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微纪录片的内容真实
——以《法医宋慈》为例

2021-02-01 21:08刘佳丽
视听 2021年6期
关键词:法医学法医纪录片

□ 刘佳丽

微纪录片(micro documentary)是一种顺应媒体技术发展,由传统的纪录片演变而来的非虚构性现代微艺术,其优势在于容量之“微”小,每集时长为五到二十五分钟,方便在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进行快速传播与分享。《法医宋慈》是2019年底由央视推出的一部法医题材的纪录片,以南宋时期宋慈探案为主线,同时结合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同类暴力案件,进行法医检测环节的古今对照。一共六集,每集约二十五分钟,剧情紧凑,满足数字时代观众的碎片化媒体使用习惯。纪录片最大的特点与价值就在于真实,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英国的“纪录电影之父”格里尔逊就提出纪实美学,以强烈的纪实性使之与剧情片相区别。作为一部由主流媒体播放的刑侦类纪录片,《法医宋慈》的内容真实主要体现在文本素材和艺术表达两方面。

一、文本素材的客观真实

(一)还原史实:可考证的史料记载

微纪录片《法医宋慈》讲述的内容来自于宋慈《洗冤集录》中记载的真实案件。第一季的六集剧情中一共重现了六类经典法医学案例,即毒杀(蛇毒案)、现场物证(焦尸案)、伪造伤(染皮案)、法医昆虫学(晒镰案)、焚尸(烧猪案)、现场重建(茅屋案)。剧情中的案例推理为观众展示了法医学科的古今传承。同时,片中可考证的史料丰富了观看者的知识阅历。以“毒蛇案”的侦破过程为例,宋慈用银针断定死者中毒后,将糯米团子放入死者喉中,同时堵住身体其他开口部位,当人体内的气体向上散出至咽喉部位时,便粘于糯米团子上。此时糯米团子的气味与开棺时所散发之毒气相同。根据肿胀的伤口,法医找到蛇咬之处,继而判断出真凶。此验毒方式被宋慈写入《洗冤集录》,并为后来的法医所借鉴。在八百年后的今天,法医们在技术先进的显微镜下即可判断蛇毒类型,甚至可以精确到含量。

世界史上法医第一次有意识地利用昆虫断案,即“晒镰案”,也在这部微纪录片中呈现出来。根据死者体表的刀伤,宋慈推断出凶器为镰刀,于是让所有嫌疑人上缴家中镰刀,摆放在地上。一段时间之后,慢慢有多只蝇虫落于其中一把,宋慈断定这把镰刀的所有者就是杀人凶手。因为苍蝇对于腐败物质特别敏感,尤其是血腥味。虽然古今法医断案手法不同,但他们共同践行着“为生者权,为死者言”的信念。依据史料进行艺术创作,使微纪录片文本自身也成为时代的客观历史记录者。

(二)再现现实:社会真实案件的记录

揭示社会问题的“阐释型”模式在纪录片产生初期就已经存在,这种类型的纪录片往往采用问题—解决的叙事结构。虽然主线是宋慈在南宋时期的断案记录,但《法医宋慈》全片每一集都辅以一起现代法医学的鉴定案例,针对公众关注的凶杀议题,阐述法医学科的发展进步。

由资深法医周亦武教授担任讲解,与八百多年前的宋慈进行对话,实现专业法医学知识对普通大众的普及。例如根据法医昆虫学,法医对案发受害者周围的昆虫做死亡分析,并寻求研究法医昆虫学三十余年的陈禄仕教授的协助,从而发现其中一种昆虫属于主要分布在中国北方的一种麻蝇,由此法医怀疑受害者的遇害地点,最终沿此关键线索破解了案件。

微纪录片向大众展示了人类社会现实的多元情境与肌理。在此意义上,微纪录片与剧情类影视作品拥有共同的人文价值追求,即影视工作者首先须是一名爱国者,他应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保持对当下社会现象的批判态度。《法医宋慈》的导演就曾表示,该片的初衷并不在于追求单纯精彩的故事情节,而在于知识的科普与价值观的传递。法医周亦武在一期媒体采访中谈到法医属于家属最后一道屏障。正如《洗冤集录》开篇所云: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检验结果对案件生死攸关。法医就是让逝者说出真相的人。

比尔·尼克尔斯认为,没有人刻意地要建立一套纪录片传统,也没有人打算去“发明”纪录片,人们建构纪录片历史的努力,不论是追溯过去纪录片制作历史的起点,还是展望未来纪录片的发展,“始终要在事实存在的基础上进行”。在可考证的史料记载、当今社会真实的案件记录、创作者的视野格局以及讲述者的身份立场等多维真实元素的加持下,《法医宋慈》向大众展示了法医检验的精准分析,建构了一种客观而深刻的真实性微纪录片影像空间。

二、艺术表达的主观真实

(一)摄制创作的微观物质性真实

从创作逻辑上来看,纪录片是对现实情境的一种转译。也就是说,微纪录片是将真实的事件情节以艺术化的形式进行表达,是一种介于新闻与电影艺术之间的艺术形式。但是因为受到时长限制,叙事内容无法通过长镜头在短时间内完成,所以微纪录片的内容制作“情周而不繁,辞运而不滥”,在风格简洁与内核清晰的基础上,叙事结构立意深远,保持艺术表达与真实叙事的平衡。因此,科普类纪录片对专业性与摄制前期的资料积累有较高的要求。为了高度还原凶杀案件现场,制作团队必须首先搜集每个案件的原始卷宗,核对现场法医的笔录以及影像资料,因此这类纪录片的制作往往耗时多年。《法医宋慈》第一季用了三年时间才制作完成,不但从整体上将古今两起凶杀案转化为一集不到二十分钟的影视作品,而且精于对细节的处理。从破案的场景切换到表演旁白,为展现极度的时空压缩,片中大量使用特写镜头,构图、色彩的设定与剪辑增强了剧情的表达节奏,通过这些手段引发观众的物理对应机制心理,进而引导大众理解法医学与刑侦破案的系统知识。“纪录片之父”约翰·格里尔逊认为,纪录片是对“真实事物做一种有创意的处理”。在《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中克拉考尔进一步推断,强调电影的本性就是“强调物质现实的复苏”。《法医宋慈》不但展示了中国的法医智慧,更在英美剧占主流的悬疑推理剧作大潮中展现出中国影视发展的新势头。

(二)叙事主题的宏观思想性真实

正如克拉考尔所言:“电影化的影片所唤起的现实要比它实际上所描绘的现实内容更为丰富”。从存在论哲思上来理解,微纪录片的真实就是回到生存的现实场景中去,真实而纯诚地与世界相互敞开。这种真实的“敞开”超越镜头组合的含义与再现的范围,超越流量网红剧的审美品位,而关注社会现实问题,讲述真实的中国故事。引导启迪观众领悟人性的复杂,建立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是法医叙事主题的意义所在。

从发展历程来看,电影的诞生就是以短片的形式出现,1895年法国国卢米埃兄弟的《工厂大门》等,时长仅为一分钟的记录短片成为电影诞生的标志。这些影像资料成为如今弥足珍贵的文献资源。对于人类的未来而言,承担起文献保存的责任,是纪录片作为Documentary Films的应有之义。《法医宋慈》在讲述中国法医学真实故事的同时,也在为人类文化建档留史。沈慈所撰写的《洗冤集录》比欧洲第一本法医学专著《医生的报告》早三百五十多年,它不但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但是谈及凶杀侦探这类题材的文化作品时,大众首先联想到的往往是福尔摩斯。这里就涉及一种真实性的建构及其推广传播的问题。因此,南宋的福尔摩斯、现代法医的祖师爷——宋慈的探案履历,作为一门历史与法医学相交融的知识,其自身故事性想象与建构空间以及对外传播与推广空间都有待进一步开拓与挖掘。

三、反思

(一)后真相时代的媒介真实

移动社交媒体建构的网上公共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政治精英与草根群体间由于经济地位差异所形成的信息“知识沟”,但是这种开放式话语空间也成了“键盘侠”发表虚假与恶意言论的空间,各种极端思想、虚妄言论蔓延丛生。因此,不得不承认,人类早已迈入险象丛生的后真相时代的信息丛林。“后真相”(post-truth)最早用来描述美国2016年总统大选的结果,也成为2016年《牛津词典》的年度词汇,指个人观点与情感比事实与证据更为重要,更能影响公众舆论,即媒体传播的情感煽动与偏见压过了客观事实。根据尼采的视角主义,没有事实,只有阐释,后真相时代,微纪录片提供了实在界的真实性媒介信息参考。具体而言,其以“微”的“新”特质,在顺应碎片化阅读的大众媒介使用习惯的同时,发挥“记录”的“旧”特质,建构深度知识体系及深度思考。

(二)科普教育的媒介途径

南宋法医宋慈与当代法医周亦武,穿越八百年时空,在影视蒙太奇中相遇,立体式传播了中国法医从古至今的探案智慧以及日渐强大精湛的检测技术。不但可以作为医学知识普及的重要宣传途径,消解社会戾气,而且通过影片文本向大众倡导捍卫社会正义的思想价值观。比尔·尼克尔斯认为,纪录片虽然可以为我们带来一定的“娱乐性和愉悦感”,但是这种“修辞或说服性努力”是为了说服我们对我们所拥有的这个真实世界的特殊看法而做的努力。正如克拉考在《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中所言,电影的以新代旧是最无情的,一部电影即使今日是街头巷尾最时新的谈资,也会沦为明日黄花。因此一部影视作品的典范地位取决于其内涵价值。也就是说记录世界不是其最终目的,导向性与启发性才是纪录片的意义所在。纪录片的最大真实性在于片中内容事实所宣导的价值,而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法医宋慈》以史为鉴,解剖人性的贪婪与罪恶,引发深层次的人伦反思,即人与人所栖息的人间大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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