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童心,促进学生生命成长

2020-07-14 10:21刘桂霞江苏如皋市如城小学
教书育人 2020年19期
关键词:小宇法治道德

刘桂霞 (江苏如皋市如城小学)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选用贴合学生生活世界的素材,运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明法,导引学生行为。笔者以部编版六上“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教学为例,来探讨如何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生动形象地渗透法制教育。“法”润童心,能够促进学生生命的健康成长。

一、创设情境,认识生活中的“法”

法律知识对于小学生而言,略显陌生与枯燥,如何让孩子易于接受呢?创设鲜活的儿童情境是妙招。著名儿童教育家、情境教育创始人李吉林曾说过:“情境教育就是顺应儿童的天性,突出真、美、情、思四大元素,以儿童——知识——社会三个维度作为内核,构筑了具有独特优势的课程范式。”教者应该创设丰富多彩的情境,将儿童引进课堂。情境创设即模拟生活,课堂教学给儿童构建一个真实的世界,链接多彩的生活,使儿童身临其境,加强其感知,突出其体验。

比如讲授“感受生活中的法律”第一课时,笔者以现实化、生活化的大情境——“前往如皋市老年大学,开展法律手拉手”活动贯穿整节课,从而避免了道德与法治学习的机械化、碎片化,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成为一个整体。当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书本真理”难敌“生活尴尬”,其二是“零散结构”难适“立体成长”。运用主题性、序列性的“大情境”,就能让有限的教学生发无限的可能。为此,笔者在教学中没有固守教材,而是从教学目标出发,从学生的具体学情出发,依托教材、活化教材、超越教材,创设能切入学生“最近发展区”的道德与法治情境。[情境1]:活动行程单——“法律就在身边”;[情境2]:作业未做完,不许参加活动——“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情境3]:过斑马线、垃圾回收等四个生活场景——“法律规定义务”;[情境4]:老人赡养判决案例——“法律国家强制”。这样的情境紧紧围绕教学目标——“感受、体验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展开。应该说,这样的四个主题性的情境,让学生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这些法律牵涉到了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在情境化的道德与法治学习中,学生自然而然地能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通过生活的、经验的、现实的情境,学生不仅能学习到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法律知识,更能用“法”的眼光考量生活。

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当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不仅要引导学生回望“过往生活”,更要引导学生观照“现实生活”,同时还要引导学生建构“可能生活”。法律不简单完整的规定,而是对人们的生活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条文。这样的条文,不仅要让学生感知、记忆,更为重要的是要让学生认同、践行。

二、媒体演绎,感受生活中的“法”

生活中的“法”不能仅仅停留在认知层面,还必须让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体验到。在互联网时代,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的声色光影,演绎生活中的“法”,“法”在学生的心目中不是虚无缥缈的对象,而是与自己的学习生活休戚相关。通过媒体的演绎,“法”与生活更贴近了,“法”的形象更权威了。学生对“法”的领悟更深刻了、更立体化了。通过媒体演绎,把“法”的有痕教育与学生生命的无痕成长结合起来,把有限资源与学生生命的无限可能成长结合起来。

比如教授“感受生活中的法律”一课时,为了让学生明白法律和生活的关系,笔者没有生硬地告知,而是播放了一个生动的法律公益宣传片——《我是法律,让我好好保护你》。通过这样的宣传片,学生感受到,法律就是一个指南针,能指引人们行为的方向;法律就是一把刻度尺,能衡量人们行为的对错。在观看的过程中,学生不仅仅要用眼睛看、用耳朵听,更要用心思考。在这样的一种具身性认知活动中,学生深刻地体悟到:法律确确实实保护着人们。学生表达对法律的感受和体验,例如:法律就像妈妈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法律像警察,很威严;法律像老师,既严厉又温暖,让我们健康幸福地成长……媒体演绎,让教学内容动起来,以绘声绘色、栩栩如生的形象反映客观事物,以图、文、声并茂的方式呈现教学内容,让“法律”这样一个对于学生而言比较陌生的名词变得具体可感而又亲切。试想,如果在这个环节,教师直接讲述法律对人们的约束,以及对人们的保护作用,学生可能只是入耳,而不能入心,更不能产生对法律的亲近感。

秉持“教育律”和“内容律”相结合的原则,道德与法治教学要打破传统“说教式”“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注重引导学生感受、体验。只有充分运用学生的经验,激活学生的经验,才能让道德与法治更契合学生、更适应学生、更有助于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发展、提升。

三、交流导行,辨析生活中的“法”

价值辨析是培育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方法。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不应以“评判者”的身份、姿态,对学生进行评判,而应以一种“平等中的首席”的身份介入。为此,教师要引导学生交流,从而引导学生的行为。交流导行,能让学生辨析生活中的“法”。作为教师,要赋予学生思辨时空,调动学生思辨积极性、主动性,发掘学生思辨的创造性。通过思辨,与学生达成法治共识。

比如在“感受生活中的法律”中的“情境1”中,有这样的一个教学片段:乘车出发前,教师清点人数时发现学生林晓宇没到。教师连线小宇妈妈:“小宇妈妈,小宇怎么没到?”妈妈说:“小宇作业没做完,不能参加。”为此,笔者引导学生思辨:作业没做完就不能参加活动吗?学生能自觉用法律的知识进行说理。比如有学生说,妈妈不可以这样,因为小宇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学生认为,妈妈这样做也是为了让他长记性;有学生认为,综合活动也算受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作业还可以补,错过了实践活动无法弥补……这样的思辨,学生不仅能站在妈妈立场上进行辩护,更能站在小宇立场上进行辩护。对于六年级的孩子而言,泛泛讲解法律知识只会让孩子感觉无所适从,而让学生进行法律辩论,就能润物细无声地渗透法治思维。当然,这需要教师运用教学智慧,抓住适当时机随时引导、调控。比如,教学中笔者这样引导学生辨析法律、道德和纪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如果用贴图的方式来表示三者的关系,你认为可以怎么摆?说说你的想法。”有学生摆成了“法律———道德”,有学生摆成了“道德——法律”,也有学生摆成了“法律——纪律——道德”,等等。为此,笔者让学生畅谈这样摆的理由。有学生认为,法律放第一位,它是国家制定的;有学生认为,违反法律和纪律都会受到惩罚,违反法律惩罚更重,而违背道德只会受到舆论谴责有学生认为,道德放第一位,因为这是做人的根本……教学中,笔者没有给出具体的答案,也没有纠结于对错,而是耐心地倾听,让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在交流中虽有分歧,但学生已深深地感知到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在思辨过程中引发了学生的道德良善。使学生懂得,道德与法律是基本的社会规则。对社会而言,它们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学生应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教师引导学生交流、辨析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激发学生的认知冲突,更在于启发学生的法治思维。当学生能用思辨眼光看待“小宇作业没做完,不能参加活动”这件事时,就能水到渠成地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含义。进而,学生就能逐渐明晰:好好学习,认真完成作业是学生的义务。学生有受教育权,国家用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

统编版教材要求老师从学生视角、学生立场出发,创设鲜活的情境,配以多媒体辅助教学,在教学中给足时间让孩子进行思辨。如此,法律之于学生将不再陌生,法制教育也将不再枯燥。道德与法治教学只有深深扎根于学生生活,将学生放置于课程中心,才能是鲜活的、接地气的。学生立场、学生视角,这种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关照,既解放了学生,也解放了课程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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