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失范动因及对策浅析

2020-09-10 07:22任豪豪
新闻研究导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失范网络舆论媒介素养

摘 要: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受众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而是转变为能够主动生产、选择、传播信息的用户。传播权的下放在使网民获得发声自由的同时,也造成了谣言泛滥、侵犯隐私、群体极化现象等问题,导致网络舆论失范现象出现。本文首先对网络舆论失范现象进行简单阐述,进而分析其原因,最后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络舆论;失范;媒介素养;群体极化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09-0075-02

一、网络舆论失范相关概念界定

(一)网络舆论

舆论是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对网络舆论,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定义。冯淑珍在《公共管理视角下的网络舆论引导研究》中指出,网络舆论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公众对某一焦点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1]迟宇在《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论失范的治理》中认为网络舆论是公众基于互联网这个平台,就一些事物发表自身观点的舆论形式。[2]基于以上观点,可以认为,网络舆论是公众借助互联网,针对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热点事件或者现象,表达的意见、态度、情绪的总和。

(二)网络舆论失范

失范是指“社会规范缺乏、混乱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样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3]结合网络舆论的定义,网络舆论失范可以界定为:网络舆论主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因违背社会既有规范、价值观念、道德标准,所产生的言论与事实有偏差,并对事件有关当事人或社会道德、价值体系有一定危害的行为。

二、网络舆论失范的表现

(一)不实信息的传播

在传统媒体中,真实是生命,一篇新闻报道要经过反复的核实才能够被发布,但新媒体用户却对真实性不以为意。在新媒体平台中,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传播中心,承担着生产者和受传者的双重身份,这使得新媒体的信息量极其庞大。新媒体用户自身水平有限,通常无法对海量的信息作出客观的评价,跟风讨论、人云亦云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增加了不实信息的传播渠道和范围,助推了网络舆论失范现象的形成。在“万州公交坠江事件”中,“女司机逆行导致公交坠江”的内容信息被广泛传播,声讨女司机的言论不绝于耳,网络世界针对该名女司机表现出大体一致的负面评价。

(二)侵犯隐私权、人格权

网络具有的匿名性、虚拟性特征使得网民可以更加自由地表达意见,而这种不加限制的自由往往会滋生一些如“人肉搜索”等社会危害性行为。“人肉搜索”是指利用新媒体信息的高速传播,快速查找被“人肉”对象的相关信息。在很多情况下,网民未查清事件真相就急于公布被“人肉”者的个人信息,使得被“人肉”者除了面对网络的讨伐,也要背负来自现实生活中的压力。“万州公交坠江事件”中,女司机遭到了网友的人肉搜索,个人及家人的信息均被曝光,隐私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三、造成网络舆论失范的原因

(一)各种新媒体终端的广泛应用

技术的发展使得新媒体应用快速发展并普及,大众借助各大新媒体应用发表意见,宣泄情绪,形成民间舆论场。然而新媒体的准入门槛低、身份虚拟等特性,使用户在网络世界中的道德约束感减弱,更倾向于情绪的宣泄而非理性思考,因此用户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真假难辨,舆论非理性的一面被放大,极易发生偏差。同时,今日头条等个性化推荐引擎的流行,使得用户的“点对点”传播成为可能,用户“选择性注意”“选择性理解”“选择性记忆”的行为得到强化,而已有观点或态度的加固容易形成“信息茧房”效应,使用户被局限在单一的内容或观点中,无法了解事情的全貌,网络舆论会因此发生偏差,存在失范的可能。

(二)群体极化加剧网络舆论失范倾向

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认为,群体极化会使个人原有的意见得到巩固,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4]随着技术的发展,网民的表达权和知情权被进一步强化,意见和态度的表达有更大的空间和自由,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更加激烈。根据拉扎斯菲尔德的“两级传播理论”,当有热点事件发生时,与事件有关的信息和观点会沿着媒体—意见领袖—大众的路径进行传播。李良荣老师的“前十效应”指出,针对网络上的热点事件或现象,前十名网民的观点和评论会影响以后数十名乃至成百上千的网民的观点和态度。

“万州公交坠江事件”中,新京报、腾讯新闻等媒体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就将矛头瞄准本应是受害者的女司机,称这起不幸事件“系一小轿车女车主驾车逆行导致”,引发了大V连续声讨、网民集体讨伐的连锁反应。于是,在网络意见领袖及其追随者不断的意见互动中,对该名女司机强烈的责难和谩骂的情绪与态度在网络世界中蔓延开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加固,成为主流。根据诺伊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个人当发觉自己的意见属于弱势意见时,由于害怕孤立的心理,会倾向于沉默。当网络世界中谴责女司机的态度成为主流时,普通人会因为害怕被孤立的心理而或选择沉默,或选择加入谴责女司机的队伍,即便有呼吁理性发声的意见,也被淹没在众多情绪化的表达中,形成舆论失范现象。

(三)部分自媒体或网络大V为追逐经济效益,发布煽动性语句,刻意引导舆论,导致舆论失范

经济学领域的“二八定律”指出,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部分只占20%,剩下的80%虽然占绝大部分,但却是次要的。在网络世界中,大V等意见领袖与普通网民的数量分布也符合“二八分布”规律。普通网民表达的大多是离散的个人意见,而意见领袖一方面可以聚合众多网民的意见,形成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其言论影响网民的态度与观点,引导普通网民形成特定舆论方向。而大多数网络大V或自媒体号并非单纯的信息或观点的发布者,还十分重视经济目标的实现。斯宾塞的“受众商品论”曾指出,受众的注意力才是媒体的最终产品,自媒体号或网络大V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会基于社会上存在的泛道德化情绪,通过发布一些极具煽动性的言论吸引眼球,从而获得巨大流量,实现注意力经济。

四、网络舆论失范的对策(一)提升网民媒介素养

网络用户发表的言論,是个人情绪与态度的反映,而网络多级传播的路径,会使某种或某几种意见聚集成为主流,影响舆论走向。我国网民素质分布差异较大,信息内容的情绪化特征明显,提升媒介素养的需要尤为迫切。媒介素养是受传者对信息的鉴别、判断、利用的整体素质,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可以提高其判断信息真假的能力,从根本上杜绝不实信息的传播以及低俗内容的蔓延。

(二)加强把关工作

把关工作关系到舆论塑造的方向问题。传统媒体或新媒体,都要履行好把关职责,及时对信息内容进行过滤监督,设立对有害和不良信息的处理机制,对舆论失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自觉抵制网络的低俗信息。

(三)健全网络舆论传播的法律法规

新媒体行业依托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用户基数大,承载着海量的信息,但是,我国目前的法规制度对新媒体行业的监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相关部门必须落实网络实名制,责任到人,使我国的新媒体行业沿正确的轨道发展。

五、结语

网络是把“双刃剑”,在赋予大众话语权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舆论失范就是其中之一。对此,要切实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加强把关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新媒体时代下的舆论才能朝健康规范的道路发展。

参考文献:

[1] 冯淑珍.公共管理视角下的网络舆论引导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4.

[2] 迟宇.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论失范的治理[J].中国广播,2017(11):57-59.

[3] 孙逸冰.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中网络舆论失范及其治理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8.

[4] 李若新.网络大V对舆论产生影响的原因及对舆情失范的防范对策——以“江歌案”为例[J].视听,2018(3):130-131.

作者简介:任豪豪(1994—),女,山东泰安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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