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变文字词校释札记

2020-10-20 05:04罗凌x
三峡论坛 2020年2期
关键词:札记

罗凌x

摘 要:敦煌变文的字词识读和训释存在一定的难度,《敦煌变文集》《敦煌变文集新书》《敦煌变文选注》《敦煌变文校注》等著述不断面世,后出转精,尤其是《敦煌变文校注》带有会校会注的特征,是迄今相对完备且识读训释比较准确的敦煌变文校注本,也是近年变文字词考释的集大成之作。然而百密难免一疏,笔者学习过程中随手札记,谨撷几例,如法缘、日大、十方无亿佛、解解、所隔、步琴、生治不解等,前此之校勘和训释,或有值得商榷处。检核敦煌卷子,重新辨识字形,同时细读上下文,从敦煌变文的内证和外证角度,结合训诂学的考辨方法,予以一一释读。

关键词:变文;《敦煌变文校注》;校释;札记

中图分类号:H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20)02-0078-04

敦煌变文中俗字多,俗语词包括不常见的佛教词汇亦比比皆是,而且很多文字的书写形式,并不规范,故其整理的难度不言而喻。十多年前,笔者追随项楚先生学习敦煌文献。先生的教学方法,并不特别,但强调原始文献,同时关注前期研究成果。首先,必须接触的是复印的敦煌卷子,内容具体以《庐山远公话》为主;其次,参考文献主要包括王重民等先生的《敦煌变文集》、潘重规先生的《敦煌变文集新书》、蒋礼鸿先生的《敦煌变文字义通释》、项楚先生的《敦煌变文选注》以及黄征、张涌泉先生的《敦煌变文校注》等数种。黄征、张涌泉先生的《敦煌变文校注》当时出版不久,其编撰带有会校会注的特征,充分吸收了敦煌变文近百年来海内外的研究成果,可以说是当时最完备且识读训释相对准确的敦煌變文校注本,因此是学习时必备的重要参考文献。故本文主要针对《敦煌变文校注》(后简称《校注》,词条所引文字以及页码,皆出于《校注》)等著述的具体校释,对“法缘”等七个词汇和短句进行校勘训释,或为一孔之见,贻笑大方。

法缘 是时众僧例总波逃走出,惟有远公上足弟子云庆和尚,为师礼法,缘情切未敢东西回避。(《庐山远公话》255,2)

此处断句,《校注》因循王重民先生等编《敦煌变文集》及潘重规先生《敦煌变文集新书》。拙意以为断句和出注,皆存疑问。“为师礼法”之后断句,言犹未尽。下句“缘情切”成了“未敢东西回避”的修饰语,“缘情切”的表述方式,比较生硬。而且“为师礼法”与“缘情切”,语有重复,故怀疑这样断句,有不稳妥处。或应断句为:“是时众僧例总波逃走出,惟有远公上足弟子云庆和尚,为师礼法缘情切,未敢东西回避。”

具体理据如次:首先,“法缘”本属佛教术语,意谓“万法皆由因缘而生”。“法缘”一词,语出《涅槃经》,其卷十四云:“法缘者,不见父母妻子亲属,见一切法皆从因缘生,是名法缘。”《全唐文》卷一百四十七《与暹律师等书》云:“窃伏下风,久揖高义,有怀靡托,於邑良深,春暮清和,道体休纳。弟子植生多幸,早预法缘,近于华岳,创立僧宇。”又,《五灯会元》卷十亦云:“(天台山德韶国师)如是历参五十四员善知识,皆法缘未契,最后至临川谒法眼,眼一见深器之。”而且《全隋文》《全唐文》中有不少“法缘”成词的例证,其当为隋唐时期的常用词。《庐山远公话》中,此处“师礼”可以理解为一种俗情,“法缘”则是一种教门因缘,两情相叠,故谓“情切”,所以“法”“缘”二字,自可成词,不当割裂。其次,“师礼法缘情切”一句,结合《庐山远公话》中的句例,其以六字句为主,与下句“未敢东西回避”皆六字句,且前后对应亦较整齐,如果将“法缘”二字断开,似有不妥。同时“法缘”一词,最好出注。

日大 皇帝闻语,亦(一)见擒虎,年登一十三岁,奶腥未落,有日(若)大胸今(襟),阿奴何愁社稷。(《韩擒虎话本》300,12)

“日大”,项师《敦煌变文选注》以为“日”“尔”音近,校为“尔大”,刘坚先生校作“若大”,并以“俗文学中‘日、‘偌二字多通用”为据,《校注》从刘坚先生意见,于“日”字后括注“若”字,并无新解。

拙意“日”,《广韵》日母、质部;“尔”,《广韵》日母、支部,音近确实可通。但是“日大”,修饰“胸襟”,并非不可解,因为“日大”即“太阳般大”,语义明晰,不烦校作“尔”、“若”。而且变文中“日”自为“日”,“偌”自为“偌”,不见通用,其他俗文学中“日”“偌”相通的语例,最多可以作为一个辅证,不能直接用来训释敦煌变文中的语词。今检索,变文中并无“尔大、若大、偌大”诸词,则校为“尔大、若大、偌大”等词,亦属孤证。而且变文中“日大”一词两见,另一在《维摩诘经讲经文(二)》中,其云“洞洞香烟和瑞气,轻笼这日大如来”,(808,7)其中之“日大”,以“尔大”、“偌大”解释,没有先例。同时“日大”的字序没有问题,则与“大日如来”的专门概念也没有关系。尤其是“日大”之前,尚有一近指代词“这”,“尔”“若”也是代词,“这尔大”“这偌大”一类的修饰,似乎也不符合中古汉语的习惯法。汉语构词中,名词+形容词=形容词,如“雪白、火红”者皆是,另《庐山远公话》中有“火急”等词,亦是其例。如果没有更好的版本依据,“日大”一词,不烦强作解人。

十方无亿佛 经云:长于晨旦,持众妙花供养十方无亿佛,即以食时,还到本国。(《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二)》687,8)

“十方无亿佛”的说法,非常别扭。一则佛教文献中,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二则敦煌变文其他地方,也不见这种表述。而且“十方”和“亿”,一为空间方位之最,一为数目之巨,本强调其多,但是“亿”字前面又加上一个“无”字来否定,语意混乱,不知其意义之所指。但是《校注》及其他校注本皆失校,没有关注这个问题。

笔者怀疑“十方无亿佛”当有讹误。变文甚至佛教经典中委实有“十方佛”的说法,“十方佛”指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等十个方位之佛,系从空间角度指称,如《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二)》中有“次下请十方佛,作大灯(证)明,便受五戒。”(681,15)《目连缘起》中有“稽首十方三世佛,心心惟愿救慈亲”(1015,7)等。但是“十方亿佛”,则不成句。佛教文献以及敦煌变文中,一般称“十万亿佛”。其中“十万亿”皆数字,系从数量角度指称,如《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二)有“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佛”。(685,15)“十方”与“亿”,方位与数字区别明显,而且二者从不连用,不宜混同。

故“十方无亿佛”中,“十方”为“十万”之讹,“无”字为衍文,本当为“十万亿佛”,属佛教习语。变文《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与佛经《佛说阿弥陀经》实有关联,笔者检索《佛说阿弥陀经》这段经文,其卷上作:“常以清旦,各以衣裓盛众妙华供养他方十万亿佛,即以食时,还到本国。”即言“十万亿佛”。又,《全唐文》卷六百七十六有云:“我本师释迦如来说,言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号极乐,以无八苦、四恶道故也。”而且《全隋文》《全唐文》包括唐代的别集中多见“十万亿佛土”的惯用语。

解解 鹰也有心飞去,未知谁解解绦。有一释迦三界主,解解众生恶业绳。(《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三728,9,11)

此二处“解解”,皆无意义,《校注》无校。结合前后文,似为不明俗字义例而误录,而且变文他篇亦无“解解”一词,拙意应过录为“解脱”。结合上下文,“解脱”前有施动者,后之“绦”,为丝绦,属于受动者。

今检原卷伯2133号,第二个“解”字,皆作“了”形。敦煌变文卷子中,“了”形既可以视作重文符号,也可以当作常用词语的省略符号。如变文中,“如来”一词,不断重复出现,书手贪图方便,“如来”之“来”字,多作“了”形,省写为“如了”,在变文原卷的书写中是常例,其他校注本皆失校。下文涉及“解”字之处实多,如“闻健速须求解脱,会取莲经能不能”,(728,18)“数珠专念弥陀佛,心地长修解脱因”(731,4)等等,而且“解解众生恶业绳”后一句为“业绳断处超三界”,所谓“解解”,应为“解脱”之义,录为“解解”,不当。另,下文“丝绦解了架头鹰,飞入碧霄不可见”(728,12),“丝绦解了”亦当作“丝绦解脱”,可以作为“未知谁解解绦”的辅证。而且其中之“了”形,检原卷,与他处“了”字,字形亦有出入,亦应为省文符号,不能径录为“了”。

所隔 告云:“我之国土寻常清静如此,是汝小果小智所隔,智镜不同,不见我土严净,常生不净之见。”(《维摩诘经讲经文(三)》829,19)

“所隔”,《敦煌变文集》录作“隔在”,《校注》核查原卷,校“在”字,当为“所”字。今检原卷,“所”字在“隔”字之下。然《校注》以“隔所”意不可通,遂乙换为“所隔”。

拙意以为不烦乙换文字顺序。“隔所”之“隔”,《说文》云“障也”,“所”,其常用义项即“处所、地方”,如《诗?小雅?出车》:“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又《吕氏春秋?达郁》:“必于无人之所,”高诱注:“所,处也。”“隔所”实即“隔处;障碍处”。佛教以为智慧如镜照,“隔所”表造成“智镜不同”的原因。隋代阇那崛多等译《大法炬陀罗尼经》卷二云:“譬如明镜见诸色像,如是无畏。如来世尊无有恶行谄曲烦恼秽浊嫉妬诤竞垢污淤泥染着,唯有无碍无边智慧辩才,所可示现言教方便,皆为开发世间众生。”“小果小智”是相对于“大果大智”的概念,小乘佛教的最高果位为阿罗汉,而大乘佛教的最高果位为成佛,《维摩诘所说经》为大乘经典,与小乘佛教教义颇有区别,其强调大果大智,认为小果小智是成佛路上的障碍。而且这一段文字或可断句为:“我之国土,寻常清静如此。是汝小果小智,隔所智镜不同,不见我土严净,常生不净之见。”则意义则更加明晰。潘重规先生《敦煌变文集新书》中移录文字无误,但断句时,将“隔所”单独断开,则“隔所”一词,孤悬于句义之外。

步琴 儿逆阿耶长段(肠断),步琴悉(膝)上安智(置)。舜子府(抚)琴忠(中)间,门前有一老人立地。(《敦煌变文校注·舜子变》200页,第8行,以下仅标篇名及数字)

“步琴”,字面意义无法解释,《校注》无注,项楚师《敦煌变文选注》认为:“原文‘步疑误,俟再校。”马国强先生《敦煌变文字词札记》释作“抱”,并以上古、中古语音及吴音等为证。《舜子变》的敦煌原卷误字层出,根据同音近音现象辨识本字,是通行的方法。但是这个方法有一个基本原则,即简省原则,这也是训诂学中强调的一个原则。

拙意“步”疑当为“布”。“布”有“陈列、摆放”义,《广雅·释诂一》:“布,列也。”《玉篇·巾部》:“布,陈列也。”“步”,《广韵》薄故切,去声并母鱼部;“布”,《广韵》薄故切,去声帮母鱼部。并、帮母皆重唇,仅清浊微别,二者音同义通。而“抱”属上声并母幽部,声调与“步”不偕,而且幽部属流摄,鱼部属遇摄,距离较远。《舜子变》中又多唐五代西北方音,不能单以上古音、吴音為证。另,《尔雅·释乐》:“徒鼓瑟谓之布”,“布”本有“单独弹奏”之义,但“布琴”后涉“膝上安置”,释“布”为“单独演奏”,语意不协。拙意“步”释为“陈列、摆放”,为常用义,训释较为简省,或可备为一说。

生治不解 泥水生治不解,须得两箇笠子。(《舜子变》202,17)

“生治”,《校注》释为“新调和”。“生治不解”,项师《敦煌变文选注》释为“指未经烧炼成熟,不能化解。”两个解释,稍嫌义隔。“生”似乎不能解释为“新”和“未经烧炼成熟”。“解”,也不当训为“化解”。

今检前文是舜子“调和一塠泥水”,“泥水”,郭在贻先生释为“稀泥”,这个解释问题不大,但似乎与“烧炼成熟”、“化解”联系不大。“生”,在中古有“勉强、硬行”的常用义,敦煌变文中亦多此用例。如《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一)》:“谁知渐识会东西,时把父娘生毁辱。”(977,20)亦即成语“生拉硬拽”、“生搬硬套”之“生”,此义中古多见,故不当释为“新”。“治”当释为“修治”,《玉篇·水部》:“治,修治也。”如《降魔变文》有“扫洒堂房,修治院宇,香泥涂饰,异种精华。”(553,15)即以香泥修治寺庙。香泥能够修治寺庙,当然也能够修治仓舍。尤其是西北地区秋后少雨,仓舍之顶有裂缝,拿稀泥弥缝,是最简单方便的通行方式。“解”有“能、会”等义,亦为中古常用义项,不烦赘述,如罗隐《西施》诗云:“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

故结合上下文,“生治不解”或可以理解为“(稀泥)不能硬行修治(仓顶)”。盖稀泥性软,若有大的裂隙,会自行流漏,无法糊饰。下文有“须得两箇笠子”的要求,“笠子”本是遮阳避雨的竹苇制器物,舜子不可能头戴两个笠子修仓,根据情理,他本来是想借助笠子从屋顶跳下来,同时也是假托以“笠子”作为辅助的修治材料,堵住大的裂隙,阻住稀泥,以便糊饰。所以下文有后阿嬢的咒语:“不计是两个笠子,四十个笠子也须烧死。”后阿嬢应该是说,舜子即便拿四十个笠子堵治仓顶裂隙,把仓舍修治得再完好,也逃不脱被烧死的命运。这样理解,似乎前后文意方能一致。

注 释:

[1] 王重民、王庆菽、向达、周一良、启功、曾毅公等:《敦煌变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

[2] 潘重规:《敦煌变文集新书》,中国文化大学中文研究所,1973年。

[3] 项楚:《敦煌变文选注(增订本)》,中华书局,2006年。

[4] 黄征、张涌泉:《敦煌变文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

[5] 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增补定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责任编辑:杨军会

文字校对:郭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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