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生鲜除外”条款不是商家挡箭牌

2020-11-13 09:40若愚
中国食品 2020年20期
关键词:权益保护法经济日报冷链

若愚

随着网络的普及与生鲜电商的发展,尤其是快递物流提升时效和广泛运用保鲜技术,网购生鲜商品已经成为消费者的重要消费方式之一。最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一次生鲜电商消费调查中发现,网上看着鲜翠欲滴、活蹦乱跳的生鲜,收货时商品却不新鲜的问题比较突出。遇到这些问题,大多数消费者会要求退換货。然而,与电商平台普遍实施的“7日无理由退货”略有区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在实际生活中,这一条经常被放大、滥用,成为小部分商家的挡箭牌,挡住了消费者正当的维权诉求。

比如,体验人员在发现包装损坏后申请退货,客服人员表示不能退货,只能对破损商品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只能走银行卡,不能原路退回;还有一个平台,体验人员申请退货时无法查到人工客服电话,只能上传图片后等待审核处理。其实,这些情况均属于商家人为设置障碍,属于对除外条款的 滥用和放大。实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生鲜不能无理由退货,但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换句话说,如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有问题,不管是不是生鲜,消费者都可以提出退货退款,而商家也应当保障消费者这一正当权益,不得随意设置门槛。

生鲜配送冷链要求高、突发状况多,商品到货时难免出现意外,也不排除极个别人恶意差评、退货,敲诈商家。对此,生鲜电商经营者先要保证自己行得正、坐得直。

首先,商家应注意规范标注商品信息。生鲜商品的宣传图片应与实际相符,不能过度美化,商品图片与信息要做到实时更新。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其次,生鲜商品的品质是其生命线。生鲜电商企业应从完善商品供应链入手,对所有食材的生产、检测、清洗、包装等方面作标准化管理。在销售和配送环节,也要对商品质量、重量和包装严格管理,确保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商品质量可靠。同时,加强冷链物流建设。生鲜不“鲜”、运输过程货损较大、配送质量难以保障、配送超时、信息传输滞后等问题,都会损害消费者体验,增加其退货风险。对此,生鲜电商应不断加码冷链物流建设,用冷链控制商品温度,提高食品的保鲜能力和安全性。

最后,建议生鲜电商平台注重健全人工在线客服、人工电话客服、机器人客服等多种渠道客服体系,使其相互贯通,及时回应消费者,避免让一次正常的退款退货诉求酿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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