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颁布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理论基础

2020-12-11 16:03刘晓琳
时代人物 2020年29期
关键词:民事民法典法律

刘晓琳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广州广东 510620)

民法典颁布的重大历史意义:

2020年5月28日,习近平主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日起实施。[1]

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是中国人民进入法治新时代,法典总则第一条明确阐述了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一切从维护人民的权益出发,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出发,从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求出发,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为构建一个民主、自由、平等、法制、文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而立法。

民法典并不是对现行法的简单汇编,而是在总结现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必要的制度完善和创新。编纂民典法,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人民法典。[3]自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开始到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典法,我国先后经历了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直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的理念摆在了突出的地位,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也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经过5年多努力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开启“民法典时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4]

制定编纂民法典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需要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民法是调整各类民事关系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保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性法规。虽然我国已经颁行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的民事法律,但我国法律体系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总结完善。民法典的颁布正是适应时代的需求,在编纂过程中立足国情,结合中国实际,并借鉴国外的法学理论基础上,形成了一部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民法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民法通过确立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民法总则制度的设计,用于确立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分则规制,从而确认、调整各类民事法律关系,是实现依法治国,保证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规。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市民生活的基本准则,也是法官裁判民事案件的基本依据,它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颁布,全面确认和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确立了市民社会的基本交往规则,这不仅能够有效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而且有助于营造全民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公民养成遵纪守法和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5]

民法典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将其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对编纂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的基本编纂原则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制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増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好法典。”[6]

制定编纂民法典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典相比,我国民法典通篇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人民性是我国民法典的显著特征。通过对社会个体权利的充分确认与保障、对弱势群体的充分尊重与特殊关爱、对社会个体追求美好生活各种努力的肯定与支持,彰显出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的幸福生活,提供系统的法律保障,以民为本、为民立法,使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形成更完备、更切实的民事权力体系和保护机制是民法典鲜明的突出特征。十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民法典编纂的过程充分说明了立法为民的意志。

民法典的颁布是全中国人民衷心期盼的重大事件,民法典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在1260个条文里,全面回答了一个自然人的生活、学习、娱乐以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各项权利。它保证了人民充分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民法典更好地完善了民事法律体系,“更好地保护私权,规范公权、在公私权之间划出了界限”,是一部体现中国特色,突出实践性、能代表人民意愿、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好法典。

民法典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

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求,是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核心目标之一。制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法律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十分重要。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要与健全的法制相呼应,使市场主体的行为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公平、公正、公开的配置各种资源,公平地实现利益分配和再分配。民法典通过一套完整的市场交易规则,强调了“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典确认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确认了民事主体权利,保护人民的劳动、经营和创造,促进人们之间的有序交往,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使社会主义市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制规则调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7]

在市场经济主体享有的权利方面,民法典确认了各类民事主体参与市场经济享受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权利,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在物权篇,通过规定“自物权”和“他物权”确立了市场交易中的产权界定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在合同编,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按照市场交易关系的不同发展阶段和运行状况,系统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转让、合同关系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构成了市场交易的基础原则;对于数字时代的新型财产,民法典还确认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前提下,个体经营、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得到了发展。市场主体出现了多元化趋势,各企业间发生的纠纷,根据法人财产独立性的原则,政府部门也不能以行政手段强制性调解,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国家综合经济部门工作重点的逐步转向,加强宏观调控方面,弱化微观方面,尤其是各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纠纷调处的途径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行政手段转向了法律手段。民法将成为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民法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了一般规则和市场活动的行为规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民法典的亮点

创造性地将关于人格权的规定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最大的亮点之一。工业时代以前的民法典,注重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更多强调物的归属、利用和保护。民法典适应当代人格权的发展趋势,改变了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创设人格权编,通过正面列举的方式,对各种人格权益予以确认,从而实现对人格权益的积极保护。[8]

对网络虚拟财产及数据,以及个人权益的保护。随着大数据、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和经济交往进入网络时代,总则篇第127条是对互联网时代虚拟财产权益新发展的呼应。如果说法国民法典体现的是农耕时代的经济,德国民法典体现的是工业时代的经济,那么我国民法典所展现的便是信息时代的经济,位于世界民法发展历史的前沿。在大数据时代来临之际,在法律中明确数据和虚拟财产权利,对于互联网经济的活跃、发展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另一方面,借助网络时代的工具便利,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变得轻而易举且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损害后果难以控制等特点。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显得尤为重要。网络不是人格侵权的法外之地,网络环境也依然要遵循法律秩序和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实施侵权行为,必然要承担侵权责任。

从产权制度和市场交易规则两个方面完善产权制度。主要体现在物权编相应规则的完善上,如居住权制度的创设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化提供了更多制度支持。在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之前的法律实践中,关于居住权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集中表现为,第一,长期与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生活的人,因所有权人死亡而失去继续居住在原来居所的权利;第二,房屋所有权人除房屋之外没有充足的养老资金,往往为了筹措养老所需的资金而陷入以房养老的陷阱;第三,国家保障房主要有租、卖这两种形式,往往照顾不到真正存在住房需求的人。民法典此次明确规定居住权制度,有助于保障与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生活的人,在所有权人死亡后,继续居住在原来居所的权利。使房屋所有权人避免陷入以房养老的陷阱,丰富国家保障房制度的内涵等,从而保障具有切实住房需求群体的利益。

改变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限制性规定。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关于自甘风险、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等热点和亮点,反映出民法典的价值所在。

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田国兴教授表示,在市场经济的交易形式方面,对合同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民法典共1260条,而合同编就有526条,占据了民法典的半壁江山。合同编更加强调了约定优先的自治原则,明确规定了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编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内容,将禁止高利放贷、预约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等进行了规定。高利放贷扰乱我国的金融秩序、损害金融经济,一直是打击重点,而这次民法典主要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否认其合同效力,从而解决了现实中屡禁不绝的“套路贷”“校园贷”等问题,同时也助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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