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或救赎:塞丝杀婴的伦理两难

2020-02-26 07:47许庆红
绥化学院学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宠儿莫里森白人

孙 悦 许庆红

(安徽大学外语学院 安徽合肥 230601)

《宠儿》一书中,塞丝凭借自己“与生俱来的”伦理身份——母亲,做出了杀死自己女儿这一选择。[1](P263)这一选择既维护了她的伦理身份,又毁坏了她的伦理身份。以母亲这一伦理身份做出杀婴这一选择后,塞丝陷入了一种伦理两难的困境:她的杀婴行为对于自己和孩子,到底是一种剥夺,还是一种救赎?而“伦理两难由两个道德命题构成,如果选择者对它们各自单独地做出道德判断,每一个选择都是正确的,并且每一种选择都符合普遍道德原则。但是,一旦选择者在二者之间做出一项选择,就会导致另一项违背伦理,即违背普遍道德原则”。[1](P262)塞丝的杀婴行为,既保护了女儿,使她免受奴隶制的迫害,又确实伤害了自己的女儿,违背社会的伦理道德。而莫里森在《宠儿》一书中首先搁置塞丝杀婴这一事实,把焦点放置在塞丝杀婴的缘由及其引发的后果之上,通过展现塞丝杀婴的特殊伦理环境以及小说中的伦理结来展现塞丝杀婴的伦理困境。塞丝的杀婴行为颠覆了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揭露了奴隶制度的残酷性以及黑人的惨痛遭遇,进而重现黑人民族历史。与此同时,莫里森通过意象对抗这一策略来展示白人驯服黑人的身体、奴役黑人的灵魂并剥夺黑人话语权的历史事实,并通过意象之间的冲突来展现白人压迫下的黑人外在反抗及其内心世界来解构白人中心话语,给予黑人大量的话语表达空间,以此来为塞丝杀婴开脱。本文关注《宠儿》中“塞丝杀女”这一有悖伦理的行为以及塞丝和其他黑人的身体和精神困境,通过探究文本中的伦理结和具有冲突意义的典型意象来展现黑人的伤痛历史和被遮蔽的黑人话语。莫里森在小说中颠覆塞丝杀婴的伦理道德意义,给予黑人大量的话语表达空间,来让他们以自己的话语方式直面伤痛、正视历史、并迎接属于自己的未来。

一、杀婴行为之“可为”——逃避奴隶制下“黑人非人”的伦理困境

在《宠儿》一书中,莫里森将焦点集中在塞丝杀婴的缘由和引发的后果之上,着力展现奴隶制的黑暗性以及黑人群体在奴隶制下的惨痛遭遇。她描写了塞丝杀婴的特殊伦理环境及其被否认的伦理身份,展现特殊的意象对抗,进而解释塞丝的杀婴缘由。塞丝无奈杀死其女儿有着特殊的伦理环境:即奴隶制下黑人的生存和尊严都受到极大的威胁和挑战。奴隶制在美国根深蒂固,而“黑人民族的悲惨遭遇随着白人的贩奴行径就开始了,并且遭受着非人待遇”。[2](P20)奴隶制下,塞丝与生俱来的伦理身份被法律否认,同时被白人奴隶主剥夺人的属性,进而沦为“再生产”的工具。

(一)特殊的伦理环境——黑暗的奴隶制度。对于黑人种族来说,被白人奴役的那段残酷历史成为他们不可言说的伤痛。长达300多年的奴隶制度“使整个美国长期以来存在着极其强烈的、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偏见,无论是林肯颁布的《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和《宅地法》,还是内战后的重建时期美国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都未能使在法律上解放了的黑人获得真正的民主、自由。他们在政治上、社会生活上仍然遭受着不平等待遇……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美国的繁荣是建立在奴隶们的白骨和鲜血之上的”[3](P68-180)。而《宠儿》一书就包括黑人种族问题及其伤痛历史。其中,故事“开始于1873年,结束于1874年,但是断断续续地闪回到1855年……莫里森在其中探究了南方奴隶制所留下的深深的身体和精神创伤。”以及“奴隶制对于黑人男性个体、黑人女性个体以及黑人社群的持续性影响”[4](P16-55)。她在小说的开头写下了“六千万,甚至更多”,[5](P1)追溯了奴隶贩运时期乃至19世纪后期黑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描写了黑人与白人之间激烈的种族矛盾,将问题的矛头直指黑人伤痛历史背后的奴隶制以及这一制度下白人对于黑人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迫。在美国内战之前,“整个南部出现了一套被普遍认为是‘奴隶法规’的法律,它涉及奴隶生活的各个方面……大都表达了基本观点,即奴隶不是人而是财产,法律应保护这种财产的所有权”。[6](P164)所以白人在“奴隶制”的“支撑”下“合理且合法”地对黑人进行压迫。奴隶制下,白人奴隶主对于黑人有着绝对的处置权,将黑人视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他们随意地鞭打和残害黑人,出租黑人男性的的性,白人男性随意侵犯黑人女性。而作为一名黑人女性,塞丝从小缺失母爱,而在自己成为母亲后,生下的孩子却归白人农场主所有。她被“学校老师”贴上“动物”的标签,并受到白人奴隶主的侵犯,而塞丝背上因鞭打而留下的“苦樱桃树”则“象征了塞丝被奴役经历中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7](P46-48)在奴隶制的伦理环境下,黑人与白人激烈的矛盾迫使塞丝做出杀婴这一选择。

(二)被否定的伦理身份——黑人母亲。“人的身份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存在的标识,人需要身份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身份从来源上说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与生俱来的,如血缘所决定的血亲的身份”。[1](P264)因而塞丝的与生俱来的伦理身份是一名母亲。这种与生俱来的一伦理身份赋予她责任和义务,所以她要保护自己的孩子在身体和精神上不遭受白人奴隶主的蹂躏。最终她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并解释这一行为是出于浓厚的母爱。奴隶制下,作为一名黑人女性,塞丝是被完全物化的,是被剥夺人的属性的,连她自己都是农场主的财产,同时也是“免费的再生产的财产。”[5](P265)而“学校老师”用“动物属性”来否定塞丝“人的属性”,他鞭打塞丝,用驯服动物的方式来驯服她,所以塞丝用自己的极端行为来反抗自己所遭受的不公正对待并揭露黑人女性的悲惨遭遇。对于塞丝而言,她的伦理身份是一名黑人母亲,除却母亲这一身份,她还是一名黑人女性,而正是她黑人女性的身份才让她无法拥有自己的孩子,才迫使她做出杀婴这种选择。她是一名遭受苦难的黑人女性,她也是一名无法拥有自己孩子的母亲,所以塞丝杀死幼女是想要强调自己的伦理身份、强调黑人女性的尊严、强调自己与孩子之间天然的联系以及她对孩子不可剥夺的爱。白人抢走塞丝的孩子,否定塞丝的伦理身份,并给塞丝贴上“动物”的标签,在否认塞丝母亲身份的同时,也否认塞丝作为人的身份,这种身份上的双重否定使得塞丝誓死捍卫自己作为母亲的权利和尊严。为了保护自己和女儿的尊严,她不得不做出杀婴这一理选择,通过这种令自己绝望和他人心惊的行为来对抗奴隶制,来对抗白人对于黑人尊严的否定。

(三)消解杀婴行为的伦理道德意义——极致的尊严追求。对于黑人种族来说,那段不可提及的伤痛历史一直缠绕在他们心头,久久不能消散。南北战争之后,“黑人只在名义上获得了自由,是因为在南北战争后的美国尤其是美国南方,庄园主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商业经济依然成为社会的主宰,大量黑人依然以出卖劳动力为生,根深蒂固的白人种族主义势力依然在整个美国横行,虽然大规模黑人奴隶的起义斗争已不再出现,但广大黑人依然是美国社会的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8](P3)作为一个有着强烈民族意识的黑人女作家,莫里森致力于挖掘黑人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因而在《宠儿》一书中,莫里森从塞丝杀婴这一事件出发,延宕塞丝杀婴的事实,把焦点放在塞丝杀婴的缘由和引发的后果之上。莫里森在小说中使用“鞭子”与“苦樱桃树”、“马嚼子”与“烟草罐”这些意象来展现黑人所受到的非人折磨。而这些意象呈现对抗趋势,与白人相关的意象总是处于上风地位,而表达黑人特征的意象总是处于下风地位。通过这些意象的冲突与较量,莫里森突展现了白人压迫下的黑人外在反抗及其内心世界,为“杀婴行为”进行开脱,进而重新阐释母爱并消解塞丝杀婴的伦理道德意义,颠覆传统的道德观念,关注黑人的身份、尊严和话语问题。除却黑人的尊严和身份问题,莫里森还在文中指出了一组隐性对比,即塞丝的行为与白人对待黑人的行为之间的对比。自诩遵守传统道德观念的白人奴隶主却在做着有违伦理的事情:大量杀害压迫黑人,将自己的兽性因子发挥到极致。通过白人虐待和残害黑人的极端行为来解释塞丝杀婴行为的“合理性”,进而颠覆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为黑人的苦痛遭遇发声,也引导黑人正视那段黑暗而苦痛的历史。与此同时,作者也关注塞丝杀婴后的精神状态,展现了塞丝杀婴背后的伦理两难。塞丝用杀婴这种极端行为来向传统的伦理道德挑战——杀死自己的孩子未必不是显示母爱的方式,而死亡也是一种生存的伦理规则——死去才能保持自身的纯洁和尊严。塞丝用自己杀婴的极端行为来对于当时伦理关系和社会道德进行批判,同时也表达一种对于黑人命运的绝望。因而,在《宠儿》一书中,莫里森对于塞丝杀婴行为的阐释——话语的表达、尊严的维护以及浓厚的母爱。

二、杀婴行为之“不可为”——“母”与“女”的双重奴役

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体系来看,“伦理结是文学作品结构中矛盾与冲突的集中体现。[1]258奴隶制引发的黑人与白人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构成了小说的伦理结,小说中所有的矛盾与冲突都围绕这个伦理结展开,也正是这个伦理结衍生了小说的另外两个伦理结,即塞丝的自我矛盾和塞丝与被杀女儿之间的矛盾。塞丝自身的精神困境和宠儿重返人间后对于塞丝杀婴的质询和疯狂索取母爱等行为显示了塞丝杀婴具有其“不可为”的一面。首先,杀婴本身是有悖伦理道德的行为。塞丝亲手锯断幼女的喉咙,她的行为对于自己的女儿构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并导致其直接死亡。其次,塞丝在杀死自己女儿后陷入一种精神困境之中。一方面,她认为自己杀死女儿的行为是出于浓厚的爱,是在保护女儿的纯洁与尊严。但另一方面,她明白是自己亲手伤害了女儿,女儿的鲜血流到了她的双手,浸湿了她的衣服,因而红色也成为她害怕和有意遗忘的颜色。她坚信,除了宠儿,她的行为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她渴望向宠儿解释自己“爱”的行为并得到她的谅解。因此,她待在124号房子里,忍受着屋内冤魂的怒气。最后,宠儿重返人间后,来到塞丝的身边质询她的抛弃行为并向塞丝疯狂索取母爱。她不断追问塞丝过去的事情,逼迫塞丝回想起之前的伤痛记忆。她将塞丝的杀婴行为理解为一种抛弃的行为,并不断地质问塞丝弱。她与塞丝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显示两者对于杀婴行为的不同价值判断,显示了宠儿对于塞丝行为的不理解。这也从被杀婴儿本人的视角揭露出塞丝杀婴行为具有其“不可为”的一面。

(一)占据上风的兽性因子。“人是一种斯芬克斯因子的存在,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组成……其中,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相对,是人的动物性本能。动物性本能完全凭借本能选择,原欲是动物进行选择的决定因素。兽性因子是人在进化过程的动物本能的残留,是人身上存在的非理性因素。”[9](P1-13)而“一个人一旦听凭原始本能的驱使,在理性基础山建立起来的各种道德规范就会被摧毁,人又将回到兽的时代。”[10]11塞丝杀婴则显示了她对当时业已形成和为社会所认同的伦理秩序的漠视与破坏,她杀死幼女显示了她身上的兽性因子占据了上风,她在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听凭了本能欲望的驱使:即为了保全自己和女儿的尊严,她用锯子割断了自己年幼女儿的喉咙。但是塞丝割断女儿喉咙的行为确实是一种伤害性的行为,她的行为让自己的女儿失去了生命,她通过自己与生俱来的伦理身份剥夺了女儿生存的权利。她的行为违反了当时社会的伦理秩序,并导致了伦理混乱。在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她的兽性因子占了上风,使得她做出了这种伤害生命的行为。“学校老师”给塞丝贴上了“动物”的标签,这是白人奴隶主对于塞丝自身人性因子的否定;而在塞丝杀婴之后,黑人社区也将塞丝排挤在外,他们也否定塞丝的人性因子,保罗·D则用“四条腿”来质询塞丝的行为,来否定塞丝的杀婴行为。不论是白人群体,还是黑人社区,都在极力否认塞丝的人性因子,否定否定她的杀婴行为,都提及了塞丝身上的兽性因子。这种来自白人群体和黑人社区的双重否定都在批评塞丝的杀婴行为,显示了其杀婴之“不可为”。

(二)陷入精神焦灼的塞丝。塞丝一度陷入精神焦灼之中,她将自己困在124号内,并对自己伤害女儿的行为持摇摆不定的态度。她一直渴望能够向宠儿解释自己出于母爱的行为,并想要得到宠儿的谅解。她想要维护女儿的纯洁,想要让女儿不再经历自己的苦难,所以她用自己主动伤害女儿的行为来规避女儿被白人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她亲手锯断了女儿的喉咙,并将自己的行为解释为浓厚的爱。但是杀死女儿后,塞丝陷入精神困境之中。这是因为杀婴行为是由她亲手做出,并且真实地剥夺了女儿生存的权利。女儿的鲜血浸透了她的衣服,所以红色在日后也成为她有意让自己遗忘的颜色。塞丝杀婴处于伦理两难的困境之中:因为杀死自己的女儿既是一种伤害自己女儿的行为,又是保护自己女儿的行为。塞丝如果不杀死自己的女儿,那么她的女儿就会被白人奴隶主夺走,被当作“动物”一样对待;但是自己杀死女儿的行为也确实是一种伤害行为,违反伦理道德,而她自己也摆脱不了“动物”的标签。所以为了忏悔,她将自己圈禁在124号内,与被杀婴儿的鬼魂待在一起,感受着被杀婴儿的怒气。她也拒绝与其他黑人交流,她的这种封闭自我的行为显示出她在杀婴行为后的焦虑。对于塞丝而言,她也在思考:她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对于自己的孩子到底是一种剥夺还是一种救赎?她是否真正让自己的女儿脱离了困境?而她的行为也让自己从一种困境走向了另一种困境。在甜蜜之家,塞丝被剥夺人的属性,并被贴上“动物”的标签;逃离甜蜜之家后,塞丝的杀婴行为让她主动地背上了“动物”的标签。她的行为是出于对于人性的思考,是为了打碎自己身上的标签,但是这种杀婴行为却又否定了她的人性。塞丝渴望被自己杀死的女儿理解自己“爱”的行为,她认为自己不需要向白人解释自己的行为,也不需要向黑人社区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是她一定要向自己的孩子解释自己的行为——出于尊严和浓厚的母爱。她对于女儿浓厚的爱和她杀婴之后的焦虑奴役了她的精神与灵魂。这种精神困境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塞丝自身对于杀婴行为的否定性,显示了她杀婴“不可为”的一面。

(三)疯狂索取母爱的宠儿。重返人间的宠儿是被塞丝杀死的女儿。她的出现,激起了塞丝和保罗·D极力想要忘却的记忆。她知道塞丝过去的事情,喜爱甜食,额头有抓痕,她的眼睛离不开塞丝,她的出现也改变了丹芙,让丹芙敢于迈出124号出去和其他的白人和黑人群体交流。于塞丝而言,她可以让自己理解自己的行为,但是她不能让自己的女儿理解自己的行为。而宠儿质询塞丝的杀婴行为并向塞丝疯狂索取母爱在某种程度上证明塞丝出于母爱的杀婴行为并未得到自己女儿的理解。在宠儿的记忆中,她只记得塞丝对自己的伤害和抛弃,而完全感受不到塞丝的母爱。因而在重返人间后,她来到塞丝身边并不断地激起塞丝已然尘封的记忆。她将塞丝出于“爱”的杀婴行为理解为一种抛弃行为,而非是一种出自母爱的行为。塞丝的对于宠儿的爱是一种浓厚而又窒息的爱,而在宠儿重返人间后,她对于塞丝的关注是令人窒息的,她索取母爱的方式也是极端的,她在用自己极端的行为来解答自己的疑惑和化解自己的痛苦。她在向塞丝疯狂地索取母爱,她也在质问和指责塞丝当时的行为。她将保罗·D从塞丝的身边赶走,并不断地索取和占有着塞丝的一切。她在林间空地上扼住塞丝的喉咙,花光塞丝的钱,吃完所有食物,不断地与塞丝争吵,肆无忌惮地享受着塞丝对于她的迁就和补偿,结果她自己越来越强壮,而塞丝则越来越虚弱。在质询塞丝为何抛下自己的同时,她其实也在绝望地求救与申诉。对于她的质询和申诉,宠儿的种种行为以及她与塞丝最后的疯狂争吵显示出她对于塞丝杀婴行为不理解和她与塞丝之间深深的矛盾。宠儿与塞丝之间的争吵和她们两人对于杀婴行为的不同理解显示了宠儿与塞丝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显示了塞丝杀婴“不可为”的一面。

三、相互交织的双重声音

《宠儿》一书中,莫里森通过书写塞丝杀婴的伦理两难来来展示自己对于塞丝杀婴的价值判断。在此书中,莫里森有意地搁置塞丝杀婴的事实,而更注重阐释塞丝杀婴行为的原因及引发的后果。塞丝的行为涉及到了黑人的身份和尊严问题,塞丝一直在用人的方式思考,但是“学校老师”却否定了她人的属性,并践踏了塞丝的尊严。如何表达这种涉及黑人尊严的问题,如何让黑人遭受的苦难和白人的恶行被关注,塞丝用自己的杀婴行为给出了答案。塞丝在当时被白人奴隶主定义为“动物”,白人社会不承认黑人“人”的属性,所以塞丝也用自己的“动物性”的行为来反抗白人对于黑人的这种“非人”的定义。塞丝的命运是悲剧的,被杀婴儿的命运也是悲剧的,但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对这种悲剧性的命运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死亡并不能摆脱这种悲剧性的命运。虽然塞丝通过杀死幼女来来保全其纯洁性,但这种极端行为并不可取。难道黑人只能通过死亡这种选择来摆脱白人奴隶主的压迫与残害吗?莫里森通过宠儿重返人间质询塞丝的抛弃行为来回答这个问题。塞丝可以让自己理解自己的行为,但是她不能让自己的女儿理解自己的行为。死亡只是逃避问题,但是并不能解决问题,莫里森在一次访谈中提及“成为黑人并不痛苦,痛苦的是种族主义所带来的悲伤……黑人必须承担起责任,并向前看”[11](P275-276)。莫里森通过书写典型意象来展现黑人的伤痛历史,通过在文中给予黑人大量的话语表达权来让黑人诉说苦痛、表达话语,让黑人的伤痛和历史受到关注,同时也鼓励黑人正视历史、直面伤痛,并勇敢地迎接属于黑人民族的未来。这样的创作使文本内外形成双重话语,文本内黑人为为自己的痛苦发声,而文本之外,莫里森创作的《宠儿》本身就是一个为黑人发声的工具。这两种为黑人申辩的双重声音交织在一起,为黑人种族的历史和黑人本身有力地发声。

结语

弗洛姆在《占有还是生存》一书中提及“占有也是一种毁灭”[12](P29),而正是白人对于黑人身体上的占有毁灭了黑人的精神和尊严,也迫使塞丝走上了杀死自己孩子的道路,并让塞丝陷入了精神困境之中。面对“学校老师”对于自己人性的否定以及自己和其他黑人所遭受的残酷虐待,塞丝在此种特殊的伦理环境下做出杀婴这一选择。她的杀婴行为使自己陷入伦理两难的境地,而“伦理两难是难以做出选择的,一旦做出选择,就往往导致悲剧”[1](P268)。塞丝在杀死自己孩子后陷入精神焦灼之中:她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对于自己的孩子到底是一种剥夺,还是救赎?但是不管塞丝是否做出杀婴选择,她和自己的孩子都难逃悲剧命运。她的这一行为既保全了女儿的纯洁,又剥夺了女儿的生存权利。莫里森关注塞丝杀婴后精神状况,通过描写塞丝这种伦理两难的境地来展示黑人在当时的困境。同样她在文中给予黑人大量的话语表达空间,为黑人的苦痛遭遇发声。塞丝通过杀婴这一行为将自己变为思想和行为的主体,她的行为是对于自己人的属性被剥夺的反抗,也是她对于母亲权利被剥夺的反抗。她拒绝被白人奴隶主标签化,拒绝被物化。她用自己绝望而又无奈的行为来对当时的社会和伦理秩序提出质疑和反抗,解构传统道德观念,解构白人主体的中心地位,建构黑人的话语权。她通过自己的极端行为来打碎其他黑人的沉默,用自己的行为表达自己的愤怒、绝望和无助,也用自己的行动来为被禁锢话语的黑人发声。

猜你喜欢
宠儿莫里森白人
白人的暴行是如何将昔日被奴役者在重建时期争取到的进步变革一手粉碎的 精读
莫里森酒吧拉票遭民众痛批
诺贝尔奖得主、作家托妮·莫里森逝世,享年88岁
加拿大游客穿T恤:我不是莫里森
花卉的宠儿——吴昌硕
论莫里森《孩子的愤怒》的艺术张力
新西兰杀戮事件凸显白人极端主义在全球影响之广
影史上第一个黑人与白人接吻的镜头,是他剪辑的!
短视频因何成了宠儿?
《宠儿》中的后现代叙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