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搜索犬协助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分析

2020-01-11 00:53马志耀闫士章范建南刘红卫申东经
中国工作犬业 2020年6期
关键词:示警血迹交通肇事

马志耀 闫士章 范建南 刘红卫 申东经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是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后果不同,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虽然在整个交通事故总量中所占比例不高,但事故主体逃逸所导致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对社会稳定及公安公信力往往造成不利影响。

2012年山西省血迹搜索犬技术开展以来,长治等地不断探索血迹搜索犬技术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应用,并结合刑事技术部门准确提取和DNA 检验鉴定技术,成功破获数起案件。同时,对训导员、血迹搜索犬所应具备的能力以及对嫌疑车辆可能附着的微量血迹、人体组织搜索发现并精准定位的做法进行了不断总结。

一、基础能力及针对性训练

(一)提高血迹搜索犬对新鲜、陈旧、腐败、稀释以及微量血迹气味的准确反应能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往往存在嫌疑车辆摸排难、摸排时间长,有的嫌疑车辆仍处于运营状态,物证多被污损;有的为逃避打击,车辆被清洗、修复或更换部件,物证难以发现。嫌疑车辆摸排到位后,如何快速准确获取物证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血迹搜索犬需要在日常训练中加强三项能力培养:一是对新鲜、陈旧、腐败、稀释、微量血迹样本气味联系敏感性能力的培养;二是对微量血迹被污染覆盖条件下敏感反应能力的培养;三是血迹搜索犬盲搜和覆盖式搜索作业形式和能力的培养。确保血迹搜索犬具备对各种遗留条件的血迹气味快速准确的示警能力。

(二)提高血迹搜索犬的准确定位定点能力。提高血迹搜索犬对车辆上残留的血迹或人体组织气味定位定点准确率,必须要注重两个能力培养:一是盲搜能力,即针对性培养血迹搜索犬借助气流风向对大型运输车辆底盘立体空间和小型车辆底盘及外侧的凹槽、缝隙等可能遗留人体血迹气味的部位进行纵深捕捉的能力,初步确定人体血迹气味存在与否及存在范围;二是覆盖式搜索能力,即针对车辆的运动性和底盘、轮胎结构特点,进行微量血迹气味模拟设置,培养血迹搜索犬局域空间和部位条件下的搜索能力。日常训练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才能确保实战使用成功率。

(三)提高血迹搜索犬对各型车辆重点部位的搜索反应能力。小型轿车和越野车的搜索重点部位主要在:车头、车头两侧缝隙及凹槽、车辆底盘等部位;大型运输车辆要侧重于车辆轮毂内侧、轮架、车架等底盘部位。日常训练中,警犬技术人员要结合车辆的大小结构和肇事车辆血迹遗留的规律特点,针对实战条件下各类车型的重点部位、不同剂量不同时间血迹条件、不同高度设置方式,有目的地培养犬对重点部位的搜索能力。

二、实战使用中要特别注意的三个方面

(一)警犬技术人员对犬工作状态的准确把握和细微表情反应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在日常训练中,训导员不仅要注重提高犬的作业能力,更要提高自身对犬作业表情的观察能力。特别是在对血迹遗留条件复杂、使用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盲搜和覆盖式搜索作业时,要认真观察掌握犬的细微表情反应,如重嗅、身体突然的抖动与折返、短暂停顿、看主人等细微动作表情,这些表情恰恰说明犬对这些部位有示警反应。

(二)警犬技术人员对肇事现场的勘查分析能力是成功使用警犬的前提条件。通过案件现场复勘或查看勘验笔录,以及对现场尸体位置、状态、撞击碾压部位等,分析肇事现场的形成和肇事车辆可能的车型,推断嫌疑车辆重点搜索部位。

(三)为血迹搜索犬顺利作业创造有利条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血迹搜索犬使用时机明显滞后,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急于使用,要从以下方面为成功使用创造最为有利的条件。一是要在使用环境和使用时间上做好安排。环境应选择在比较宽广清静的停车场环境下进行,使用时间应选择天气凉爽的时间段,最好是在有风力的条件下进行;二是对于有些犬搜不到的特殊部位可以考虑无破坏条件下的拆解,然后再使用血迹搜索犬搜索;三是对搜索部位有大量干燥泥土遮盖情况的,可以进行泥土剥离,使用少量自来水雾化喷湿处理后,再使用血迹搜索犬作业;四是使用方法,一定要采取盲搜和覆盖式搜索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使用第一头犬搜索作业得出结论(有或无,或对具体部位示警)的情况下,应使用1头以上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血迹搜索犬进行复搜复核。必要时应进行多轮搜索、复搜复核工作,最后做出结论。在“有”的结论作出后,应及时给刑技部门提供嫌疑车辆物证附着的重点点位,协助提取物证。

三、做好案件跟踪和工作总结

警犬技术人员要对案件侦破进展特别是刑技部门的DNA 检测比对结果进行跟踪了解。DNA 比对一致,案件顺利破获;出现DNA 比对不一致情况的,要具体分析是否是交警部门嫌疑车辆排查有误或血迹犬示警点位不准确或刑技部门提取出现问题。如果能排除其他两方可能,警犬技术部门应认真查找原因,重新进行搜索作业。无论警犬作业成功与否,警犬技术部门都要对使用工作认真总结,以利今后工作。以下是近年来使用血迹搜索犬协破交通肇事案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

2012年6月16日晚11点许,在208国道长 北 新干线某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造成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受害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摸排确定一辆大型水泥罐车和一辆大型拖挂运输车为嫌疑车辆,刑技部门反复勘验未能在车辆上发现血迹物证。

6月30日,长治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接到协助侦破指令后,4名警犬技术人员携4头血迹搜索犬赴停车场进行搜索作业。首先,携犬对两辆嫌疑车辆先后进行了盲搜作业,排除水泥罐车嫌疑,确认大型拖挂运输车左前轮位置附有人体血迹;覆盖式搜索作业中,血迹搜索犬对大型拖挂运输车左前轮内侧上方拉杆顶端部位做出示警反应。经刑技人员提取比对,与死者DNA 一致,案件顺利破获。

案例二

2016年8月5日凌晨1时10分许,长治市沁县省道322线(南沁线)127KM+30M 处发生一起车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死亡案发时间为深夜,且该处无监控,沁县交警大队排查出13辆大型拖挂车为嫌疑车辆。无法确定肇事车辆,请求警犬协助侦破。

8月17日,长治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派出2名警犬技术人员携2头血迹搜索犬对停车场内的13辆可疑车辆进行了搜索作业。警犬技术人员携2头血迹搜索犬先后两次采取盲搜和覆盖式搜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作业,均对来某某驾驶的半挂车主车第三排左车轮内侧传动后包处做出示警反应。为慎重起见,将该车传动后包进行拆卸后再次使用血迹搜索犬进行搜索,确认了血迹遗留的准确位置。刑技人员成功提取到血样,经DNA 检验比对,确认血样与死者完全吻合。

经查,犯罪嫌疑人来某某为逃避责任,曾多次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清洗,并更换多条轮胎、挡泥板,最终使用警犬搜获微量血迹,案件顺利破获。

案例三

2017年2月9日20时,208国道师庄村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死亡。长治市交警支队三大队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最后排查出一辆半挂车,由于距案发时间较长,无法发现相关证据,请求警犬支援。

2017年3月21日下午15时,长治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派出3名警犬技术人员携3头血迹搜索犬赶到交警三大队指定停车场。使用血迹搜索犬对半挂车进行了多次盲搜、覆盖式搜索,血迹搜索犬均对第二排右轮胎内侧轮毂和轮胎夹缝处做出示警反应。经刑技人员对血迹搜索犬示警部位提取检材比对,与死者DNA 一致,案件顺利侦破。

案例四

2019年9月9日23时,长治市潞城区安曹线曹家沟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死亡。潞城区交警大队经过前期调查取证,锁定侯某某驾驶的半挂车辆有重大嫌疑,但无法提取到可疑车辆上遗留的血迹,请求支援。

2019年9月17日下午,长治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派出3名警犬技术人员携3头血迹搜索犬赶赴潞城分局交警大队停车场。3头血迹搜索犬对嫌疑车辆进行了2遍认真搜索,均对嫌疑车辆第二排右车轮内侧上方车架处做出示警反应。刑技人员对警犬示警部位进行仔细勘验后,发现一块疑似人体组织,随即进行取样比对。9月30日,经DNA 检验比对,“9. 9”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案例五

2019年9月22日晚23时,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宝洗煤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死亡。潞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锁定3辆可疑车辆,请求警犬现场支援。

2019年9月23日上午,长治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派出6名警犬技术人员携4头血迹搜索犬迅速赶到煤场。对2辆半挂车和1辆大型铲车进行了两次搜索,血迹搜索犬均对大型铲车左后轮内侧部位作出示警反应。经技术人员在警犬示警部位提取检材比对,确定大型铲车左后轮内侧遗留血迹与受害人DNA 一致,案件成功告破。

案例六

2019年12月20日18时30分 许,夏 县 大 墙 线0KM+950M 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死亡。案发后经侦查,发现张某驾驶的轿车有重大嫌疑。

2019年12月25日,夏县刑侦大队派出2名警犬技术人员,携搜血犬到达夏县交警大队对面修理厂。升降机将可疑车辆抬升50厘米,血迹搜索犬在搜索作业中,对嫌疑车辆左前轮后侧底盘部位有重嗅反应并做出示警,刑技人员对警犬示警部位进行了检材提取。经DNA 检验比对,可疑车辆左前轮后侧底盘部位提取的血迹DNA 与受害人一致,案件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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