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课程标准中职业精神的表达与适用研究

2020-01-25 16:08刘建豪王至利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20年11期
关键词:职业精神职业技能课程标准

刘建豪 王至利

【摘 要】职业精神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出的稳定、持续并具有社会性和职业性特征的思想、态度和价值取向,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学生个体发展都有积极意义。J职院工程造价专业课程标准的文本分析显示,职业精神在课程标准中的表达与适用存在目标单一而不独立、课程内容缺失、实施低效、评价缺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从目标设定、内容整合、课程实施方式选择、课程评价等方面提出改进策略。

【关键词】职业教育;课程标准;职业精神;职业技能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20)84-0044-05

【作者简介】1.刘建豪,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部(杭州,311231)教师,实习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2.王至利,河南省信阳工业学校教务科(河南潢川,465150)科长,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尽管这种要求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国家教育政策文本中,但如何在课程实施、教学实践过程中实现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的高度融合,对于职业院校以及一线教師而言可谓困难重重。课程标准作为各级各类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重要依据。《方案》同时也提出,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并将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作为职业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的建设和实施。因此,教育部在新发布的首批347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中,将培养规格分为素质、知识与能力三个要素,并分别做出详细和具体的指导。教学标准对各专业的素质条目进行了统一要求,其中包含“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创新思维”,“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等与职业精神有关的规范要求。可以看出,推动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融合,将成为我国促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行动方向。因此,如何在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课程标准中科学合理地表达职业精神的内涵、外延与实践指导,对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融合培养的落实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综合而言可概括为敬业、诚信、公道、服务等要素,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层面还会有担当、认真、求精、廉洁、保密、团队合作等内容要求。相对于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这种规范性表述对行为的指导性、培养过程的操作性更强。因此,职业精神的培养应从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与遵守入手。

一、工程造价专业课程标准中的职业精神表达与适用现状

为了解职业精神在职业院校课程标准中表达及实施的情况,笔者以J职院工程造价专业为例,选取“工程建设定额原理与实务”“建筑工程计价”“工程造价综合实训”“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施工合同与索赔”“精装修工程计价”等主要课程的课程标准,按照泰勒课程原理,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四个维度,另外增加一项职业精神培养目标所属的目标条目,对其进行文本分析。

(一)J职业学院工程造价专业课程标准中职业精神的表达与适用现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工程管理类专业目录》介绍,工程造价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工程造价基本知识,具备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能力,从事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建设、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岗位从事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等工作”。J职院工程造价专业依此目录开设了核心课程,并制定了相关课程标准。根据J职院工程造价专业课程标准所呈现的情况(如表1所示),可以从三个方面对其中职业精神的表达现状进行总结。首先,可以将该学院工程造价专业的课程标准中与职业精神有关的表述概括为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是团队合作精神,二是严谨的工作作风,三是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四是责任意识及行为能力。其次,在职业精神培养目标分类中基本将其纳入职业能力目标条目内。再次,除部分课程实施方法方面有针对团队合作精神培养的小组合作学习外,课程内容和课程评价均没有相应的表述。

(二)课程标准中职业精神表达与适用的问题分析

1.目标单一且不独立与课程内容缺失。

参照前文《专业目录》所述培养目标和就业面向,从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类工作的职业精神可分为:(1)职业态度,包括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等;(2)精益求精的精神,包括严谨务实、专注坚守、追求卓越等;(3)职业良心,包括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等;(4)职业规范,包括安全意识、严守规程、科学管理、遵纪守法等。[1]虽然该学院根据造价专业学生未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做出了严谨、实事求是、责任意识等要求,但总体而言课程标准中与职业精神有关的表述内容比较单薄,一些职业通用的行为规范也未列入目标要求。同时,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将职业精神相关的规范列在素质条目中,独立于知识与能力要求。但该学院却只将相关目标要求置于职业能力目标或课程目标中,有些课程中甚至没有相关表述,忽视了职业精神与职业能力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的特点,更忽视了职业精神对于个人长远发展及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此外,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培养职业精神重要的内容载体也没有在课程标准中有所呈现。

2.课程实施低效。

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该学院仅有小组合作学习可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中发挥一定的作用,虽然小组合作的学习模式对学生责任意识和责任行为等也可以产生积极影响,但若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引导、激励和监督不到位的情况,这种积极影响几乎可以忽略。而前述课程标准中针对职业精神培养的评价手段恰恰是缺位状态。

3.课程评价缺位。

诚然,在素质培养方面,评价的难度高于能力培养的难度,但评价在课程實施过程中的激励与导向作用不容忽视。评价可以加强课程实施的可控性,保障课程实施质量。该学院工程造价专业的部分教师有着丰富的企业履历,学院还有固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自然知道职业精神在工作中的重要性,但在目标单一模糊、内容匮乏、缺乏有效评价手段的情况下,教师对培养学生职业精神这项工作多少会显得有心无力。

二、职业精神融入课程标准的矫正策略

现代教育以服务经济社会与个人发展为目标,而课程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路径,课程标准作为课程实施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课程实施的基本效果。针对工程造价专业课程标准中职业精神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课程的基本原理,可以从目标设定、内容整合、课程实施方式、课程评价等方面对当前状况进行矫正。

(一)目标:单独罗列素质条目

通常来说,现代教育的课程实施期望三个维度目标的达成:知识与技能目标、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这三个维度密切联系而又相互独立。职业院校可以根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指导,参考与借鉴素质培养规格的表述形式,根据职业性质和毕业生主要就业岗位要求总结适用的职业精神养成目标,与爱国精神、人文精神、科学精神等一同作为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课程标准中独立表述罗列。前文提到,职业精神只有通过职业道德规范表达出来,才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因此,职业精神培养目标在呈现形式上应以职业道德规范为主。

(二)内容:整合素质与能力要求

毫无疑问,知识与技能作为课程内容在课程标准中居于核心地位,职业精神等价值观的养成由于较强的内隐性和个性化而难以被关照。但职业精神养成与技能的掌握同步并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常识,职业技能的掌握带动着职业精神的生成,职业精神则能够促进职业技能的掌握,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因此,在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方面整合素质要求与能力要求,既是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需要,也是职业教育实践逻辑的内在要求。

笔者认为,职业道德规范是较为有效的养成职业精神的内容。但需要指出的是,专业课程不是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部分直接呈现培养职业精神的理论、规范、案例等内容既不合适也不尽合理。因此,在专业课程标准中,职业道德或行为规范在专业课程标准中作为素质目标呈现最为合适,其作为课程实施的内容应当与作为目标的表述一致,且与专业课程目标的达成并行实现。笔者在上文J职院工程造价专业课程中选取了“工程建设定额原理与实务”“建筑工程计价”“工程造价综合实训”三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某个子单元的内容,尝试在专业学习目标中呈现出敬业、诚信、认真、廉洁、团队合作等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或职业行为规范作为素质目标的一部分(如表2所示)。同时,也可将部分职业道德或行为规范呈现在教学方法的选择方面,如采用分组任务学习模式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职业道德规范在专业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整合主要是在专业课程实施过程中呈现,旨在强化和引导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对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意识和行动。

(三)实施:创设情境体验学习

有研究者指出,职业精神的生成动力来源于职业规范的个体表达,即职业精神的产生建立在个人生命意义实现的基础上,是“职业个体在职业活动中的自我表达和实现”,其关键在于职业经验的参与式体验与理解,其生成环境有赖于身份认同的职业共同体的创造。[2]职业教育实践中仿真工作环境的创造和校企合作中企业方面的职业环境支持对于职业精神的养成来说尤为重要。首先,教师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尽量增加情境教学、项目学习、任务驱动的比例,带给学生模拟工作情境的学习体验。更重要的是,在实践教学条件要求方面,除实训场所外,毕业实践课程中应加强同企业的合作,确保学生在工作实践中既强化职业技能的掌握,又能够切身体验职业精神对工作实践的助益。唯其如此,学生才能在有控制、有组织的课程实施过程中获得更多更好的机会来践行职业道德要求和职业行为规范,最终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职业精神特质。

(四)评价:注重综合与多元

评价的作用在于激励和引导,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职业精神的养成。职业精神养成过程中对学生的评价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自我意识,促使其自我定位、督导及改进,而且教学方法由认知转向评价也是价值观教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对于职业精神养成的评价应遵循综合化、多元化的原则,采用“目标—过程—互动—认同”四位一体的评价模式。[3]职业精神养成目标的实现应当以学生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或行为规范来衡量,将这种外显化的行为作为目标来评价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也要注重评价的过程性,过程评价的要义在于强调职业精神养成的发展性,也能够在养成过程中给学生及时反馈,使其及时进行行为修正。互动强调的是多元评价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不同的评价主体应区分不同的评价侧重,并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能够较为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职业精神的养成过程和结果(如表3所示)。而将学生自身纳入其中也能够增强其职业精神养成的自觉性,同时这也是职业活动社会化特征的内在要求。在职业精神的培养过程中,认同既是学生对职业道德规范或行为规范的认同,也是对培养活动本身的认同,它将是检验职业精神培养是否合理有效的重要依据。

通过上述原则和评价模式的践行,课程标准能够指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协助学生全面、客观地了解自我职业精神状况,同时使学生作为评价主体之一,能够自我决策、自我负责,促进其职业精神的内化及行动化。

需要指出的一个原则是,在专业课程标准中对学生职业精神养成状况评价的表达既要以课程目标为基准,又要以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参照。评价的重点在于发现学生在职业精神素质结构及养成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实施过程,促进学生职业精神养成的不断发展和逐渐成熟,并最终使其坚持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也促进自身人格的完善。

【参考文献】

[1]伍强瑞.上海市中职建筑类专业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的实证分析[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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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虹,吴寒斌.“目标·过程·互动·认同(TPII)”四位一体高校德育评价模式改革[J].江西中医药大学学报,2020(1):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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