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齐普斯的童话观

2020-01-16 08:03
华中学术 2020年2期
关键词:民间故事口头魔法

雷 娜

(河南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河南郑州,451191)

美国学者杰克·大卫·齐普斯(Jack David Zipes)是国际著名童话学家,西方童话研究的集大成者。齐普斯从“童话”的西方文化史语境中,厘清童话的口头传统以及从口头传统中汲取养分的文学传统,致力于童话的系统研究,综合运用文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种方法探究童话的本质。笔者通过讨论齐普斯的童话观,以期对当代童话的传承与实践提供启迪性的理论参考。

一、童话的定义与类型

童话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3世纪。然而,口头阶段的童话(口头魔法故事)的准确起源和演变轨迹却很难确定。从发生学的角度看,童话首先属于民间故事,这一点在德语的“Märchen”一词释义中可以看到,这也是《格林童话》(kinder-und hausmärchen)直译为《儿童和家庭故事集》的原因。也就是说,童话与民间故事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齐普斯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揭示童话的演变过程。他把童话比成一条在广阔的海洋里遨游的巨鲸,巨鲸所游之处会吞下各种鱼类,不断变得壮大。但是这条神奇、雄伟的鲸鱼曾生活在千百万年前的陆地上,体型很小。这只体型小的陆鲸依靠丰富的海洋繁衍生息,为了生存和成长,它不断地适应环境的变化,才变成了现在生活在海洋里的巨鲸。神奇的童话源自数千年前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地的各种各样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至今还在流传,并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以独特方式存在。正是由于口头的魔法故事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经历了很多转变,齐普斯认为童话很难定义,因为童话是发展中的文学类型,它的意义与广义的社会意识形态有很大关系。尽管童话的内容和形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但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学类别,童话还是有其固定不变的东西存在,在大的历史背景中表现为童话传统。麦克斯·吕蒂从现象学的角度讨论童话的概念,对我们认识齐普斯的童话观有较重要的参考意义。吕蒂认为童话是“一种以简短的、升华的和井井有条的形式描绘人类存在的本质关系的冒险叙事”[1]。这一概念强调了人类存在与童话的内在关系。以此来看,齐普斯强调童话的历史性时,也注重社会性:“童话的形式和内容并不是今天的样子,童话首先是一个简单且富有想象力的口头故事,包含了魔法和神奇的元素,与异教徒的信仰体系、价值观、仪式和经验有关,童话也被称为奇幻或魔法故事。”[2]齐普斯认为魔法故事本身是有一定的时代烙印的,它源于封建时代的社会意识形态,并非所有的童话中都有魔法的出现,因此童话区别于其他文学类别的重要而基本的特征在于其幻想性、与口头民间故事传统的关联性以及对希望的表达。

口头魔法民间故事被文学作品利用,就产生了文学魔法故事,也就是后来的文学童话,如意大利的斯特帕罗拉和巴塞尔将口头的魔法民间故事引入自己的文学传统而产生的作品。由此,齐普斯把童话分为两类,即口头民间故事和文学童话(文学魔法故事),并对它们的结构、主题、人物特征、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特征做了细致的区分。齐普斯深入研究欧洲文学童话,如意大利的文学样式的魔法故事、法国沙龙出现的Conte de fées(1697年称之为关于仙女的故事,1707年翻译成tales of fairies,仙女的故事),以及1750年以后英语中通用的fairy tale(童话),发现它们从形成时间来看,与口头民间故事存在着显著的继承关系。但是就童话形态的演化而言,文学魔法故事在形成、发展的漫长历史中,它们与口头民间故事不仅是继承关系,而且具有相互影响的共存关系。文学童话发源于古老的口头民间故事传统(实质是口头魔法民间故事),在流传和发展中适应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而发生了变异。尽管这些词语包含了不同的意识形态内容,外延意义也不尽相同,但是齐普斯认为,“fairytale(童话)”可以将这些概念融合起来,涵盖作为起源的口头传统以及广泛意义上的魔法故事,表明了口头故事和文学潮流的共生关系,比较清晰地折射出这些故事背后的社会文化历史。由此,齐普斯确定童话(fairy tale)“指的是由16世纪、17世纪和18世纪中产阶级或者贵族阶级作家改编创作的文学故事类型”[3],开创性地以文学体裁的方式,跨越了底层的口头创作主体与中产以上阶层的作家主体的界限,将口头传统与文人传统的改编统一起来,建构了“童话”的文学故事类型。

齐普斯厘清童话背后存在悠久的口头传统时,阐明其也依赖有一定的文学传统。针对这一现象,齐普斯认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书写技术和印刷技术的发展将口头民间故事固定下来书面化,从而进入文学传统。德里达在《书写与差异》[4]强调,书写是意义流动的过程,也参与意义的建构,书写就意味着文学化,从这个角度观照齐普斯的童话分类研究,其见解十分独到。齐普斯还研究那些促成口头民间故事进入文学童话的讲述者和搜集者,洞察他们所处的时代、他们的态度和目的等,基于此他发现进入书写的文学童话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一部分文学童话是将口头民间故事直接书写下来用于对口头民间故事的保护,还有一部分是将口头民间故事文学化,不同程度地对民间故事中的母题和主题加以利用和改造。

因与口头民间故事的关联,每一则童话都有其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所以具有历史维度和文学维度的双重意义。基于这种理解,齐普斯认为“童话也可以像民间故事一样具有永恒的或者普遍的特性”[5]。由于口头传统不利于童话的传播,而由书写产生的文学童话在一定意义上又不能完全保持口头民间故事的本真性和完整性,因此,文学童话的童话传统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也是童话在演变和传播中不断适应各种环境而产生变异的必经之路,这也是齐普斯在研究童话变异发展中的一条重要线索——故事讲述。

二、“童话话语”与童话的本质

齐普斯立足于民间故事传承与变异的特性,突出童话的“转变”理念(the notion of transformation)来考察延续童话的不同条件:一是不同时期与其他文学样式融合;二是不同媒介形式的改写。后者一定意义上也可视为媒介维度的文学样式。文学研究的精细化,决定了文学样式的分类也越发复杂,那么这些文类可以纳入童话研究吗?齐普斯从童话传承的角度,在宏大的社会历史视野中思考童话的产生、发展与接受,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童话与其他文学类别的文类差异,为此,他创造了“童话话语”(the fairy tale discourse)一词,用以指童话传统继承的所有文学体制,从而将这些类别纳入童话研究的框架中。特别在提到针对儿童的童话时,他对“话语”(discourse)一词进行了解释:“‘话语’一词曾经而且将继续包含多层关系:儿童童话的作者和民间故事、当代的童话作家、流行的社会准则、潜在的成人和年轻读者、明显的观众之间就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展开的对话。”[6]齐普斯希望通过勾勒文明进程中“童话话语”的轮廓来提供一种社会历史的研究框架,并在这个框架内,研究童话话语作为历史文明进程的动态组成部分,与历史文明发展的互动关系。“童话话语”的提出打破了对童话固定概念的一味追求,打破了童话的时代、形式、题材、受众的局限。因此,齐普斯在童话话语内,将童话与其他文学样式的融合也纳进了考量的范围,比如童话小说、科幻故事等,童话的边界由此得以扩大。在童话基本元素构成的宏观框架下讨论童话传统,为探讨童话的演变提供了更宏大的理论基础,也为探讨传统经典童话的改写、改编和转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齐普斯虽然反对机械地套用心理学框架对童话盲目和死板的解读,但是他仍然提倡在解读童话时对童话进行心理层面的关照。在他看来童话的意义是由讲述者、童话文本、听者一起参与构建的,“童话的世界是由讲述者和听众创造出来的,这个世界与讲述者所处的现实世界是相反的,而且讲述者和听众一起通过直觉和意识到的概念来共同形成对童话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认知,这些世界是充满道德的。齐普斯认为对童话最基本的感知是基于它的道德冲动”[7]。因此在弗洛伊德“神秘”概念和布洛赫的“家园”概念基础上,齐普斯认为,口头民间故事和民间童话是用幻想形式表达的纯粹真相和希望,不仅是关于我们还缺少什么、需要什么,即尚未实现的未来,而且是关于被压抑的意志寻求自由意志的冲动,以及个人意志寻求与外在力量团结的可能。因此包括个人需求以及群体需求在内的、表现出对善的向往和对恶的驱逐的希望,在齐普斯看来是童话这一幻想性文学样式的本质。

齐普斯从来都坚信“如果不去思考文学艺术作品被创造出来的社会—政治—文化的语境,任何文学艺术都是无法得到充分理解的”[8]。所以他主张从社会历史视角研究童话,一方面意味着研究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在童话的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意味着研究童话作为一种文学类别对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的影响。詹姆逊认为历史虽然不是文本,但是我们通过文本走进历史,进而研究历史,所以通过写作而产生的文本是对历史的一种干预,因而文学作品是一种隐喻性的表达,无论是文本的叙事还是审美其实都是为了某种意识和目的而存在的。齐普斯吸收借鉴了詹姆逊的思想,通过对童话文本的研究,在他看来童话从口头民间故事阶段开始,故事的结构和美学元素都基于讲述者为了解决社会冲突和矛盾而产生的。这些从不同时代童话文本表现的主题、人物、母题、情节、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等内容中就可以看到,因此童话文本不仅包括文学性的维度,还包括历史现实的维度,这就注定了对童话文本的研究不能用单一的方法,所以齐普斯基于以上认识,主张运用多种分析方法研究童话,将其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从而研究童话形成和发展的多种因素及其本质。

三、理解童话的基本路径

齐普斯尝试建立阐释童话的一些基本框架,或者说建构理解童话的基本路径。从他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齐普斯注重童话的历史文化背景,由此寻找到他的第一个路径,即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在齐普斯的研究中,他认为,如果把结构或者组合当成认识童话的意义及交流内容的主要范式的话,那么具有相同结构的故事类型中的诸多异文应该具有相同的意义,显然这样理解与现实是不符的。因此,齐普斯揭示了童话的结构主义和形态学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弗拉基米尔·普罗普(Vladimir Propp)所概述的研究民间故事的31种基本功能的研究范式,以及格雷马斯的形式主义研究范式。如果只承认形式本身就是全部意义,那么讲述者以及社会的作用又在哪里?但齐普斯认为这种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研究有助于理解情节的形成以及某些故事之所以如此令人难忘的原因,有助于解释为什么童话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却容易将童话同化,而忽略人类本身及其社会行为之间的差异性,齐普斯认为形式主义的研究不能提供整体的方法论框架来理解童话及研究童话的本质。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童话的形式和结构分析在童话研究中的价值和意义。

齐普斯认为在童话中从纵聚合的结构看其功能,这一范式的研究有助于讲述者和听众的记忆,数百年来,这些功能使人们能够储存、记忆和再现故事情节,并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欲望改变故事。特别一些辨识度很高的人物与特定社会阶层、职业和任务相关,因此更能引起的读者的共鸣,从而有助于在讲述时进行替换。人物、场景和母题根据特定功能进行组合和变化,以引起听众/读者的惊奇和希望,他们将惊叹或钦佩故事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神奇变化。齐普斯认为正是这种奇迹和希望而引起的世俗或感性的感觉使奇幻故事不同于其他诸如传说、寓言、趣事、神话等口头故事。很明显,这种奇迹感也使文学童话不同于小说、道德故事、感性故事及其他现代短篇文学类别。但是齐普斯认为童话中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奇迹功能的发挥,并不都能带来情节的变化,还需要看讲述者的意图,需要讲述者和听众的参与,或者某种程度上需要听众的直接或间接经验参与意义的构建。

如果单单从结构的角度看这些功能,齐普斯认为并不能发现神奇的物或事在童话中的真正意义,因此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文本内容,特别是同一个故事类型的不同异文的意义解读更是如此。读者能从佩洛版的《小红帽》和格林兄弟的《小红帽》,以及格林兄弟不同版本的《小红帽》中发现故事的不同意义,因为民间故事的性质和意义取决于部落、社区或社会的发展阶段。而奇幻故事(童话)所表达的意义和功能总是源于叙述者对其社会关系和发展所采取的立场,而叙事情节及其变化,则取决于叙述者想要唤起的情感共鸣包括奇异、惊奇、钦佩或敬畏等。因此齐普斯认为故事中的奇迹和叙述者所寻求的预期情感是意识形态的。

对于贝特尔海姆的童话心理学分析,齐普斯认为同样亦是过分夸大了童话的形式与结构,从而造成了对童话中儿童心理的机械和程式化解读。在他看来这种做法是片面的,因为“他宣称外部生活隔绝了内心生活,认为存在着一种主要针对读者内心问题的文学,这完全抹杀了本质和表象之间的辩证关系。客观存在与主观想象分离了”[9]。所以这样的童话解读方式变成了一种教条,在齐普斯看来,这种解读方式并没有抓住心理分析的辩证性,也没有考虑到儿童个体的差异性。而他主张在分析故事文本时考虑主人公的心理因素,并将人物的心理因素与故事的具体内容相结合,才能做出合理的阐释,比如,对安徒生及其童话进行分析时,齐普斯认为安徒生的童话都包含了一个“阿拉丁”的主题,安徒生的所有童话都是以他自己人生为原型而进行的童话创作。齐普斯结合文献分析了安徒生的生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时代,从而指出安徒生卑微的身份和他渴望被上层阶级认可的努力构成了作品的基调,也造成了他复杂的心理和性格,在此过程中安徒生一方面受控攀附于权贵,造成了性格压抑,一方面又自我欣赏,渴望展示自己的才华,但又无法融入上层社会,这样的矛盾构成了所有作品的冲突。特别在分析《丑小鸭》时,齐普斯认为从丑小鸭的心理独白更能发现作者内心的声音,他引用了这段话:“我将飞越这些高贵的鸟儿,但是它们也许会把我啄死,因为我这么丑,竟然还敢靠近它们,不过,那又如何,被他们啄死也比被其他鸭子咬好,比被母鸡追和被小女孩踢好。”[10]通过对文本内容的分析,齐普斯认为安徒生的很多作品中都有这样的结构和情节,而根本上是由于安徒生思想中的自然天资论和本质主义意识形态,后者强调上帝赋予了人卓越的天资,上天总是选择个别优秀的人才来完成某项任务,他们注定是要经历痛苦和考验后释放自己的光芒的。齐普斯认为这样的背景使得安徒生在作品中试图通过艺术的表达来弥合人格的分裂,但是这并没有减轻他的自我否定和焦虑,反而让他越陷越深注定了一生的纠结。通过齐普斯分析,他将童话的形式与内容结合起来,将文本的外部分析和内部分析结合起来,让我们看到了童话背后的社会和个人心理,从而增加了对童话中的母题和主题的认识。

齐普斯理解童话的第二个路径是变与不变的统一。

如果说麦克斯·吕蒂从文学和现象学的角度关注童话中“不变的东西,这种东西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只不过一定是直接存在于现实之中的实体”[11]。那么齐普斯在童话的研究中不仅考虑不变的童话传统和不变的童话本质,而且考虑童话中变的内容和形式,从而探讨童话与社会历史的互动关系。齐普斯强调童话与口头民间故事的关联,因而他注重从一个故事类型的多个异文中,找到这些文本中不变的因素,这些不变的因素可能是某个主题、母题、情节、人物等,进而通过这些不变因素,发现童话对社会进程的影响。同样,他也非常注重从一个故事类型的多个异文中,找到这些文本中变化的因素,尤其关注跨媒介的异文表现形式,从而探讨文化和时代的差异性对童话的影响。

从宏观上看,口头民间故事进入文学童话,并且在西方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传承就证明了童话中有永恒不变的魅力,从而支撑童话的发展和演变,齐普斯认为在世界童话的发展历史中,有一些童话经久不衰,比如《小红帽》《白雪公主》《阿拉丁的神灯》《杰克与豆茎》《丑小鸭》《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 等等,这些童话以各种形式在世界范围内被反复讲述和传播,齐普斯借助于社会生物学和流行病学的知识以及道金斯的模因论,他认为这些童话具有模因性,“作为模因(指文化的复制者或者公共的代表形式),某些特殊的童话在一定的社会和团体里被赋予或被认为具有巨大的价值。它们的模因性价值在于它们能够帮助人类对于某些特殊的现象保持警觉,帮助人类提高他们的处境,以及能够更好地适应变幻的外界环境。童话作为一种具有模因性的形式只有当它们可以不断复制、经过阐释和修订能够表达社会的文化需求时,这些童话才是成功的模因,而且能够通过变异适应环境的变化”[12]。在这里齐普斯承认了童话的模因价值,以及童话作为模因起作用的条件,究其原因他认为是这些童话的形式和内容让其具有心理吸引力,而且在长期的流传中大脑已经将这些童话类型当成了认知单元。在笔者看来这些童话的形式和内容还应该是童话不变因素的表层结构,而其深层结构应该是童话中包含的相对稳定的文化心理,或者说其中所包含的相对稳定的文化价值观。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在一定时期内这些童话可以起到稳定人心,强调社会道德、文化传承的作用,这也是为何齐普斯主张童话的讲述和传承的缘故。

齐普斯不仅重视童话中“不变”因素的研究,而且非常关注童话中“变”的因素。童话从口头民间故事阶段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就反映着一定阶段一定群体的生存生产方式、文化心理,从而变成了相对稳定的表现形式,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童话的外界环境在改变,包括每个时代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审美的变化,加上讲述者的不同动机和目的,因此童话在讲述和传播的过程中不免有所变化。这些变化正是童话中“不变”因素将要面临的考验,而流传下来的童话证明了“不变”因素对变化环境的适应,“不变” 因素的表层结构也会发生变异。从这些童话的变异中就可以诊断出其“变”的规律,结合时代特征把握这些变异规律,就能推动童话的传承。

齐普斯特别强调在当代适应文化发展的趋势,在文化工业的背景下加强童话的多媒介改写和转变。对于我们身处其中的文化工业是童话在当代发展的文化语境,其本身具有很多局限性,但是齐普斯认为应该辩证地看待文化工业,从而尽量减轻其消极作用,充分发挥其积极意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在童话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在他看来童话和口头民间故事具有解放性潜力,但是要想真正发挥它们的作用,“除非人们通过口头交流、社会性互动、戏剧性的改变、鼓动性的文化努力等,对它们加以积极运用以建立起一种社会纽带。民间故事和童话,无论是老故事还是新故事,通过对一种占有主导地位的社会规范和观念的批判性和富有想象力的反映形成了替换性的结构——当它们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它们就具有一种解放性的潜能”[13]。当这种潜能和包括科学技术在内的社会生产力结合时,就会将童话中的美好想象变成社会现实,最终齐普斯将童话与社会现实统一起来。

齐普斯的童话研究在以往不同流派童话研究的基础上,将童话当成一种隐喻方式,进而在社会历史视角下研究童话,弥合了童话研究中形式与内容的割裂;通过探讨童话中“变”与“不变”因素,实现了童话与现实的统一。齐普斯的童话研究范式融合了童话研究的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童话的类型研究与异文研究,并用“童话话语”连接了童话的历史、现在和未来,因此他的童话理论不仅为西方童话的研究史添上了浓重的一笔,也是童话发展到现阶段的系统的理论探索。

注释:

[1] [瑞士]麦克斯·吕蒂:《欧洲民间童话:形式与本质》,户晓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188页。

[2] Jack Zipes,TheIrresistibleFairyTale:TheCulturalandSocialHistoryofAGenr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2,p.21.The fairy tale’s form and contents were not exactly what they are today.To summarize my argument,the fairy tale was first a simple,imaginative oral tale containing magical and miraculous elements and was related to the belief systems,values,rites,and experiences of pagan peoples.Also known as the wonder or magic tale,the fairy tale underwent numerous transformations before the innovation of print led to the production of fixed texts and conventions of telling and reading.

[3] [美]齐普斯:《冲破魔法符咒:探索民间故事和童话的激进理论》,舒伟主译,合肥: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第31页。

[4] [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77~200页。

[5] [美]齐普斯:《冲破魔法符咒:探索民间故事和童话的激进理论》,舒伟主译,合肥: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第83页。

[6] Jack Zipes,FairyTalesandtheArtofSubversion,New York:Routledge,2006,p.9.The discourse had and continues to have many levels to it:the writers of fairy tales for children entered into a dialogue on values and manners with the folktales,with contemporary writers of fairy tales,with the prevailing social code,with implicit adult and young readers and with unimplied audiences.

[7] Jack Zipes,TheIrresistibleFairyTale:TheCulturalandSocialHistoryofAGenr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2,p.14.The world of the fairy tale has always been created as a counter-world to the reality of the storyteller by the storyteller and listeners.Together,storytellers and listeners have collaborated through intuition as well as conscious conception to form worlds filled with naive morality.Fundamental to the feel of a fairy tale is its moral pulse.

[8] [美]齐普斯:《冲破魔法符咒:探索民间故事和童话的激进理论》,舒伟主译,合肥: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第8页。

[9] [美]齐普斯:《冲破魔法符咒:探索民间故事和童话的激进理论》,舒伟主译,合肥: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第202页。

[10] Jack Zipes,FairyTalesandtheArtofSubversion:TheClassicalGenreforChildrenandtheProcessofCivilization,London:Heinemann,1983.Revised Second edition published by Routledge in 2006,p.98.

[11] [瑞士]麦克斯·吕蒂:《欧洲民间童话:形式与本质》,户晓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227页。

[12] Jack Zipes,WhyFairyTalesStick:TheEvolutionandRelevanceofAGenre,New York:Routledge,2006,p.22.As memes(cultural replications or public representations) particular fairy tales were endowed with and recognized as having great value in communities and societies.There memetic value resides in their potential to assist human beings to become more alter to particular signs,to improve their situations,and to adapt more successfully in a changing environment.Fairy tales as memetic forms can only be successfully to address a society’s culture’s cultural needs and demands.Moreover,they will be effective if they can mutate and blend in altered and adapted forms that respond to environmental transformations.

[13] [美]齐普斯:《冲破魔法符咒:探索民间故事和童话的激进理论》,舒伟主译,合肥: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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