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研究

2020-05-06 09:05杜建云
青年时代 2020年6期
关键词:培养模式构建

杜建云

摘 要: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持续深化,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学教育得以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专业型法学人才,成为推进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如何立足当前实际,构建切实有效的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成为高等教育业内广泛关注的焦点课题之一。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本科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分析了本科法学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并在探讨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分别从注重法律价值观的培养等多个角度,提出了构建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希望有助于相关实践工作。

关键词: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一、引言

作为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教育阶段的关键性不言而喻,在普及法学知识、培养法学人才等方面发挥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国家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必须提高本科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学专业人才保障。本文就此展开了探讨。

二、本科法学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体系的逐步完善,对于社会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矛盾问题,人们更加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科法学教育在培养专业法律人才、发展法学理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等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长期以来,高校本科法学教育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学专业人才,但部分毕业生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并不协调一致,在法学观念形成、法学理论研究、法学知识运用等方面存在显著缺陷与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就业难现象。因此,通过采取科学有效的策略与方法,构建符合实际的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具有极为深刻的现

实意义。

三、法学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一)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即对法律的无上尊崇,在价值观上对法律的高度价值认同。法学人才只有尊崇法律、相信法律、认同法律,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法学人才要全面客观地认识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开展工作时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二)具有严密的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即面对社会矛盾与纠纷问题,倾向于运用法律逻辑进行宏观审视,更加专业、合法地去思考和认识社会涉法问题,在满足合法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道德、文化等方面利益的最大化。在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实际纠纷问题时,要具备一定的辩证思维及逻辑分析能力。

(三)具有多学科、多领域的全面知识

随着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法学职业岗位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建立与完善,对本科法学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学知识,更对经济、文化、社科、民俗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有所掌握与了解,能够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综合型法学人才产生的强烈需求。

四、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分析

(一)对人才培养目标界定不清

在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正确、清晰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为人才培养措施提供方向性依据与引导。但纵观当前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实际,普遍存在人才培养目标模糊、人才培养措施欠规范等共性问题,制约着人才培养水平的有效提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更多的社会行业与部门,社会分工更加细化,所需要用到的法律知识趋于微观化,部分高校未能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目标,相关培养措施与方法随意性、盲目性突出。

(二)课程体系设置不尽合理

健全的法学课程体系设置是优化法学人才培养效果的重要基础与基本载体。实践表明,部分本科法学人才培养中未能建立健全系统化、层次化、差异化的法学课程体系,必修课、选修课、实践教学等环节搭配不佳,难以形成完整的法学课程链条。比如,部分高校将《法理学》作为大一阶段的必修课程,由于学生在该阶段的法律基础薄弱,思维模式及学习兴趣尚未建立,在课程内容理解方面颇感晦涩,久而久之挫伤了学习法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单一

丰富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对于优化法学教学效果具有关键作用。从当前本科法学教学现状来看,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法学教育更多地停留在法理阐释、条款分析等理论教学层面,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不同程度存在,忽视对法学知识的实践与运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离,背离了本科法学教育教学的初衷。尽管部分高校积极引进先进教学方法,倡导新的法学教学理念,但由于相关经验不足,收效甚微。

五、构建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一)注重培養学生的法律价值观

第一,要充分尊重学生在法学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突出法学课程教学中的情感要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款背后包含的公平、正义等价值观念,促进价值认同的形成。第二,要向学生传授法律条款约束中的理念和深层次思想,妥善处理法律实践中遇到的是非观、义利观,为树立牢固的未来法律执业理念奠定基础。第三,要注重养成司法伦理观念,严格明确界定司法伦理与社会公众道德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准确把握法学工作者的特殊社会职能,客观处理个人感情与职业道德操守之间的关系。

(二)注重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

法律思维的养成并非朝夕之功,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懈努力。第一,在本科法学入学初期,要针对法律思维养成制订详细的训练计划,在法律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等方面逐步提升,循序渐进,避免盲目求快,脱离学生实际。第二,要引导学生树立质疑意识和说理意识,在法律体系面前,所有事实和权威均可被质疑,引导学生敢于质疑、善于质疑、勇于质疑,更加客观公正地审视社会生活实践中遇到的各类涉法现象。第三,对于某种认识的正确性与否,要习惯通过严密的分析、推理与论证等方式进行阐明。

(三)应设法完善法学学生的知识结构

第一,要注重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潜在关联,辩证地看待二者之间的逻辑顺序关系,在全面做好基础课程的同时,根据学生实际需求,适时开设法学专业课,谋求课程设置与学生兴趣之间的高度契合。第二,要本着“一专多能”的原则,实施双学位教育,引导学生广泛学习经济学、人文学、生物学、政治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培养以法学知识为主。多门类学科为辅的综合型、复合型法学人才。第三,对于条件允许的院校而言,可适当延长本科法学教学年限,为学生开展系统化、层次化的法学学习提供更多机会。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应用技能的训练

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目的在于运用,只有将法学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实践,才能全面体现法学知识的重要价值。因此,高等院校要探索构建增强学生法学知识实践运用能力的平台,丰富课堂教学方式,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辩证讨论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多种不同的教育教学方式,锻炼学生法学思维能力。对于法学知识运用中涉及的法律文书、诉求技巧、事实调查与取证等内容,可通过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方式予以升华认识,强化自我从业责任感及荣誉感。

(五)全面改革法学教育模式

第一,要适度提高本科法学专业入门门槛,缩小招生规模,实行集约化、精准化教学。第二,要及时调整改革本科法学教材,与时俱进,及时将新形势下法学专业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融入教材中,用于解决法学知识运用中遇到的新难题。第三,要强化本科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学教师参加专项交流与培训,通过座谈会、法学论坛等方式提高教师法学专业素养,并积极引进法学行业专家学者到高等院校兼任教职,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团队。第三,要构建系统化、层次化的课程体系,制订详细教学计划,因材施教,区别对待不同学力学生的学习需求。

六、结语

在当前各项条件下,受课程体系、教育理念、师资力量等多方面要素的影响,本科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实践中依旧存在多方面的缺陷与不足,制约着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因此,有关人员应该从本科法学教育的客观实际需求出发,充分遵循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优化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流程,提高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措施的实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法学教育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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