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游扶贫的特点和面临的挑战

2019-12-25 01:17高益青
西部学刊 2019年16期
关键词:旅游扶贫社会工作特点

高益青

摘要:旅游扶贫是海南省实现产业脱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借助“企业+农户+旅游”的模式,海南旅游扶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逐渐形成了地方政府为主体、大型旅游企业牵头、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的自身特点。然而,旅游扶贫仍然存在很大的挑战,这就是旅游产业成长不易,很难形成产业链;旅游产品需要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这在短期内难以形成扶贫成效;旅游产业需要一定人才培训,最终成功还需要在贫困地区建立起持续繁荣的特色旅游产业。但就目标而言,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存在着紧张关系,如何将这两个不同的任务加以整合对于海南的旅游扶贫来说是巨大的挑战。为应对此挑战,专业的社会工作参与将会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选择,可以在旅游扶贫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过程的监测与评估、政策措施的宣传与激励、扶贫对象的培训与支持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旅游扶贫;特点;挑战;海南;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6-0020-03

自我国正式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后,各项“精准扶贫”工作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总体来说,这些成果的取得基本上都是依靠政府的巨大投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扶贫方式开始遭遇瓶颈。为此,国家提出发展特色产业以提升贫困地区造血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的战略。在海南,旅游业一直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和政策优势,发展旅游扶贫是实现海南贫困地区产业脱贫的不二之选。

一、当前海南旅游扶贫的特点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海南的旅游扶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景区带村、民宿兴村、定点帮扶”的“企业+农户+旅游”模式,采取“提供就业、设置摊位、物资采购、入股分红”的方式,贫困村的农民得以顺利加入旅游产品的生产销售、乡村民宿、农家乐等旅游产业,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归纳起来,以景区扶贫为核心的海南旅游扶贫逐渐形成了如下特点:

(一)地方政府是旅游扶贫的主体

首先,在旅游扶贫的规划上,地方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省政府主导着旅游扶贫的整体规划,各市县政府则负责落实具体方案,一般由“县旅游委统筹”,发改、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协作,先进行摸底调查,再制订实施方案,筹集项目资金;之后交由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加以推进。当然,地方政府的主体地位并不能否认社会参与的作用。在旅游扶贫的规划中,社会参与是以专家论证的形式出现的。

(二)高度依赖风景区、度假区等大型旅游企业

尽管海南一直强调“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共同投入开展旅游扶贫的局面”“吸引和协调社会各界对旅游扶贫在智力、物力、市场渠道、就业机会等方面的支持”,但实际上自海南推出旅游扶贫以来,重要景区和大型旅游企业始终是项目执行的主力军。

(三)以直接惠及貧困人口,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为根本目标

旅游扶贫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来消除贫困,因此贫困人口能不能直接从中受益是衡量该模式成败的关键。对此,政府和民间是有共识的。为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专门发文支持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按2000元/人标准予以奖励。

二、海南发展旅游产业推动旅游扶贫开发所面临的挑战

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虽然海南旅游扶贫在景区带动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大部分贫困村远离知名景区受惠力度有限。因此,要想全面实现和长期保持旅游的造血扶贫功能,势必要花大力气发展以乡村旅游为核心的旅游产业和产业链,甚至开展一场“通过全域旅游统筹推进的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将会给海南旅游扶贫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实现“旅游”与“扶贫”任务的整合?如何在这二者之间找到合理的结合点与最佳的结合方式?

尽管海南旅游扶贫早就确定了以“扶贫”为目标、以“旅游”为手段,但是一旦到了进一步涉及用发展旅游产业长期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阶段,旅游产业的发展就会成为先于扶贫的目标,而且它的实现与否决定了旅游扶贫这一目标能否长期和可持续的实现[1]。与之相对,扶贫目标的完成本身是有时间要求的,国家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的庄严承诺意味着扶贫的目标不允许发展旅游产业的目标先行,而是要同时进行。因此,海南旅游扶贫之所以面临挑战,其根源就在于:发展“旅游”的目标与实现“扶贫”的目标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

(一)“旅游”和“扶贫”的行为特征不同

“扶贫”的目标是让贫困人口脱困,着眼于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无论是就业、经营,还是土地出租、股份分红。这种脱贫是有时间限制的,本质上是一种短期行为;而“旅游”,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说是需要长期培育和集聚的,小到一个旅游景区大到一个旅游线路的成熟需要长时间的投入,而且必须经受市场的检验,即便是经过科学的市场研判、精心设计规划、大力推广和营销的乡村旅游、度假民宿、旅游商品,也未必就马上得到市场的认可与欢迎。新兴旅游产业成长不易,遑论与之相关的旅游产业链,规划的再多也只能停留在纸面。

(二)“旅游”与“扶贫”遵循的机制不同

“旅游”遵循的是市场机制,游客是最终的买家,除了经济大环境、旅游市场的成熟度和客源构成的客观特征之外,旅游产品的性价比、美誉度、体验感都是由游客自己主观说了算。贫困村周围有大型景区或许还能带动一下乡村旅游,如果完全白手起家自创景点和产品一定是败多成少。即便是事前开发有调查、有论证,最后也难免高投入低产出、甚至无产出。更何况,遵循市场机制的投资开发一定是循序渐进,小心试水,不能一上来就贪大求全、大水漫灌,在新产品能不能存活下来还尚未可知的情况下急急忙忙构建门类齐全的产品体系、产业体系。而“扶贫”尽管带有一定的政治任务色彩,但从扶贫任务的指标化分解和时间节点的设置来看,本质上是政府的行政行为,遵循的是政府行政机制,以任务执行和结果考核为指归。也就是说,只看各级政府部门是否遵照执行,在规定期限内贫困村的旅游项目做没做,贫困户的收入增加没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没就业。虽然考核结束后是否脱贫人口因为旅游产品的滞销而返贫也是未来考察的一个方面,但那是后话,而且也可以归咎于旅游市场的波动或旅游产业的不景气。

(三)“旅游”和“扶贫”针对的对象不同

尽管在“旅游+扶贫”的模式中,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产业的构建的目标最终是为了让贫困人口借助生产和销售旅游产品,在旅游产业中谋得生计、脱离贫困,但毕竟这两者的对象不同。“旅游”的对象是产品和产业,而成功的产品和蓬勃的产业固然可以带动脱贫,但并不一定是贫困人口能够做得来和参与得了的。虽然理论上政府可以“对贫困村因地、因村、因户制宜地开展旅游扶贫”,但大部分贫困村都地处内陆山地,不可避免地带有交通不便、资源贫乏的先天缺陷,再加上贫困人口自身的知识、能力、水平的短板,所以现实的情况是“各旅游扶贫村多数没有开展旅游,更少有形成独立品牌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扶贫”的对象是贫困人口,这些贫困户之所以致贫虽有缺资金、缺土地、缺技术的共性原因,但绝大多数都带有缺劳力、疾病、老弱,甚至懒惰方面的个性原因,因此即使旅游业能进村,也未必能直接惠及贫困户,而这显然又违背了确保贫困人口受益的精准施策原则。

由此看来,海南旅游扶贫在全域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虽然有良好的出发点,但是单凭良好愿望和地方政府一己之力是很难实现发展旅游产业与解决贫困问题双赢的。诚然,海南省建立的“旅游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调动了多方力量,动员了旅游企业、行业协会、院校专家参与,但是,这些单位要么扶贫非其所长,要么很难长期驻村以获取全面的信息。因此,海南旅游扶贫要想在下一阶段继续保持成功就必须要有一支专业化的队伍能够长期驻村,同时致力于旅游产业发展与贫困人口脱贫的数据收集和信息反馈,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社区营造、产业规划、技术传授、职业培训、需求反馈、政策运用、文化复兴、创意设计和地方创生。从这些要求来看,只有专门从事发展性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士才能胜任。

三、社工参与在旅游扶贫中的作用

目前,海南旅游扶贫要想应对同时完成两种任务目标的挑战就必须考虑借助社会的力量,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团体的帮助。从以往的理论与实践来看,社会工作已不再停留于“疗救性”和“预防性”功能[2],“发展性社会工作”使得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在参与旅游扶贫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如下作用:

(一)旅游扶貧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如前所述,旅游扶贫的难度主要在于:既要遵循旅游市场的规律、产业发展的趋势和项目运作的方法,又要保证贫困人口在旅游扶贫过程中真正受益。要想找准这二者之间的平衡点首先需要大量严谨详实的信息,而且需要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在这方面,专业社会工作团体有着普通扶贫干部所不具备的专业优势,它们既可以为进行旅游开发的政府、企业和行业专家提供专业的田野调查资料,以帮助其辨析贫困村潜在旅游资源的可开发性、市场前景,从而更加科学地规划旅游扶贫项目;同时也能够运用专业手段评估贫困户的发展能力、适合的旅游扶贫方式,分析其在规划旅游扶贫项目的参与度和参与方式,为政府旅游扶贫的精准施策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意见和建议。

(二)旅游扶贫过程的监测与评估

以往旅游扶贫失败的原因往往在于盲目投入而缺乏过程的监测与管理,结果是要么旅游项目不符合市场需要或者缺乏创新,要么在旅游扶贫项目中扶贫目标被置换,“贫困人口被排除在经济增长的受益群体之外”[3],要么二者同时发生。专业的社会工作团体入驻乡村后不但可以对贫困人口进行旅游扶贫效应的实时评估,而且也可以对游客进行乡村旅游需求和现有旅游项目的感受的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通过实时的数据监测和科学的统计分析,社会工作者能够掌握哪些旅游项目符合旅游市场消费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哪些旅游项目符合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和愿望,这两者的交集何在。以此,有利于真正找到同时满足市场要求和惠及扶贫对象的旅游项目或旅游项目中的具体做法和措施。

(三)旅游扶贫措施的宣传与激励

即使存在能够同时满足市场需要和适合贫困人口的旅游扶贫开发项目,贫困人口也未必能积极响应。究其原委,一则是对于政府主推的旅游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在决策中参与不足,对农业、养殖业以外的新生事物感到陌生和信心不足;二则是贫困人口观念滞后,还停留在传统的“等靠要”之类的输血式扶贫之上。因此,旅游扶贫的产业规划与项目落地并不能自动地带来贫困人口的积极响应,“实际上仅有少部分贫困人口能够在良好的外部支持环境下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大多数的贫困人口仍需要专业的反贫困实践者对其进行帮助而实现脱贫”[4]。在“扶贫先扶志”上,专业社会工作者拥有更多的专业方法和技能,例如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社区工作方法,开展入户调查、无结构式访谈和大型社区活动。除了这些常规的社会工作方法之外,新兴的“发展性社会工作”的实践取向也日益倾向于通过诸如“意识提升”“参与动员”“政策倡导”“活动策划”和“社区凝聚”等方式来增强贫困户对旅游扶贫的接纳和认同。

(四)旅游扶贫对象的培训与支持

目前,海南旅游扶贫对象的职业培训主要是依靠政府部门、旅游企业、景区,兼及旅游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但这些机构都不可能长期入户驻村指导。驻村社会工作团体虽不能直接就旅游职业技能对贫困户进行专业化指导,却可以充当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者和中介者,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和人脉资源“招募义工,链接多方力量、资源,为贫困村民提供物资援助、心理辅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5]。因此,社会工作团体不但可以使扶贫对象在村里接受指导,而且可以“对其服务对象提供实质的社会投资以提高受助对象的能力并促进他们参与社区生活和生产性经营活动”[6]。

(五)旅游社区的营造和发展

由于旅游扶贫强调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来使得贫困村整体脱贫,并在旅游产业的带动下保持脱贫的可持续性,因此乡村不仅是旅游的主要产品,也是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以往乡村旅游失败的原因中,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咎于“旅游发展未能与社区发展进行有效的整合”[7]。而根据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社区营造是推动旅游与乡村融合的有效办法:不但能够改善社区居住空间和自然环境,而且还能挖掘和保护富有吸引力的传统历史文化;不仅能改变社区的风貌,而且能够提升人的精神面貌。因此,社区营造不但可以实现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的双赢,而且可以实现二者之间的相互促进。从日本和台湾的实践来看,从事专业社会工作的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正是社区营造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刘向明,杨智敏.对我国“旅游扶贫”的几点思考[J].经济地理,2002(2).

[2]陈涛,徐其龙.社会工作介入乡村振兴模式研究——以北京市Z村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4).

[3]周歆红.关注旅游扶贫的核心问题[J].旅游学刊,2002(1).

[4]刘春怡.论农村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之融合[J].长白学刊,2017(3).

[5]李迎生,徐向文.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功能定位与实践探索[J].学海,2016(4).

[6]郭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性社会工作路向的介入空间与创新[J].社会建设,2018(5).

[7]余向洋.古村落社区旅游的另一种思路——借鉴台湾社区营造经验[J].黄山学院学报,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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