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DI影响中国海外创新的门槛效应研究

2020-11-09 03:28闫晨黄远浙干天霖
科技与管理 2020年5期
关键词:东道国门槛变量

闫晨 黄远浙 干天霖

摘 要:本文试图通过机制机理分析,印证了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产生一定影响,以2006—2018年中国在海外申请专利的52个国家为面板数据,利用门槛模型考察东道国因素如何通过OFDI影响中国海外创新。研究表明:在东道国创新水平、制度质量、与母国技术差距作用下,OFDI与海外创新呈“U型”关系;东道国创新水平未达拐点前负向影响海外创新,达到该拐点后正向影响;东道国制度质量以及与母国技术差距未达到拐点前正向影响海外创新,超过该点后负向影响;东道国竞争程度仅线性正向影响海外创新。本文提出东道国因素通过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存在门槛效应,为中国在海外更好地进行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对外直接投资;东道国因素;海外创新;门槛效应

DOI:10.16315/j.stm.2020.05.003

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志码: A

Abstract:This paper attempts to verify the influence of OFDI on Chinas overseas innovation through mechanism analysis. Based on the panel data of 52 countries where China applied for patents overseas from 2006 to 2018, the threshold model is used to investigate how host country factors affect Chinas overseas innovation through OFDI. Research shows tha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host countrys innovation level, institutional quality, and technological gap with the home country, OFDI has a “Ushaped” relationship with overseas innovation. The innovation level of host country has a negative impact on overseas innovation before reaching the inflection point, and has a positive impact after reaching the inflection point. The institutional quality of the host countrys and the technological gap with the home country have a positive impact on overseas innovation before reaching the turning point, and negatively after this point. The degree of host country competition only positively affects overseas innovation linearly.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host country factor has threshold effect on Chinas overseas innovation through OFDI, which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Chinas overseas innovation.

Keywords: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host country factor; overseas innovation; threshold effect

收稿日期: 2020-07-30

基金項目: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基金项目(Y201941461)。

作者简介: 闫 晨(1995—),女,硕士研究生;

黄远浙(1987—),男,讲师,博士;

干天霖(1996—),男,硕士研究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活力不断释放,取得发展的同时,中国在外面临以创新、技术升级为主要特征的激烈国际竞争;在内面临低端无效供给过剩、高端有效产能不足以及出口贸易增长乏力等诸多结构性问题。创新正是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但中国创新现状并不乐观。2018年中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2.18%,和创新领先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中国式创新整体仍处于渐进式追赶过程当中。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海外创新不但可以缩小创新差距,还可以提升中国创新的国际化程度,重塑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部分企业发现海外专利申请是推动海外创新的重要渠道。自1987年中国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申请量合计109件,到2018年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申请量合计59 282件,是1987年的约549倍,年均增速17.67%。中国在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环境方面有较大程度的提升。以华为为例,该公司虽注重自主创新,但其通过OFDI与美、英等国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且数量相当可观。2017年华为全年递交了4 024件专利申请,至2018年,全年递交专利申请总数增加近1 400件,创下WIPO历史上由一家公司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总数量的最高纪录。

当前全球国外直接投资流出总量萎缩,2016—2018年连续3年下降,中国OFDI流量也相应下滑,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较为可观。2018年中国的OFDI分别占全球当年流量、存量的14.1%和6.4%。究其原因,这不仅与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密切相关,而且与“走出去”企业投资结构与质量进一步优化相关。那么,如何借助OFDI推动创新值得深入思考。在OFDI作用下,影响中国海外创新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东道国因素不容小觑,尤其是东道国创新水平、市场竞争程度、制度质量、与母国技术差距。所以,从东道国视角来研究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的门槛效应研究有着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 文献综述

从东道国角度考察OFDI过程中东道国因素对母国海外创新影响的文献鲜有发现,大部分文献是以母国为研究视角,分析母国因素对自身创新能力的影响。OFDI对创新作用效果研究主要分为线性与非线性作用研究。单从OFDI对创新的线性作用效果而言,主要涉及OFDI逆向技术溢出与母国创新关系的存在性[1-2]、母国吸收效应[3-4]以及OFDI动机[5-6]这3个维度。上述学者都认为OFDI正向促进创新。但部分学者认为OFDI负向影响创新,有学者从TFP入手[7-8]。有学者从母国吸收效应入手,认为由于中国没能充分吸收通过OFDI获得的技术溢出而阻碍了创新[9]。有学者认为这与OFDI进入模式有关,如茹运青等[10]发现OFDI进入方式不同对创新存在不同影响,绿地投资对发明专利创新呈现显负向作用,对实用新型则是负向不显著作用。还有学者从一些学者深入研究,发现OFDI对创新会受多重因素作用,简单的线性关系可能会夸大或缩小OFDI对创新的影响。遂有学者直接研究OFDI与创新的非线性关系[11-12]。

在考察OFDI与创新作用关系基础上,学者逐步意识到东道国因素对母国创新的重要作用。有学者从东道国研发情况分析,Nelson等[13]认为“走出去”企业善于在它们现有技术或实践周围寻找新知识,来源不同的新知识是公司创新行为的一个基本驱动力[14]。Driffield等[15]验证了技术寻求型OFDI中东道国研发密度对母国创新的促进作用,有学者进一步认为东道国丰富研发人才、科研资源与服务设施都会对母国创新产生不同程度影响[16],还有学者将东道国科研资源细化为专利申请数,发现投向拥有丰富专利申请数的东道国会促进母国创新[17]。有学者從东道国市场竞争强度分析,Aghion等[18]认为竞争与创新的关系呈“倒 U 型”,东道国市场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会催生母国创新和专利申请[19],但如果竞争过于激烈则不利于企业在东道国市场成功存活[20-21]。东道国制度因素方面,Liou等[22]认为东道国效率高且透明的制度环境为提高企业创新打下坚实基础[23]。但CuervoCazurra[24]认为双方制度差异会形成外来者劣势,不利于企业创新[25]。从东道国与母国技术差距来看, 吴书胜等[26]探讨了东道国与母国技术差距和生产率对外直接投资弹性。魏楠[27]进一步将研究细化,印证中国各地区和国际研发资本溢出来源地之间只有保持在最佳技术差距区间时才能发挥其最大效应。

通过梳理相关研究发现,有关OFDI与创新关系研究出现争论的原因在于研究的影响因素不同,尤其是加入不同调节机制后。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本文具有很大启发。本文研究OFDI在影响中国海外创新时面临的东道国门槛约束,在以下方面区别于现有文献:以中国在东道国创新为视角,着重分析东道国输出能力对中国海外创新的影响,不同于现有文献主要以母国为视角,关注本土创新;重点从理论机制出发,综合考察东道国因素,利用门槛回归印证OFDI与中国海外创新的非线性关系。现有文献鲜有具体考察在OFDI中东道国因素如何作用与不同类型的创新,本文还将进一步探究不同经济发展类型条件下OFDI对海外创新的门槛效应,旨在深入探讨中国如何通过OFDI更科学合理地实现创新。

2 理论分析

OFDI或通过规模经济、逆向技术溢出等正向影响创新,或通过外部市场竞争等负向影响创新。创新传递一般是两种途径,其一是获取的知识直接在当地就地转化,以促进创新; 其二是将获取的知识由子公司传递给母国企业,本文着重研究第一种传导路径。海外创新对东道国的依托程度更大,几乎完全在东道国环境下进行创新活动,因此受到东道国相关因素的影响要比通过逆向知识溢出回流后在本国进行创新的影响程度更大,所涉及的深度更甚。由此得出,OFDI对海外创新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加入东道国因素后。由于OFDI对创新的影响较为复杂,并非简单的抑制或促进,简单的线性关系可能会夸大或缩小OFDI对创新的影响作用。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H1:OFDI与海外创新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

东道国创新资源,尤其是创新水平不仅会对该国创新产生影响,通过学习反馈机制也会对在该国进行OFDI的企业产生影响。一些国家具备较高水平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以市场为导向聚集了各种资源,大量研发活动紧跟市场需求,加快将科技成果向产品转化步伐。OFDI企业可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与海外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或在当地并购技术先进的企业,甚至独资建立海外企业进行研发,便于雇佣国外的技术人才,使知识及时传递,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研发人力水平与创新能为,进一步地利用集聚效应获得技术扩散的正外部性。此外,学习反馈机制与价值链嵌入机制相结合后会激发出更大的创新潜能。海外创新企业与海外上下游企业以及采购商、供应商、相关产业、地方政府机构与组织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企业在使用东道国上游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时,部分固化在产品中的技术被海外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海外子公司可能会为更好衔接与契合东道国中间产品来不断通过创新改进自身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倘若下游采购商对“走出去”企业产品具有较高质量要求与严格技术标准,抑或当地政府有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会迫使中国海外投资企业不断通过创新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学习的前提是东道国在该产业或行业内技术水平较高,值得母国进行OFDI以得到创新要素。即只有东道国创新水平到达一定高度后才能正向影响海外创新,若东道国创新水平较低则不利于海外创新。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H2:东道国创新水平跨越一定门槛值时,正向影响中国在当地进行创新,且OFDI超过一定界限正向作用更为突出,低于该门槛值则反向影响海外创新。

“走出去”企业融入东道国过程中极有可能遭遇当地同类企业竞争,尤其是想要在东道国进行研发的尖端企业。竞争是促进海外创新的重要助力,如果东道国同类企业在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市场认同、管理水平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优势,海外创新企业在解决自身产品本土化问题的前提下,还须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管理能力以及市场营销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力。这必定会促使这类企业加紧创新步伐。但是,与东道国企业以及其他外资优质同行处在异于本国的新环境下进行过于激烈的竞争可能会不利于企业在东道国市场成功存活,进而负向影响海外创新。一般情况下,竞争略有增加时,海外企业更有可能通过创新实现技术升级,当超过一定阀值时,用于创新的成本激增,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太可能持续推进创新。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H3:东道国竞争程度低于一定阀值正向影响海外创新,高于该门槛值则负向影响海外创新。

对市场经济较为完善的国家进行OFDI,可利用当地成熟的市场,这利于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特征的创新活动的开展以及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实现。此外,一些国家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效保护专利权利人在科技领域的智力成果,这为将前期研发投入转化为后期经济收益提供了有利保障,与此同时调动了海外跨国企业从事科技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此可见拥有较高制度质量的国家会促进中国海外创新。但一些国家为限制国外OFDI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往往采取政策、法律法规来设置或明或暗的条款,这给通过OFDI进行海外创新的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如一些东道国为保护本土企业、避免国际收支的负面效应以及维护国家的主权独立,采取运作限制手段来限制流入的OFDI。最常见的运作限制涉及产品的国产化程度、出口量、技术转移等,并通过相关制度加以落实。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措施在无形之中提高了该国制度质量。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H4:东道国制度质量低于门槛值则正向影响中国海外创新,一旦越过该值则负向影响。

OFDI过程中不同要素叠加会得到有价值的整合。母国可从拥有独特功能和擅长不同科学和技术领域的东道国中积累知识并进行创新。不同的知识库贮备、人才类型和市场标准等资源构成了不同区

域特定的创新要素,由此引申成不同的技术水平并形成技术差距,技术差距会产生碰撞从而促进创新。但只有在技术差距合理的情况下,OFDI才会对创新起到促进作用。一旦东道国企业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技术差距过大,“走出去”企业可能会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学习和吸收能力,从而无法很好地将所获知識技能转化为创新源动力。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H5:东道国与母国基础差距小于门槛值会正向影响中国海外创新,一旦高于该值负向影响。

3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3.1 模型设定

3.2 变量说明

1)因变量。中国在东道国的创新,用中国在各国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用于稳健性检验)表示,数据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公报。

2)核心解释变量。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OFDI)。中国历年OFDI流量中存在负值,会增加分析的不确定性,故本文采用中国OFDI存量为核心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

3)门槛变量。东道国创新水平(HI), 采用东道国本国居民的专利申请数表示,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市场竞争程度(CI),采用各国市场竞争指数表示,数据来源于全球竞争力报告。制度质量(ZD),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用全球治理指数度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母国技术差距(JC),用东道国高技术出口占制成品出口与我国高技术出口占制成品出口之比表示,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门槛效应指一个经济参数达到特定数值后引起另外一个经济参数突然转向其它发展形式的现象,作为原因现象的临界值称为门槛值。本研究旨在OFDI过程中各国创新水平、市场竞争程度、制度质量、与母国技术差距对我国在海外进行创新的影响。

控制变量: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表示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GDP)。东道国技术水平(TE),用东道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比重来表示。东道国研发投入(RDG),采用各国研发投入占GDP的比值表示。中国进口东道国产品情况(import),用中国进口该东道国产品的进口额占中国总进口额之比表示。中国出口东道国产品情况(export),用中国出口该东道国产品的出口额占中国总出口额之比表示。以上所有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数据库。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程度(IPR),采用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其数据来源于全球竞争力报告。上述所有变量样本区间为2006—2018年。

为消除异方差性带来的不利影响,对累计申请专利量(ljit)、对外直接投资存量(OFDI)、国民生产总值(GDP)、东道国创新水平(HI)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由于中国对个别国家个别年份的累计申请专利量等变量为0,直接进行对数处理会出现数据缺失和自选择问题,因此将上述变量加1再取对数,使原来为0数值的对数值仍然为0。由于专利申请存在一定滞后性,所以东道国出口额和进口额滞后1期。

3.3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系数检验

为厘定各个变量的基本特征,对上述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以及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存在大于0.7的相关系数,但经过VIF检验发现,VIF最大值为7.31,不超过10,由此推断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

4 实证结果

4.1 门槛效应检验结果

在OFDI中,东道国创新水平、市场竞争程度、制度质量、与母国技术差距4个指标是否都存在影响中国海外创新的门槛效应?为了全面检验这一问题,本文分别将4个指标作为门槛变量带入模型进行检验,然后利用已知门槛值进行GMM估计。结果发现在总样本中,东道国创新水平、制度质量、与母国技术差距这3个门槛变量都存在双重、显著的“临界值”,东道国市场竞争程度在总样本中不存在门槛效应,但在分样本中存在,东道国各因素对中国海外创新影响的门槛效应,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东道国创新水平、制度质量、与母国技术差距这3个门槛变量有双重门槛值,表明通过OFDI,这3个变量在影响中国海外创新时均有拐点且只有达到一定门槛值,会促进中国海外创新。东道国市场竞争程度在总回归中呈线性作用。

4.2 回归结果

由表3模型(1)可知,OFDI正向影响中国海外创新,模型(2)说明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存在“U型”影响且结果显著,模型(2)的R2较模型1大,可知以东道国创新水平为门槛变量存在最佳对外投资水平。诚然,不排除中国可能会偏向投资到技术能力和创新水平较强的国家和地区引致内生性问题。为此引入GMM估计(其中工具变量为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外资水平)。本文利用“Hansen门槛模型”确定是否存在门槛值,然后利用已知门槛值进行GMM估计,并运用Hansen统计量检验模型是否存在过度识别问题(经检验文中的工具变量选择是恰当的)。利用Bootstrap方法得到东道国创新水平(HI)的门槛效应检验,如表2所示。不论单一门槛、双重门槛还是三重门槛均显著,但结合图像发现三重门槛图像在LM线以下,为无效门槛。所以仅存在双重门槛可能性更大。

从回归结果看,本文核心解释变量之一,OFDI 显著促进中国海外创新。现阶段下能走出国门进行OFDI的企业,一般综合实力竞争力都十分抢眼,能更好利用东道国资源提升自身创新能力,进而促进中国创新水平。值得注意的是,东道国创新水平的不同对海外创新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东道国创新水平低则不利于中国进行海外创新,随着东道国创新水平超越门槛值,OFDI对海外创新的促进作用呈现上升趨势。这与现实情况也是符合的。与正常国内企业所获得的外溢所不同的是,在当地所获得的外溢直接转化为生产力避免了外溢输送回国的非必要消耗。东道国创新水平越高,表明“走出去”企业可获得的创新要素越高。具体分析,如表3模型(3)所示,当东道国居民累计专利申请数的对数值小于8.999时,即东道国居民累计专利申请数小于8 095件时,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呈显著负作用。当其介于门槛值8.999至9.900时,ln OFDI每增加1%,中国的创新会显著增加0.279%。当该值大于9.900时,即东道国居民的累计专利申请数大于19 930件时,ln OFDI每增加1%,就可使中国创新显著提高0.081 9%。以上表明东道国中高度创新水平利于海外创新,创新水平不足则会导致中国因OFDI而使海外创新水平下降。

创新分为发明专利创新、实用新型创新与外观设计创新3类。发明专利创新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新的改进方案,创新程度最为透彻。实用新型创新是技术方案创新,是从产品技术效果和功能角度考虑。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不同专利类型的创新活动对创新要素、环境等各方面有不同诉求,不同诉求会导致门槛效应下OFDI对海外创新活动影响不同。表3模型(5)、(7)、(9)分别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创新门槛回归。结果显示:不论哪一类型创新都是在东道国创新处于中高水平时才会得到促进。不同的是,在外观设计门槛回归中,东道国低水平创新能力虽阻碍中国海外创新但并不显著。

进一步分析,是否OFDI投往国家类型不同,对中国海外创新影响也不同。即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检验其是否对中国海外创新产生不同的门槛效应。经分析,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低水平创新能力都不利于中国海外创新,只有在中高水平下才能达到通过OFDI促进海外创新的理想效果。不同的是,发展中国家低水平的创新虽阻碍海外创新开展但并不显著,如表7模型(1)和(2)所示。

检验东道国市场竞争程度(CI)作为门槛变量, 是否通过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产生门槛效应影响。由表2可知,单一门槛模型没有通过检验,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双重门槛通过了5%置信水平,也不认为存在双重门槛。在总样本中,东道国市场竞争程度对中国海外创新不具有信服力的非线性门槛效应关系。与预期不同,东道国竞争程度通过OFDI仅线性正向影响海外创新。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在OFDI过程中,想要获得当地创新资源的企业选址是经过慎重考虑层层分析而科学筛选出的,当地市场竞争对于海外创新活动的开展是张弛有度的。对于出现非线性趋势可能是受不同类型国家影响,也可能是受不同专利类型影响。

在不同专利类型下,利用Bootstrap方法发现其存在门槛效应。由表4可知,模型(5)、(7)、(9)是分别以东道国竞争程度为门槛变量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创新检验结果。对于发明创新来说,低强度竞争下不利于海外创新,中高强度下更利于激发海外创新。与发明创新相反,实用新型创新只有在中低水平的竞争下才促进海外创新,高水平竞争下会阻碍但并不显著。而外观设计创新则在过高和过低的竞争状态下都不利于其海外创新开展。

在区分不同类型国家的检验中,发现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过高或过低的市场竞争都不利于中国海外创新的开展,只有在适中竞争下才会促进海外创新,具体如表7模型(3)和(4)所示。

将东道国制度质量(ZD)作为门槛变量,检验其是否通过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产生门槛效应影响。由表2可知,单一门槛模型、双重门槛模型和三重门槛模型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在此基础上结合95%的置信区间发现,三重门槛完全包含双重门槛的置信区间,因此推断三重门槛为无效门槛,仅存在双重门槛可能性更大。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海外创新影响的门槛效应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模型(1)可知,OFDI正向影响中国在海外的创新活动,而模型(2)说明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活动存在“U型”影响,模型(2)的R2略大于模型(1),由此可知存在最佳的对外投资水平。

东道国制度质量小于1.622时,ln OFDI每增加1%,OFDI在东道国制度质量影响下会使海外创新提升0.0343%。介于1.622至2.582时,ln OFDI每增加1%会使海外创新提升0.343%。超过门槛值2.582时,OFDI负向影响中国海外创新但不显著。东道国制度质量在中低水平时,OFDI更利于海外创新。海外创新企业需要东道国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其在当地的创新活动,但东道国制度过于严苛,东道国可能会通过“优越”的制度设置隐性贸易壁垒使海外创新活动受阻,故在东道国制度质量达到一定高度时反而不利于中国海外创新。由表5模型(5)可知,东道国制度质量处于中低水平更利于海外发明创新,高制度质量不利于海外发明创新但不显著。由模型(7)可知,过低或过高的制度质量都不利于实用新型海外创新。由模型(9)可知,不论东道国制度质量如何,其对外观设计都呈正向影响。过高制度质量不利于中国在发达国家进行海外创新而中低度制度质量下确利于。过高或过低的制度质量不利于中国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海外创新,但低制度质量下影响不显著,具体如表7模型(5)和(6)所示。

最后,以东道国与母国技术差距(JC)作为门槛变量,检验其是否通过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产生门槛效应影响。由表2可知,单一门槛模型、双重门槛模型和三重门槛模型均通过了1%的检验。但三重门槛完全包含双重门槛的置信区间,因此推断三重门槛为无效门槛。

由表6模型(3)可知,两国技术差距小于门槛值2.400时,ln OFDI每增加1%,中国海外创新会增加0.0951%。介于2.400至5.374时,ln OFDI 每增加1%海外创新会激增0.330%。超过门槛值5.374时,OFDI会在客观上阻碍海外创新但并不显著。当东道国与母国技术差距小则说明同质化程度大,创新活动有时是需要异质化存在才更容易激发出新的想法、技能与突破。但当技术差距过大,双方得不到有效沟通与契合,会逐渐削弱异质化带来的优势并成为海外创新活动的阻力。由表6模型(5)和(9)可知,两国技术差距处于中小水平时,OFDI对发明创新和外观设计创新而言具有正向作用。两国技术差距较大则不利于其海外创新。相反,中低水平技術差距不利于实用新型创新,只有在两国技术差距较大时才更利于激发海外实用新型创新,如模型(7)所示。经分析,不论中国投往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两国技术差距小则利于海外创新的推进;技术差距过大对于在发达国家进行海外创新会产生阻碍但并不显著,对于中国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海外创新而言是显著阻碍的。具体如表7模型(7)和(8)所示。

之后更换代理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用海外专利授权数更换海外专利申请数,竞争指数以东道国国内上市公司数来代替,所得结果如表3~6所示。经检验,总样本与更换指标后的结果高度一致,进一步印证了上文所得结论。

最后,以东道国与母国技术差距(JC)作为门槛变量,检验其是否通过OFDI对中国海外创新产生门槛效应影响。由表2可知,单一门槛模型、双重门槛模型和三重门槛模型均通过了1%的检验。但三重门槛完全包含双重门槛的置信区间,因此推断三重门槛为无效门槛。

由表6模型(3)可知,两国技术差距小于门槛值2.400时,ln OFDI每增加1%,中国海外创新会增加0.0951%。介于2.400至5.374时,ln OFDI 每增加1%海外创新会激增0.330%。超过门槛值5.374时,OFDI会在客观上阻碍海外创新但并不显著。当东道国与母国技术差距小则说明同质化程度大,创新活动有时是需要异质化存在才更容易激发出新的想法、技能与突破。但当技术差距过大,双方得不到有效沟通与契合,会逐渐削弱异质化带来的优势并成为海外创新活动的阻力。由表6模型(5)和(9)可知,两国技术差距处于中小水平时,OFDI对发明创新和外观设计创新而言具有正向作用。两国技术差距较大则不利于其海外创新。相反,中低水平技术差距不利于实用新型创新,只有在两国技术差距较大时才更利于激发海外实用新型创新,如模型(7)所示。经分析,不论中国投往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两国技术差距小则利于海外创新的推进;技术差距过大对于在发达国家进行海外创新会产生阻碍但并不显著,对于中国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海外创新而言是显著阻碍的。具体如表7模型(7)和(8)所示。

之后更换代理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用海外专利授权数更换海外专利申请数,竞争指数以东道国国内上市公司数来代替,所得结果如表3~6所示。经检验,总样本与更换指标后的结果高度一致,进一步印证了上文所得结论。

猜你喜欢
东道国门槛变量
石头
门槛杂说
东道国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竞争力变化对跨国公司总部策略的影响
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影响因素分析
经济全球化下的跨国公司本土化研究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国家竞争力的影响研究
分离变量法:常见的通性通法
不可忽视变量的离散与连续
门槛最高的大学(前10名)
轻松把握变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