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大转型履行好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与使命

2020-03-23 06:14肖伟
中国内部审计 2020年3期
关键词:职责党中央审计工作

肖伟

2018年中央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2019年习总书记又对审计

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对审计工作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也是我国审计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新时代赋予审计工作新的职责与使命,要求包括我们内部审计人员在内的审计工作者不负使命、勇于创新,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审计署第11号令),履行好新使命。笔者从三个转型角度,提出贯彻党中央精神、落实审计署第11号令要求的思考与建议。

转型之一: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责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长期把工作重心定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经营效率的查漏找缺上,通过对这些漏洞与缺陷的揭示并监督问题整改,促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2018年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审计署第11号令也明确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作为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责,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必须转型,在原有工作定位的基础上,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有效落实纳入内部审计的履职范围,把这一领域的监督内容、监督要求纳入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工作规范之中。这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大转型,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紧跟转型要求,加强学习与创新,履行好新时代对内部审计人员新的职责要求。

第一,内部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不能把自己禁锢在微观技术层面,要通过学习把自己努力转变成政治过硬,熟悉宏观知识,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学得懂、吃得透,有足够专业敏锐性的审计监督人才,做到既明政治,又懂业务。

第二,要通过组织制度来保障实现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有效落实的审计监督。计划的制订与落实、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人员的培训与培养、制度的补充与完善,都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审计监督这一主题,组织制度上的保障必须通过创新实践来建立和健全。

第三,要在技术上实现创新。要研发通过大数据来查找线索、差异、疑点的技术手段,研发一系列模型、脚本实现非现场审计,真正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实时适时的跟踪审计监督。没有技术手段科技化的跟进,这一监督职责就无法真正落地。

转型之二:认真落实审计署第11号令的要求,開展对本单位战略、规划、重大举措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

对于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将企业战略、规划、重大举措的实施纳入审计监督范畴,既是审计职责的重大转型,也是审计监督范围的重大拓展。企业最大的风险是战略风险,既包括战略制定的风险,又包括战略执行的风险,同时企业战略的内容包括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内容。审计署第11号令对内部审计职责的新要求,是通过内部审计监督范围的拓展,实现内部审计职责的转型,真正将事后审计转型到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的结合;将审计范围从内部控制的查漏找缺,拓展到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执行,再延伸到本企业战略规划及重大决策的执行;将内部审计的第三道防线建设,从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拓展到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再提升到全面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第一,观念的更新与思想的转变尤为重要。要将内部审计监督的视野从内部控制领域提升到全面管理领域。实现对企业经营管理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需要内部审计人员提高认识、提高站位,充实新知识、熟悉新领域,要学习和掌握企业战略规划领域的科学知识和管理经验,尽快将自己从“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

第二,要认真研究对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措施的审计监督方式和方法。不仅要建立一套制度和标准,而且要将这些监督内容纳入每年的计划之中,落实在项目安排上,并配套相应的培训和人力资源安排,逐步形成对战略、规划的审计监督力量。

第三,要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将对战略、规划、重大措施的监督内容嵌入信息系统中,通过建立模型、脚本实现大数据审计方式。

转型之三:用心用力做好整改工作,努力实现“治已病”“防未病”的转型

审计是日常的“经济体检”工作,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内部审计工作过去的角色定位往往是“查病”,注重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治已病”“防未病”要求的提出,明确了审计工作转型的方向。只有将已发现的问题真正解决,才是审计发挥作用的完整体现;只有将发现问题、揭示问题与真正彻底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才能解答好“查改一体化”的命题;只有将真正有效的整改纳入审计职责范畴,才能发挥好“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好坏,不仅仅涉及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而且涉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每家企业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涉及公司治理、企业战略、内控案防的有效性,对于国有企业,还涉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性。要从政治高度深刻理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屡查屡犯、此查彼犯、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危害性,将整改工作提升到应有的高度。同时,内部审计人员也要更新观念,把整改的责任、意识和要求融入到自身的审计工作中,树立起“整改不力我有责、整改不好我着急、整改及时有效我尽职”的思想理念。

第二,建立“查改一体化”的运行机制。落实“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必须建立“查改一体化”的审计运行机制。“查病”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治病”“防病”。因此,必须改革审计工作起于检查、止于报告的运行机制,将其进一步延伸贯通到整改环节。比如,审计人员对于检查发现的每一个问题,不仅要对其“重要性”“系统性”“苗头性”和“趋势性”进行筛选,还要查实查透、准确定性,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客观认定责任,同时针对每个问题的“病根”,认真考虑好如何“开药方”。对于单个问题的整改、一类问题的整改以及一些具有普遍性且反复发生问题的整改,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做到一一对应,具有可操作性。一定要避免所提出的整改建议泛泛而谈、放之四海皆通用、都是概念性词语等问题。同时,无论是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人员,都要像重视问题的揭示、问题的定性和责任认定一样,重视整改建议,因为整改建议是否“对症”,能否实现整改效果,要依靠被审计单位与审计人员双方的责任心和行动力。对于疑难问题的整改建议,被审计单位与审计人员应共同讨论研究,确保相关措施切实可行。

第三,压实审计工作的整改责任。审计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树立起“整改工作我有责”的责任观。不仅要为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负责,还要为问题的有效整改负责。审计人员在整改工作上有三项责任:一是对审计报告中的整改建议负责,确保“药方”对症。二是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指导负责,要紧跟整改的全过程,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干预,对整改建议中“不对症”的内容及时调整,推进整改按时达标。三是对整改结果的验收负责。审计人员要对整改的结果进行独立的测试与验收,如果达到整改要求,应验收通过并及时关闭问题;如果没有达到整改要求,应要求有关方面对问题继续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达到相关要求。压实审计的整改责任,就要在审计的这三个环节压实责任,让审计人员在这三道关口把好关、负好责。

第四,创新对整改工作管理的方法与手段。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管理,也需要创新方法与手段。一是创新与完善针对审计整改建议内容撰写与审核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让审计人员开出的“处方”“药方”能够对症有效,这需要借鉴审计揭示问题时严谨的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还需要结合提出审计建议的具体特点,通过创新与完善这些管理方法与手段,确保审计工作与审计人员重视此环节工作,对审计整改建议实施质量管理,确保审计人员开出的“药方”具体、可操作、接地气,达到“对症下药”的效果。二是创新与完善整改过程监督指导的方法与手段,确保整改监督不走过场、整改指导及时有效。比如,非现场审计的跟踪方法、定期的整改进展通报等安排。三是创新与完善整改结果验收的方法与手段,建立一套独立测试与验收的科学方法体系,尽量减少主观判断与定性测试的验收方法和手段。整改工作需要坚持原则,需要审计人员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但这种碰硬的底气要更多来自于整改过程中有可量化、可追溯的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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