与研究 2019年11期
关键词:专政共和国阶级

一、路径一:经由现代国家(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未来社会革命就是要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它会带来社会的普遍解放,因为“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必然意味着新社会的建立”。社会革命“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之后,政治革命的条件将不复存在,“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社会革命将建立“一个消除阶级和阶级对抗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市民社会;从此再不会有原来意义的政权了”。(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3、655页。

现代国家是政治革命的结果,对于如德国这样还未实行民主主义的国家,无产阶级必须先完成现代国家建构,这是实施一切共产主义措施的首要前提。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等一再表达:无产阶级要夺取政权、争得民主,建立政治统治,再走向社会主义。因此,对于现代国家和社会革命的关系,实质上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即“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思想。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曾经指出:“贯穿在马克思的一切著作中的基本思想,这就是:民主共和国是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2)《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7页。

1847年10月,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中强调共产主义不是从原则出发,而是从现实出发。“民主主义还未实现以前,共产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就要并肩战斗,民主主义者的利益也就是共产主义者的利益”。(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66页。同时,他强调指出,无产阶级是民主运动的核心,应夺取政权,建立民主制,奠定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政治前提。因此,德国现行代表贵族的政府应当鄙弃,但是,政权不应该转到资产阶级的立宪制度,而应该促使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等取得政权,建立民主制。

由此可见,在争取民主制度上,共产主义者属于民主党,但这并不妨碍其也属于共产党。无产阶级必须先要消除封建专制割据,实现国家统一,“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德意志共和国”,(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7、50、52-53页。以此奠定将来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场所。“无产阶级的利益迫切要求德国彻底统一成一个民族,只有这样才能造成一个清除了过去遗留下来的一切琐碎障碍、让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可以较量的战场。”(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页。

在《共产主义原理》这篇文章中,恩格斯在回答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进程时,对于通过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首先,要建立民主的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其次,要通过民主手段实施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措施,否则,“民主对于无产阶级毫无用处”。恩格斯认为,在英国这样一个无产者已占人民的大多数的国家可以直接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在法国和德国这样的小农和小资产者占多数、正向无产者过渡的国家,可以间接建立政治统治。对于能否以和平手段废除私有制,恩格斯的态度没有绝对排斥或是绝对肯定。

因此,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要求无产阶级首先争得民主,建立政治统治,成为本民族的统治阶级,在没有争得民主之前,“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所没有的东西。因为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还是民族的。”(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7、50、52-53页。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可以利用现代国家政权进行社会革命,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再逐步消灭阶级,国家也将逐步消亡。一旦“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里,公共权力将失去其作为有组织的暴力工具这种政治性质,自由人联合体将取代现代国家这种政治共同体。(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7、50、52-53页。

值得一提的是,现代国家尽管产生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但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更强调现代国家的“工具性”价值意义,它是资产阶级攫取权力的工具,资本家能够利用国家机关来维护他们的最大利益,“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同时,他们强调,现代国家对于走向社会主义有杠杆作用,它也是无产阶级用来对付资产阶级的武器,“资产阶级用来推翻封建制度的武器,现在却对准资产阶级自己了。”(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33、37页。

社会革命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本身和阶级对抗,无论是《共产主义原理》提出的25个措施,还是《共产党宣言》提出的十大措施,都是要在现代国家政权下实施。所以,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实际上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产阶级首先夺取政权,争得民主(民主共和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自己成为统治阶级。这意味着无产阶级要夺取的政权实际上就是现代国家政权;二是现代国家作为政治统治的工具,它并不专属于哪个阶级,关键是为谁所掌握。这意味着无产阶级进行社会革命必须运用现代国家政权,作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措施。并且,在现代国家政权下无产阶级消灭私有制并不排斥和平手段。“但愿如此,共产主义者当然是最不反对这种办法的人。共产主义者很清楚,任何密谋都不但无益,甚至有害”。(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84-685页。

巴黎公社之后,马克思恩格斯针对现代国家制度已经成熟的国家,提出可以经由巴黎公社(社会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后面详述)。一直以来,被一些学者看作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思想的放弃,事实上,他们并未放弃,而是继续强调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

1892年,恩格斯曾撰文谈到他与马克思40年里一直坚持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他强调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之间进行斗争,唯有在民主共和国这样的政治形式下才能具有普遍的性质,并且,最终的决定性胜利将属于无产阶级。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巴黎公社之后,通过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卡尔·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等文章,继续坚持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反复强调类似德国这样的国家要推翻封建专制,完成共和国建构等任务、“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进行决战的最后战场”、“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等观点。

巴黎公社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民主共和国的最初立场,可以在1873年3月恩格斯的《西班牙的共和制度》中看到:一方面,他强调:“梯也尔的共和制是1792年共和制的最终实现,是没有雅各宾派自我欺骗的雅各宾派共和制。从此,工人阶级不会再在什么是现代共和制的问题上迷惑自己了”;另一方面,恩格斯也指出共和制是资产阶级统治最后的国家形式,也是表现最完善的国家形式。(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67页。

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醒德国工人党,德国还没有建立现代国家制度,若要实现如普选权、直接立法、人民权利、国民军等,只有靠民主共和国,而非军事专制国家。他也认为,民主共和国不但是资产阶级社会最后的国家形式,还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进行最后决战的阵地。(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5页。1877年,恩格斯致信威廉·李卜克内西指出,“下一次工人运动到来之前的目前这个间歇期正处在资产阶级共和制条件之下,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处在帝国压迫之下。在这种共和制条件下……对法国已毫无意义的关于国体的争论即将最终结束。”(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9页。他在信中谈到共和制的本质,它既是目前资产阶级统治的典型形式,也是未来资产阶级统治瓦解的典型形式。

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更是不遗余力地阐明上述关于民主共和国的这些基本观点。1883年8月,恩格斯致信伯恩斯坦指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唯有在民主共和国政治形式下才能进行到底。他指出,这种把斗争进行到底的国家形式对于德国来说“还有待于争取”。换言之,德国先要通过革命完成民主共和国建构。革命之后的国家形式“只能是而且必然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13)可以利用它来争取广大的工人群众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可为自己阶级谋取利益、维护权利的工具。尽管民主共和国是资产阶级统治及其走向灭亡的最后形式,但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也需要这种民主的形式,“对于无产阶级来说,这种形式和一切政治形式一样,只是一种手段。”(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510、514、671页。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还进一步强调民主共和国是国家的最高形式,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其建构和发展不可避免,具有必然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将来最后的决定性斗争只能民主共和国才能进行到底。(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92、415、468、470页。1886年8月,恩格斯致信倍倍尔:“要是马克思能够看到,他的关于民主共和国现在无非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进行决战的战场这一论点,正在法国和美国得到证实,那该有多好啊!”(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00页。

1891年,恩格斯在《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进一步深化了通过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主张。他区分了两类国家:一是如法国、美国、英国,由于现代国家制度已经成熟,人民代议机关拥有全权,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可按照宪法随意办事,因此,旧社会有可能直接地“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二是如德国这样的国家,人民代议机关毫无权力,政府掌握了几乎是无上的权力,因此,不可能用“舒舒服服”和平的方法建立共和国,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德国无产阶级先要“炸毁”目前那种半专制的、混乱不堪的旧制度,建立单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和国。他们只有在民主共和国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92、415、468、470页。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德国、意大利同西欧大陆的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页。除了现代的灾难以外,还有许多旧制度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国家必须完成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构,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能够在其中进行决战的唯一的政治形式”,也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改造社会的手段。“获得普选权和显著扩大活动自由(新闻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取消警察监视等等),这是不应该忽视的新的武器。”(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192、415、468、470页。

1894年3月,恩格斯致信拉法格时,完整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共和国只是一种国家形式,由谁掌握就为谁所用。民主共和国并非专属资产阶级,它同样也可以为无产阶级所利用。恩格斯认为,共和国之所以与君主国不同,全在于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可资利用也必须利用的现成的国家形式。“像其他任何政体一样,共和国取决于它的内容。当它还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时候,它就和任何君主国一样地敌视我们”。“当它还被资产阶级掌握时,就把社会主义的使命委托给它,都是毫无根据的幻想。”(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510、514、671页。

简而言之,共和国与任何其他国家形式一样,本质上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它本身不具有阶级属性,而是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为哪个阶级掌握,就为哪个阶级所有。据此,我们就能够比较好地理解,民主共和国既是国家发展的最高形式,也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同时,它又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性形式,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要在这里进行最后决战的阵地。因此,完全可以说“民主共和国是既有利于资本的统治,也最有利于其顽固敌人的发展形式。工人运动之所以不断地要求争取民主共和国的制度,显然是因为民主共和国的制度有利于工人运动。”(21)[法]雅克·泰克西埃:《马克思恩格斯论革命与民主》,姜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218页。

二、路径二:经由社会共和国(巴黎公社)走向社会主义

1848年6月,法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爆发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斗争,前后坚持了5天;从1871年3月开始,巴黎公社运动前后历时72天。尽管无产阶级在这两次与资产阶级的直接搏斗中最终都失败了,但马克思恩格斯通过《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等文章,对于现代国家性质和职能,即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有了更深刻认识,尤其是针对法国这样的现代国家,即具备成熟的民主共和国制度条件的国家,无产阶级要打碎现成的旧的国家机器,经由社会共和国(巴黎公社)走向社会主义,通过不断革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消除私有制、消灭阶级和阶级对抗。

马克思在分析了巴黎无产阶级六月起义失败的原因后,认为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共和国内不可能改善自己的处境,首次提出要推翻资产阶级专政,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向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求自己的权利完全是一种空想,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一个更为大胆的革命战斗口号,它就是:“推翻资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专政!”(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

1851年12月路易·波拿巴通过政变上台,建立了法兰西历史上的第二帝国,这意味着“国家回到了最古的形态,回到了宝剑和袈裟的极端原始的统治”。由此,马克思看到了现代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真面目:“资产阶级共和国在这里是表示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实行无限制的专制统治”。(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然而,小资产阶级社会民主派要求将民主共和制度作为手段并不是为了消灭资本和雇佣劳动,而是协调两者之间的对抗。

随着法国从代议制共和国到官僚军事帝国的转变,法国逃脱了资产阶级的阶级专制,却转而服从于波拿巴的个人专制。由此,马克思断言议会制共和国和资产阶级被路易·波拿巴埋葬了。不过,马克思从中得出初步结论:“议会制共和国的倾覆包含有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萌芽”。他从无产阶级提出的“社会共和国”看出其具有“预言”意义。“社会共和国在二月革命开始的时候是作为一个词句、作为一个预言出现的。1848年六月事变时,它被扼杀在巴黎无产阶级的血泊中,但是它像幽灵一样出现在戏剧的下几幕中。”(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自此,马克思思想中滋生了打碎现代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代之以社会共和国的念头。1871年4月,马克思致信库格曼,指出其所著《雾月十八日》的最后一章就包含了这个思想,“法国革命的下一次尝试再不应该像以前那样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些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些人手里,而应该把它打碎”,强调这是真正的人民革命的条件。(25)[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326页。

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现代国家就是法国代议制民主共和国,而且,这个共和国是中央高度集权的、没有地方自治的国家。这个中央集权制国家是在与封建制度对立的军事官僚政府机器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1850年,他们在《告同盟》书中就要求德国共产党人建立一个统一而不可分割、最严格的中央集权制的共和国,当时包括马克思,“大家都以为法国中央集权的管理机器是由大革命建立起来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1885年,恩格斯承认这是一个误解。因为法国大革命之后,直到雾月十八日为止,地方都是实行自治管理的,地方各级管理机构也都是民选的,它们在共同的国家法律范围内行动自由。(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

如果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共产党宣言》要求无产阶级走向社会主义,是要经由法国式的中央集权的民主共和国这个政治前提,那么,巴黎公社之后,他们通过《法兰西内战》这个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宣言,则是要求无产阶级通过公社这个“社会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以法国社会本身通过公社组织而取得的政治统一去代替曾起过反封建作用的中央集权制……代替这个存在于法国社会之外的中央集权的法国。”(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很显然,这个社会共和国不是一个中央集权、没有人民自治的国家,更不是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马克思反复强调公社是帝国的对立物。恩格斯概括道:公社是一个自由的联邦,这个全国性组织首次真正由国民自己建立。与此前中央集权施行压迫职能所需要的军队、政治警察、官僚机构,在全国“一切地方都必须消除,就像在巴黎已经消除那样”。(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

马克思强调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实行政治统治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即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现代国家的形式不论是正统的、立宪的,还是共和的、帝制的,起初都是作为“摆脱封建制度的解放手段”在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建立的,而成熟了的资产阶级社会却把它们都变成了“资本奴役劳动的工具”。(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由路易·波拿巴任总统的议会制共和国即第二帝国是国家政权的最低贱形式,也是最后的形式,它尽管凌驾于社会之上,但却是这个社会里最丑恶的东西,是滋生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因此,无产阶级为了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统治的使命,必须打碎这个旧的国家机器(阶级统治的工具)。“也就是把集权化的、组织起来的、窃据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为社会做公仆的政府权力打碎。”(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

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无产阶级打碎旧的现成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之后,要代之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即巴黎公社(社会共和国)。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它要铲除旧政权的纯属压迫性质的机关,把其合理职能归还给社会,由承担责任的社会勤务员来执行。为此,巴黎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一是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等方面一切公职人选都要经由普选产生,而且随时可以撤换。二是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与其他工人拿同样的工资。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公社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它使“共和国重新恢复”,而这个公社,就是巴黎无产阶级在1848年“二月革命”所模糊表意的“社会共和国”,它要代替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任何现代国家形式(无论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国制),“公社正是这个共和国的毫不含糊的形式。”(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04、474、479、563、560、197-198页。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对社会共和国即巴黎公社的性质和特征进行了具体的界定和描述。

公社的权力来源于普选,合法性在于对选民负责。公社是由各选区普选产生的市政委员组成,他们中大多数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实行议行合一,既是行政机关,又是立法机关,它不是议会式的机构。马克思认为,普选是为公社里的人民服务,它不是要从统治阶级中选出人去议会里做人民的假代表,公社要实行真正的平等的公开的选举,“如果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那是最违背公社精神不过的。”(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13-214、109、154、194、154、156、196、155、155、155页。普选权不能被滥用,不能成为统治阶级欺骗人民的工具,普选权之于公社的真正目的是用来选举其“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职人员。”(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13-214、109、154、194、154、156、196、155、155、155页。

公社是没有常备军、警察等“压迫”机关的非官僚化的民主共和国,它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一方面,公社实行地方自治,“只要公社制度在巴黎以及次一级的各中心城市确立起来,那么,在外省,旧的集权政府就也得让位给生产者的自治政府。”(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13-214、109、154、194、154、156、196、155、155、155页。在农村,公社也将是所有村落的政治形式,“通过设在中心城镇的代表会议来处理它们的公共事务;这些地区的各个代表会议又向设在巴黎的国民代表会议派出代表”;(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13-214、109、154、194、154、156、196、155、155、155页。另一方面,公社是民族的政治共同体,是民族统一的体制保证和组织保证,它不是要破除国家性中央权力,“仍须留待中央政府履行的为数不多但很重要的职能”。(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13-214、109、154、194、154、156、196、155、155、155页。从马克思对公社所进行的特征描述,我们可以看出巴黎公社(即社会共和国)实质上是一个实行地方自治的联邦制民主共和国。“国民军将代替常备军;国家寄生虫大军将被搬掉;教师将代替各级僧侣;国家法官将换成公社的机构;国民代表的选举将……是组织起来的各公社的意志的自觉表现;国家的职能将只限于几项符合于普遍性、全国性目的的职能。”(3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13-214、109、154、194、154、156、196、155、155、155页。

公社是无产阶级劳动解放、进行社会革命的政治形式。“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公社是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终于发现的政治形式”。“劳动一解放,每个人都变成工人,于是生产劳动就不再是一种阶级属性了。”(3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197、158页。无产阶级只有通过公社共和国,才能真正走向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它是要剥夺剥夺者,要消灭剥削多数人劳动的资产阶级所有制。用来奴役和剥削劳动的生产资料将完全变成自由联合的劳动工具,真正的个人所有制就会成为现实,这就是共产主义。

三、两种路径的一致性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通过革命走向社会主义实际上有两个途径,一是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通过《共产党宣言》,他们强调尚未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的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争得民主,必须先要通过革命、建立民主共和国,这是走向社会主义的首要前提。二是经由社会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通过《法兰西内战》,他们阐明了在现代国家制度已经很成熟的国家,无产阶级进行社会革命,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代之以巴黎公社(社会共和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走向社会主义。

对于无产阶级进行社会革命的这两种途径,有的学者认为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在马克思恩格斯这里,“一方面,民主共和国被认为是最适合于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另一方面,又要求工人党建立民主共和国,因为民主共和国是最有利于无产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以便组织起来争取霸权。同时,他们又提出,无产阶级解放的政治形式是公社型国家,民主共和国只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其中进行最后决战的战场。”(39)[法]雅克·泰克西埃:《马克思恩格斯论革命与民主》,第80-81页。

有学者认为,人们有意忽略民主对于走向社会主义的意义。“1917年以前,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排除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通过议会形式取得国家政权的可能性。”“马克思对哥达纲领草案的批判一点也没有引起注意。至于恩格斯对《爱尔福特纲领》的反对意见,十年之后才被出版。与其他人不同的是,恩格斯将批判的矛头对准了纲领的政治部分,认为它抛开了社会主义政策的核心内容:建立民主共和国。恩格斯认为它(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早在法国大革命中我们就可以看到。”(40)[英]唐纳德·萨松:《欧洲社会主义百年史(上)》,姜辉、于海青 、庞晓明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2、29页。

奥地利著名学者路德维希·冯·米瑟斯也指出:“民主与社会主义有着内在联系的观点,早在布尔什维克革命前的数十年间就得到了广泛传播。许多人倾向于认为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都是不可能的。在1917年之前,如果你问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他的社会主义跟另一些运动,尤其是保守主义运动的社会主义有何不同,他大概会回答说,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民主和社会主义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41)[奥]路德维希·冯· 米瑟斯:《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学的分析》,王建民、冯克利、崔树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44、211页。

1905年俄国革命之后,列宁还曾经提到,恩格斯反复告诫德国社会民主工党,不要轻视共和制和争取共和制的斗争,强调共和制问题与社会主义问题在实践上不能分开。1917年,列宁在其《国家与革命》中也提到,民主共和国是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的捷径,他认为,这个思想像一根红线贯穿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强调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思想。事实上,这也是列宁在1917年以前其“工农民主专政”的思想渊源。

还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实质是主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主张通过议会道路走向社会主义,这为后来的修正主义、机会主义打开了缺口。有的马克思主义者甚至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巴黎公社之后,放弃了经由公社(社会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主张,即“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组织要建立在独立的经济公社的基础上”的观点。“马克思晚年对这一思想坚持了多少时间,坚持到什么程度,还不得而知。从他的一些信件中来看,恩格斯似乎很快又放弃了这一观点。”(42)[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327-328页。

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经由现代国家(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与其通过社会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并不矛盾,他们都是要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这里的关键是阐述清楚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内涵。

事实上,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统治。马克思是在总结法国1848年至1850年的阶级斗争时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他认为,“民主共和国”是社会民主派进行革命运动的工具,农民、小资产者、整个中间阶级会逐渐向无产阶级靠拢,最终会同共和国公开敌对,反对资产阶级专政。因此,要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过渡时期的“阶级专政”,其目的和任务是要消灭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消灭阶级差别。而且,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与不断革命的目标任务是一致的,它是要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包括产生这些差别的一切生产关系、一切社会关系,以及相对应的一切观念。“对我们说来,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只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对立,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4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92页。

可见,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过程也是一个“不断革命”的过程,它是向着消灭剥削,消灭阶级,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实际上与《共产党宣言》要求无产阶级在现代国家范围内建立政治统治,利用国家政权剥夺全部资本,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直至国家权力不再具有政治性质(暴力压迫),只剩下公共管理的职能,逐步消亡国家等观点,实质上都是经由民主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1852年,马克思致信约·魏德迈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目标和任务“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4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106页。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坚持这些观点:民主共和国既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最高形式,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也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进行最后决战的阵地。同时,民主共和国是走向社会主义的首要前提,无产阶级专政可以在民主共和国的框架下实现。

经由巴黎公社运动,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的国家形式,它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形式。不为人所注意的是,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无产阶级专政视为无产阶级的国家形式,实际上与其提出的经由巴黎公社走向社会主义的主张有关。由于马克思在这里没有阐述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国家政权的具体内容和主要特征,这似乎与其之前侧重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要经由民主共和国实现有矛盾。这个看似矛盾的问题其实并不矛盾,因为无产阶级国家的具体形式就是巴黎公社。1895年,恩格斯在回答社会民主党提出的什么叫“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时说:“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4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112页。

因此,无产阶级经由巴黎公社走向社会主义的过程,也意味着经由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针对如法国这样成熟的现代国家,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要打碎旧的现代国家机器,代之以“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即社会共和国,由其实施共产主义的措施,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国家政权不再凌驾于社会之上,让国家权力最终回归社会。这个由社会共和国取代现代国家的过程,也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走向社会主义的过程。这与如德国这样的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完成共和国建构,争得民主,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走向社会主义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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