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17名大学生犯罪的调查与心理分析
——生命历程理论的视角

2021-01-16 05:28王勇鹏蒋文豪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人格犯罪大学生

王勇鹏,蒋文豪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一、研究背景

日趋复杂的大学生犯罪正在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探讨,但均较多聚焦于当下发生了什么,而忽视大学之前的儿童期或生命早期发生了什么,很少关注其如何成长为现在的年轻人。20世纪90年代早期以来日益流行的“生命历程理论”结合了来自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观点,讨论了婴儿期、儿童期、青春期、成年期及其之后等生命历程不同阶段的反社会行为、越轨及犯罪的开始、持续与终止的诸多因素,[1]特别强调婴幼儿期和儿童期的发展问题,会造成反社会行为,甚至还可能持续到青少年期及其以后。

关于犯罪原因的解释中,最初没有“人格”的地位,随着实证学派将人格理论引入到刑法领域,有关人格与犯罪间关系的研究也逐渐多了起来。如菲利述及人类学犯罪原因、李斯特提出“人身危险性”、艾森克不同人格维度组合与犯罪理论等均涉及人格特征;Prinize等人的研究发现“宜人性”对青少年犯罪行为具有缓冲作用,且强制性的不良教养方式与低谨慎性儿童的犯罪行为具有高相关;未成年犯具有更高的孤独感等,[2]指出了人格在犯罪中的作用与影响,为大学生犯罪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窗。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研究拟调查犯罪大学生人格特点与生命历程有关情况,对其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心理防控建议,促其健康发展。

二、调查概述

调查对象。(1)我国南方某省三所看守所在押和两所监狱在监的大学生罪犯119人,性别均为男性,平均年龄19.9岁。(2)我国南方某省三所高校在校大学生203人,平均年龄20.3岁。

调查工具。采用大五人格问卷(简版)和自制问卷进行调查。其中大五人格问卷(简版)共60道题,包括神经质、外倾性、宜人性、外倾性和责任性五个维度。自制问卷共25道题,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含性别、年龄、就读高校、户籍、父母职业)、成长经历(含主要照料者、亲子关系、父母关系、兄弟姊妹数量、出生顺序、经济情况、家庭变故)、高校生活(含学习成绩、同学关系、恋爱经历、上网时间、职业生涯规划、心理教育)和犯罪行为基本情况(含犯罪类型、作案时间、作案场所、作案方式、违法/犯罪经历)等五大维度。

调查步骤。第一步,由本项目研究组成员持大五人格问卷(简版)和自制问卷到各监所,同管教干警一起对犯罪大学生进行团体现场调查并当场回收,尔后与部分调查对象进行了一对一面谈。第二步,本项目研究组成员持大五人格问卷(简版)到省内高校对在校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了团体现场调查并当场回收。

数据的管理与处理。共获犯罪大学生有效人格问卷与有效自制问卷117份、在校大学生有效人格问卷198份,使用SSPS22.0进行了相关数据处理。

三、调查结果

(一)犯罪大学生人员基本信息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大学生犯罪人数比较多,已超总犯人数的1%,约占青少年犯人总数的7%,其中高职(高专)层次的大学生占比高,五年制大专生尤为突出。据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大学生(含高职、高专、本科和研究生等)占总人口比例为8.93%,本科生占比约2.7%。犯罪大学生总人数相对于大学生在人口中的占比已然不低,值得人们警惕。此外,从表1也可看出农村户籍的犯罪大学生占比明显多于城镇,即使是在城镇长大的农村籍学生也不少;父母中务农、无业或其他非稳定就业比重大(其中母亲无业问题更加突出);犯罪大学生年龄比较集中在18岁上下,其中18岁以下的又以五年制高职(专)学生为多,18岁以上以大一、大二学生较为明显。

(二)犯罪大学生成长经历基本情况

从表2中可看出,犯罪大学生成长中的主要照料者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不是父母亲,其中老人照料占比最大;有一半以上亲子关系不太融洽;接近一半的父母亲关系比较糟糕;超过一半为独生子女,家中排行老大现象突出;家庭经济状况普遍不太乐观;有一半以上经历过家庭重大变故,其中尤以父母亲离婚现象为最。

表1 犯罪大学生人员基本信息情况

(三)犯罪大学生高校生活经历基本情况

从表3中可看出,犯罪大学生在高校的学习成绩绝大多数(超过四分之三)不理想,差不多三分之二以上平均每天上网时间4小时及以上,有一半以上同学关系较差,谈过或正在谈恋爱,绝大多数(超过六分之五)不懂得职业生涯规划,有三分之二以上不知晓或不关心心理教育与服务。

表2 犯罪大学生成长经历基本情况

(四)大学生犯罪行为情况

从表4中可看出,从犯罪类型来看,大学生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财物型和性欲型,其中财物犯罪类型占比最高;从犯罪时间来看,主要集中在开学初和周末等大家防范意识相对薄弱时候;从作案方式来看,两人及以上共同作案占比较大;从犯罪场所来看,主要集中在宿舍、教室、校内及其他周边熟悉环境;从违法经历来看,有一半以上曾经实施过违法或被警察、保卫部门处理过。

表3 犯罪大学生高校生活经历基本情况

(五)犯罪大学生人格特点

从表5中可看出,在大五人格得分来看,普通大学生比犯罪大学生在宜人性、责任性得分高,在开放性得分低,经检验三个维度上得分存在显著性差异。

四、结论分析

(一)犯罪大学生人员信息特点之分析

从前述调查结果发现,犯罪大学生中表现出18岁左右的较多、高职(专)低年级学生较多及农村籍较多等“三多”特点。18岁即入大学不久的大一年级学生较多,说明他们尚未有效适应大学环境对自己学习、生活的新要求,未顺利走上正轨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同时他们也均出生于二十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正是我国入世、社会快速发展、高校扩招之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扩招中高职(专)人数占比较大,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原本习惯不太好、加之其他消极因素的交叉影响使之走向了犯罪,加速了犯罪大学生人数的增加。此外,近二十年来正值我国快速城镇化,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入城镇,催生了大量“留守儿童”,长期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长大、抚育;或农村出生的儿童随进城打工父母多次往返于城乡之间迁徙的“流动儿童”现象比较明显,依恋关系问题比较突出,他们进入大学后,部分自控能力较弱的人一旦脱离以往家庭较强控制或纽带联结后就易产生犯罪问题。

表4 大学生犯罪基本信息情况

表5 犯罪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人格得分及差异显著性检验情况

(二)犯罪大学生的生命历程特点之分析

从前述调查结果来看,犯罪大学生家庭状况、成长经历和高校生活经历均普遍比较差,显示“三差”特点。从家庭来看,其父母基本上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见证了从恢复高考到高校扩招的发展历程,自己是高考的亲身参与者,因当时高校招生规模所限,未能接受高等教育,务农或其他非稳定就业甚至无业的比例较高;但内心依然坚信“知识改变命运”,坚持努力外出打工赚钱送小孩读书。并且常因经济条件限制,不能带小孩进城读书,改由老人照料,或即使随己进城读书但无暇陪伴,更多地只能提供物质支持而已,缺乏恰当地教育能力、方式,若再加上父母关系糟糕、家庭变故等,将会极大影响小孩学习与能力培养。到大学后,父母就更鞭长莫及,对小孩的指导或控制更加软弱无力,体现出家庭早期状况、父母教育能力对随后小孩成长经历和高校生活的持续性、叠加性影响。

(三)大学生犯罪行为特点之分析

从前述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犯罪体现财物类型犯罪、因人际冲突诱发犯罪、共同犯罪及在熟悉场地作案均占比高的“四高”特点。盗窃、诈骗、抢劫、毁坏公共财物及斗殴、伤害为大学生犯罪最主要的犯罪形式,其中盗窃犯罪最为突出,盗窃对象除传统的现金、饭卡等财物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高档手表、自行车、名牌衣服等几乎全成了大学生盗窃的目标;作案对象熟悉,一半以上盗窃案件为熟人所为。近年来,与财务犯罪紧密关联的网络和信息犯罪在大学生群体中上升趋势明显。从诱因来看,起因多是一些小事,尤以人际关系冲突为多,包括寝室矛盾、恋爱矛盾、情绪冲突等,其中恋爱暴力现象已普遍存在于我国大学生群体中,且常由精神暴力引发躯体暴力及性暴力。特别是开学、放假、毕业前后,大学生往往面临着更加激烈的人际冲突与家庭矛盾,加上学业与就业压力等问题,使得大学生心理变得更加脆弱而敏感,容易诱发犯罪事件,成为犯罪的高发期。在青春期内,人们对同伴影响的敏感性会增加,同伴的影响对其违法行为有很明显的预测作用,[3]同伴起到社交行为的榜样作用,提供发展归属感和机会,[4]从作案方式来看,大学生犯罪较易受不良同辈群体影响,与之一起共同实施犯罪。从犯罪主要地点来看,由于大学生交往圈狭窄,活动区域较多限制在校园和学校周边环境,其比较熟悉宿舍、教室、图书馆、操场、食堂等上述场所,便于利用这些地方漏洞作案,使之成为其犯罪的高发地。

(四)犯罪大学生人格特点分析

宜人性又叫“随和性”,在此方面,犯罪大学生得分显著低于普通大学生,呈现“敌对型”的特点,说明其多抱有敌意、多疑、性急、粗鲁甚至故意伤害他人,缺乏合作精神、同情心,喜控制他人,报复心强且残忍,难以被他人接纳。与前述Prinize等人的研究相一致。调查中大学生犯罪行为多指向自己的同学和亲近的家人,犯罪手段有时极其残忍。即使是盗窃案件,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并不大,但其潜在的恶劣影响可能超出想象。如被害人担心被盗证件被不法利用,补办证卡麻烦,尤其是手机、电脑等物品被盗,内存大量资料(论文、研究资料等)的丢失可能会对受害人带来“灭顶之灾”,可见犯罪人内心的冷酷、无情。

责任性又称谨慎性,在此方面,犯罪大学生得分显著低于普通大学生,说明他们行为规范性较差,容易见异思迁、难以持之以恒,缺乏严谨、条理、计划及道德原则,爱享受,做事粗心、效率低、不可靠,自我控制能力、动机水平和组织能力较弱,常表现出难以持久地静心、刻苦学习,或沉湎网络不能自拔,或只顾贪自己一时之欢,而不惜犯罪毁掉自己的前途和家人的殷切希望等。

开放性也称求新性,在此方面,犯罪大学生得分显著高于普通大学生,说明他们是不依习俗的、思想独立、思维发散、新鲜好奇,喜欢娱乐性的新颖想法,不跟从习俗和众人的态度、信仰、价值观,好保留他们的独特体验,坚定自己的信念;他们按自己的方式行动,情感上比较迟钝。其中,抢劫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的大学生在暴力倾向突出,其人格更具攻击性与暴力性,具有明显犯罪思维模式,具有严重的心理问题表现。[2]

(五)犯罪大学生人格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探讨人格形成与发展的因素时,往往要考虑两个特征:一是时间上的特征,涉及的是过去、现在及未来的因素,要了解一个人目前的人格表现原因,不能完全忽视他过去的生活事件;二是内容上的特征,人格并非由某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受遗传、家庭、学校、社会文化等各种因素的交互影响。[5]

大学生早期生命经历中的风险因素。主要表现为安全型依恋的缺乏、父母教养方式的不当以及父母本身不良人格对小孩早期及随后成长过程的持续性影响。“早期的亲子关系定出了行为模式,塑成一切日后的行为。”这是麦肯侬有关早期童年经验对人格影响力的一个总结。英国研究“依恋”的著名专家鲍尔比曾指出,母亲是早期婴儿的首要依恋对象,也是婴儿出发探索的安全基地,[6]儿童心理健康的关键在于婴儿和年幼时期与母亲建立一种和谐而稳定的亲子关系,“母爱丧失”的儿童,表现出胆小、呆板、迟钝、不与人交往、敌对、攻击、破坏等人格特点,会影响他们一生的顺利发展。而从前述调查中可看出不少犯罪大学生从小缺少父母的照料与教育,加之不当的教养方式、家庭的重大变故或经济条件的制约,总体亲子关系不太理想,缺乏“安全型依恋”的形成与发展。此外,不少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自己的消极人格,并有意无意地塑造着孩子的不良人格,形成家庭中的“社会遗传性”。

学校生活和社会文化中的风险因素,主要表现为学校不良管理与同伴集体的不良累积作用以及社会中消极榜样与价值观的叠加性干扰。研究表明:人生价值目标作为类型化犯罪的预测指标,可以使用一些人生价值手段为指标预测一个人是否实施伤害性犯罪。[7]从前述调查可以看出犯罪大学生大多学习习惯较差,上网时间较长,人际交往能力较弱,同时反映高校入学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不够有效,日常管理也常过于宽松甚至不到位,对学生人际交往等心理教育和服务不够有力,使得不少大学生觉得进入大学后彻底自由、放松,又不知如何有效利用大学时间,而社会上“功利”“暴富”“享乐文化”“超前消费”等的不良熏染,于是上网玩电游、外出闲逛或胡吃海喝或结交一班“玩友”,甚至盲目攀比、过度消费而常至“财务危机”,加之父母亲等家人不在身边,社会联结(纽带)和控制迅速减弱,不断发展至消极人格。

五、对策建议

(一)把健全人格作为大学生犯罪预防的着力点。对于犯罪人格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目前学术界较为认可“虽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犯罪人格对犯罪提供了一种源发的可能性”[8]。前述调查也表明犯罪大学生人格得分与普通大学生存在显著性差异,且人格具有稳定性与统一性,大学生人格还未彻底成型,有可塑性,因此,找出不良人格形成的影响因素,从健全个体人格入手,是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的一个较好着力点。

(二)重视早期生命历程在大学生人格塑造中的重要作用。生命历程理论特别强调生命早期对人持续性、叠加性的影响,研究表明:早期家庭和父母对孩子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家庭背景和小孩对父母形象的依恋是所有未来社会关系的原型,[4]对依恋行为的干扰因素很多,但最常见的是母亲养育太少,或者养育相继来自不同的人,[9]且“早期的反社会行为迹象通常可以预测一个人的犯罪生涯。……如果没有早期干预,会有更多的具有违法犯罪风险的儿童在长大之后出现不断升级的严重犯罪行为,而早期干预可以让他们严重问题减少许多。”[10]“童年期受虐待程度对未成年犯攻击行为具有正向预测作用,”[11]前述调查也表明不少犯罪大学生早期家庭状况与成长经历均比较糟糕,因此,树立合理的早期教育理念,激励父母成为小孩早期稳定的主要照料者,采用恰当方式,提升教养能力,营造有利于小孩人格形成的积极氛围,促进安全型依恋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奠定家庭教育在大学生人格形成中的基础。

(三)对大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教育与服务。学校通过给学生灌输社会生活所需的规范、标准和价值观,帮助他们发展和同伴互动技能,是帮助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4]同伴关系对每个人的社会发展和情感发展有着独特而巨大的作用,[12]针对前述调查反映出犯罪大学生人格宜人性得分较低情况,高校可注重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培养,增强同情、友善、合作等人格品质,促其积极同伴关系建设,防止消极同伴的干扰与破坏。针对其人格责任性和开放性中的问题,高校可加强入学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与路径,开展小班、合作学习,强化情感联系,打造学习共同体,引导学生适应高校学习方式,积极规划生涯,提高责任性、严谨性,自主投身到有效的大学生活中来,避免沉湎网络或懵懂度日。针对不少学生对心理教育或服务不够了解甚至排斥等现象,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心理教育、测试、评估、筛查、干预等工作,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有效服务体系,增强学生高校适应能力,促进心理健康发展。

(四)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系统在大学生人格形成和发展中的支持性作用。研究证实:“社会支持显著负向预测成年早期个体孤独感,分别通过提供提升社交自我效能感和降低负性情绪为孤独感个体提供社会适应的缓冲,留守经历对成年早期个体社会支持和孤独感的关系存在调节作用。”[13]“网络社交媒体逐渐成为不可缺少的社交与信息获取工具,日益成为青少年心理发展的重要影响源。”[14]既要彻底打破城乡体系的制约,促进农村小孩随父母等主要照料者迁徙、学习,也要加强新闻媒体等文化建设,尤其是网络、自媒体监管,净化信息环境,防止不良信息干扰与损害,注重加强价值引领,树立积极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积极的社会生态系统,支持大学生健康人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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