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互联网时代的又一场“娱乐至死”

2020-09-10 14:37周晴吴飙
新闻研究导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双向互动网络传播网络直播

周晴 吴飙

摘 要:网络直播源自电视直播,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而兴起。网络直播以其零门槛的平台准入以及无限制的跨时空传播,使社会大众进入了“全民直播”的时代。在网络传播中,由于其传播的双向互动性,传播者可以尽情地自我展示与释放,受众可以在心理上产生自我满足感。但是网络传播的本质上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场新的“娱乐至死”,因为它本身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视觉狂欢,即便是其心理的即时满足感也是一个虚妄的存在。

关键词:网络直播;双向互动;网络传播;“娱乐至死”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03-0063-02

直播最早源自传统的广播电视领域,1997年,中国用电视直播的方式全程记录了香港回归中国的实况;2003年,全球各大电视台也通过直播的形式展现了美军如何在极短的时间内摧毁伊拉克政权。进入互联网时代,近年来,传统的电视媒体日趋式微,但是“直播”这一形式却在互联网领域日益火爆。艾媒咨询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达200家,平台市场规模近90亿,平台用户规模逾2亿。[1]互联网极大地降低了直播所需要的技术门槛和时空限制,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民直播”的时代,但是这一场“全民直播”的背后是否会成为又一场“娱乐至死”?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网络直播的概念及其兴起

直播这一概念由来已久,直播源于传统电视领域,而“网络直播”顾名思义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络对实时发生的信息事件进行实况播出的一种影像传播方式。目前,学界对“网络直播”这一概念的权威定义尚不明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的彭锦,通过对现存网络直播内容的实践分析,将现有“网络直播”特指为“自制内容网络直播”,并且将其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两类。前者常见的形式有娱乐类直播、生活类直播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如体育赛事直播、演唱会直播。彭锦将“网络直播”定义为:“网络直播是通过录屏工具或者手机在互联网平台上对表演、展示、互动等行为进行实时呈现,是一种新兴的在线娱乐或服务方式。” [2]这一概念通过对现有网络直播内容的分析研究得出,能全面地概括当下网络直播的主要内容与特征。

网络直播的起源源自网络电竞行业。2011年,美国成立Twitch电子游戏直播网站,而中国也出现了斗鱼、战旗等电子竞技游戏直播平台。早期的电竞直播还是以玩家利用直播平台向其他玩家展示、分享自己的游戏技巧与经验。但是渐渐地,“秀场文化”开始在电竞直播领域崭露头角,个人直播者越来越多地注重如何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自己,并且直播所带来的自我满足心理与眼球经济也激发了直播主、客体的参与热情。

2015年,网络直播平台呈现出井喷式发展。国内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网络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3]这些数据都表明,网络直播正在兴起为一种新的互联网影像传播方式。

二、互联网时代的“全民直播”

(一)零门槛的平台准入

网络直播之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呈现井喷式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网络直播的零门槛准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4G时代已经成为常态,5G时代呼之欲出。传统的电视直播需要转播团队进行实时的技术操作,但是网络直播只要有手机、有网络,人人都可以进行,网络直播突破了传统电视直播的技术堡垒,使得技术不再成为直播的桎梏。网络直播的零门槛还体现在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准入规则上。当下的直播平台如爱奇艺、腾讯,只需要主播实名注册认证,就可以开始自己的网络直播。

(二)无限制的跨时空传播

新媒体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信息的即时传播性,信息通过互联网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信息的即时传播。也就是说,只要直播者想,就可以随时随地地进行网络直播,无论直播者身在何方,只要有手机在手,就可以进行网络直播,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同时,众多的网络直播平台还提供网络直播的回放功能,如果观众不能第一时间收看直播,他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点击观看回放,突破了时间的限制。而这种无限制的跨时空传播既赋予了直播自由选择直播时空的权利,也赋予了观众自主选择收看直播内容的权利。自由地“做”和“看”直播,将“受众的非媒介时间充分转化成了媒介时间”。[1]

三、网络直播的传受新关系

(一)传播者的即时展示与释放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智能化移动互联终端使得直播的技术壁垒不在,开启了“全民直播”的时代。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开始向私人领域扩展,只要直播者愿意,属于其个人的私人空间也可以通过网络直播在其可控制的范围内借由互联网成为公共空间的一部分。直播在某种程度上重组了人们对日常碎片时间的利用,吃饭、睡觉、娱乐等各种生活场景都被囊括其中,直播成为“丰富”时间的一种装点。[2]主播会想尽办法去吸引观众的目光。吃饭、睡觉、主播的各种娱乐活动,都会成为直播内容的一部分,成为主播吸引观众的一种手段。

网络直播的主播与电视直播的主播存在着本质不同,网络直播更多的是给予主播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而不像电视主播需要按照既设剧本进行,相比网络直播,电视直播给予主播个人自我发挥的余地较少。很多网络主播只是希望通过网络直播这一平台,实现对自我的一种展示与释放。网络直播为其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简单注册开通直播即意味着自我表现与张扬个性,通过公开自我而獲得社会认可:经由直播平台得到“粉丝”关注,享受掌声与礼物,自我价值得到充分实现。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及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戈夫曼戏剧理论认为,人生就是表演,每个人都在以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场次进行表演。为了表演,人们分出了适宜表演的前台和比较私密的后台。网络直播的主播们将自己的卧室、厨房等私密场所当成了自我表演的“舞台”,在收获“粉丝”、享受追捧的同时也在心理层面上满足了被尊重及自我实现的需要。

(二)受传者的自我满足需要

心理学家弗洛姆认为,人也许能够忍受诸如饥饿或压迫等各种痛苦,但却很难忍受所有痛苦中最痛苦的——全然的孤独。网络直播用户集聚在校园以及初入社会的“90后”群体中,这部分人群不仅是“看客”,还承担了“主播”的角色。《中国青年报》一项针对网络直播的网络问卷调查显示,释放压力(47.6%)成为受访者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观看节目的主要原因。[3]随着当下社会竞争压力的剧增,“90后”群体面临的是一个充满巨大压力与挑战的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孤独感。这一新兴人群的共性是:经济上,可支配收入有限,无法承担城市娱乐场所的中高端消费;社会关系上,和原生的初级群体剥离,很难实现面对面的亲密社交;心理上,孤独感与社会压力并存,渴望陪伴并积极寻求发泄的通道。[4]“90后”群体需要找到一个可以满足自己内心的“舞台”。

在网络直播的互动中,诸多女主播都流行一种套路。凡是利用网络虚拟货币为自己送礼物的,主播都会在直播说一下送礼物的观众的名字并且表示感谢。其实这种行为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也不会对观众产生任何的现实价值,但是在自己的名字被主播念出的那一瞬间,送礼物的观众可以在那一瞬间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即便这种存在感是转瞬即逝的。正如上文所说,主播有被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直播的观众同样如是。通过网络直播,观众有可能获得现实生活中所感受不到的自我满足的需要。

(三)传受双方的即时双向互动

网络直播本身是一种信息传播,并且这种信息传播跨越了时空的限制。相比传统的电视直播,网络直播可以使得传受双方在网络这个虚拟场景中进行实时的信息双向互动。并且这种互动是可以面对面进行的,相比单纯的文字、图片、视频,网络直播拥有更深入的交互体验与在场参与感。比如,用户乐于运用趣味性极强的虚拟道具作为礼物,通过这种符号化的方式表达觀感和情绪,满足个人存在感和虚荣心,并心甘情愿为虚拟物品买单。同时,主播间还可以根据直播平台的功能开展多人参与的互动游戏,摆脱了用户观赏、闲聊、问答的单调与局限,主播与主播之间、主播与用户之间,甚至用户与用户之间,都可以建立起亲密的互动行为,营造一个虚拟但可感的社交场景。[5]

四、又一场新的“娱乐至死”

(一)转瞬即逝的视觉狂欢

2016年,美国上映了一部名为《玩命直播》的电影,影片中的女主角和社会大众一样,深陷网络直播无法自拔。为了完成网络直播平台赋予的任务,女主角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进行高空行走的危险直播。而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全民参与的娱乐,正如尼尔·波兹曼的著作名称那样,是一场“娱乐至死”的视觉狂欢。

大众传播是一种游戏性的传播,人们接触媒介往往带着游戏的目的,使用媒介主要为了消遣娱乐。[6]全民参与的网络直播其本身只是一种娱乐形式,而仔细观察时下大部分的网络直播的内容,其实网络直播本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视觉狂欢。大部分网络直播的内容都是互联网时代快餐文化的产物,没有丝毫的“营养”可言。当一群观众通过网络与手机摄像头看着一个主播一小时的表演后,他们究竟获得了什么?也许观众剩下的只是在那一小时内产生的视觉快感,其他的可能什么都没有得到。对于主播来说,他们享受到的是众星捧月的快感,甚至自己只需要给观众看一下自己的吃饭、睡觉,就可以轻易获得这样的快感;而观众也是如此,自己也许根本不用付出什么,就享受了一场让自己愉快的视觉体验。

但是这种快感与愉快都是转瞬即逝的,当直播结束之后,观众和主播都会回到现实世界中,快感与愉快在瞬间获得,也会在瞬间消失。这种视觉狂欢只是短暂的,尤其是它不会对你的生活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它只会是一场狂欢而已。

(二)虚妄的心理即时满足感

正如前文所述,网络直播的观众以获得心理的即时满足感作为收看网络直播的动机。但是,这种即时满足感也仅仅是停留在网络直播间这样的虚拟场景中,一旦跳脱出网络直播间,这种心理即时满足感就会荡然无存。

网络直播的心理即时满足感准确来说是由网络直播赋予观众的,并且这种即时满足感是建立在用真实物质换来的虚拟礼物的赠送上。一些主播依靠展示吃饭、睡觉等生活状态,暴露隐私并共享无聊,用看似合理合法的方式吸引用户的关注与评论,让用户通过点击和消费决定自己的行为,给消费者以虚幻的权力。[7,8]也就是说,观众的这种心理即时满足感也是通过物质交换来获取的,只是相比现实世界中,网络直播带来的心理即时满足感的获得更为便捷与真实。

这种心理即时满足感本身也是虚妄的产物,因为网络直播本身就是建立在网络这个虚拟的场景之上的。当人们走出网络直播后,心理满足瞬间就会消散无形,并且观众可能在网络与现实社会中进行着不同的角色扮演,心理满足感几乎不可能对现实社会的人产生什么积极的正面影响。所以,网络直播带来的心理即时满足感对现实生活来说除了娱乐以外,几乎毫无意义。

五、结语

尼尔·波兹曼曾预言:“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在劫难逃。”[9]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又一新型的影像传播形式,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电视时代已经让社会大众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应该谨防让网络直播成为互联网时代又一场新的“娱乐至死”。

参考文献:

[1] 艾媒咨询(iiMediaResearch):2016年上半年中国在线直播市场研究报告[DB/OL].艾媒网,http://www.iime dia.cn/45009.html,2016-09-22.

[2] 彭锦.网络直播热潮下的冷思考[J].电视研究,2016(09):50-52.

[3] 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cn/gywm/xwzx/ rdxw/2016/201608/W020160803204144417902.pdf,2016-08-03.

[4] 谷君峰:58.6%受访者直言网络直播平台节目良莠不齐[N].中国青年报,2016-04-01(07).

[5] 宋美杰.网络直播的娱乐狂欢与知识分享[J].中国报业,2016(21):28-31.

[6] 严小芳.场景传播视阈下的网络直播探析[J].新闻界,2016(15):51-54.

[7] 王春枝.参与式文化的狂欢:网络直播热潮透析[J].电视研究,2017(01):83-85.

[8] 胡智锋.网络直播火爆背后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7(01):135.

[9] 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63.

作者简介:周晴(1991—),女,江苏徐州人,硕士研究生,助教,团总支书记,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新闻传媒,校园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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