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五个维度

2020-08-02 10:48姜丽华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维度

摘 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国家现代化治理框架中重要的一对社会关系,直接影响党内政治生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改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各项职能,确立制度规范,破除旧体制弊端、将政商交往、沟通互动行为置于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化的空间范围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把握规范、参与、法治、惠企和文化五个维度。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亲清政商关系;维度

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20)02-00058-05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建构完整的治理体系密切相关,两者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改革放开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1] 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最新理论成果,也是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的至关重要的一对社会关系,因此,用科学规范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力建设,规范优化政府执政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方向。各级政府改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各项职能,确立制度规范,破除旧体制弊端、将政商交往、沟通互动行为置于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化的空间范围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一、规范维度

亲清政商关系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政治和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则,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必须规范政府的经济行为,在政商互动中准确定位政府角色,避免出现因为政府的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而导致的官商勾结、官商合谋、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政府通过规范政治行为对政商互动的干扰,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上世纪 90 年代初,前苏联及东欧国家开始着手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但由于缺乏经验导致各项规则不完善或制度缺失,造成公有财产大量流失等严重腐败现象,部分企业凭借非法手段在短时期内聚敛巨额财富,形成了严重的负面示范效应,政商关系发生严重扭曲。产生这种扭曲和恶果的关键,就是完全无视政商运行规范,公权力转化成为巧取豪夺的工具,这充分暴露出他们在治国理政领域出现的重大缺陷。十八大以来,各地方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以及党内反腐败力度加强,我国政商关系向好发展,在一定范围内出现政府及党政官员为避嫌,为民营经济服务意识不强、亲疏不一,政商关系“清”而不“亲”等现象。但新型政商关系不仅仅是限制政府权力,而应该是打造一个规范化而又积极有为的政府,这样才能做到“清廉有为”,破解当前出现的“清而不为”现象。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政府依然要充分发挥在政策供给中的主导作用,“政府不仅是市场形成的主导力量,更是市场经济的监管者、参与者和行为主体,政府参与市场经济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须的。”[2]既要建立起公开平等的市场竞争规则体系,同时这样一套政商行为规范体系又能有效防止以权谋私、政府寻租,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合理的制度环境。党委政府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完善相应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实现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程序化、合理化、科学化发展。政府将管理职能转化为治理职能,并寓治理于服务之中,需要约束政府权力。“对权力与资本必须加以约束。要理顺权力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必须在两者之间设置隔离带,使得权力和资本限定在属于各自的活动空间内。”[3] 因此,一方面,政府通过缩减复杂繁琐的行政流程,简化针对企业的行政审批制度,大幅削减不必要的审批权,建立开放透明和规范有序的市场规则,保证各利益主体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从而有效遏制政商沆瀣一气、利益输送及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要用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破除政商之间达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性,消除权力设租和寻租空间,阻断权力与金钱进行交换的腐败链条。另一方面,还要健全针对企业的财务制度及审计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自发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较为有效的制度约束规范,切实做到以严密规范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现企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不想、不敢也不能违法乱纪的企业制度环境。

二、参与维度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中,政府要改变过去传统的全能政府理念,治理主体要实现从政府绝对的一元中心到推行民主恳谈、决策听证、公众议事会等协商民主方式的转变,形成各主体充分参与、尊重各主体权益的多元共治格局。“一个社会任由‘权力资本盛行,……最终这个社会将被锁定在一种低效率的均衡状态之中。”[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该社会必须有途径和通道将新的社会阶层吸纳进入政治体系之中,强调主体之间的的协商合作。伴随着非公经济人士的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一群体在政治权利、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要求表达、尊重和得到保障,需要被现行的政治体制和制度容纳,需要同政府与社会治理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在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参与制度供给不足时,就容易导致他们设法通过非正常途径建立官商非规范性联系,导致特殊利益集团等违规违法现象出现。与政治参与需求差距较大的制度供给,以及非均衡的政治参与渠道都不利于实现良好的政商关系。

治理现代化强调政府的规范服务,更注重多元主体参与,并且最终实现治理各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共管共治。非公经济人士参与公共治理是非公有制经济试图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政策制定或政治过程的复杂行为,是政商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序的政治参与为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抓手。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通过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专业化能力,在经营环境、服务体系、协商平台、沟通机制建设等方面多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的客观困难与现实需求,切实减少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成本,并及时吸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理诉求、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及时纳入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正向的社会导向和示范效应,以此来团结引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发展信心,逐步消除非公有制企业遇事“必须求人”的意识。其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云平台技术,创新打造立体多维社交化APP—“互联网+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平台”,打破部门壁垒,畅通信息渠道,推动涉企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透明化,有针对性地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通过政府协商、社會组织协商等协商民主形式,积极展开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话,聘请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担任特约人员、督导员和执业顾问等身份参加到政府部门和立法、执法机构组织的一些涉及私营企业利益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座谈会、听证会、咨询会中,使私营企业主在各项决策过程中充分表达意见,增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基础。

三、法治维度

如何有效制衡公共权力,是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也是考验国家治理是否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因素之一。用法治方式来衡量政商交往与互动,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核查,有助于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能够有效地遏制政商关系中的异化现象,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推进无疑具有积极作用。在社会上,有一些政府官员与企业家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形成不正当的利益交换链条;一些不法商人请客送礼、投其所好,与官员称兄道弟,赢得丰厚的不法收益。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政治生态、经济发展及社会风气,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从根本上来讲,就是由于一些政府官员及企业家缺乏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习惯,法治的权威性、严肃性在他们面前黯然失色,丧失了对法治起码的敬畏之心。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在法治框架下划定政商交往的底线,将法治作为政商双方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交往规范,使政商互动程序化。习总书记在辽宁忠旺集团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5] 首先,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及到政商关系各个环节的立法、司法、守法、执法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商双方不再依赖关系而选择遵守信用,不再敬畏权力而选择信仰法律。政府把严格履职与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优势高效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其次,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诚信水平,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体验等活动,增强和发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企业家精神和契约精神,着力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力求守法、依法经营。税务工商和公检法系统联网,将有贪腐前科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以正本清源、合力依法保障,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为进一步营造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保驾护航。最后,对于收受贿赂、滥用公权力的党政干部以及行贿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都要严肃处理,各级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对涉企知识产权、债务纠纷、财物失窃、劳资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网络侵权等申诉案件,要有案必查、有诉必接,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纪律底线不能踩,法律红线不敢碰,政策规定不许越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理念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氛围。

四、惠企维度

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是指用法治来规范政府的公共权力运作,而且非常重视公权力的具体合理的配置,以此提高政府对国家公共事务的治理效能。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新论断和新战略,如打破行业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等,形成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引擎。正如习总书记强调:“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放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分市场空间。”[6] 实事求是地看,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大多属于中小或小微型企业,在市场开拓、企业管理方面也处于弱势,如涉及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行政审批等方面,导致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当前,各地针对企业培育体系政策不完善,对不同成长阶段企业认定不精准、发展痛点捕捉不到位,精准施策不到位、导致政策频出但企业反映冷淡。因此,这些不利因素容易造成一些企业家产生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企业发展的思想动机,也是导致一些商人通过非法途径贿赂政府官员的最主要的动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改革的基因和创新的动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减少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干预。政府及党政干部要切实当好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店小二”,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提高核心竞争力创造条件,推进激励制度改革扶持企业,突出惠企成长导向。因此,习总书记讲到:“各地各部门要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使有关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7]首先,政府要建立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生存、发展、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服务体系,包括创业支持、信用担保、管理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等等。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最紧迫的就是要落实保护产权政策,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启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就需要政府更多地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次,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政务环境优、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强的要求,建立各种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党务、政务与涉企信息公开制度,释放企业发展的自主空间,尽可能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创业、创优的自主性,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着力营造公心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提高涉企惠企政务服务水平。最后,政府还要为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定制”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的扶持激励政策组合,推动市场主体发展提速增量、提质增效,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塔基”、培育“塔尖”。因此,政府需要努力营造亲商、暖商、扶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才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实现率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从惠企维度上给予其真正的市场地位及行为激励,才能真正构建适合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五、文化维度

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以人为本,着重突出治理中人的价值,要求社会公众和组织最大限度地参与社会共治。亲清政商关系关键是靠根本性、长效性的制度约束来保障,而文化作为人内在的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带有融合性和导向性,在培育民族精神和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用制度约束人,用文化引导心,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最终文化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推动制度约束,在政商两个层面形成自觉行动。制度与文化彼此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我国近代以来形成官主商辅的发展路径,使得制度变迁中形成的与此发展路径相适应的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及社會心理得到不断强化并形成惯性思维,成为影响政商关系良性互动的重要因素。因此,有效促进“亲”“清”理念和文化,在党政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两个领域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让“亲清”定位在机制上规范长效,在目标上有序有效,成为推动政商关系具有持久性、聚合力和生命力的精神内核。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要积极探索以“亲清”文化为引领的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新尝试和新路子。

首先,对党政干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认真吸收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清廉文化,科学总结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做法,提升党政干部讲操守、重品行的思想道德水平。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倡导中华传统商业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契合的现代企业家精神,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义为上、重诚信的思想品行。

其次,大力宣传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各级党政干部,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政府采取多种途径,通过政府会议、会议简报等形式以及广播、网络、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积极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让全社会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贡献,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关心、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再次,新兴媒体利用各种平台开设非公有制经济专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勤劳致富、依法经营、贡献突出的典型,積极宣传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回报社会的高尚品质,支持党、团、工会组织对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大力表扬,进一步发挥他们在共同构建和谐企业文化及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形象,不断激发各族各界群众投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热情。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给“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受表彰的民营企业家的回信[EB/OL].(2018-10-21). http://news.cri.cn/20181021/2d88933f-8d95-f3d7-fc7c-26ada1328022.html.

[2] 马良灿.从自发性到嵌入性——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论战与反思[J].社会科学研究,2013(3).

[3] 张学娟、郝宇青.现代治理体系下的新型政商关系构建[J].理论探索,2017(1).

[4] 马玉林.转型期资本与权力关系的深层反思[J].现代经济探讨,2015(1).

[5] 习近平在辽宁忠旺集团考察的讲话[EB/OL].(2018-09-28).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8/0928/c40531-30317677.html?from=groupmessage.

[6] 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18-11-01).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11/01/c_1123649488.htm.

[7] 习近平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的讲话[EB/OL].(2018-03-04).http://cpc.people.com.cn/xuexi/n1/2016/0310/c385475-28188107.html?q/rrq55/,2018-03-04.

[8] 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5-05-21).http://www.china.com.cn/cppcc/2015-05/21/content_35621788.htm.

责任编辑:龚万达

收稿日期:2020-02-28

作者简介:姜丽华,女,山东青岛人,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与统一战线理论研究。

基金项目:2019年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深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19CZZJ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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