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创新路径探析

2020-04-02 07:09刘林
科学与财富 2020年3期
关键词:创新路径可持续发展

刘林

摘 要:绿色金融将是我国金融体系今后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然后对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最后重点分析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创新路径。

关键词:绿色金融体系;创新路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生态文明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这对于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创新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整体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绿色金融市场供需失衡以及发展动力不足等。

1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已经初具规模。目前绿色金融发展主要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模式,绿色金融自下而上模式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是基于内生的融资支持来促进外部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绿色金融自上而下模式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是以上层结构引导下层结构需求来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采用自上而下模式,主要特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异,西方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基础较为薄弱,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不利于我国绿色经济的转型。所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前期发展主要集中在转变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中对其进行引导和约束。二是中央推动与地方创新之间的有机结合。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并不仅仅是自上而下的单向推动,而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有机结合,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出台了《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浙江以及广东等地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三是绿色金融市场蓬勃发展,一方面我国绿色信贷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从2013年的5.2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万亿元;另一方面我国绿色债券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截止到2018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余额达到5352亿元。除此之外我国在绿色保险以及绿色股票、基金等方面也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2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面临的挑战

2.1 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

首先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关于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和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存在多套体系,相互之间既存在指标的交叉,也存在指标的相互冲突。虽然近些年我国绿色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绿色金融标准的模糊界定在很大程度上行影响了其进一步发展的稳定性。其次现有绿色金融标准中只涵盖了绿色信貸和绿色债券,虽然这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两个主要产品,但是近些年我国绿色保险以及绿色基金规模也不断增长,传统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已经难以有效满足当前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需求[1]。对于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目前市场对于绿色项目的认定标准不明确,从而为非绿色项目留下了操作空间,容易导致绿色金融市场出现掺杂非绿色金融的现象。

2.2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完善

首先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理念相对淡薄,整体来说绿色金融项目短期收益不显著,因此没有市场竞争力,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叠加绿色GDP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占比较低,因此难以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其次我国绿色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一方面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产品制度不清晰导致在绿色金融监管过程中存在很多监管盲区。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在绿色金融事后监管以及信息披露机制方面的不健全,容易导致绿色金融机构为了追求经济效应降低绿色金融客户监管门槛的风险[2]。

2.3 绿色金融供需不平衡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绿色经济发展机制,导致绿色金融工具相比常规的金融工具在成本方面没有任何优势。此外绿色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绿色专业以及信息频繁披露等隐性成本,降低了绿色金融的市场竞争力。在地方政府方面,由于地方政府对于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视程度有限,导致其在财政补贴以及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支持有限。

2.4 绿色金融体系主体激励不相容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主要是基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机构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来共同促进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中央政府以及相关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是制定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激励政策,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政策的传达以及落实,金融机构是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基于国家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但是目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机构三者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地方政府除了考虑绿色金融发展外还需要考虑当地GDP的发展,金融机构在环境保护的同时更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这种目标差异导致绿色金融激励政策在绿色金融发展中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3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创新路径

3.1 绿色金融政策创新

在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来为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同时国家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我国绿色金融以及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资本的作用,更好的服务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国家政府应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统一监督管理标准,杜绝出现监管真空地带。绿色金融的发展在我国尚属于新鲜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为了更好保障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监督管理[3]。此外还应该完善绿色金融的激励补偿机制,在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国家政府和市场的激励补偿作用,引导激励更多的社会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到绿色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既要鼓励投资者加大对绿色经济的投资力度,也要鼓励实体企业采用绿色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服务。最后还应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来为我国绿色金融和绿色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

3.2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绿色金融的发展不是一个金融机构的事,也不是一个政府部门的事,而是涉及到国际民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要积极提升绿色金融动力,培育绿色金融企业文化,把绿色金融的发展上升到金融机构战略发展的高度。一是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材料、绿色建筑以及绿色旅游等产业,针对这些产业的特点来设计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金融的落地实施;二是积极鼓励绿色债券和绿色股票的发行,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三是针对绿色产业的特点来积极研发,有针对性的绿色新险种加大对绿色保险服务的发展力度,全面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整体能力。再次应该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保障绿色金融的安全运营。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项目发展过程中应该本着“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发展原则,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得按照国家的能源消耗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以及质量安全标准,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保障绿色金融项目的安全运营。

3.3 绿色金融组织创新

首先国家应该设立专业的绿色金融机构,类似于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基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低碳环保等特定领域进行扶持,通过杠杆效应来带动国内绿色金融机构的协同发展。其次应该设立绿色金融体系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绿色金融体系认证机构,对我国绿色金融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为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提供支持;二是绿色金融体系征信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企业的征信调研、风险评估、信用增进等征信服务,有效缓解我国绿色企业在发展早期规模较小以及抵押资产不足等问题,为其融资提供支持;三是绿色金融体系专业事务机构,比如绿色金融业务律师事务以及知识产权代理等。再次成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绿色金融协同创新中心,通过金融机构、研究机构以及企业多方之间进行相互协作,来提高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4 绿色金融科技创新

首先从业务角度进行分析,应该将大数据技术以及区块链技术等应用于绿色金融体系的创新之中,采用共享账本的模式对绿色信贷业务的资金信息开始实时监控,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和质量,提高绿色金融信贷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绿色金融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其次从信息化角度进行分析,构建对不同类别信息进行兼容的共享平台,在降低绿色金融业务成本的同时,提高资金流通效率,提高绿色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调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参与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还应该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的防范力度,绿色金融属于金融的范畴,同样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因此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应该加大对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绿色金融共享平台的安全性,实现绿色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

4 结束语

基于上述分析,近些年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我国绿色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服务绿色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需要国家、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动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苗桂铭. 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J]. 環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9):45-45.

[2]石天然. 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J]. 统计与管理, 2017(6):139-140.

[3]方昕.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 当代旅游, 2018(1):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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