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9则

2019-12-22 21:14
人民调解 2019年11期
关键词:司法厅司法局服刑人员

司法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日前,司法部、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5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要求坚持依法处理校园安全事故,从事故预防与处置、纠纷化解、打击“校闹”行为等方面,构建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新机制。

《意见》指出,要建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协商等制度,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副校长、教育和法律工作者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人员参与调解。建立由教育、法律、医疗、保险、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库,为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内可根据需要设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学校难于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安全事故纠纷实现能调尽调。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教育部门、人民法院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帮助完善受理、调解、回访、反馈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确保调解依法、规范、公正、有效进行。地方教育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直接组织行政调解。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可以加强合作,联合建立事故纠纷调处机制。

本刊

“山东智慧调解”应用系统启动试运行

10月9日,山东省“智慧调解”应用系统上线,试运行正式启动。该系统集矛盾申请受理、在线排查化解、业务指导管理、实时预警预测、部门联动联调、综合考核评价、网络教育培训、案例专家支持等“八大模块”为一体,以方便基层群众、提升调解质效为应用导向,研发了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脑客户端“四位一体”调解使用终端,构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应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县人民调解中心 “两级枢纽”线上受理、处理和大数据智能分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打造了与其他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平台,与法院、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 “信息互联、线上互通”的网络通道。

山东省司法厅

安徽省出台《办法》 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安徽省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 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2 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 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办法》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保障、培训、日常管理、考核等方面内容作了全面规范。为加强工作保障,《办法》还明确,由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单位或部门在定额补贴基础上,根据调解纠纷难易程度,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给予专职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

安徽省司法厅

陕西省建立省级人民调解专家库及师资库

8月底,陕西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聘任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库师资库人员的通知》,首批聘任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等30名同志为省级人民调解专家库人员,西北大学潘怀平教授等50名同志为师资库人员。这次推荐工作历时3 个月,经过全省各地市、县(市、区)及有关高校认真组织推荐上报,省司法厅审核研究和综合评议,最终选定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优、群众评价好的专家教授、律师和司法所长、调解能手为首批专家库、师资库成员。受聘人员将承担起省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指导、咨询,重点课题研究以及全省各地人民调解员培训授课和基层调研任务。

陕西省司法厅

天津武清:试点推广“津矫通” 时刻记录“人在矫途”

日前,天津市武清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在崔黄口司法所、豆张庄司法所试点运行“津矫通”APP。支队工作人员现场操作,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安装使用“津矫通”,除60 岁以上无智能手机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其余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安装并登录使用。移动监管载体“津矫通”APP 的投入使用,与腕带定位、手机定位监管手段相辅相成,有利于及时有效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实现社区矫正全程动态化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天津市武清区司法局

江苏连云港:市两办出台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平台,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聚合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资源力量的“四纵四横”工作网络,建立“线下+线上”的非诉讼分流中心、建立 “分调+联调”的非诉讼办理中心、建立“共建+共享”的非诉讼数据中心。《意见》明确,非诉纠纷解决工作程序包括接案立案程序、研判分流程序、动态调整程序等,工作制度包括矛盾预防排查化解机制、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机构人员名册制度、纠纷多元化解程序衔接制度、纠纷综合调处联动补强机制、纠纷案件分层化解机制、司法确认程序制度、跟踪回访制度、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制度、多方协作制度等11项工作制度。《意见》还对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宣传引导、考核督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

山东威海:文登区积极化解涉及企业信用类矛盾纠纷

11月1日,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联合区社会信用中心、区工商联等部门成立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调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调解文登区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企业与外埠企业之间发生的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种涉及企业信用类的纠纷。将人民调解职能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对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修复信用,对达成调解协议而拒不履行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并在网上公示。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诚信自律等。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信用公示、联合惩戒融入纠纷调解全过程,帮助当事人通过调解及时高效达成协议,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内蒙古陈巴尔虎:多举措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一是严格补贴发放纪律。通过电话回访方式,逐一对案件情况进行核实,杜绝虚报调解案件的情况发生。二是严查案卷质量。成立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经过司法所初审的案卷通过阅卷、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案卷一律不予申报。三是严把补贴发放程序。对审查合格的卷宗,按照难易程度分为简易、一般、疑难三类,制作规范的补贴发放明细表,提交局党组讨论通过后,统一发放至各司法所。司法所统一公开发放补贴,由调解员现场领取并确认签字,确保案件补贴足额发放。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司法局

福建厦门:试点集中监管台籍社区服刑人员

福建省厦门市司法局通过试行台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监管矫治模式,着力解决台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司法厅大力支持下,厦门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台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监管试点工作的意见》,在海沧区设立涉台社区矫正中心,对在厦台籍社区服刑人员统一执行社区矫正,并对台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人员配备、统一监管职责、统一聘用社区矫正考察员、统一经费保障“五个统一”的监督管理模式。

福建省厦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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