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才女冯小青考论

2020-08-21 07:03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小青

吕 璐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2)

明代才女冯小青,实为万历年间一小家碧玉,以其痴绝形象及深婉凄恻之诗句而流传于后世。又因有离奇境遇,绮年玉貌时一恸而绝。明清之际文士有为之作传吟诗,哀悼不已。然小青其人真伪及其夫主却历来受到文人学者的怀疑,并且一些署名冯小青的诗作亦被疑为伪托。自明末以来,文人多以传记演绎小青生平事,其时“小青故事”流传于世者多至十四种。对小青其人其事进行考证,首先要从《小青传》的创作情况来看。

明代中晚期所作的《小青传》版本可视为后世“小青故事”流传的母本,主要为戋戋居士《小青传》、支如增《小青传》、陈翼飞《小青传》、冯梦龙《小青传》及张潮收录在《虞初新志》里的一篇《小青传》。这五部作品互相补充,成为后世文学作品中“小青故事”的创作来源。本文将以此五篇传记为基础,辅以其他方志、文集等文献资料对冯小青其人进行考证。现将“小青故事”流传甚广的五个版本进行作者、时代及版本情况的梳理(见表1)。

表1 五个版本《小青传》创作情况

表1(续)

戋戋居士版《小青传》是最早记载小青的传记,其中对小青籍贯家庭、婚姻生活、交友及爱好,并其最后留下的诗文作品数量都交代得很清楚。关于戋戋居士是何人目前有多种说法,但据其文末最后的议论可以看出他与小青应为同时代人,并且与小青之夫相识,这就增加了传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支如增版《小青传》是在戋传的基础上改写而成,其不同处在于支如增将小青半首绝句与《寄某夫人书》嵌入文中,并点明小青与其夫姓氏,交代其卒年。文中同样附有作者所发的议论。陈翼飞版《小青传》为支版改写本,于小青之事并无添加,仅作删改。冯梦龙版《小青传》同样以支版为底本,但在文后附有小青作品全文。而张潮收录的《小青传》乃是戋版和支版的结合,并将小青作品单独附于其后。

一、小青其人生平考

(一)生卒年及生平概述

冯小青,明代广陵(今江苏扬州)女子,名玄玄(一说元元),字小青,武林(今浙江杭州)某生之姬。支如增版《小青传》中指出某生为冯姓,因讳其姓仅以小青称之。关于小青的生年,诸本传记里并未有明确记载,仅在支如增版《小青传》中指明小青卒于万历壬子年,即万历四十年(1612)。由戋戋居士版《小青传》可知小青逝世之年为十八岁,故小青应为万历二十二年甲午(1594)生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嫁与杭州冯生做妾,万历四十年(1612)因瘵病亡。

小青的一生可以十六岁为界限。少年陪伴她左右的多是身为闺塾师的母亲,她常跟随母亲随地游学,所访皆是名闺才女,故能博览群书,精于多种技巧,又生而禀赋一种风流绰约的浪漫天性和音乐的才能。即使在江都这样的佳丽云集之地,少女小青也能随变酬答,出人意表,绰约自好又充满慧根。小青十岁时遇一老尼授其《心经》,只学一遍她就能过目不忘。老尼留下谶言:“是儿蚤慧福薄,愿乞作弟子,即不尔,无令识字,可三十年活耳。”[1]333小青家人认为老尼妄议,不予置闻。对于小青的家庭状况我们无法作过多研究,但至少可以看出,她出生在一个相对和谐又富有文化的家庭,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小青幽约深婉的才情和多愁善感的性格。

万历三十八年(1610),十六岁的小青嫁与冯氏为妾。冯氏乃武林一大家之后,其生性或憨跳或嘈切,总之是位贵公子。冯氏的嫡妻善妒,即使小青曲意逢迎,也无法逃脱被赶至孤山别业独居的命运。冯妻下令未经她的允许不许冯生来探望小青,连同书信也不得入内。由于冯生的惧内,小青在孤山别业度过了人生中最为郁郁寡欢的两年。此间小青结识了冯家外戚某夫人为友,常一起读书下棋。但终归是昙花一现的友谊,某夫人后随其夫宦游远方,小青再无谈心抒怀之友。

自此小青只能将幽愤凄侧之情都付之零笺小诗。万历四十年(1612),小青郁郁感疾,身体每况愈下。其间依然明幢冶服,悉心打扮,偶尔呼来弹唱琵琶的妇人令其唱曲以自遣自娱。是年小青寻画师为自己写真。才华横绝的女子在生绝之时对容颜永驻的渴求,颇似杜丽娘自图小像,恐为云为雨飞去。小青令画师共为其作三次写真:一为得其形却未得其神;二为神至却过于端庄矜故,未得其风流之态;最终才得妖纤之态,丰采流动。随后供其画像,焚香设酒奠之,喃喃自语,潸潸泪下,抚几而哭,一恸而绝。时年十八岁。

戋戋居士在其《小青传》中交代了小青留下的作品:有诗一卷,遗像一幅,寄某夫人书一封,一绝句。后被冯妻烧毁,只留九首绝句、一古诗、一词、寄某夫人书一封,共十二篇。另小青第三幅画像存于小青邻居老妪之女处。戋戋居士称自己从老妪家购得小青写真其二,谓画上小青之貌“娟娟楚楚,如秋海棠花,其衣里朱外翠,秀艳有文士韵”。戋版《小青传》作于明万历壬子年(1612)[2],根据上述考证,恰是小青逝世之年,盖因作者与小青之夫关系亲密而感于此事为其立传。

(二)小青婚姻考

据戋戋居士《小青传》记载,小青十六岁嫁与武林某生,但作者并未提及其夫主姓名。仅支如增版《小青传》中说明小青为“武林冯生姬也”。关于小青的婚姻状态,可以在传记文本和小青作品中窥见。

首先是从小青的传记中可知,小青出嫁后的一两年内就被家中嫡妻遣至孤山别业,并严令禁止冯生以任何方式探望她。而在这段时期内,冯生也并未来看过小青。可知小青在婚姻生活中的地位是无足轻重的。当冯生嫡妻命她共同乘舟出游时,面对两岸驰骋而过的少年,“诸女伴指点谑跃,倐东倐西,姬淡然凝坐而已”[1]333。淡然凝坐即是漠不关心,小青对男性所表现出的不在意正是她对爱情的失望,对大妇的畏惧和冯生的冷淡已经让她无心去渴求男性能给予的爱。其后与小青交好的某夫人提出愿助小青脱离苦海,离开冯生去寻找新的归宿,小青也以笃定的态度拒绝了她。小青言明“夫人休矣,吾幼梦手折一花,随风片片著水,命止此矣。夙业未了,又生他想,彼冥曹姻缘簿,非吾如意珠,徒供群口画描耳。”[1]333自己的一生仿佛梦中落花随风入水,又何来心思去在意那阴曹地府的荒唐姻缘呢?以落水之花写自己此生的飘零落拓,用“冥曹姻缘簿”来形容今世之归宿,亦是小青对爱情望断念绝之证。

其次由小青作品也可见其婚姻不幸。《与杨夫人书》中:“结缡以来,有宵靡旦,夜台滋味,谅不如斯”,自小青出嫁以来,夙兴夜寐是她在冯家的常态。“夜台”一词代指坟墓,亦借指阴间。这段婚姻带给小青的滋味甚至比生活在阴间还要痛苦。她还称冯妻为“屠肆菩心,饿狸悲鼠“,如此作比,得见小青婚姻之不幸。于小青而言,夜台一般的婚姻,倒不如被遣至孤山的自由快乐,这种情感见于《天仙子》一词:“文姬远嫁昭君塞,小青又续风流债。也亏一阵黑罡风,火轮下,抽身快,单单另另清凉界。 原不是鸳鸯一派,休猜做相思一概。自思自解自商量,心可在,魂可在,着衫又捻裙双带。”在小青看来,文姬远嫁与昭君出塞同自己一般无二,都是远离家乡进入一个未知的处境,谈不上幸福与否,更像是欠了别人的风流债不得不还。一阵“黑罡风”即指冯妻的善妒驱逐,讽刺的是摧花之手又变成救花人。但无论如何小青是从痛苦的处境中得到了一点解脱。既然与冯生本就无缘,也不用强求留在他身边。自思、自解、自商量,是不幸婚姻带给小青自我的救赎。

关于小青夫主冯生其人有两种说法。一说为冯梦祯之子冯云将,此说见于施闰章《蠖斋诗话》:“予至武林,询之陆丽京,曰:‘此故冯具区之子云将妾也’。”[3]6冯梦祯,字开之,号具区,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明季钱塘名士。冯梦祯早年力学,博览群书,官至国子监司成。后师事罗汝芳,研习佛典,喜好文学,与沈懋学、屠隆有文章往来。明代过庭训《本朝京省人物考》云:“梦祯落落世外少仕态,中京察,脱然有遗世想。多与野衲簍人啸饮湖山。”[4]又有钱谦益为其作《南京国子监祭酒冯公墓志铭》,可见其人为一时之名士宿儒,集文人、官员、鉴赏家等于一身。冯梦祯有三子,长曰骥子(冯权奇),次曰鹓雏(冯云将),小曰辟邪。次子鹓雏,字云将,与钱谦益交好。钱谦益《与宋玉叔婉书》:“不肖在杭有五十年老友曰冯鹓雏,字云将者,故大司成开之先生之仲子也。年八十有七矣。杜门屏居,能读父书,种兰洗竹,不媿古之逸民。开之故无遗赀,云将家益落。”[5]54又在冯梦祯墓志铭中如是说:“余与鹓雏好,而骥子之子文昌游于吾门。公殁后三十八年,文昌奉其父所述行状来请铭。”[6]按照陆丽京所说,小青即冯梦祯次子冯云将妾。

另一说小青夫主为冯梦祯之孙冯千秋。这一观点最早见于《闻见巵言》:“冯千秋,浙中名士,崇祯乙亥拔贡,颇以诗文擅名。家素封,因无子,买妾维扬小青。”[7]《闻见卮言》为清代杂俎小说集,作者顾珵美,清康熙年间诸生,其事迹见《海宁州志》。此书中称小青为冯千秋妾,持此观点的,还有清道光年间文人陈文述:“小青,冯姓,名元元。容态妙丽,通文翰,解声律,精诸技。家广陵,年十六归武林冯生千秋,以同姓故讳之。”[8]冯千秋,名延年,浙中名士,冯梦祯之孙。清雍正年间所编之《西湖志》中可见其人:“字千秋,秀水人,祭酒之孙。祭酒爱西湖之胜,筑快雪堂于湖漘,千秋遂入籍钱塘。己卯副榜贡入北雍。归隐秋月庵,为复社,与子首川父子并著录云。”[9]又光绪修《杭州府志》中亦有《冯延年传》,与雍正时《西湖志》中所载冯千秋信息一般无二。

潘光旦《小青考证补录》中认为冯千秋实为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中副贡,其时小青亡已二十年,而冯氏买妾必然在此年之后,故小青夫主不可能是冯千秋。这个说法所持理由并不充分。按方志记载,冯千秋是在冯梦祯筑快雪堂之后跟随冯梦祯入杭籍。由钱谦益《南京国子监祭酒冯公墓志铭》知冯梦祯筑快雪堂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其时小青尚且三岁,冯千秋入杭也不会距此时很久,两人完全有在一起的可能。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冯千秋一定是在拔贡之后才维扬买妾,因此潘光旦的观点是说不通的。陈寅恪据钱谦益与冯云将的关系推论是钱谦益为好友之故而讳小青事,此说较为合理,但同样论据不足。

关于冯小青夫主的考证,无法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小青夫主必为明季文士冯梦祯的后人,冯梦祯出身儒林世家,在当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且受文人称道。无论冯云将还是冯千秋,也都是当时的儒生才子。冯云将与钱谦益交好五十年,钱曾赞其有古之遗风;冯千秋被当时文人目为“浙中名士”,且中崇祯已卯副榜,颇以诗文擅长。因此小青夫主冯生为风雅才士,确定无疑。

(三)小青交友考

在上述各版《小青传》中,小青交友仅有某夫人一人。夫人为冯氏亲戚,为人贤而侠,曾经与小青一起学习下棋。小青喜读书,常从夫人处借得。某日众女眷一起出游,期间冯妻大醉,夫人与小青相携登楼夜谈,她对小青说:“子才韵色色无双,岂当堕罗刹国中,吾虽非女侠,力能脱子火坑。顷言章台事,子非会心人耶? 天下岂少韩君平,且彼视子,去拔一眼中钉耳。纵能容子,子遂向党将军帐下作羔酒侍儿乎?”[1]333本着对小青的怜爱之心,夫人表示可助小青从当下火坑一般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她称赞小青色韵无双,也明白小青性格不可能作“羔酒侍儿”之辈,与小青惺惺相惜。

据施闰章《蠖斋诗话》:“所谓某夫人,钱塘进士杨廷槐元荫妻也。杨与冯亲旧,夫人雅谙文史,故相怜爱,频借书与读。尝欲为作计令脱身他归,小青不可。及夫人从宦北上,小青郁无可语,贻书为诀,书中所云,皆实录也。”[3]6此中所称杨廷槐,曾在万历二十三年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百零九名,其名可见于《明进士题名碑录》。

夫人之后离开武林,随夫从宦远方。虽然身隔异地,二人依然能通过交换诗歌来传递情感。从小青传递给夫人的信和诗中,我们能看到处于闺房生活场景中重构的关于友情的论述。小青存世作品中有一《寄某夫人永诀书》,其中回忆了元宵节与夫人看灯谐谑,互作戏语,欢乐至极。然良辰美景只是旧时光景,如今远笛哀秋,孤灯听雨,病体不支,已至永诀之时。最后的赠诗、赠画像、安顿种种皆为小青纯真深挚感情的全心的倾注。文后附有《寄杨夫人诗》一首,亦表达出对挚友的赏爱和牵萦。

二、小青其人其事真伪论

冯小青其事一直在明清流传甚广,江浙间观人风者俱能道之,为其作传修墓并演传奇者众多,然而关于小青其人历来有真伪之争。文人们一边诵小青事,一边对此产生怀疑。在诸多认为冯小青其人为伪的文人中,仅钱谦益、周亮工和宋长白三人能提出例证,其余诸人不过跟风附议而已。

周亮工在《因树屋书影》中说:“丙寅年予在秣陵,见支小白如增,以所刻《小青传》遍贻同人。钟陵支长卿语余曰:‘实无其人,家小白戏为之。俪青妃白,寓意耳’。”周亮工为明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明亡后曾两次下狱。清顺治十二年至十八年,周亮工在狱中追忆自己平生见闻编成札记,得名《因树屋书影》,或言《书影》。既为追忆,其中真实性和细节便有待商榷。况周亮工先引支如增之父支长卿言,而后又称“予以为当时或有其人,以夫在,故讳其姓字”[10],可见周亮工自己对此说也持不确定的态度。即使如支父所言小青事仅为支如增“戏撰”,那在支传之前的戋戋居士版又该作何解释。因此周亮工之说不够充分,除有支父之言外,周亮工很有可能也是受文坛领袖钱谦益的影响。

宋长白与周亮工持相同的观点。清康熙年间宋长白在《柳亭诗话》卷五中言《小青传》为支如增“戏撰”,并认为小青流传于世的诗文为卓珂月、徐野君代为。他与周亮工一样都默认支如增为书写《小青传》的第一人,忽视了戋戋居士版《小青传》方为祖本。况且卓珂月与徐野君都是小青事之后的文人,自然无法代小青作诗文。同时,支如增版《小青传》后并未附小青全部作品,小青诗集《焚馀》最早出现于冯梦龙《情史类略》中。冯梦龙版《小青传》尚且在支如增后,宋长白又如何得到小青之诗?可见宋长白当时见到的诗文并不是小青本人所作,或是时人伪作,张冠李戴,不具有考证价值。至于宋长白提到的两位作者,其中一位卓珂月,在《小青传》作者上就与宋长白意见相左。卓珂月在《小青杂剧序》以戋戋居士为《小青传》作者,并认为居士之文“淋漓婉转已属妙手”。而宋长白则以支如增为作者。其次,卓珂月未表明自己曾代小青作诗,亦未肯定小青其人为子虚乌有。况且,卓珂月之父卓发之有《和小青韵(有序)》。卓发之已经认为小青实有其人,卓珂月仅是跟随父亲的脚步读小青作品有感而发所作和诗十首。至于徐野君,其名士俊,字三有,号野君,仁和(今浙江杭州)人。著有杂剧《小青娘情死春波影》系取材于冯小青故事。与《小青传》之写作及小青本人诗文亦无关系。可见宋长白证据不足,其观点存疑不能得证。

关于钱谦益的说法,在《列朝诗集小传》中“女郎羽素兰”后可见一附评:“又有所谓小青者,本无其人,邑子谭生造传及诗,与朋侪为戏曰:‘小青者,离情字正书心旁似小字也。或言姓钟,合之成钟情字也。’其传及诗俱不佳,流传日广,演为传奇,至有以孤山访小青墓为诗题者。俗语不实,流为丹青,良可为喷饭也。以事出虞山,故附著于此。”[11]

钱谦益与冯小青为同时代人,籍贯常熟,与小青居住地扬州及杭州所距不远。他将《小青传》托为谭生所作,又拆“情”字来解析小青名。因钱谦益为当时文坛领袖,故此说为当时众多文人所接受。对钱谦益观点的反驳,一为清嘉庆年间的陈文述。清道光甲申年间(1824),陈文述重修冯小青墓,筑兰因馆。他对钱谦益认为小青其人为伪的辩驳可分为两点,一是羽素兰实名为翁素兰,常熟人,为人风流放诞。并不如钱牧斋所说“不详”。二是关于小青“事出虞山”。由《小青传》既知小青乃广陵人,此说只因其作者支如增为虞山人,故假托小青为虞山人。钱牧斋一边以谭生为作者称小青“本无其人”,一边又证小青为虞山人,既已说小青为虞山人,又何来“无其人”一说?故此言前后矛盾不可信。在陈文述的论证中,还提出了钱氏作此说可能的原因,即“冯既旧家,妇应豪族”,指钱谦益受冯氏大妇所托为其隐瞒真相,是“文人颠倒”。

另有陈寅恪对钱谦益观点的反驳。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中对陈文述提出的“冯既旧家,妇应豪族”“文人颠倒”等问题作出了补充和修正,在提及冯小青其人真实性时反驳了钱谦益认为其伪的观点。陈寅恪认为,从钱谦益与冯云将多年好友的关系来看,大可为“交谊甚笃,因讳其娶同姓为妾,与古礼`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之教义相违反也”。[12]按《礼记》中载,纳一位同姓女子为妾是犯法的,但冯云将却这样做了。出于对好友的包庇,钱谦益隐瞒了冯小青存在的真实性。

以钱谦益为首的文人引发的对冯小青真实性的争论在明末清初非常盛行,这些怀疑促使施闰章决定亲至武林,对冯小青一事的真伪展开调查。施闰章《蠖斋诗话》中载:“予至武林,询之陆丽京,曰:‘此故冯具区之子云将妾也。所谓某夫人,钱塘进士杨廷槐元荫妻也。杨与冯亲旧,夫人雅谙文史,故相怜爱,频借书与读。尝欲为作计令脱身他归,小青不可。及夫人从宦北上,小青郁无可语,贻书为诀,书中所云,皆实录也。小青以命薄甘死,宁作霜中兰,不作风中絮,岂徒才色重哉!’客问小青固能诗,恐不免文人润色,陆笑曰:‘西湖上正少此捉刀人’。”[3]6

陆丽京,名圻,号景宣,顺治时期贡生,钱塘“西陵十子”之一。其人与冯氏(冯云将)为同邑,与施闰章为诗友,且陆丽京距小青存殁亦仅三十年左右,故此言确凿无疑。“西湖上正少此捉刀人”一句,也是对小青诗文为别人代作一说的否定。

西湖有关方志中亦可见小青身影。陈文述《兰因集》中收入的《西湖志·小青传跋》指出姚靖增修《西湖游览志》时将小青事载入孤山路。清康熙时,姚靖曾修田汝成之《西湖游览志》与《西湖志》,田氏书于嘉靖二十六年成且所录内容为研究南宋时期的西湖风貌历史,姚氏所增补者大率为二十六年后事,应是对南宋后的一些西湖大事件进行了补充。又有清道光年间,钱塘姚礼著杭州地方志《郭西小志》将小青载入卷十三中,并对小青夫主及其人真实性作了说明。清代吴道新《紫云歌》中有说紫云为维扬小青女弟子,归会稽马髦伯。光绪时《安徽通志》中可见关于吴道新的记载,其为桐城人,天启丁卯举人。既吴道新与小青女弟皆为实有,小青之实亦可得证。

综上,可见小青实有其人,并其诗作、事迹亦无虚假。

三、小青作品考

后世流传作品中,被认为是冯小青创作的有两种。一是被后世公认为小青本人所作的《焚馀》诗草,二是《冯小青全集》。戋戋居士《小青传》仅记小青作品有诗词若干、《寄某夫人书》一文,未见文稿。支如增版除交代数量题目以外,还附录《寄某夫人书》全文。小青《焚馀》诗草全部作品最早出现于冯梦龙《情史类略》附录与张潮《虞初新志》中。之后陈文述《兰因集》收录支版《小青传》时亦将小青作品全部整理附于文后。

《冯小青全集》,抄本,集中诗73首,其中古诗1首、五绝6首、五律2首、七绝54首、七律10首;词8首;赋1篇。篇末附有杜某、裘某和韵数首。潘光旦先生于1935年在《冯小青性心理变态揭秘》中从“地理不类”“人物不伦”“诗品不称”三方面对此书进行了辨伪,并对作伪者情况进行推测,认为是慕小青之名以垂后世或过度崇拜其而借名伪作。[13]故《冯小青全集》并非冯小青本人作品。

其余种种,皆为后世拟作。小青作品唯《焚馀》诗草一本,其中九绝句、一古诗、一词,并所寄某夫人书,共十二篇。此外据《三妇合评〈牡丹亭〉杂记》中记载:“小青者,有《牡丹亭》评跋,后人不得见。”[14]

从《焚馀》所收诗词来看,小青诗作主题包括咏物写景、感时抒怀、寄友、书评等四类。读其诗作可以发现,无论是写何物何时,或是寄予挚友,小青诗词中所用意象与字词都饱含了一种深悲哀怨的情愫,戋戋居士《小青传》中也称小青诗是“虽凄婉,不失气骨”。为方便解读小青诗之凄婉程度与其生活状态,现将其诗词中意涉凄恻之字词摘录如下,归纳为外界刺激、情绪状态、行为动作及意象四类(见表2)。

表2 小青作品中所涉消极字词归纳

小青诗词应多作于孤山别业时,此时正处于孤身寂寞的状态中,既无家眷亲信,又无可以托付倾诉的侍女在旁。故外界之于小青,不过是冷、幽、孤、远之感,刺激有属空间者如“乡心”,有属时间者如“秋思”,有属气候者如“冷雨”,有属天然景物者如“孤鸿”“蛩声”。又因其体气虚弱,已有瘵病之隐,但凡遇到强烈刺激就难免在情绪上产生“愁”“哀”“怕”之感。在此种生活情境下,小青的日常行为便多是“挑灯”“卷帘”“写诗”,而在其行为中出现最多的为“自临”“照”“映”,观其所用意象,也频繁选用“影”“水”“镜”及相关水生植物,此皆因小青有“影语”的习惯。据上述五版《小青传》记载,小青时常顾影自怜,“姬好与影语,或斜阳花际,烟空水清,辄临池自照,对影絮絮如问答,婢辈窥之,则不复尔。但微见眉痕惨然,似有泣意”[1]335。从“好”“辄”“絮絮”等字眼可见其影语行为之频率。又观诗中所用意象,一为与佛家有关,与小青年少早慧相印证。二为水生植物或动物,三为历史之名士,四为凄恻之物象。

纵观小青之作品,可见其中所表现出的人生全出于纯挚深情的倾注,她对于景物及情思都能以敏锐的直觉作出精细的捕捉,并将外在之景与内心之情给予微妙的结合。小青《七绝九首》全按季节与心境来安排。其一态度最为积极,尚且含有对爱情的向往。其二、其三与其四都写春日之景,但春渐深,心境之积极程度也呈递减状态,“春衫”“春水”“芳草”皆与失意无关。但伤心人见之,则春衫血泪,芳草可怜,春景繁盛亦易摧残,与自己同憔悴了。直到其五夏末秋初夜,“冷雨”“幽窗”为伤心情痴作点染,灯下读《牡丹亭》激发了她“人间亦有痴于我,岂独伤心是小青”的慨叹,遂即成为后世传诵之句。从七绝其六起,诗中意象全为秋季之景,“双禽”“青鸾”之美好让人艳羡,但抵不过“西风”凋零,羡慕之情中又暗含妒忌之意。又写绿珠之虽死犹生,与自己虽生犹死相对比,把自我心中抽象的断肠之情,化成具体可感的形象化比喻。至最后一首梦到家乡的潮水,其时已入深秋时节,诗中情感也从爱情到自我回归为对亲人的思念。又有《天仙子》词一首,上篇借文姬、昭君写自己婚姻之失败,以“黑罡风”讽冯妻之悍与自己脱身之快。下篇直言意识到婚姻的失败,既不是“鸳鸯一派”,就无须再做“相思一概”,“自思,自解,自商量”,在伤情怨别的情绪中,表现出一种理性的反思及操持,悲慨之情中又充满沉着之致。由小青之作品,亦可见其生活之精神状态。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以上五个版本的《小青传》互相补充记录了明季才女冯小青的生平,并对其事迹起到了传播作用。从考证资料来看,支持冯小青真实存在的证据远远多于其为虚构的证据,而小青之作品《焚馀》亦从侧面与传记相呼应,补充了小青之飘零命运与凄苦呻吟。存在于小青身上的神秘感也驱使文人们以其事为基础进行再创作,他们对小青形象给予了多重寄托与价值探讨。而冯小青其人形象的发展也印证了后世文人对小青事的关注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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