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再审视
——以鲁迅1933年写作的杂文为中心

2020-01-18 03:42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杂文国民党鲁迅

刘 平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一、 重新审视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之必要性

1933年是鲁迅写作杂文的高峰期,他一共写了160多篇。这些杂文最终被收录进《南腔北调集》《集外集》《伪自由书》《集外集拾遗》《准风月谈》《集外集拾遗补编》等杂文集中,据笔者统计,其中有17篇被删节或改动,有10篇被禁止发表。

吴效刚[1]的《民国时期查禁文学史论》,主要论述的是整个民国时期被查禁的文学作品,因此论文中只是附带提及鲁迅有哪些杂文集被查禁,以及简单归纳了官方给出的查禁原因,并没有对具体篇目中被查禁的内容及原因进行深入地探究。万春燕的《民国时期鲁迅杂文查禁情况研究》,列举了各个时期鲁迅被删、改、禁的杂文,但仍有被她遗漏的杂文,如《南腔北调集》中的《论“赴难”与“逃难”》《〈一个人的受难〉序》《〈木刻创作法〉序》,《伪自由书》中的《文章与题目》《驳“文人无行”》,以及《准风月谈》中的《禁用和自造》《重三感旧——一九三三年忆光绪朝末》,另外万春燕详尽地分析了鲁迅为了反审查做出的回应,但却简单地认为“鲁迅杂文查禁的官方原因主要有粗浅平庸、邪说;诋毁当局、诋毁国民党;普罗意识、宣传共产以及不妥、欠妥几种”[2]19,这让她的论文缺少了理论和思想的深度;此外,这篇硕士论文的参考文献都是新中国成立后的资料汇编、期刊论文和研究专著,而没有原始报刊资料的引用,众所周知,鲁迅大多数杂文都在当时见于报刊,如果不翻阅第一手资料,很难真实地还原当时的具体情境。

苟强诗[3]的《书报审查制度与民国文学研究》,他在论文中只用一句话简单提到舆论环境对鲁迅在《申报·自由谈》发表的杂文产生了负面影响。潘盛的《民国时期有关文学查禁与文学出版工作探析》,认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民党的文学审查机关将左翼文学作为重点查禁对象”[4]。潘盛的论文只在举例时提到过一次鲁迅的名字。

二、 删、改、禁:鲁迅杂文的审查

(一)删节:批判国民党当局

在鲁迅1933年写作的杂文中,被删节的杂文有10篇,其中《伪自由书》3篇,分别是《王化》《〈杀错了人〉异议》《天上地下》;《准风月谈》7篇,分别是《踢》《帮闲法发隐》《新秋杂识(二)》《同意和解释》《禁用和自造》《冲》《外国也有》。这些杂文被删节之处都是在批判国民党当局。

在《〈杀错了人〉异议》中,鲁迅对曹聚仁认为袁世凯杀革命党是“杀错了人”[5]90这一说法提出不同的看法。当天见报后,他在文末写道:“记得原稿在‘客客气气的’之下,尚有‘说不定在出洋的时候,还要大开欢送会’这类意思的句子,后被删去了。”[5]90鲁迅在文中还论述了当时的军阀混战,指出“出洋”[5]90的是国民党的下野军阀或军人。

鲁迅在《王化》末尾附记:“这篇被新闻检查处抽掉了,没有登出。”[5]131这段附记在《论语》上刊登时被删。此外,“本篇最初投给《申报·自由谈》,被国民党新闻检查处查禁”[5]131。可见,这篇杂文先是经历了被禁发、后转投被删发的命运。鲁迅在文中比较了国民党当局对新疆回民、蒙古王公、西藏喇嘛、广西瑶民、溥仪亲妇恋奸案的不同态度,揭露国民党当局推行王化的民族政策,是为了拉拢和收买民族地区上层统治者,借助他们的力量去镇压普通群众。

《天上地下》见报后,鲁迅于夜补记:“记得末尾的三句,原稿是:‘外洋养病,背脊生疮,名山上拜佛,小便里有糖,这就完结了。’”[5]134见报后原稿中的“背脊生疮”“小便里有糖”被删,这两句话看起来不如“外洋养病,名山拜佛”两句文雅,但却真实地暴露了国民党高官的贪生怕死、敷衍行事。

《踢》写的是中国普通百姓被俄国巡捕踢进黄浦江中淹死之事,被删的句子是:“如果大家来相帮,……,也就是终于是落浦。”[6]54在被删的这句话中,出现了“反帝”这一敏感词汇,与国民政府当时的外交政策是相悖的。当局对所谓“反动分子”的“踢”和“推”,足见其手段之残暴。

《帮闲法发隐》中被删的句子是:“倘若主子忙于行凶作恶,……,也没有血腥气的。”[6]81笔者在翻阅影印版《申报·自由谈》后发现,在这句话的上两个字——“帮忙”二字后是一个“,”并非句号,很明显地见出后面有文字被删。从这句话的意思来看,鲁迅写得较隐晦,未点名道姓,这里的“血案”,可能指的是“三一八惨案”,也可能是指近几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帮闲们”参与过的“血案”。此句被删,可见血案在当时造成的影响甚大,以至于不能提它。而“主子”则极有可能暗指国民党当局。

《新秋杂识(二)》中被删有三处:“不久还有八岛”“目为反动”[6]89-90以及最后一段。八岛在日本高松东北部,鲁迅用“八岛”暗指日本侵略者,呼应在文末向“侵略者和压制者” 发问,虽未点明所指,但读者心知肚明,在当时指的就是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统治者。

在《同意和解释》中,被删的是最后两段。在第一段中,鲁迅直接议论当时的潮流、各国的政府,并引用宋子文的原话,有理有据,得出政府不需要征得百姓同意的结论;而在第二段中,鲁迅引用韩愈的原话,以秦始皇的做法为例,可见古今皆有权力庞大的政府,鲁迅在讽刺宋子文崇洋媚外的同时,实际上指向的是国民党当局对舆论的管控,试图一手遮天。

在《禁用和自造》中,“美棉美麦”[6]124四字被删。鲁迅在文中讽刺了广州、广西省当局由于要在贸易中处于顺差,便禁令学生购买进口文具。但他们禁止的是从日本进口的铅笔、墨水笔等,而未禁止进口飞机大炮、美棉美麦,由此可知当局的态度是亲美反日。

《冲》里的“十几龄童做委员”[6]149被删除,在文中的“能画、能诗、做戏、从军、被凌辱”[6]149等事实却不犯禁,只有“做委员”[6]149不能说,撇开鲁迅所说事件的真伪,可以见出在当时评论国民党官员是犯忌的。

《外国也有》中被删节的部分是:“这已足为我们的‘上峰’雪耻。……,就更加振振有词了。”[6]155还有文章最后一段。文中内容涉及“上峰”(指上级长官)“外国”“外人”以及迦勒底与马基顿的奴隶制,从这些字眼可看出,鲁迅借外国的情况来含蓄地评论中国的官员,直接讽刺的是国民党当局。

(二)改动:评论时局和触犯帮忙文人

在鲁迅1933年写作的杂文中,被检察官改动的杂文有8篇,分别是《论“赴难”与“逃难”》《迎头经》《文章与题目》《新秋杂识(二)》《“商定”文豪》《重三感旧——一九三三年忆光绪朝末》《关于翻译(下)》《青年与老子》。这些杂文被改动之处都是在评论时局和触犯帮忙文人。

《论“赴难”与“逃难”》[7]在鲁迅手稿中为该题目,但是见刊后变成《三十六计走为上计》[8]。文中的“赴难”指的是“三一八惨案”中北平女学生的请愿,虽然此事发生在六年前,但重提依旧会对时局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题目不得不被改为与社会事件无关的古语。

鲁迅在《迎头经》的文末写道:“这篇文章被检查员所指摘。”[5]55对照原文,可以看出被改动之处都是鲁迅在直接评议时局,议论“当局谈话”“报载热河”[5]55等时事。至于鲁迅为何不直接点明时间,而将时间用“X”代替,那是因为时间具有特指意义,并和当时所发生的事件关联。

鲁迅在《文章与题目》的末尾附记:“原题是《安内与攘外》。”[5]117原标题被改动,是因为其直指蒋介石于1933年4月在抗日和围剿共产党之间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与时局关联,在审查时不得不被改成《文章与题目》这一与时政无关的标题。

在《新秋杂识(二)》中,“一开口,说不定自己就危险”这句话被改成“于势也有所未能”[6]90,后者比前者更委婉含蓄,“一开口”就会涉及时局,不仅“未能”,亦会有“危险”。

《关于翻译(下)》的原稿本来没有开篇第一句话:“因为我的一篇短文,……,也恐怕都是实在的错误。”[5]104这句话是来自《关于翻译(上)》这篇被禁发的杂文。如果这段文字不置于《关于翻译(下)》之前,则会导致该文文气不通。

《重三感旧——一九三三年忆光绪朝末》的题目在发表后变成《感旧》[9],并且没有副标题。鲁迅于10月12日在《“感旧”以后(下)》的开篇写道:“对于个人,我原稿上常是举出名字来,然而一到印出,却往往化为‘某’字,或是一切阔人姓名,危险字样,生殖机关的俗语的共同符号‘XX’了。”[6]142由此观之,鲁迅在文中提到了不该提到的人,他举出名字来的都是帮忙文人,若见于报刊,极有可能招致他们的攻击。

《“商定”文豪》中写道:“言路的窄,现在也正如活路样,所以(以上十五字,刊出时作‘别之处钻不进’)只好对于文艺杂志广告的夸大,前去刺一下。”[6]186这句话中有15个字被改动,说明当时文人评论时局受限,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意愿来写作,只能去评议报纸杂志上的广告。

在《青年与老子》中,被删除的是“杨某的自白”[6]188五个字,由于鲁迅直接点名道姓,指责杨邨人发文为自己叛变革命和共产党辩白,用自己的父亲来当借口。杨邨人当时已叛变,投靠国民党,成为帮忙文人,鲁迅若在文章中直接议论他,则会引起他的注意,因此这句话不得不被改动。

(三)禁止:议论内政和指责帮闲文人

在鲁迅1933年写作的杂文中,被禁止发表的杂文有10篇,分别是《〈一个人的受难〉序》《〈木刻创作法〉序》《不求甚解》《保留》《“有名无实”的反驳》《再谈保留》《驳“文人无行”》《关于翻译(上)》《双十怀古——民国二二年看一九年秋》《归厚》。这些杂文大都是在议论内政和指责帮闲文人。

鲁迅在1933年8月7日给赵家璧的信中写道:“为《一个人的受难》写了一点序,姑且寄上。”[10]580《〈一个人的受难〉序》最后没有被刊出,则说明此文被禁止发表。同样的,鲁迅在1933年11月20日给曹聚仁的信中写道:“约二十天以前,曾将关于木刻之一文寄《申报》《自由谈》,久不见登载。”[10]648-649《〈木刻创作法〉序》也没有被刊出,同样被禁止发表。

据鲁迅日记记载,《保留》与《再谈保留》都是在1933年5月17日写成,并于5月20日寄稿给黎烈文;《“有名无实”的反驳》和《不求甚解》则都是在1933年5月18日写成,并于5月21日寄稿给《申报·自由谈》,鲁迅之所以分两次寄稿,是与鲁迅写作杂文时认真的态度有关,鲁迅很注意字句的修改,在文章写成之后,他会反复推敲语句,务必使它更加准确、深刻地表达主题。而鲁迅更换邮寄对象,是与当时邮电检查所对书信的审查有关,他们有权检查任何信件,而短时间频繁与同一个人通信可能会引起怀疑,邮电检查员会根据寄信人和收信人来主观臆测,因此鲁迅不得不更换通信人。不过,尽管鲁迅如此认真谨慎,这四篇杂文最终也都没有逃脱被禁发的命运,这直接与杂文所谈论的内容有关。

在写《保留》那一天,国民党高官黄郛专车驶入天津站台时,被人投炸弹,而年仅17岁的工人刘庚生被当即逮捕,他被诬称受日本人指使,并被枭首示众,紧接着国民党政府伪造舆论,来掩盖黄郛北上的真实意图。鲁迅当日便在此文中揭露国民党的阴谋,认为受日本人指使的不可能是儿童和少年,他还指出“谁是卖国者”[5]137且看来日。鲁迅写完该文后14天,黄郛便同日本关东军代表签订了《塘沽协定》,用行动证明了“谁是卖国者”。七月十九日,鲁迅在文末附记:“这一篇和以后的三篇,都没有能够登出。”[5]137

鲁迅在《再谈保留》中分析了一系列的事实,抨击国民党当局的政策,即一面下令对侵略者“屏用”“逆敌一类过度刺激字面”[5]139,一面又栽赃无辜百姓为汉奸的卖国行为,鲁迅认为他们强加在群众头上的罪名,最终会反弄到他们自己的头上来。

在《“有名无实”的反驳》中,鲁迅在开篇引用《申报》上刊载的《战区见闻记》的一段记载,接着依次驳斥了报纸所载国民党军官宣泄对战事不满的谈话策略,尖锐地嘲讽了国民政府的腐败无能和不抵抗政策,进一步揭露当局不仅不反对敌国外患,反而招引敌国外患来欺压普通百姓。

在《不求甚解》中,鲁迅详细地剖析了美国总统的“和平”宣言和国民党当局“誓不签订辱国条约”的经文,借助日本电报通讯的注解,撕破盖在事实上的黑布,直击国民党政府向百姓隐瞒事实的真相,并在文末讽刺说这类文章“是注释不得的”[5]144,人们只能“不求甚解”。

《驳“文人无行”》写于1933年7月5日,鲁迅当天就寄稿给黎烈文,但在7月17日被退回,后来在出《伪自由书》的单行本时,收录进该书的《后记》。鲁迅撰文目的主要是为了反驳《谈“文人无行”》[10]277-279,谷春帆在文章中对“文人无行”表示赞同,认为中国文坛“污秽不堪”,并讽刺了曾可今、张资平等人。谷的文章发出后,引来张资平刊登启事,以澄清《申报·自由谈》腰斩张资平小说一事。接着黎烈文刊登启事来解释这件事,鲁迅进而针对黎烈文的启事向他提出了几个疑问。此外,鲁迅还在文中提到文人“改行”,提及“第三种人”的叛变,倒戈相向左翼,提到当时张资平的“三角恋”小说、手淫小说,直接指出他们的撰文目的在于赚钱,吸引读者眼球,腐化青年。

在《关于翻译(上)》的文末,鲁迅写道:“这一篇没有能够刊出。”[6]106鲁迅在文中论及“帝国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文学,并将材料中的事实和观点结合,有理有据,推翻了帮闲文人所拥护的帮闲文学。

鲁迅在《双十怀古——民国二二年看一九年秋》的文末写道:“这一篇没有能够刊出。”[6]132此文的结构是开篇一段小引,接着是8篇报纸材料的照相式罗列,其中有国家大事、正事、轶事趣闻、奇闻以及日常生活小事,结尾用一句话作结,逻辑清晰、层次分明,鲁迅借过去之事来讽刺当下,也正是这些报纸材料的真实性,让国民党当局害怕,他们想要抹去过去的所作所为,因此禁止刊发此文。此外,鲁迅在写此文当天,还写了《重三感旧》,同样是怀古,后者却能发表在《自由谈》上,由此可知,说远可行,说近不行,允许议论前朝的内政,禁止议论今朝的内政。

《归厚》写于1933年11月4日,鲁迅在文末写道:“附记:这一篇没有能够发表。”[6]179鲁迅在文中议论当时诸多报纸杂志造谣中伤文人,并直接点名道姓,如提到张若谷写的《婆汉迷》、反动刊物《微言》、杨邨人作的《新儒林外史》,所言所指分外明了,若刊发,势必会引来这些帮闲文人的口诛笔伐。

三、 为何被删、改、禁:鲁迅杂文与国民党的审查制度

许广平曾说过:“鲁迅的修改多半是个别字、句,整段整页的删改是没有的。”[11]那么,鲁迅的杂文在刊发过程中是被谁删、改、禁的呢?鲁迅认为“改点句子,去些讳忌,文章却还能连接的处所,大约是出于编辑的,而胡乱删削,不管文气的接不接,语意的完不完的,便是钦定的文章”[5]。尽管鲁迅说编辑也参与了删改,但若不是有国民党政府出台的报纸杂志的审查法规在先,编辑们也不会轻易去删改作者的文章。因此,笔者认为鲁迅杂文被删、改、禁与当时国民党的审查制度有关。

关于“审查制度”的定义,中国当代学者将“书刊审查制度”界定为“国家或者权力拥有者利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权力对出版物和其他舆论工具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体系”[12]。为了控制舆论,从1927至1949年9月,国民党政府相继出台了诸多这方面的法令法规,犹如一张天罗密网,笼罩在当时的舆论界。这些法令法规的制定者主要是国民党中宣部,而实施者则是书报审查委员会,它下面设有新闻审查处和图书审查处,前者主要审查报纸上刊登的通讯和新闻稿件;后者则主要审查即将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与杂志。二者都归国民党中宣部管辖。

关于1933年的审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在文艺方面,1933年11月7日官办刊物刊载10月6日所发布的《蒋介石重令禁止普罗文学》[13];蒋介石于10月16日在南昌通过电报传输给南京行政院,下令要更严密地查禁左翼文学,不能让其漏网;10月30日,国民党当局发布《查禁普罗文艺的密令》;11月6日,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在《汗血周刊》上发布《汗血月刊》和《汗血周刊》联名发表的《征求“文化剿匪研究专号”稿文启事》,落实“文化剿匪”这一方案。由此观之,国民党查禁的文章都是在宣传普罗文艺、反映阶级斗争、议论国民政府等,而鲁迅在杂文中正是这样做的,如《关于翻译(上)》《喝茶》《电影的教训》《推》《从盛宣怀说到有理的压迫》等杂文。

在颁发关于查禁文艺方面的法令法规之前,国民党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新闻检查方面的法令法规,例如《新闻检查标准》[14]规定了新闻尺度和违禁范围,不准刊载军事新闻、高级指挥官之行踪及秘密之军事谈话、敌我军情与事实不相符之记录、外交新闻、正在秘密进行的外交事件等;1933年10月5日,国民党政府还修正了《新闻检查标准》[15],增加了不准刊载地方新闻、关于中央领袖加以无事实根据之恶意新闻及侮辱、社会新闻等。由此可知,在鲁迅于1933年写作的杂文中,涉及军事、外交和地方新闻的杂文不少,如《南腔北调集》中的《九一八》、《伪自由书》中的《战略关系》《对战争的祈祷》、《准风月谈》中的《保留》《禁用与自造》《“有名无实”的反驳》《不求甚解》《双十怀古》等。

官方给出的《伪自由书》中的杂文被删、改、禁的原因是“诋毁当局”[2]19,《准风月谈》则是因为“不妥”[2]19,而不是列举这两本杂文集违反了哪条法令法规。从1933年的法令法规还可知,国民党的审查制度相较之前越来越严,也让鲁迅杂文的写作越来越不自由,这一点比较鲁迅《伪自由书》与《准风月谈》中的杂文也可以看出。首先,前者被删改的部分少于后者;其次,在前者所收录的杂文中,鲁迅变换笔名不如后者频繁;最后,前者写于1933年1月24日至5月18日,后者写于1933年6月8日至11月7日,鲁迅自己在《伪自由书·后记》所言:“到五月初,对于《自由谈》的压迫,逐日严紧起来了,我的投稿,后来就接连地不能发表。”[5]153-154由此观之,《伪自由书》是在不自由的环境中追求自由地写作,《准风月谈》是在风月遮掩下谈论风云

鲁迅历来都反对瞒和骗的文艺,正是这样的写作理念,让鲁迅一直在杂文中书写真实的人生。鲁迅不愿做王之爪牙,也不愿成为胡适、邵洵美、杨邨人那样的帮忙文人,替国民政府辩护,他宁愿做一个危险的社会讽刺家,在杂文中尽情地讽刺社会。尽管国民党的审查制度针对作家的文学创作,进而掌控舆论,但鲁迅写作、发表杂文既不是为政治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也不是为国民党政府塑造良好的形象;相反,他是在戳穿国民党当局的虚伪与欺诈、叛国与卖国,并进一步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实现思想文化的启蒙,正如鲁迅曾弃医从文,也是出于启蒙的考虑,他从未忘记启蒙者的身份。因此,尽管1933年的审查比之前更严格,但鲁迅却没有改变他写作杂文的初衷。在写作杂文时,鲁迅也想要将心中的愤懑一并发出。但鲁迅发现杂文的写作受限,恰如他在《言论自由的界限》中写道:“要知道现在虽比先前光明,但也比先前利害,一说开去,是连性命都要送掉的。”[5]111李欧梵曾在《批评空间的开创》中表达他对鲁迅杂文写作态度的看法,他写道:“然而我认为鲁迅的问题就在于他为了怕送掉性命而没有‘说开去’!”[16]笔者不同意他的看法,理由有四:其一是李欧梵的论述不仅将因果倒置,还张冠李戴,因为鲁迅在原文中说的是“嚷着要求言论自由”的人、“几位拿着马粪,前来探头探脑的英雄”[5]111的“说开去”,而不是指他自己的“说开去”;其二,鲁迅笔下的“说开去,会送掉性命”,指的是这种方式有勇无谋,在鲁迅看来,用笔杆战斗,不仅需要大无畏的勇气,还要讲究战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他不支持这种“说开去”的写作方式;其三,鲁迅还考虑到在杂文中一旦“说开去”,便不能通过审查,也不能发表,更不能见之于众,因此才没有“说开去”;其四,鲁迅自己根本不怕“说开去,会送掉性命”,正如他在1933年6月25日给山本初枝的信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10]557当天给台静农的信中还写道:“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10]563由此可以见出,鲁迅已经看轻自己的生死。

四、 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从社会批判到存在诗学

诚然,鲁迅在1933年写作的杂文没有脱离社会批判。恰如瞿秋白曾称赞鲁迅杂文为“社会论文”[17],即战斗的“阜利通”[17]。也如沈从文在《学鲁迅》中认为鲁迅“于否定现实社会工作,一支笔锋利如刀,用在杂文方面,能直中民族中虚伪、自大、空疏、堕落、依赖、因循种种弱点的要害。强烈憎恶中复一贯有深刻悲悯浸润流注”[18]287。也就是说,杂文作为一种艺术的形式,是表达鲁迅的政治立场和社会关怀的媒介。的确,鲁迅正是通过杂文,将他的写作变成了一种更直接、更真实、更具行动力的战斗方式,这种战斗方式既充满战斗精神,也催人奋发,更强调对社会的批判作用。反过来,杂文以其高度的现实关联性和巨大的艺术涵容性,让鲁迅从一个体制内的学者脱胎为一个自觉而独立的社会批判者。而这样的社会批判者,在国民党政府的审查制度之下,必须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承担批判所带来的一系列难以预料的风险,故而也特别能够考验鲁迅作为知识分子的良知与勇气。

尽管鲁迅在杂文中批判了社会,但不能忽视的是鲁迅杂文的主角仍然是社会中的人,是这些人的生命形态和存在状态,如在《爬和撞》《推》《“推”的余谈》《踢》《冲》等杂文中,鲁迅审视了人的尊严如何被践踏。不仅如此,鲁迅在自己身上也践行这样的审视,如在《电影的教训》中,鲁迅感到身为著名作家的他依旧被殖民者所鄙夷。因此,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也是一种存在诗学,即在更主要的意义上,鲁迅杂文贯穿着一种生命主体的心路历程,使其具备了与社会批判共同存在的诗性,鲁迅在杂文中所建构起来的独具特色的议论方式,不仅形成了鲁迅杂文所特有的艺术修辞,也让鲁迅杂文拥有了源源不断的诗学力量。一直以来,学界把鲁迅视为文学家、思想家有其合理之处,但却不能否认的是,鲁迅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生命个体,他的杂文写作首先呈现的也是他自己的生命感受。可以说,在鲁迅批判社会的背后,其深层的精神基础是他自身对抗专制、反对强权、脱离虚无的战士般的生命抉择。换句话说,鲁迅在杂文中批判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以及鲁迅杂文所抒发的感情、所描写的种种意象,都从不同角度有所侧重地展现出精神战士的存在诗学。因此,鲁迅在审查制度的束缚下写作匕首投枪式的杂文,不仅是一种揭露现实社会的方式,还是一种他真正超越虚无、实现自我价值意义的生命方式。也就是说,为反抗审查制度而进行的杂文写作,是鲁迅在不自由环境之中自觉追问与自觉创造并存的一种生命形式,显示着鲁迅旺盛的生命活力。同时,鲁迅杂文作为一种别样的生命形式,蕴含着充沛的诗学精神、浓郁的诗学情感,清晰的诗学思维以及臻熟的诗意语言,恰如冯雪峰曾评价鲁迅杂文是“独特形式的诗”[19]。追本溯源,鲁迅杂文的诗学特征来自鲁迅自身的思想情感、创作观念和写作动机。鲁迅不但拥有一双透过事物现象发现其本质的慧眼,还拥有刚正不阿的人格品质,这让他能撕破现实生活的假面具,进而道出人生真相;他对人生的大彻大悟使他在枪林弹雨中依旧淡定从容、冷静旁观;他深刻而驳杂的思想能让他在司空见惯的日常生活中发现被掩埋的真理;他广博的人道主义精神使他的杂文产生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正是因为鲁迅杂文是一种存在诗学,才让鲁迅在国民党政府的审查之下,竭尽全力反抗,并从未停止杂文的写作。也就是说,尽管国民党政府的审查不仅制约了鲁迅杂文的自由写作,还阻碍了其快捷而顺畅地发表,但反过来也刺激了鲁迅杂文的写作,审查愈严,鲁迅愈专注于杂文写作,杂文也愈来愈多。此外,鲁迅自从在1926年南下任教后,就没有打算成为御用文人,所以在上海脱离学院生活己五年多的鲁迅,也不可能为国民政府歌功颂德。当鲁迅面对国民党的文学审查,面对他的一篇篇杂文遭遇删改禁,他感到已在逐渐丧失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如果不进行回击,他也将会和叭儿狗一般。他需要坚守他作为自由撰稿人这一身份,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与审查进行对抗,恰如和鲁迅同时代的人所评论:“对统治者的不妥协态度,对绅士的泼辣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冷而无情的讥嘲态度,处处莫不显示这个人的大胆无畏精神。”[18]165但鲁迅不像阿尔贝·加缪写作的散文《西西弗斯神话》里面的主人公西西弗斯一般,西西弗斯只凭着满腔反抗的热情而不停地写作杂文。相反,在严格的文学审查之下,鲁迅考虑的是如何将杂文升级为新的斗争方式,这也是他在杂文接受审查过程中反思该怎么继续写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国民党的查禁使鲁迅探究出对抗审查制度的五种新模式。

一是更换多个刊物发表杂文,如鲁迅除了在《申报·自由谈》上刊发大量杂文之外,还在《译文》《现代》等刊物上发表杂文,可以说这些刊物在对抗国民党的文学审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是在杂文中运用曲笔写作,委婉含蓄,如《观斗》《二丑艺术》《不通两种》等杂文,由此及彼,指桑骂槐;再如《文章与题目》《晨凉漫记》《多难之月》《重三感旧》等杂文,借古讽今,揭露现实。三是变换多个笔名,尽管鲁迅在《伪自由书》中只使用了三个笔名,但在《准风月谈》中,鲁迅却使用了二十来个笔名,平均约三篇变换一次。四是将发表时被删节内容加点补充在出版的结集里,如《准风月谈》中的《踢》《新秋杂识(二)》《同意和解释》等杂文。五是将被禁止发表在报刊的杂文结集出版,如《保留》等四篇被禁发的杂文被鲁迅收录进《伪自由书》中,《关于翻译(上)》等三篇被禁发的杂文则被收录进《准风月谈》中。

可见,鲁迅是在与国民党的审查制度周旋,这不是出于胆怯和退避,而是一种“壕堑战”、“持久战”、“游击战”,是他对生存与斗争方式的新选择。正是在与审查制度的周旋之中,鲁迅把杂文写作推向了一座前所未有的高峰,并逐渐演变成一种蕴含存在诗学的文体样式。鲁迅也深知妥协是弱者的姿态,盲目是愚者的行为。因此,鲁迅杂文的每一种新的对抗模式既是极具智慧的,也是英勇果敢的;既是直接尖锐的,也是蕴含策略的;既是鲁迅生产杂文方式的独特转变,也在暗中隐藏着鲁迅不屈不挠的人格魅力和坚持不懈的斗争精神,背后体现的是鲁迅对生存意义的永恒追求。

探究鲁迅杂文作为存在诗学的起点,可以发现它是以鲁迅的生命体验为逻辑起点的。鲁迅一生多次历经流血和欺骗,如“三一八”惨案、女师大风潮、“四一五”事件、五卅运动等,这些使得他必须用冷眼赏鉴人间百态,并以最快的速度、在极短的时间内,写出匕首投枪式的杂文。不仅如此,由于鲁迅这一创作主体精神的强健,再加上个体生命的桀骜不驯,同时又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并执着地追求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促使他将自己的艺术素养与创作活力融入目下的现实生活遭际,进而碰撞出璀璨的思想火花。但鲁迅所生活的时代与他的理想愿望、所追求的精神家园不相符合,这就导致他一生陷在孤独、寂寞、焦灼、绝望之中。的确,纵观鲁迅运用生命意识写成的杂文,蕴含着强劲的生命力、荒凉而执着的灵魂,如《帮闲法发隐》《新秋杂识(二)》《同意和解释》《禁用和自造》《冲》《外国也有》等杂文。此外,鲁迅杂文作为存在者的绝叫,蕴含着鲁迅坚韧不屈的生命意志,因此,鲁迅在审查制度下写作杂文是一种生命意志的抗争。同时,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蕴含的生命意志让读者不由自主地产生共鸣。换句话说,鲁迅通过在审查制度下写作杂文,富有深意地向读者陈述了杂文写作与他作为生命主体之间的直接地创造性关系。他似乎在清楚地向读者传达着他的杂文写作已成为他真正在人世中存在过的一个证明。虽然时过境迁,在阅读鲁迅杂文时,读者难免会对杂文所讨论的内容感到有些陌生,对鲁迅文字背后的特指不甚了解,但若是消解了这些障碍,再进入鲁迅杂文,就会发现陌生之中蕴含着鲁迅坚韧不屈的生命意志。接着读者细细品读这些杂文,会察觉到似乎每一篇杂文都是鲁迅在揭露与对抗、反思与否定、批评与进攻,从而实现鲁迅自己生命体验的表现、思想观念的表达、价值取向的传播。这样,当读者与鲁迅一同面对当时的苦难现实,则会感到鲁迅思想的深邃;与鲁迅一起经历绝望时,则会增加读者自我的生存勇气和生命活力。最后读者会发现鲁迅通过审查制度下的杂文写作创造了一种存在诗学,其核心是冲破现实中的一切精神枷锁,战胜一切扭曲人性的力量,获得释放和解脱。总之,由于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是对现实人生的热忱议论,是对人的生命本真的照亮,所以它开启了读者对生命的领悟,其蕴含的诗学力量也正在于此。

但是,作为一种存在诗学,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又不仅是鲁迅的个体生命体悟,还是生存的言说、自我存在的言说。概而言之,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是一种指向存在意义的写作,是存在着的反思,或反思的存在。鲁迅将自己贯注其中,感受着、挣扎着,探究现实生活中蕴含的真理,让他的杂文不仅具有厚重的现实感受,而且还有一种对现实生活形而上的思考。逐渐地,这样的感受和思考还让他在审查制度下,形成了作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应该有的生存形态。也就是说,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是存在着的启蒙知识分子基于其现实社会中的是非善恶而发出的呐喊,显示着鲁迅独特的生存形态。可以说,审查制度下的鲁迅杂文,让鲁迅既保持了知识分子的批判性和独立性,也为他提供了生存的依托和存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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