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分析的概述

2020-01-14 08:26刘学玲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天津300300
化工管理 2020年16期
关键词:布点土壤环境污染

刘学玲(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天津 300300)

0 引言

土壤是生态系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基础,是维持地球生命的关键。2016 年5 月实施的土十条,即《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9 年1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都强调和明确了土壤环境调查、污染评估、土壤环境监测及重点监管企业管控等多项工作任务。本文从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和土壤污染调查角度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及对应的综合评估报告类型进行概述。

1 土壤环境调查流程

1.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流程

收集资料、工程分析→影响识别→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现状调查与评价→预测分析及评价→保护措施→评价结论。

1.2 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流程

以《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为技术指引,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分为三个阶段。初步调查为第一阶段,主要完成资料收集、现场勘查、项目情况咨询等内容;采样检测、详细调查为第二阶段;风险等级判断和修复方案确定为第三阶段,最终出具场地环境调查报告[1]。

2 土壤环境监测

2.1 监测布点原则

以土壤环境评价为目的的,监测布点以土壤环境导则为指引,布点数量与类型视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表层样应在0~0.2m 取样;柱状样通常在0~0.5m、0.5~1.5m、1.5~3m 分别取样,3m 以下每3m 取1 个样,可根据基础埋深、土体构型适当调整[2]。

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监测布点以场地监测导则、重点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地方性监测指南为技术指引。常用的布点方法有[3]:(1)系统随机布点法,适用于污染分布均匀的地块;(2)系统布点法,可用于各种类型地块,尤其地块污染分布不清楚或污染区域比较大;(3)分区布点法,用于污染区域布局无规律的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布点、采样深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初步调查一般对0~0.5m 表层土壤进行采样,0.5m 以下结合实际情况判断采样,一般0.5~6m 之间样品采集间隔<2m[3];

(2)详细调查需将地块划分为多个工作单元,每个工作单元面积按照标准需<40m×40m,如果地块面积很小,不满足划分工作的单元的要求,按照不少于5 个工作单元进行划分布点[3];

(3)在产企业自行监测每个重点设施周边布设1~2 个土壤监测点,每个重点区域布设2~3 个土壤监测点,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一般监测应以监测区域内表层土壤(0.2m 处)为重点采样层;

(4)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以企业为中心,在1km范围内,按放射状布设点位,点位尽量覆盖企业四周范围。采样点原则布设在农用地、绿地等区域,尽量减少对硬化地面的破坏。

2.2 监测项目确定

监测项目一般分为两种:(1)GB 15618、GB 36600 等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基本项目;(2)建设项目或地块自身生产工艺、原辅料、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等环节产生的特征项目[2]。

针对调查范围内设定的背景监测点,监测项目须包括标准中的全部基本项目+特征项目。

针对调查范围内已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的区域所布设的监测点,监测项目须包括标准中的全部基本项目+特征项目。

两种情形以外,可仅监测特征项目。

2.3 监测频次确定

基本项目:如果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评为一级项目的,应至少开展1 次现状监测;评为二级、三级的建设项目的,3 年内有监测数据的,可引用该数据,不进行现状监测,但其监测数据必须满足项目要求,并明确数据的有效性。

特征项目:应至少开展1 次现状监测;

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属于结果调查类,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等纵向结果频次调查类;

在产企业土壤自行监测:1 次/年;

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调查:根据管理要求确定测定频次。

3 监测方法与质量控制

3.1 监测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选择原则:(1)执行标准推荐方法;(2)权威部门规定或推荐的方法,(3)自选上述以外等效方法。

一般标准推荐土壤测定常见方法包括不限于:(1)pH 选用电极法;(2)含水率、有机质、土壤密度、水溶性盐等表征土壤物理特性因子选用重量法;(3)其他无机化合物选用滴定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等;(4) 金属化合物选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冷原子吸收法、滴定法等;(5)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联苯类、石油烃选用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6)二噁英选用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等。

3.2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以《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为依据,需从样品运输、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处理、检测方法确定、实验室内部、外部质量控制等七个方面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形成质量控制报告[4]。

4 土壤环境调查常见结论与报告类型

当(1)测定土壤污染物含量≤风险筛选值,一般可认为土壤污染风险几乎不存在;(2)初步调查阶段测定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风险筛选值,应以场地调查导则为技术指引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开展详细调查;(3)详细调查阶段测定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风险管制值,应以场地风险评估导则为技术指引,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确定污染程度并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4)详细调查阶段测定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风险管制值,一般可认为土壤污染风险较大,对人体健康构成损害,必须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风险筛选值、风险管制值定义和具体数值见GB15618—2018、GB36600—2018[5,6])

一般根据调查目的常见的评估报告类型包括不限于:(1)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3)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4)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方案;(5)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6)重点监管单位涉及的土壤评估报告有: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报告;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报告;隐患排查报告;自行监测报告。

5 结语

土壤环境调查项目运行必须重视:(1)水文地质调查与分析,并以专业水文地质调查报告作为附件支撑,更有利污染物迁移转化分析;(2)必须掌握关键地图软件、制图软件以及土壤预测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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