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京剧第一团”的诞生

2020-04-27 08:55王贞
北京档案 2020年4期
关键词:马连良文化局剧团

王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北京的各种剧团数量多、规模小,人员也复杂。经过几年国计民生的安定发展和人民文化需求的变化,到1955年公私合营后,一些私人剧团(戏班子)的生存越来越困难,老观众流失,新观众的观剧意愿有了很大改变,许多剧目也不再适应时代需要,一些戏目不能再演,演出剧目总体减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在北京文化部门的主导下,开启了戏班子的合并工作,也为“中国京剧第一团”的诞生提供了历史契机。北京市档案馆馆藏的一组档案,记录了马连良剧团和北京市京剧二团合并的前前后后。

一、马连良、谭富英、裘盛戎提出合并

1955年10月,马连良剧团和北京市京剧二团的负责人马连良、谭富英、裘盛戎三人,联名向北京市文化局打报告,分析他们两个剧团的现状和发展困境,提出两团合并的意见,具体条件、方式和步骤,以及仍为民营公助剧团的定位。

马连良剧团和北京市京剧二团近一年来在演出方面,虽然承担了不少慰问演出任务,在本市和外埠巡回演出,尚能得到观众好评;但在戏剧质量和艺术提炼上呈逐步下降趋势,甚至陷于停顿状态。在当时公私合营的社会背景下,大部分优秀演员都参加了国家剧团,留下的其他演员多是老弱人员或者水平不够的,甚至有些是新参加戏曲工作的外行,因而影响某些节目的演出。剧团人少不能演出,人多则使维持每日生活成为首要问题。所以主要演员及其他人员,每日陷于维持生活,形成一二线主要演员担负全团人员生活的困境。如果主要演员有单独任务或因事、因病不能演出,则整个剧团将陷于停顿。为了维持团员们的生活,几个主要演员经常不得不每月演出二十场左右,终日疲于奔命,无暇从事发掘和整理傳统优秀节目的工作,在表演上也很难有提高,至于对青年演员的培养教育就更谈不到了。这种状况使演员长期陷在固定节目和固定的角色中,难以提高,导致剧团的生存和发展都遇到了瓶颈。

剧团没有新剧目,但是观众的要求却一天比一天高,不但要看到好的节目,而且要求看到更多的好演员,对每个戏的艺术性、整体性和政治思想性都要求更严格。若再不及时想办法,长此下去不但达不到戏改的要求和艺术的提炼,剧团终将自垮。

在这种情况下,马连良、谭富英、裘盛戎几个人经过仔细研究和考虑,决定把两个团合并起来,从现有人员中挑选优秀者重新组织,使每个演员能尽其职,组成一个精干的演出团体。

二、剧团合并后人员薪金及安置

按当时的情况,两个团合并以后共有182人,机构过于臃肿,因此必须裁减。裁减人员数量是按照演出数量、剧团收入等综合计算而来,裁减人员的安置也要尽量照顾好每一个人。

合并后,剧团打算以马连良领衔演出12场,以谭富英、裘盛戎领衔演出14场,这样他们可以分别有十数日的时间研究艺术、排练节目,必要时马、谭、裘三位合作演出数场。再加上以青年演员为主且经过细致排练的优秀节目演出8场,可以解决演出数量和质量的难题。

以中和剧院的演出收入作为计算参考,甲队演出(马、谭、裘)票价平均按1.30元,乙队演出(青年演员)票价按0.80元,马、谭、裘合作演出票价按2.00元,每月收入18000元左右,先提出15%作为建团基金,其余部分采取低薪分红的薪金制度,每月1日、15日发薪两次,逐步由上开支改成下开支。这样,平时能够达到主要演员照顾一般演员的生活安定问题;按季度分红时,一般演员照顾到主要演员的收入。以上收入除提存基金外,按十分之六作为底薪,十分之四分红,可以解决剧团人员生活问题。此外,外埠演出路费的节余、座位增加、票价调整尚不算在内。

两个团体合并后演员共有108人,乐队共有29人,工作人员共有45人,重新改组后拟留用演员67人、乐队15人、工作人员27人,共计裁减73人。这73人中老弱者及不能尽职者约有30人,这部分人员根本不能在舞台上演出,剧团拟采取每人付给生活遣散费(平均每人150元)。其余43人中,有一小部分原隶属其他行业,只在近一二年内参加戏曲班社,另一部分是水平一般的演员及音乐工作者。对于这部分人的安置有两个办法:一是付给遣散费,回家后依靠子女抚养,或做小本生意,原本不是职业演员者可以回归原行业,或者通过剧团团长等个人关系及京剧公会介绍安排工作;另一个办法是针对部分演员或音乐工作者,他们有一定艺术水平,将拨给他们若干周转经费和一部分服装,经过公会和领导安排与其他演员组织起来,可参加本市及各省其他京剧团。如个别遣散者生活特别困难,剧团愿意义务演出几场戏,收入一笔钱,为他们单独解决问题。

两剧团这样重组后,向市文化局寻求几项支持:将天桥剧场后台作为剧团排练节目、学习、办公的地址,要求拨给添置服装2万元、剧团周转金和裁减人员人事费5万元,要求编导、音乐以及行政思想教育等干部5人至7人。

三、制定北京京剧团组织规章草案

两个剧团合并后将更加正规,因此制定了新剧团的组织规章(草案)。确定了剧团合并后名为“北京京剧团”,剧团贯彻“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文艺方针改革并发展京剧,由现在“私营公助”逐渐改为“国营”,为工农兵及广大劳动人民服务为宗旨。剧团采取“民主集中制”,在上级文化部门领导下用“私营公助方法”辅导,全体团员大会为剧团最高组织机构。

规章草案中还详细规定了剧团的组织机构、经济收入来源、工资薪金标准、演出制度、演出节目、演出要求、舞台规则、工作态度、加入剧团考核标准等详细条款。

四、北京市文化局支持剧团合并

北京市文化局收到剧团合并的请示后,将研究结果上报市领导。文化局认为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目前北京市各剧团大多是一个主要演员带领一批班底,即所谓“光杆牡丹”剧团。如“马剧团”和“京剧二团”能很好地合并,对其他剧团也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所以拟同意他们的合并。

对于两个团合并后提出的要求,市文化局认为除了服装暂不添置外,其他均可考虑,拟从特种资金项下拨给该团5万元作为周转金,但必须声明,该项周转金仅供剧团遇有特殊困难时的开支,不能随便动用,并在动用后一有盈余立即补齐;对要求文化局派干部做辅导工作的问题,市文化局考虑将目前各剧团的辅导员加以调动,派5人到剧团进行重点辅导,以便集中力量有重点地进行戏曲改革工作。

五、分管市领导关注剧团合并事项

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王昆仑在接到北京市文化局的报告后予以批复,要求重视剧团合工作,同时也要照顾北京剧界全面情况,搞好内部团结,作好全面规划。对于新剧团成立,可以举行小型同业间聚会庆祝,不必多请上级。剧团要努力改编“三国”“水浒”等历史戏的新戏目,积累一段时间再宣传介绍,并要求文化局帮助他们创办剧团,做好全面考虑。

1955年底,被戏迷称为“中国京剧第一团”的北京京剧团,在马连良、谭富英、裘盛戎的倡议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引导下,正式合并组成,成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全国最有影响的戏剧表演团体。

作者单位:北京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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