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美学视域的广西壮剧活态传承研究

2020-02-26 07:47
绥化学院学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活态戏曲戏剧

张 健

(玛希隆大学音乐学院 泰国Salaya 73170)

广西壮剧作为国家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取材于广大壮族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实践,并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艺术传统,充分表现出鲜明的地域风格和民族文化色彩,在挖掘少数民族戏剧的美学价值及其历史研究价值层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伴随着多元文化的强势冲击,基于美学基础上的广西壮剧面临着艺术形态的创新问题,更应当意识到广西壮剧的审美精神和戏曲表演者的“活态传承”的重要性。本文正是从戏曲艺术的美学视角出发,对广西的传承价值、传承危机进行适当分析,以期能够提供多元化的传承实践路径,为广西壮剧的活态化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基于美学视域的广西壮剧审美价值

(一)艺术形态:戏曲唱腔与表演程式的审美召唤。中国的少数民族戏剧带有典型的戏曲审美的文化基因,在创造戏剧人物、表演故事情节、传达思想意蕴等方面,均是通过独特的戏曲唱腔和表演形式构成完整的艺术形态。取材于壮族民间生活的广西壮剧,伴随着人民群众的日常活动而逐步完善,并逐渐形成具有中国文艺之范的代表样式,由其内容和形式组合而成的表演风格在形塑壮族审美精神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构成了广西壮族戏剧独一无二的美学价值。在其戏曲唱腔层面,广西壮剧融合本地区的方言和声腔特色,对壮族谚语、格言、道白等素材进行创造性运用,又擅长使用押腰脚韵,使戏曲创作具有明显的民族性特征[1]。《卜牙》《刘二打番鬼》等北路壮剧以联曲体和正调体唱腔占据主流,《百鸟衣》《宝葫芦》等南路壮剧则是以平板、叹调居多,通过节奏、板眼和旋律的变换让戏曲说唱表现出层次鲜明的结构特点;在表演程式方面,广西壮剧既有传统戏曲的唱、做、念、打,又继承了以丑为先的表演风格。《秀才戏盐商》就以突出丑角表现为主,又有机借鉴兄弟剧种的表演技巧,从说唱曲调到表演舞蹈都表现出大量的民风民俗,充分挖掘壮剧艺术的多元特色。广西壮剧利用表演舞蹈和说唱曲调塑造艺术形态,围绕观众的审美期待开发壮剧艺术的审美召唤功能,由此奠定壮族戏曲艺术的美学基础。

(二)文化意识:历史真实与现代意识的思维碰撞。西方戏剧艺术注重写实,中国戏曲文化侧重写意。最近几年,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作品在尊重历史文化底蕴的基础上,又有意地融合了西方艺术创作手段,激发戏剧创作写实与写意功能的审美共性,从而达到文化创作共赢的局面。广西壮剧也在有选择地追求一种虚实相生的写意手法,将现代意识与历史真实相互契合,使作品从单一的叙事情境中解放出来,去探究整个审美创造活动背后更丰富的文化生态环境,让戏曲艺术从“小传统”的美学,逐渐向“大现代”的美学视域延伸,在感性抒发的基础上又具有强烈的理性价值判断。例如,经典壮剧剧目《百色起义》就是将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成为戏剧创作的关键要素,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前提下,又有效区别传统戏剧的创作手法,通过众多历史先例构成的现实空间与灵魂空间演绎双重空间叙事,使艺术作品同时兼具戏剧性和史诗性的文化风格,这不仅是广西壮剧红色题材剧目进行历史与艺术磨合的有效尝试,同样也是现代美学文化与传统戏曲文化的一次伟大思想碰撞,侧重于从当代审美生态传承的角度赋予民族戏剧重要的研究价值。

(三)符号指涉:民族意象和民族身份的符号代码。传统的广西壮剧是基于地方审美思想及其日常生活实践的产物,这种美学艺术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体化、私人化的研究成果。经济全球化加快民族文化的融合与传播,广西壮剧艺术自身具有的文化召唤功能正成为中国民族艺术强调文化身份认同的依据,以一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召唤起本民族的共情意识,通过歌曲腔调、表演形式、艺术形象重新建构起本民族的文化印象,这也使得艺术真正实现了从“乡土”到“民间”、从“地区”到“民族”的视域转换,从而成为代表民族文明和民族意象的符号代码[2]。例如,现代壮剧《我家住在铜鼓岭》围绕铜鼓岭民族遗产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展开戏剧矛盾,吊脚楼作为与铜鼓相勾连的文化意象,承载着本地区的文化风格及民族精神,铜鼓所代表的民族符号更是对本民族历史产生了重要的传承意义,该戏曲从小范围的民族元素出发,继而拓展到整个全球化语境下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身份认同与体系建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广西壮剧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身份话语权,为提高民族文化的现实存在感提供更多可能。

二、基于美学视域的广西壮剧传承危机

(一)传承人与传承技术面临濒危边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首先强调的是传承者与传承技术的活态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载体,能否培养可选拔出高质量的文化遗产传承人,对传承项目的继承与发展影响深远。广西壮剧的形成与衍变,离不开背后民族艺人和据此为核心形成的民间艺术团体的有效支持,壮剧艺术的传承人不仅影响着戏剧技艺的创新水平,更成为民族剧团体建设的中坚力量,掌握着一个族群戏剧艺术的发展方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广西壮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是以民间戏剧传承人作为载体代代相传的,对其身份的认定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对民族历史与民族文化的确认。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壮剧艺术传承人与传承技术逐渐处于濒危边缘,在此方面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一度面临严峻的人才流失风险,还存在着传承链随时断缺的可能性。一方面,现代文化多元化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年轻一代的审美取向和价值观念,壮剧艺术仍是由老一代的传统艺人进行扶持,当前已出现后继乏人的生存困境,很多剧种甚至面临着自生自灭的情况;另一方面,大多数传统戏曲都来自于生活实践,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这对广西壮剧艺术的可持续性研究十分不利。

(二)戏曲内容与表演程式处于割裂状态。优秀的戏剧艺术不仅擅长从作品的深度上挖掘人性、点明主题,更热衷于从作品的广度上探究文本的艺术形态及其美学价值。长期以来,中国的戏曲虽从理论上主张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但在实践操作层面则是将二者放置在相对割裂的状态,个别戏剧只注重对形式的探索,忽略了内容的深度;或者单纯从剧情设置上进行创新,缺乏新的艺术形态予以匹配,仅局限于对原有模式的简单改革,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戏曲艺术的活态传承,也让众多地方戏剧作品长时间处于尴尬之境。从戏曲艺术的美学层面来讲,广西壮剧同样涉及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问题,包括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和师公戏等戏剧剧种,在面临改革的过程中也无法完全做到内容与形式的和谐创新。首先,当前大多现代壮剧更侧重于对作品的艺术样式进行探索,忽略了作品艺术深度的重要性,从而影响民族戏剧传播的广度;其次,现代广西壮剧是从传统的民间戏剧作品中发展而来,在内容和形式的表现上都具有明显的传统戏剧创作特点,仍旧处于经典戏剧创作模式的套路当中;最后,广西壮剧是一种圈层化、区域化的审美创造活动,作品中的时间、空间元素都代表着艺术传播的活态化效果,其内容和形式的变革需要指向更为全面的文化生态,应当根据文化环境、社会政策的变化做出相应的改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寻找更多的发展空间,才能够同时兼顾起戏剧创作的深度和广度,创作出更多符合新时代国家需求的民族戏剧作品,更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三)艺术性与商业性出现不兼容问题。广西壮剧作为壮族地区人类文明发展历史的“活化石”,作品中涉及到的艺术形态、民族情感和审美精神,都蕴含着十分丰富的美学元素,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但近些年来,壮族地区在推进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地区人员的流动以及审美观念的更新逐渐改变着原有的演出环境,同时也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链,难以完全满足多民族的文化心理诉求,只是局限于特定语境中的文化结构样式。一方面,广西壮剧存在着普遍的风格转型问题,如何在同类型的戏剧作品中寻求差异性,是民族文化对外传播必须要面临的难题;另一方面,壮剧独一无二的艺术价值是其动态传承的基础,如何在保留个体特色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作品的商业价值,加快推进壮剧艺术的现代性转化,也是戏剧剧种获得活态化传播的重点。作为一种社会性的文化产品,广西壮剧既不能让文化作品在商业市场中一味的沉沦,也不能只注重戏剧创作的艺术价值,忽视了文化传播的商业属性。需要考虑到艺术性与商业性的谋和,消除传统民间艺术的文化壁垒,以期广西壮剧这一古老传统艺术能够与当代社会良好接轨。

三、基于美学视域的广西壮剧传承实践

(一)基于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的保护基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研究涉及到传承与发展这两项重要内容,从过去的静态传承,到现在的活态化保护,既是对文化客体获得及时性延续的见证,同时也对作为文化主体的传承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西壮剧是在民族土壤中逐渐培养起来的艺术活动,对地方戏曲剧种进行保护和扶持,也是贯彻党的政治要求、发展艺术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保障壮剧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全方位布局壮剧艺术传承人保护工作,为优秀戏剧人才提供更多实验基地:首先,上级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壮剧剧种,对剧团人员编制、福利待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性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加大对青年戏曲人才的培养力度,将戏剧艺术与适当的教学场景相结合。文化传承者承载着深厚的民族传统美学,只有作为文化主体的传承人能够实践起来,广西壮剧才能够“活”起来。

(二)基于内容创作与表演形式的艺术形态革新。广西壮剧的内容深度体现着壮族地区独到的审美经验,表演形式作为戏剧创作的外化包装,也致力于从美的角度激发戏剧剧种的创作活力。这也意味着民间传统戏曲的活态化传承,不仅要注重戏曲艺术的语言风格和编排方式,更加强调作品体现的内容主题和思想蕴含,使传统民族精神与现代审美意蕴相结合,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3]。在现代审美意识占据主流的当下,壮剧编剧应当自觉承担起创新民族戏曲艺术形态的重任,将内容的传承与形式的创新高度结合起来,从戏剧文本、说唱技巧、表演形态等角度出发,使戏剧艺术充分渗透到各个年龄层的观众当中,摆脱现有民间戏剧圈层化的审美文化生态,推进壮剧从“小品种”向“大艺术”过渡,满足受众的群体性审美心理需求。

(三)基于渠道创新与市场营销的民族品牌建构。广西壮剧艺术的活态化传承,需要同时兼顾起戏剧作品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统一。可通过引入“文化生态壁龛”概念,将广西壮剧投入到区域整体文化系统当中,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帮助构建新型文化生态园[4]。其次,合理利用传统文化遗产和现代高科技手段,将壮剧艺术作为品牌进行推广,为实现广西壮剧的市场化营销推波助澜。近年来、广西南路壮剧、北路壮剧、壮族马骨胡艺术都在生态旅游服务行业有所建树,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发展需求,构建起渠道创新+市场营销的创意成功模式。田林壮剧作为广西首批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戏剧剧种,依托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优势,已经开始在市场化运作方面取得显著性成效。

结语

广西壮剧的现代性传承与发展,应当让戏剧艺术从传统的美学视野中拓展开来,从文化主体、艺术形态和文化传播等角度,为广西壮剧的活态传承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考路径:其一,通过提供行之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建立传承人才保护基地,为审美主体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传承人的艺术鉴赏水平,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身份认同感,只有让传承人动起来,才能真正让传承技艺活起来,进一步夯实民族文化根基;其二,注重广西壮剧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既要提高戏剧作品的艺术深度,又要探索更多创新表现形式,用审美的眼光来推进壮剧艺术的活态发展;最后,应当同时兼顾文化传播的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打造优秀的广西壮剧品牌,为壮剧艺术的活态传承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也为少数民族戏剧作品走向国际舞台提供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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