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种类和现状

2020-10-12 14:40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7期
关键词:集资犯罪资金

互联网金融犯罪就是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对于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由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单位或个人所实施的,借住计算机、通信终端等职能信息设备,利用第三方支付、网络银行、网络贷款投资等渠道实施的故意侵犯公共财产、危害金融秩序的行为;这类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到刑法的判決。

互联网金融犯罪大体上指三项犯罪模式,一是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软件、病毒、木马程序等技术手段,攻击网上银行、证券信息系统和个人主机,会改变数据,盗取银行资金,曹总股票价格,危害极大。二是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目前,大量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钓鱼”犯罪手法发布虚假信息,建立假冒的银行、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或大量发送携带木马病毒的电子邮件,截取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而窃取受害人资金,对网上金融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三是网络洗钱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获取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和密码后,往往通过网络电子商务购物等方式洗钱,以达到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而且,借助全球庞大的金融电子网,洗钱行为往往很难被发现。

互联网金融犯罪客体多为复杂客体。互联网金融犯罪最直接侵犯的是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常见的互联网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都极大的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权益,侵犯了合法财产所有。其次,这类案件同时也会侵犯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如非法开展的网络银行、网络贷款、违规设立金融机构等行为违背了相关监管规定,破坏了正常的金融运行。同时,破坏信息系统非法获得用户信息的行为更有可能侵犯公民合法的隐私权等人身权利。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种类

洗钱犯罪

一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法分子注册成立空壳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和转移赃款;或是采取虚构交易或转移定价等方式,利用网络交易方便快捷的特点,实施一系列复杂的往来交易与资金转移,以混淆资金来源,规避反洗钱监管。

二是利用互联网货币。不法分子将需要转移的赃款兑换成虚拟货币,并通过专门网站兑换成实际货币,以达到洗钱的目的;或是以投资的形式同网游公司相勾结,将大额犯罪所得收益通过分散购买或后台操作的形式转化为游戏的虚拟币,演变为合法收益,堂而皇之地将“黑钱”洗白。三是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该平台对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无法核查,且无需将借款数据报送金融机构,容易脱离监管视线,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又一隐秘、安全、快捷的洗钱通道。

银行卡犯罪

随着支付手段的创新,第三方支付已成为银行卡犯罪的最新作案工具。不法分子通过钓鱼网站或植入木马,盗取网友的个人信息,再从卡中划转资金。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违规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将信用卡金额充入支付账户后提现,或是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

非法集资犯罪

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已从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收取贷款中介费用的“线上”模式,不断将重心转向发展营销队伍,向出资人提供理财产品的“线下”服务,其中介业务已由原本的资金供需撮合,逐渐演变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同时兼有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用于企业集资的行为。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本,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对投资人的资金承诺保障本金,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甚至承诺保障收益。这种“变形”模式与非法集资十分相似,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隐患。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现状

随着受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实体经济运行困难,各种犯罪应运而生,如合同诈骗、骗取贷款、非法集资、涉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传统形式的犯罪案件普遍高发,具有案值高、受害人员多、查处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等特点。特别是,随着国家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事物的肯定和扶持,在相关法规尚不完备的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时机,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披上“互联网金融”的“外衣”,打着新型金融的旗号,新瓶将旧酒,摇身一变,成为更隐蔽、更富有诱惑性的犯罪形态,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现状

随着互联网市场的发展,网贷平台也随之兴起。这种网站及APP帮助个体用户之间建立借贷信息平台实现借贷交易。这类行业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人解决了资金难题,但是目前对这类新行业缺乏有效管理,使得该行业中各类企业鱼龙混杂。甚至有企业向网民许诺数倍甚至数十倍于银行利息的高利息以吸取资金,并以高于银行数倍利率发放贷款,P2P平台由此变相成为了非法发放高利贷的平台,这就违反了金融行业法律规范严重干扰了正常金融秩序;而由于经营不善,不少P2P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倒闭,让许多投资者不能收回本钱,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互联网洗钱犯罪现状

网络洗钱是指通过金融网络渠道,将犯罪所获得的不正当财产收入转移、转换从而隐瞒掩盖其性质和来源,使之摇身一变成为合法收入的行为。相比较于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打破了时间和地域限制,资金转移迅速且并不重视对资金来源和用途的审查;因为这一特性,采用匿名并通过注册空壳公司,采用虚构交易等方式实施交易或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转移资金,通过多次复杂的交易往来混淆资金来源,逃避反洗钱监管是常用手段。借用朱磊手段可以是资金迅速转移,并且不留下可供事后追查的痕迹,给资金识别、追踪增加了难度。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成为了洗钱犯罪的高发阵地,互联网金融成为了洗钱的又一途径。

互联网金融设计证券犯罪现状

这类犯罪主要涉及的是非法经营、擅自发行、操纵股票等犯罪。该类犯罪主要发生在众筹商业领域,众筹商业模式是现阶段收到市场青睐的融资模式,以创业者为主要群体的资金需要人在通过众筹平台的审核之后,向大众介绍项目,从而获得大众募集的资金或其他物质支持。但是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演变,这一模式也极易演变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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