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北方制瓷业发展考察
——以彭城窑为中心

2021-01-14 03:25
关键词:彭城窑场民窑

张 瑾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磁州窑是明代以前中国北方规模最大的民窑。磁州窑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磁州窑称为磁州窑系,是指具有相似风格的民间窑场[1]26;狭义的磁州窑是指在古磁州境内的窑场,有两个烧造中心,一处是在漳河流域以观台镇为中心,另一处是在滏阳河流域以彭城镇为中心。明清时期彭城窑发展迅速,出现了官窑和民窑,民窑烧制的瓷器质地较厚,官窑烧造的瓷器器型精美。前辈学者对磁州窑瓷器的器型、装饰花纹及烧造技巧研究较多,而对其他方面关注较少。探究彭城窑场瓷器的烧制方式以及窑场的经营模式,有利于微观考察彭城窑制瓷业的发展,并可由此窥探磁州窑和中国北方陶瓷业的发展历史及明清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一、彭城地区发展制瓷业的起源与优势

在7 5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祖先已经制造并使用陶制器皿,创造了磁山文化。随着朝代的更替,磁州窑的烧制技术被不断改良,逐渐发展到鼎盛状态。彭城镇位于滏口陉,古属磁州。明代建立之初开通滏阳河,修整运河,极大促进了磁州窑的再度繁荣。此时,观台窑已经停烧,临水窑也已衰落,彭城窑场成为北方最大的制瓷中心,有“南有景德,北有彭城”的美誉。

彭城临近鼓山,此地多产煤矿,为彭城窑的瓷器烧制提供了丰富的燃料;地处太行山东麓,多高岭土,这是彭城窑烧制瓷器的主要原料;气候凉爽,利于瓷胚的晾晒。丰富的煤炭、高岭土和适宜的自然气候,构成生产彭城窑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推动了彭城地区制瓷业的发展。

二、彭城窑烧制瓷器的生产方式

“古磁器,出河南彰德府磁州。好者与定器相似,但无泪痕,亦有划花、绣花,素者价高于定器,新者不足论也”[2],这是对磁州窑较早的文献记载。磁州窑生产的瓷器成品好质地优,与著名的定窑不相上下,定价还可高于定窑生产的瓷器。明清时期的彭城窑发展为北方著名制瓷中心,但关于彭城民窑生产经营的文献记载寥寥,只能通过相关文献、碑刻和文物窥探彭城民窑生产方式的若干侧面。

(一)家庭小作坊的生产方式

明清时期,彭城窑场主要分为普通窑与巧货窑两大类。普通窑烧制的瓷器质地厚而硬,产量较多,多用于百姓平时生活;巧货窑烧制的瓷器精巧,多用于民间祭祀与日常摆放。两种窑场的主要区别是烧制方式不同,其产品性质也因窑场规模大小有所区别。

明代彭城地区窑场以家庭小作坊形式较为普遍,以家庭手工业烧制为主。“晨起,视陶陶之家,各为一厂,精粗大小,不同锻冶”①,窑场以家庭为生产单位,1个家庭就是1个烧造瓷器的工厂,家庭成员是烧造瓷器的小生产者。关于村民制瓷生产情况的记载:“入室,睹为缸者用双轮,一轮坐泥其上,一轮别一人牵转,以便彼轮之作者;作者圆融快便入化矣。为碗者止一轮,自拨轮转之,而作亦如是。”①家庭手工业生产作坊规模不大,一般为1~2名生产者,由主要家庭成员担任。烧制瓷器的工具根据生产者人数或瓷器的器型灵活变化,1个生产者用1个转轮,将瓷器原料放置好,独自拨转生产。两名生产者使用两个转轮,先将瓷器原料放置在1个转轮上,由1人控制转盘上的青泥,另1人牵转转盘,两人合作完成。不同的器型采用不同的烧制方式,可见窑场的烧制工艺十分讲究。

(二)大规模陶冶与官窑出现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彭城地区富裕大地主参与到制瓷业的生产与经营中,彭城拥有了规模较为宏大的大家族陶冶。据《龙谭李公墓志铭》记载:“龙谭李公磁阳世族也……家世籍磁,居彭城。”李龙潭是彭城当地世家大族,家境殷实,祖籍是磁州,彭城当地人。铭文记载:“公实力农桑,攻陶冶,朝夕经营迄天宁处”,可见李龙潭是彭城地区大地主兼大窑主,不仅拥有大量土地,还经营瓷器,“不三十年,置陶冶五十余处,庄房八百余间,田园干扰余亩”。近30年的时间,李龙潭拥有陶瓷作坊50余处、庄房800余间和田园千余亩,发展速度之快更加佐证了彭城窑的迅速发展和规模壮大。

史载,“彭城厂,在滏源里,官窑四十余所,岁造磁坛于光禄寺”[3]。嘉靖年间,彭城地区已经设立了官窑,但设立的时间无明确记载。《明会典》记载,宣德年间,钧窑和磁州窑已经承担起光禄寺每年所需瓷器的烧制任务,由此可推测彭城官窑出现的时间应早于宣德年间。彭城地区设置官窑,窑场规模较大且技术精湛,为官府服务。嘉靖时期,彭城官窑有40余所,规模庞大,所需人手众多,多雇佣当地村民充当窑工烧制瓷器,烧制瓷器的方式应与小家庭作坊烧造方式相似。官窑对瓷器质地的要求精细,对窑工烧制瓷器技术要求更高。彭城官窑的规模持续扩大,窑场的数量也不断增加,烧造的瓷器品种丰富,营销涵盖整个北方市场。

(三)清代彭城地区的窑场生产

明代彭城官窑规模宏大,家庭私营窑场数量极多。《磁州志》记载:“彭城厂在滏源里,明制于此,设官窑四十余座,岁造磁坛堆积官坛厂。舟运入京,纳于光禄寺,国朝改征折色厂遂废。”[4]清代后期,官府对于彭城官府瓷器的需求量减少,改为官府折银征收,官窑逐渐衰落。清代彭城民窑应是沿袭明代的生产方式,以小家庭作坊手工业为中心,民窑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据“吏部义准,直隶总督方观承奏称:磁州所属彭城镇,窑户麟集,多系豫晋民人”[5]中的“窑户”应指制瓷手工业者,窑户数量多,也说明彭城民窑规模较大。

清代彭城地区的民窑沿袭明代窑场继续繁荣发展,却受到一次自然灾害的重创。道光十年(1803),磁州发生了破坏力极大的地震,彭城地区位于震中,制瓷业遭受巨大打击。《重修火神庙序》记载:“庙在街之南象离明也,向来庙貌巍峨,神灵显赫,自庚寅岁,猝遭地震灾,庙亦坍塌,而神像则依然中立焉。”②火神庙是彭城烧制碗和缸窑主共同敬奉的神明所在,火神庙受损,可见地震对于彭城窑场破坏极为严重。“有社首安名儒等公议,各出己囊,并捐资本镇各铺户,集腋而成,遂修茸大殿,抱厦三槛,东通房数间,群墙山门则从而新之,虽工程未能全备,而气象则焕然维新。”地震后16年当对火神庙进行了重修,庙宇气象焕然一新。火神庙的重修是彭城地区陶瓷生产开始恢复的标志。

明清时期,彭城地区制瓷业繁荣发展,此地设立官窑并出现众多家境殷实的大窑主。到清后期,彭城官窑发展缓慢,但民窑依旧以家庭作坊为主要生产方式持续发展。

三、彭城地区瓷器的经营方式

生产大量的瓷器后需要进行售卖。明清时期彭城民窑烧制的瓷器多提供给村民日常使用,用于商业贸易;官窑瓷器多提供给官府使用或用于祭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官府也多采用折银代买的方式采购瓷器。民窑和官窑因面向对象不同,故而经营方式也不同。民窑主要由当地村民经营,官窑由官府负责。

(一)民窑的经营与售卖

明清时期,彭城地区的民窑主要由当地村民生产与经营,烧造的瓷器多用于村民日常使用和商业贩卖。家庭小作坊小生产者负责烧造和售卖瓷器,较大规模的陶冶主要存在于窑场,雇佣村民进行生产。

《磁州志》中记载:“磁器出彭城镇,置窑烧造,瓮、缶、盆、碗、炉、瓶诸种。有黄、绿、翠、白、黑各色然质厚而粗,只可供肆店庄农之用,不惟不敢比饶之景德,常之宜兴,即闽之建窑,浙之龙泉,粤东之土瓷,尤胜此万万矣。”[4]彭城民窑烧造的瓷器类型多样,盆、瓶、碗和罐等不一而足。民窑烧制的瓷器都是百姓平时生活所使用的容器,其质地以厚而粗为主,方便百姓平日生活使用。民窑瓷器的颜色多为黄和绿等色,纹饰简单,多反映百姓日常生活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彭城民窑瓷器主要销售到当地村镇,进而远销至全国各地。彭城民窑瓷器运输主要采用水运和陆运两种方式。水路运输利用了滏阳河便利,《游滏水鼓山记》碑刻中记载:“彭城陶冶之利甲天下,由滏可达京师。而居人万家,皆败瓮为墙壁,异哉。”可见,彭城窑场的瓷器通过滏阳河运送到各地。瓷器售到各个村镇乃至京师,促进了商品流通,也带动了彭城经济的发展。

彭城地区流传一句民谣:“彭城街,地面宽,瓷货行,堆成山,盘碗荮成捆,壶瓶筐里摞,盆罐配成套,砂货就地摞”,形象地展示出当地瓷器的销售盛况。彭城销售瓷器的店铺众多,对瓷器分类销售,盘、碗、壶、罐和瓶等器皿以器型形状分类摆放,方便窑主销售和客商购买。店铺会根据顾客喜好或店铺规矩摆放瓷货,方便客商到彭城采购瓷器。关于店铺直接提供现货还是接受预定的记载在明清文献中寥如晨星,故采用后期文献推测。在《中国陶瓷工业调查(续)》中有关于当地瓷器买卖内容的记载:“至于瓷器,则该镇上皆备货栈存储,远道客商来彭城采办……至于客商之买货,分订货与现货两种。订货交易手续,与景德镇大同小异。”[6]窑主烧造好瓷器放于店铺或仓库,客商可来当地进行采办,购买现货。如果现货瓷器数量较少或达不到客商所需货量,客商可进行订购。这样的推测符合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达和商品流通繁荣的大背景。

(二)彭城官窑的经营与变化

明清时期,彭城窑已经拥有雄厚实力,并具有一定的烧制规模。嘉靖年间,彭城地区已设立官窑,官窑烧制出的瓷器不用于市场贩卖,不用于贸易获得经济利润,而是直接提供给光禄寺使用。“凡河南及真定府烧造,宣德问题准,光禄寺每年缸坛瓶,共该五万一千八百五十只个。分派河南布政司钧、磁二州,酒缸二百三十三只,十瓶坛八千五百二十六个,七瓶坛一万一千六百个,五瓶坛一万一千六百六十个,酒瓶二千六十六个。”[7]在明宣德年间,光禄寺每年所需瓷器由钧窑与磁州窑提供。可见,彭城地区官窑生产的瓷器是提供给官府的,没有进行交易贩卖。

为官府烧制瓷器的要求非常严格,“逾年,善以罪诛,罢其役。正统元年,浮梁民进瓷器五万余,偿以钞。禁私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诸瓷器,违者罪死。宫殿告成,命遣九龙九凤膳案诸器,即又造青龙白地花缸”[8]31。与民窑烧制瓷器不同,彭城官窑对于瓷器的器型与花纹有较高要求,严禁烧制黄、红和白等质地花瓷器。官窑对所烧制瓷器样式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明确规定窑场烧制瓷器的器型与质地。如有私自生产者,处罚十分残酷。官府对于官窑的生产和管理都有严格规定。

明中后期,商品经济日渐繁荣,商品流通日渐广泛,官窑经营方式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发生变化,官府不仅依靠官窑为其烧制瓷器,同时出现了买卖经营形式。“嘉靖三十二年题准,通行折价,每缸一只折银二钱,瓶坛一个折银一分。钧州缸一百六十只,瓶坛一万八千九十个,共该银二百一十二两九钱,外增脚价银一百九十七两一钱,又大户帮贴银六十两。磁州缸七十三只,瓶坛一万五千七百六十二个,共该银一百七十二两二钱二分,外增脚价银一百三十二两五钱八分五厘……通行解部,召商代买。”[7]嘉靖三十二年(1553),官府在向官窑派发烧造瓷器任务的同时,由代理机构代买瓷器。官府通过专门机构进行招商,采购瓷器。购买瓷器费用包含“折钱”“脚价银”和“帮贴钱”等。如采购瓷器数量不够官府使用,再派发给窑场烧制任务。官窑烧制瓷器不直接供给官府使用,而演变为通过机构代买瓷器,这一经营方式发的变化是商品经济繁荣的体现,同时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制瓷业历史悠久,瓷器更是古代中国的名片。作为古代北方名窑,彭城窑是中国古代磁州窑陶瓷的中心产区之一,明清时期达到鼎盛,且一直延续至今。彭城地区制瓷业的繁荣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带动了彭城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彭城行政建制的变化,彭城村升级为彭城镇。彭城窑的陶瓷制品是中国古代艺术的精湛代表,彭城窑场传统的生产与经营方式更是明清时期中国北方陶瓷史的缩影。

注 释:

① 见明张应登《游滏水鼓山记》碑刻拓片,该碑位于峰峰矿区北响堂石窟。

② 见清张聪会《重修火神庙序》,道光二十六年前五月谷旦火神庙,位于现在峰峰矿区彭城镇南陶瓷一厂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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