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水资源现状及可持续发展研究

2020-10-24 03:12
山西水利科技 2020年3期
关键词:平遥县水价总量

(山西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山西太原030002)

平遥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盆地西南部,隶属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现辖9 个乡,5 个镇,3 个街道办事处,273 个行政村,394 个自然村,全县总面积1 260 km2。

平遥县是山西省重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依托城市,被称为“保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之一,全国5A 级景区品牌百强,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殊荣。平遥县产业门类较为齐全,以食品、纺织及机械制造业为主导工业,工业新区主要发展新材料、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纺织等行业。

1 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1.1 水资源基本情况

据晋中市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平遥县1956—2000年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 960 万m3,其中:河川径流量3 625 万m3,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7 579 万m3,扣除地表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2 244 万m3,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 960 万m3。

1.2 水资源利用现状

2018年平遥县供水总量10 037 万m3,其中地表水供水量6 958.73 万m3,占供水总量的69.3%;地下水供水量3 010.00 万m3,占供水总量的30.0%;其他水源供水量68.27 万m3,占0.7%。

在平遥县2018年用水总量10 037.0 万m3中,农业用水7 748.5 万m3,工业生产用水660.0 万m3,城镇公共生活用水230.0 万m3,居民生活用水1 248.5 万m3,生态用水150.0 万m3。用水结构如表1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农业用水占的比例最大,达到77.2%,全省农业用水占比60%左右,该县农业用水量偏大。

表1 平遥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统计表 单位:万m3

2 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2.1 水资源严重短缺

平遥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79 m3/人,不到山西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76 m3的1/2,仅占全国人均水资源2 180 m3占有量的1/12。亩均占有量128 m3,人均、亩均水资源特别低,远远低于国际公认人均500 m3的严重缺水界限。平遥县水资源匮乏,缺水已成为制约全县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

2.2 机井现状

由于当地用水量的增加,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水井由浅并向中深井的发展,平遥县现有机井2 043 眼,其中农业灌溉井1 734 眼,占总井数的84.9%;工业井30 眼,占总井数的1.5%;城市生活用井4 眼,占总井数的0.2%;农村生活用井275 眼,占总井数的13.4%。

3 可持续发展思路

针对平遥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严峻的形势,平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采取切实措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按照2020—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规划目标,完善全县不同水平年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细化方案,严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

4 节水型社会建设

4.1 机制体制建设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平遥县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节水管理体制机制,全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节水型载体创建标准,努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结合“三条红线”考核,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定额管理、取水许可管理、水权转换、计划用水管理、节水管理“三同时”、地下水管理保护等方面,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划,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1.1 全面实施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

加强用水定额和计量管理,推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实行阶梯水价。平遥县政府2015年4月下发了文件《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县已遵照执行。

4.1.2 积极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依照国家、行业、地方用水定额标准,下达非居民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推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4.1.3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018年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遥县2018年度农业水价改革实施计划》。结合平遥县实际,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及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实行财政补贴,对农业灌溉节水进行奖励,鼓励农业供水单位和用水户以量计征、节约用水。

4.2 工程建设

4.2.1 农业节水

平遥县以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树立节水行业标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施高效节水为目标。在农田用水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管理技术、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用滴灌、喷灌、机灌代替漫灌水,大大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新建的农业灌溉项目全部安装或设置计量系统,并和水务数字中心进行无缝对接,促进农业灌溉计量用水、节约用水,改善农民经济收入效益。

平遥县现有有效灌溉面积37 760 hm2,实灌面积2 686 hm2。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平遥县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 853 hm2。其中:喷灌22 处,700 hm2;微灌10 处,600 hm2(膜下滴灌面积5 处,560 hm2);渠道防渗面积2 853 hm2;低压管灌14 700 hm2,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16 000 hm2(不包括渠道防渗面积的2 853 hm2)。节水灌溉面积已经占到当年实灌灌溉面积65.7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到当年实灌面积的55.78%。

4.2.2 工业节水

强化工业用水源头监管,通过用水计划管理,加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系统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降低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加快建立和实行工业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县内重点用水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工业用水循环利用节约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淘汏落后产能,重点抓好煤炭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积极鼓励节水技术应用及创新。平遥县2018年工业总用水量660 万m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2 家,用水量496.2 万m3,污水回用量及矿坑水利用量178 万m3。规模以下企业94 家,用水量163.8 万m3。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

4.2.3 城镇居民生活节水和非居民公共生活节水

由于城镇供水设施趋于老化,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生活节水要与城市化进程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为了降低管网漏失率,减少水量损失,平遥县科学制定和实施城镇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捡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对受损失修、材质落后和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全面推广生活节水器具,逐步淘汰公共场所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制定水价政策,推动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经统计,2018年通过对17 家机关单位、1 家学校、6 个社会公共厕所内的238 个用水器具和10 个居民小区76 户居民的146 个水龙头、80 个座便、2 个其他用具的调查,全部使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均达到100%。

4.2.4 水源置换和关井压采

地下水水位升降变幅已纳入县级政府环境资源重要考核指标,减少水资源的开采量,关井压采,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对全县范围内重点水源地,地下水保护等区域,进行长期观测和监控,积极有效利用河流过境客水资源,严格控制新打井取用地下水,继续按照省市关井压采的要求,以及《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等法规,抓好地下水保护管理,缓解平遥县水资源紧缺现状,有效地保护地下水资源,使平遥县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8年平遥县关闭洪山区泉域超采区5 眼机井,重点泉域保护区实施勘界定位和设置标识110 个,城镇生活井关闭3 眼,压采3.4 万m3,农灌井关闭31 眼,压采39 万m3,工业井关闭3 眼,压采8 万m3。

5 结语

平遥县为了能够高效利用水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国家战略,坚持规划引领,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对全县中长期水利统一管理调度、水资源使用科学配置,加强节水管理,积极开展宣传节水理念,推动企业节水改造,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狠抓用水总量、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增强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平遥县在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证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有效的,能够为平遥县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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