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0-11-20 12:22原勇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20年11期
关键词:新机制职业资格眼镜

文 原勇

7月10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公告称,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人社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中,眼镜验光员与定配工为第一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水平评价类职业。无独有偶,10月9日,以江苏省职业能力鉴定中心主任蒋洪卫为首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估专家组,对万新光学集团申报的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依据江苏省人社厅颁布的《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要求,对万新光学申报的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了严谨而细致的审核和评估。最终审核通过,确认万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本次评审后,万新光学具备开展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光学磨工等3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同等待遇。至此,眼镜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已浮出水面。那么针对国家新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及相关问题,行业人士持何种意见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治理“花钱买证”乱象的必要之举

有行业人士指出,国家废止延续多年的由政府部门主导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代之以社会化和市场化评定为主要方式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根本出发点在于顺应国家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营造更加和谐宽松的市场营商环境,进而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取消更多的行政许可限制和门槛,对于降低包括眼镜行业在内的企业经营的资源和社会成本,也是大有裨益的。

事实上,在旧的职业资格评价体系下,由于片面注重考试和证书的作用,对于行业从业人员来说,要想获得专业验光员或定配工的职业资格证书,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进入各级劳动部门或专业机构的短期培训班,经过速成学习,经考试合格,即可获证,久而久之,造成一些部门和机构考试太乱和证书太滥的问题十分突出,花钱买证的现象屡见不鲜。在一些地区,办班(培训)卖证甚至形成了一种产业链,不仅损害了职业资格评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专业技术队伍的健康发展。对于从业人员来讲,这种速成式的培训,学员究竟能获得多少实际技能?这种方式获得的证书,又有多少专业含金量?所谓的公正、公平、公开都成了一句空话。国家废止旧的职业资格评价制度,如同釜底抽薪,也就从根本上断绝了以往“花钱买证”的乱象,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失为一种根本之策。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机制”如何营造“新气象”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设想和部署,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新形势,对于传统的职业资格制度进行革命性变革,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改进和完善包括眼镜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职业资格制度的重大举措。具体到眼镜行业,就是通过旧的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退出和面向技能人员的新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的建立,推动眼镜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向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方向迈进,特别是通过市场化和社会化评定方式的实行,使职业资格制度的公平和公正性得到进一步体现。那么,如何才能使新机制焕发出新气象,并达到预期的目标呢?

有行业人士认为,现阶段中国眼镜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一方面突出表现为投入和产出的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整体专业水平低下。有鉴于此,行业实行新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设定一个大前提,具体说,就是在推行该项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围绕提升行业效率和专业技术水平这两大基本点。不仅如此,最终检验新机制是否有效的标准,也只能看它是否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专业水平,这样才不会使新机制流于形式或“变味走形”。

结合行业管理的现状,同时针对新机制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实际效果,湖南湘潭精益眼镜董事长郑世雷指出,与若干年前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并审查专业验光和定配加工人员从业资质(要求持证上岗)不同,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在不少地区的眼镜店里,一些专业验光和定配人员并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却照样从事相应的工作,属于完完全全的无证上岗,对此,有关市场监管机构却不闻不问,所谓的专业技术门槛已不复存在(更无所谓高低了),若不彻底改变上述情况,即使实行新的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机制,也不会对行业整体技能水平的提升产生任何实质意义。对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在推行新机制的同时,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强力提升行业专业技能门槛,否则只能是南辕北辙。

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核心——第三方评价机构

与以往专业资格认定由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导不同,新机制下主导机构变为社会组织或企业,即第三方评价机构,因此,新机制能否有效运转并发挥作用,关键在于第三方机构的评选。对此,有行业人士指出,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必须具备权威性和公正性。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工作是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初步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选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特别是相关行业人士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正式的评选标准。然后按照评选标准和相关细则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确定初选名单,经过公示后,再进行正式评选,最终确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如此才能保证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权威和公正。否则,由政府有关部门一手包办或单方面指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只能助长暗箱操作或利益输送等弊端的产生,从而损害新机制的正常运行。

此外,有行业人士指出,从目前行业的现状出发,在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遴选中,综合考虑专业资源的整合能力和行业内部的影响力,最好能够让各级眼镜协会(商会)牵头,整合业内专业资源,组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业团队,并注册成立相应机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门评审通过后作为 “第三方评价机构”,不宜过多地指定行业内的个体企业充当“第三方评价机构”,否则,在种种利益关系之下,很难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的客观和公正。

未来展望——呼唤职业视光师体制

针对眼镜行业未来的职业技能体系建设,一些行业人士坦言:现阶段国家推出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并未考虑眼镜行业的特殊性,实际上把眼镜行业等同于其他普通社会大众行业,把验光员和定配工等同于餐厅服务人员、心理咨询师等普通岗位从业人员,眼镜专业人员的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并未得到充分体现,与我国视光产业应有的地位极不匹配,充其量只能视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从行业长远发展特别是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角度出发,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职业视光师体制势在必行。因为只有在这种体制下,视光师的专业地位和社会价值才能得到充分体现,眼镜行业才能真正回归半医半商的属性,中国的视光产业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这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行业人士的共识,需要全体眼镜同仁为之付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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