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持续提升民政工作效能

2020-01-07 02:39石玉,樊文
中国民政 2019年23期
关键词:救助困难贫困户

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与省扶贫办联合印发2份规范性文件,推动政策衔接。开展定期会商,及时交换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加强工作衔接。遵循“两线合一”思路,积极与扶贫办、财政厅沟通,研究提出合理方案,做好提标衔接。另外,还探索了“两化”“三保”措施,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两化”即推进18个边境县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省所有县区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服务“均等化”。“三保”包括“单人保”,指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城市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大病保”,指对家庭成员患重病的,核对家庭经济状况时充分考虑支出因素,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指“延时保”,对低保户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一年渐退期,确保稳脱贫、真脱贫。

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先后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散居和机构孤儿分别达到每月1150元和1550元;将因父母重度残疾、服刑等原因导致监护缺失的4大类困境儿童视为“事实孤儿”予以保障,拓宽保障覆盖面。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并提高服务水平,推广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经验。做好城市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争取财政安排3000万—5000万临时救助资金,专门用于解决城市困难群体救助问题。扎实推进“福康工程”“龙江爱心工程”。强化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着力提高基本社会服务质量。下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7877万元,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投入5911万元,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推动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惠民殡葬减免补贴政策,“疏堵结合”治理散埋乱葬,推动市县全部建立殡葬行业协会,规范中介机构、白事先生管理,推动民营殡仪馆收回国有,殡葬行业管理日益规范。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地市,完成历史婚姻档案电子化录入,群众办理补领结婚证等事项基本实现“跑一次”,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民。

切实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确定26个县区为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试点,建立了吸纳100个村的村民自治试点项目库,推动农村社区提档升级。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和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干部1277人,同步补齐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由2019年5月末的14%提高到78.7%,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强化。在社会组织管理中推行“两覆盖、两工程”,即党建全覆盖、新任法人代表公示全覆盖和上门工程、约见工程,及时发现问题,将审批关口前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捐赠物资价值420余万元。策划首届“龙江社会组织伙伴日”暨全省社会组织扶贫大集活动,社会组织当场签约购买贫困县农副产品近百万元,并将这些物资再赠送给其他贫困县,实现“双重帮扶”,社会组织和社工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伊春行政区划调整被省政府评价为“零瑕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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