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策略思考

2021-01-10 18:37樊小霞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8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

樊小霞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企业建设的发展迅速,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足从严治党的现实需求,而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地位突出是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数据中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在控制腐败方面进行了重点改善和优化。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如何履行好监督问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反腐败斗争将成为今后全局性工作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九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结合自身实际,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确保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顺利实现。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策略思考

引言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的必然选择,更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措施。然而在现实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短板与问题。比如,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组织建设不够规范、警示教育不够深刻、能力水平不够扎实等。鉴于此,应当从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担当作为、加强组织建设,强化监督合力、创新教育形式,推进纪律建设、坚持干训结合,增强履职本领、聚焦精准监督,提升工作质效等方面着手弥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不足,进而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1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意义

1.1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改革的意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本身是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工作的延伸,是在企业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各项反腐败工作。现代社会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日益严峻,国有企业改革处于深入推进的过程当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地位明显提高,所以国有企业需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全面治党的发展战略要求,营造勇于探索和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它能够引领国有企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竞争力。在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之后,以此为基础构建国有企业内部的大监督核心。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进程当中需要根据党的建设要求,更好地适应国情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治理方案。

1.2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发展让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更加多样复杂,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良好环境的支撑,需要在各项约束措施下解决生产和经营当中的不规范问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能约束企业内部管理,保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换言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可以帮助企业在内部形成全面而系统的规范化框架,在约束各项经营行为的同时确保政令畅通。这样一来,能准确把握国家层面的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方向,实现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创新。

1.3强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步伐也不断加快,不仅扩大了自身的规模,同时也改善了企业内部的经济效益,是经济活跃的主体组成部分。经济主体本身有产生腐败问题的风险,处于日益复杂的运营环境之下,面临的反腐倡廉任务更加艰巨。例如国有企业内部改革将持续深入推进以市场化驱动,注重企业内部的高质量发展,在这一过程当中,可能会面临企业内部的结构调整,从而弱化党的建设,产生违规和腐败行为。再加上市场競争形势更加严峻,如果国有企业改革无法跟上时代进程,那么就会在竞争中失去自身优势,使得国有资产受到影响。一旦国有资产出现流失现象,将直接影响干扰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步推进。如果纪检监察工作能发挥好监督职能,就能保证党组织队伍的廉洁性并优化企业内部环境作风,确保企业的外部和内部运转合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

2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短板与问题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了一定的拓展和延伸,但也随之暴露出诸多短板和问题。

2.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当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有些人还存在重视不够、认识不清、定位不准等误区。比如有部分人认为,企业发展的重心应是主营业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只是走走形式,对企业发展壮大意义甚微。更有甚者,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置于企业发展的对立面,认为监督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制约和限制,没能正确认识到监督工作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重要性;部分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角色意识不强,在处理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好人主义”思想,顾虑过多,担心批评会影响团结、激化矛盾,往往是肯定和表扬的客套话谈的多,监督和提醒的重话谈得少;有的业务部门则认为所谓的“监督全覆盖”就是所有人、所有事都管,殊不知,纪检检察机关是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不是大包大揽、越管越宽。

2.2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发

展壮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和难度也愈来愈大。目前,虽然大部分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纪委书记专职化,但仍有部分企业未设立单独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落实“三转”方面也尚存在“三转”空转、“明转暗不转”等情况,这都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和“实”。个别党员数、监察对象数较多的国有企业,因纪检监察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工作人员还需同时兼顾党建、宣传等工作任务,长此以往容易导致“专职不专责,兼职不尽职”现象的发生。另外,考虑到工作性质和晋升空间等多重因素,企业内部在选拔审计、财务、法律等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时往往遇冷,致使纪检监察队伍后备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短缺。

2.3警示教育不够深刻

警示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中常用的旨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一种教育方式,其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部分国有企业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时,常表现出如下问题:一是在教育对象方面,没有做到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抓好关键,致使有些普通党员在接受警示教育时,常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又不处在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不存在贪腐的条件,也不会被围猎,因此多被动应付式参与,没能真正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在教育内容方面,未充分考虑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潜在的廉政风险,往往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一阵风式地开展什么,致使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在方式方法方面,多局限于党纪法规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规定动作”,“自选动作”较少,特色亮点不足。

3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及存在问题,结合新时期企业管理实际和特点,对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三点对策:

3.1加大制度完善和宣贯力度

要根据形势政策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变化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制度完善和修订,要及时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对各部门提出的需要建章立制的、规范管理的业务,综合管理部门或对口管理部门要根据项目清单及时梳理,加快补缺补漏进程,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使各项业务发展、新兴业务拓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推进,为公司各项业务做强做大做专做精提供制度保障。对新修订和出台的管理制度,要由制度起草或对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以便于对口业务最直接相关的人员及时、正确理解、消化和吸收,从而更好地把握及执行工作流程,认知风险点,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和从业的宣贯。

3.2加大科技信息在防控中的运用

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科学技术,运用大数据信息平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如合同管理采用线上管理的模式,可以有效控制经营管理廉洁风险,较好地堵塞漏洞。如项目管理,建议采用数据信息平台技术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精准监管,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此外,在公车管理、物资采购等监管工作上,建议进一步考虑依靠大数据和信息平台的力量,尽早发挥科技信息技术手段在日常具体防控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加强科学监管力度。

3.3强化联动监督协同作用发挥

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贯穿业务全过程各个环节的重要管理手段,需要各个流程的人员共同参与管理和把控,要做好联动监督、联防联控。各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制度制定者的作用,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加强对各自主管业务版块的日常监督,尤其要进一步加大联动监督的协同力度,树立“业务谁主管、日常监督谁负责”的意识,把日常监督贯穿在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以抓日常、日常抓、抓早抓小的办法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好落实。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联动监督的组织协调,在各管理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日常业务监督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联动监督的牵头部门,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工作重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联动督查,增强参与联动监督部门人员的主动性和被监督部门人员的配合性,营造浓厚的联动监督氛围,不断增强联动监督的整体合力,把企业内部监督由原有的“独唱”“小组唱”主基调,转变为“联唱”“齐唱”和“大合唱”的新模式,让联动监督“领跑”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各环节、各领域,真正成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杀手锏”,确保全体员工从业安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结语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非常突出,其健康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应该从多个方面对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结合国有企业的特点,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坚守职责定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切实扛起“两个維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围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职责,发挥好护航、聚力、提质、增效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保障国有企业发展高质量。

参考文献

[1]夏勇.对工矿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探析[J].现代企业文化,2019(7):115-116.

[2]郭燕.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J].东方企业文化,2019(S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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