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与现实政治探析

2021-02-13 04:17张庆民常世荣
关键词:沈约搜神宋书

张庆民 常世荣

关于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兴盛的原因,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九《九流绪论下》称:

魏、晋好长生,故多灵变之说;齐、梁弘释典,故多因果之谈。①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83页。

指出道教、佛教流行,催生宣扬“灵变之说”“因果之谈”的志怪小说产生、流行。鲁迅接受胡氏观点,并进一步完善,《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称:

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②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鲁迅将先秦之巫信仰、秦汉以来的神仙说、汉末兴起的道教以及自汉传入中土的佛教等,视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盛行的原因,较之胡应麟所论更为周全。嗣后小说史著、文学史著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均沿袭鲁迅先生观点。然胡应麟、鲁迅所论,尚有缺憾,那就是忽略了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对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影响。事实上,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神学及谶纬神学,对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产生直接影响:符瑞、灾异、怪异之事,成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在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者看来,则关乎现实政治,系于社会治乱。本文即对此问题作考察,并作评估,请大家指正。

关于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之形成,《汉书·五行志第七上》谓:“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①班固:《汉书》卷二十七(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316—1317页。侯外庐等指出,董仲舒“援阴阳家之言解说《春秋》,始为天道人事相互影响之说开拓了新土”②侯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90页。。关于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在西汉的发展,《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称:“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察其所言,仿佛一端。假经设谊,依托象类,或不免乎‘亿则屡中’。”③班固:《汉书》卷七十五,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194—3195页。那么,经学家如何推阴阳言祯祥灾异?李淳风谓:“综而为言,凡有三术。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气应,休征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征效,国以亡。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祸而福至。此其大略也。”④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00页。而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对谶纬之发展又起到引领的作用。光武帝刘秀即借图谶起兵,以《赤伏符》登上皇帝宝座。中元元年,“宣布图谶于天下”⑤范晔:《后汉书》卷一(下),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84页。。经明、章二帝大力提倡,谶纬风靡一时,甚者以通七纬为内学,以通诸经为外学。现在看来,流行两汉的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以及谶纬神学中充斥着种种荒诞的神话乃至鬼话,在当时却非空头神学,而是具有强烈现实政治色彩的“实学”,而这种学说,直接影响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

就现存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佚文而言,其中记载的符瑞、灾异、怪异之事,按照史家所述,主要分为:符瑞、服妖、龟孽、恒旸、诗妖、介虫之孽、犬祸、白眚白祥、火不炎上、草妖、羽虫之孽、赤眚赤祥、鱼孽、牛祸、黄眚黄祥、山崩地陷裂、人疴等类;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者依据这些符瑞、灾异、怪异之事推阐当时的社会治乱与政治得失,正史中保存了其中一些内容,使我们藉此可以洞见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反映的现实政治问题。

首先看符瑞。按照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⑥班固:《汉书》卷五十六,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00页。。凡帝王之兴,受命于天,天乃以符命、祥瑞昭告天下。试看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所载符瑞,关于秦霸天下,《列异传》载:

秦穆公时,陈仓人掘地得异物;其形不类狗,亦不似羊,众莫能名。牵以献穆公,道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媪’,常在地下食死人脑。若欲杀之,以柏插其头。”媪复曰:“彼二童子,名为‘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陈仓人舍媪,逐二童子,童子化为雉,飞入平林。陈仓人告穆公,穆公发徒大猎,果得其雌。又化为石,置之汧渭之间。至文公,为立祠,名“陈宝”。雄飞南集,今南阳雉县其地也。秦欲表其符,故以名县。每陈仓祠时,有赤光长十余丈,从雉县来,入“陈宝”祠中,有声如雄鸡。⑦鲁迅:《古小说钩沉》第三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2页。

据此可见秦霸天下,乃天命所在,得陈宝即是明证。《史记》卷五《秦本纪》注:

《搜神记》云:其雄者飞至南阳,其后光武起于南阳,皆如其言也。①司马迁撰,宋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五,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80页。

据《搜神记》载,刘秀起于南阳而“王”天下,终建立东汉政权,也是天命所在。上述有关陈宝符瑞,沈约自然是相信的,乃载入《宋书》卷二十七《符瑞志上》,并称:“雄南飞集南阳穰县,其后光武兴于南阳。”②沈约:《宋书》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71页。而曹魏之兴,天命亦早有所示。《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注:

《搜神记》曰:宋大夫邢史子臣明于天道,周敬王之三十七年,景公问曰:“天道其何祥?”对曰:“后五年五月丁亥,臣将死;死后五年五月丁卯,吴将亡;亡后五年,君将终;终后四百年,邾王天下。”俄而皆如其言。所云邾王天下者,谓魏之兴也。邾,曹姓,魏亦曹姓,皆邾之后。其年数则错,未知邢史失其数耶,将年代久远,注记者传而有谬也?③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二注释三,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75—76页。

干宝并不怀疑天道,只是因为邢史子臣所言“邾王天下”的时间,与曹魏兴起的时间不尽相符而质疑;这种质疑,正来自于对天道的深信不疑!据《搜神记》所载邢史子臣所言天命,则意味着在周敬王时,曹魏之兴就注定了!此事载入《宋书》卷二十七《符瑞志上》,沈约亦称:“邾王天下,盖谓魏国之后。言四百年则错。”④沈约:《宋书》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79页。关于江东孙氏兴起的符瑞,《幽明录》载:

孙钟,吴郡富春人,坚之父也。少时家贫,与母居,至孝笃信,种瓜为业。瓜熟,有三少年容服妍丽,诣钟乞瓜。钟引入庵中,设瓜及饭,礼敬殷勤。三人临去,谓钟曰:“蒙君厚惠,今示子葬地,欲得世世封侯乎?欲为数代天子乎?”钟跪曰:“数代天子,故当所乐。”便为定墓。又曰:“我司命也,君下山,百步勿反顾。”钟下山六十步,回看,并为白鹤飞去。钟遂于此葬母,冢上有气触天。钟后生坚,坚生权,权生亮,亮生休,休生和,和生皓,为晋所伐,降为归命侯。⑤鲁迅:《古小说钩沉》第三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8—189页。

这一符瑞传说,《异苑》亦载;《宋书》卷二十七《符瑞志上》载之,并称:“钟死,即葬其地。地在县城东,冢上数有光怪,云气五色上属天,衍数里。父老相谓此非凡气,孙氏其兴矣。”⑥沈约:《宋书》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80页。而司马氏之兴,天亦示之符瑞。《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注:

《搜神记》曰:初,汉元、成之世,先识之士有言曰,魏年有和,当有开石于西三千馀里,系五马,文曰“大讨曹”。及魏之初兴也,张掖之柳谷,有开石焉,始见于建安,形成于黄初,文备于太和,周围七寻,中高一仞,苍质素章,龙马、麟鹿、凤凰、仙人之象,粲然咸著,此一事者,魏、晋代兴之符也。至晋泰始三年,张掖太守焦胜上言,以留郡本国图校今石文,文字多少不同,谨具图上。按其文有五马象,其一有人平上帻,执戟而乘之,其一有若马形而不成,其字有“金”,有“中”,有“大司马”,有“王”,有“大吉”,有“正”,有“开寿”,其一成行,曰“金当取之”。⑦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三注释一,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106—107页。

此司马氏代魏符瑞,《宋书》卷二十七《符瑞志上》载之;据此而论,则司马氏取代曹魏,早在汉之元、成之世,天命即已彰显。又,《幽明录》载:

魏武帝猜忌晋宣帝子非曹氏纯臣,又尝梦三匹马,在一槽中共食,意尤憎之。因召文明二帝,告以所见,并云:“防理自多,无为横虑。”帝然之。后果害族移器,悉如梦焉。⑧鲁迅:《古小说钩沉》第三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9—190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二十七《符瑞志上》,沈约又载:“其后宣帝及景、文相系为宰相,遂倾曹氏。”⑨沈约:《宋书》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82页。这一系列符命、祥瑞之事,自然昭示着天命不虚,符瑞应验。

按照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说,“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①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59页。。冯友兰对此解释:“凡是自然界的不正常现象,都是因为当时政治上的某一项措施犯了错误,‘天’以不正常的现象对统治者发出警告。”②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中),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而郑玄称:

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火、土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于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遣告人也。及妖、孽、祸、疴、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为时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③司马彪撰,刘昭注补:《后汉书志》第十三,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267页。

据郑玄所论,妖、孽、祸、疴、眚、祥之发生,乃由貌、言、视、听、思、心有所失引起;因而,“变异”“非常”之事的发生,非为偶然,实与人事密切相关。据《五行传》载:“貌之不恭”,则有服妖、龟孽、鸡祸等出现。④沈约:《宋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80页。我们先看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所载服妖,《搜神记》载:

吴景帝以后,衣服之制,长上短下。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上饶奢,下俭逼,上有余,下不足之妖也。故归命放情于上,百姓恻于下之象也。⑤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11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五行志一》,沈约又称:“至孙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凋困于下,卒以亡国。是其应也。”⑥沈约:《宋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87页。吴景帝孙休以后衣服上长下短之制,被视为亡国之征兆。又,《搜神记》载:

昔初作履者,妇人员头,男子方头。员者顺之义,盖作者之意,所以别男女也。履者,所履践而行者也。太康初,妇人皆方头履,言去其从,与男无别。⑦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18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五行志一》,《晋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上》亦载,又称:“至太康初,妇人屐乃头方,与男无别。此贾后专妒之征也。”⑧房玄龄等:《晋书》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24页。将太康时期妇人穿方头履,与男子无别,视为贾南风专妒之征兆。又,《搜神记》载:

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象角、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而戴之以当笄。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物异等,贽币不同。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又妖之大也。遂有贾后之事,终以兵亡天下。⑨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28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五行志一》,《晋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上》亦载,均信从干宝之说,认为元康时期妇人之饰“五兵佩”等,乃是以兵亡天下之兆。而《太平御览》卷六九八引《搜神记》载: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五行志一》,沈约称:“在位莫察。太安中,发壬午兵,百姓嗟怨。江夏男子张昌遂首乱荆楚,从之者如流。于是兵革岁起,天下因之,遂大破坏。此近服妖也。”②沈约:《宋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89页。《晋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上》亦载,乃信从干宝、沈约之说。《太平御览》卷六八七引《搜神记》又载:

昔魏武军中无故作白帢,此丧征也。初横缝其前,名之曰“颜”。晋永嘉初,乃去其缝,名“无颜帻”。其后二年,四海分崩,下人悲叹无颜以生也。③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六八七(上),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065页。《宋书》卷三十《五行志一》载之,沈约称: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帢,以易旧服。傅玄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帢,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后,攻杀之妖也。初为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俗传行之。至晋永嘉之间,稍去其缝,名“无颜帢”。……无颜者,愧之言也……言天下忘礼与义,放纵情性,及其终极,至乎大耻也。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④沈约:《宋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86页。

干宝将“无颜帻”阐释为永嘉之乱,四海分崩,“下人悲叹无颜以生”之兆;沈约则将“无颜帢”阐释为天下纵情忘礼,终至晋怀帝司马炽、愍帝司马邺为胡人所俘而遇害,“天下愧焉”之兆,史实乃一。关注点则不同:一为下人,一为统治者。

其二,龟孽。据《搜神记》载:

永熙初,卫瓘家人炊饭,坠地,尽化为螺,出足起行。螺被甲,兵象也,于《周易》为《离》,《离》为戈兵。明年,瓘诛。⑤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25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五行志一》,沈约以为:“螺,龟类,近龟孽也。”⑥沈约:《宋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91页。卫瓘乃西晋重臣,因曾欲劝武帝废太子,贾后怨之,又忌其方直,不得骋己淫虐,遂诬谤卫瓘,瓘与子恒、岳、裔及孙九人被害。《搜神记》所载龟孽事,载入《晋书》卷三十六《卫瓘传》。

其三,鸡祸。《法苑珠林》卷三十二引《搜神记》载:

此事采自《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干宝对其深信不疑;那么,据上述记载,则发生于汉宣帝、元帝时期的鸡祸,乃是王莽篡汉之征兆。

按《五行传》载,“言之不从”,则有恒旸、诗妖、介虫之孽、犬祸、白眚白祥等发生。⑧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1974年版,第897页。先看恒旸。《搜神记》载:

建武元年六月,扬州旱。去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其年即旱,而太兴元年六月又旱。杀伯之后旱三年,冤气之应也。①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9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沈约又申述:

案前汉杀孝妇则旱,后汉有囚亦旱,见谢见理,并获雨澍,此其类也。班固曰:“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恒旸。”②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07页。

沈约所说前汉杀孝妇事,干宝载之,《法苑珠林》卷四十九引《搜神记》:

《汉书》载: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栲掠治毒。孝妇不堪楚毒,自谋伏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辞,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思求其所咎。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祭孝妇之墓,未返而大雨焉。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标,又缘旛而下云尔。③释道世撰,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卷四十九,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491页。

周青枉死事,《汉书》卷七十一《于定国传》载之。《春秋考异邮》称:“国大旱,冤狱结。”又称:“冤民系狱,十月不雨。言王者刑罚失平,民冤莫白,则旱魃为虐,滴雨不行。”④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中),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89页、第803页。在当时人看来,周青死后东海郡亢旱三年,乃是其冤情感动上天,故上天以枯旱昭告之。而督运令史淳于伯建兴四年(316)被斩,当时不少人认为是枉杀,《晋书》卷七十二《郭璞传》、卷六十九《刘隗传》均载述之;干宝时为佐著作郎,他载述此事并与第二年扬州大旱联系起来,其态度是鲜明的,此事亦载入《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

其二,诗妖。据《三国志·三嗣主传》裴松之注引《搜神记》载:

吴以草创之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名曰保质。童子少年,以类相与嬉游者,日有十数。永安二年三月,有一异儿,长四尺余,年可六七岁,衣青衣,来从群儿戏,诸儿莫之识也。皆问曰:“尔谁家小儿,今日忽来?”答曰:“见尔群戏乐,故来耳。”详而视之,眼有光芒,爚爚外射。诸儿畏之,重问其故。儿乃答曰:“尔恶我乎?我非人也,乃荧惑星也。将有以告尔:三公锄,司马如。”诸儿大惊,或走告大人,大人驰往观之。儿曰:“舍尔去乎!”竦身而跃,即以化矣。仰面视之,若引一匹练以登天。大人来者,犹及见焉,飘飘渐高,有顷而没。时吴政峻急,莫敢宣也。后五年而蜀亡,六年而晋兴,至是而吴灭,司马如矣。⑤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卷四十八注释二,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1177—1178页。

荧惑星,亦称火星,在古人观念中,荧惑星出现,乃与兵祸、饥谨,甚至国家败乱相联系,《淮南子·天文训》《史记》卷二十七《天官书》及《汉书》卷二十载之甚明。《论衡·订鬼篇》已称:“世谓童谣,荧惑使之,彼言有所见也。”⑥王充撰,黄晖校译:《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41页。而李淳风修撰《晋书》之《天文志》径称:

凡五星盈缩失位,其精降于地为人。岁星降为贵臣;荧惑降为童儿,歌谣嬉戏;填星降为老人妇女;太白降为壮夫,处于林麓;辰星降为妇人。吉凶之应,随其象告。⑦房玄龄等撰:《晋书》卷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20页。

可见汉唐以来,荧惑星化为小儿下教群童谣歌、以昭告上天旨意的观念颇流行。干宝所载“三公锄,司马如”传闻,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沈约又申述:“后四年而蜀亡,六年而魏废,二十一年而吴平,于是九服归晋。魏与吴、蜀,并为战国,‘三公锄,司马如’之谓也。”①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13页。而《太平御览》卷五七三引《搜神记》载:

太康末,京洛始为《折杨柳》之歌,有兵车苦辛之辞。后杨骏被诛,太后幽死,“折杨”之应也。②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五七三(上),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589页。

此诗妖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而叙述稍异:

太康末,京、洛始为《折杨柳》之歌,其曲始有兵革苦辛之辞,终以禽获斩截之事。是时三杨贵盛而族灭,太后废黜而幽死。③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14页。

据此而论,则晋武帝太康末年流传于京洛的《折杨柳》之歌,乃是三杨族灭、太后幽死之征兆。又,《搜神记》载:

太康后,江南童谣曰:“局缩肉,数横目,中国当败吴当复。”又曰:“宫门柱,且莫朽,吴当复,在三十年后。”又曰:“鸡鸣不拊翼,吴复不用力。”于时吴人皆谓在孙氏子孙,故窃发乱者相继。按“横目”者“四”字,自吴亡至元帝兴,几四十年,皆如童谣之言。“局缩肉”,不知所斥。④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24页。

此诗妖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干宝所谓“不知所斥”,沈约解释:“元帝懦而少断,局缩肉,直斥之也。干宝云‘不知所斥’,讳之也。”⑤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14页。可知江南童谣是说吴亡后几四十年,司马睿兴起于江左;而司马睿懦弱,故有“局缩肉”之谓。据《灵鬼志》载:

明帝初,有谣曰:“高山崩,石自破。”高山,峻也;硕,峻弟也。后诸公诛峻,硕犹据石头,溃散而逃,追斩之。⑥鲁迅:《古小说钩沉》第三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6页。

明帝末,有谣歌:“侧侧力,放马出山侧;大马死,小马饿。”后峻迁帝于石头,御膳不具。⑦鲁迅:《古小说钩沉》第三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6页。

此二诗妖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叙述稍异:

晋明帝太宁初,童谣歌曰:“恻力恻力,放马山侧。大马死,小马饿,高山崩,石自破。”及明帝崩,成帝幼,为苏峻所逼,迁于石头,御膳不足。“高山崩”,言峻寻死;“石”,峻弟苏石也,峻死后,石据石头,寻为诸公所破也。⑧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16页。

苏峻在东晋初平定王敦之乱中立功,封邵陵公,任历阳内史,有锐卒万人;明帝卒后,庾亮总揽政要,征苏峻为大司农,苏峻不从,遂于咸和二年(327)十一月反,陷宫城,侵逼六宫,迁成帝于石头,御膳不足;咸和三年(328),苏峻被斩,峻弟逸被推为主,至咸和四年(329)二月乃平。据《灵鬼志》所载,则明帝太宁初童谣,就预示苏峻之乱及成帝之窘境;沈约载苏峻弟石,与《灵鬼志》《晋书》不同。又,《灵鬼志》载:

庾文康初镇武昌,出石头,百姓看者于岸歌曰:“庾公上武昌,翩翩如飞鸟;庾公还扬州,白马牵旒旐。”又曰:“庾公初上时,翩翩如飞鸦;庾公还扬州,白马牵旒旐车。”后连征不入,寻薨,下都葬焉。⑨鲁迅:《古小说钩沉》第三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6页。

此二诗妖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庾亮是东晋名臣,成帝即位之初,庾亮以帝舅之尊,总揽政要,强征苏峻引发内乱;苏峻之乱平定后,庾亮引咎出都,外镇自效,“庾公上武昌,翩翩如飞鸟”云云,即是庾亮出都外任时的景象;咸康六年(340),庾亮卒,追赠太尉,谥曰文康;丧至,车驾亲临,“庾公还扬州,白马牵旒旐”云云,乃是庾亮归葬时情形。此诗妖载入《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称:“以丧还都葬,皆如谣言。”①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二十八,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46页。

其三,介虫之孽。《法苑珠林》卷三十二引《搜神记》载:

晋太康……至六年,南阳获两足虎。虎者阴精而居乎阳,金兽也。南阳,火名也。金精入火而失其形,王室乱之妖也。②释道世撰,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卷三十二,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011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

晋武帝太康六年,南阳送两足虎,此毛虫之孽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干宝曰:“……六,水数,言水数既极,火慝得作,而金受其败也。至元康九年,始杀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火始终相乘之数也。自帝受命,至愍怀之废,凡三十五年。”③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21页。

干宝将太康六年(285)南阳获两足虎,视为王室乱之妖,沈约信从干宝之说,李淳风亦深信不疑,故载入《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

其四,犬祸。《太平广记》卷三五九引《搜神记》载:

魏司马太傅懿平公孙渊,斩渊父子。先时渊家有犬,著朱帻绛衣。襄平城北市,生肉,有头目,无手足而动摇。占者曰:“有形不成,有体无声,其国灭亡。”④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三百五十九,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843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沈约阐释稍异:

公孙渊家有犬冠帻绛衣上屋,此犬祸也。屋上亢阳高危之地。天戒若曰,渊亢阳无上,偷自尊高,狗而冠者也。及自立为燕王,果为魏所灭。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出朝门。”⑤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22页。

李淳风据沈约之说载入《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干宝、沈约虽阐释有别,但均将犬祸视为公孙渊自立燕王被灭之征兆。又,《搜神记》载:

诸葛恪征淮南归,将朝会,犬衔引其衣。恪曰:“犬不欲我行乎?”还坐,有顷复起,犬又衔衣。乃令逐犬,遂升车,入而被害。恪已被杀,其妻在室,语使婢曰:“汝何故血臭?”婢曰:“不也。”有顷愈剧。又问婢曰:“汝眼目视瞻,何以不常?”婢蹶然起跃,头至于栋,攘臂切齿而言曰:“诸葛公乃为孙峻所杀。”于是大小知恪死矣,而吏兵寻至。⑥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49页。

诸葛恪是东吴名臣,弱冠拜骑都尉,孙权不豫,征恪以大将军领太子少傅,嘱以后事,后被孙峻杀害。上述《搜神记》所载犬祸,乃是诸葛恪被诛之征兆,沈约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而《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亦载。据《异苑》载:

隆安初,吴郡治下狗常夜吠,聚皋桥上人家,狗有限而吠声甚众。或有夜觇视之,见一狗有两三头者,皆前向乱吠,无几有孙恩之乱。⑦刘敬叔撰,范宁校点:《异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1页。

此犬祸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而叙述稍异:

云一狗假有两三头,皆前向乱吠。无几,孙恩乱于吴会。①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23页。

刘敬叔、沈约、李淳风均认为,晋安帝隆安初吴郡发生的犬祸,是孙恩之乱之征兆!

其五,白眚白祥。《搜神记》载:

吴孙亮五凤二年五月,阳羡县离里山大石自立。孙皓承废故之家得位,其应也。②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08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沈约阐释更详,并存二说:

吴孙亮五凤二年五月,阳羡县离里山大石自立。按京房《易传》曰:“庶士为天子之祥也。”其说曰:“石立于山,同姓。平地,异姓。”干宝以为孙皓承废故之家得位,其应也。或曰孙休见立之祥也。③沈约:《宋书》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25页。

李淳风据沈约之说载入《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这反映出,大石自立,究竟是孙皓得位之祥,还是孙休见立之祥?乃有不同说法,故沈约两存之,李淳风则信从沈约。又,《搜神记》载:

太安元年,丹杨湖熟县夏架湖,有大石浮二百步而登岸。民惊噪,相告曰:“石来!”寻有石冰入建邺。④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1页。

太安二年(303),义阳蛮张昌聚党为乱,据江夏;张昌党石冰寇扬州,败刺史陈徽,诸郡尽没,又攻破江州;临淮人封云起兵寇徐州以应石冰,于是荆、江、扬、豫、徐五州之境,多为张昌所据。干宝所谓“寻有石冰入建邺”,乃将太安元年(302)发生的大石浮二百步登岸事,视为石冰作乱之征兆;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一《五行志二》及《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

据《五行传》载,“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又称,“视之不明”,则有草妖、臝虫之孽、赤眚赤祥发生。⑤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31页。先看火不炎上。据《异苑》载:

晋惠帝元康五年,武库火,烧汉高祖斩白蛇剑、孔子履、王莽头等三物。中书监张茂先惧难作,列兵陈卫。咸见此剑穿屋飞去,莫知所向。⑥刘敬叔撰,范宁校点:《异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二《五行志三》,沈约阐释:

晋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固守,然后救灾。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履,汉高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一时荡尽。是后愍怀见杀,杀太子之罚也。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戎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其应也。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矣。⑦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33—934页。

将晋惠帝五年发生的武库大火事件,视为杀太子司马遹之罚,也是终丧四海之征兆;从上述记载看,这种阐释,来自张华、阎纂,而非沈约个人之见。又,《异苑》载:

晋义熙十一年,京都火灾大行,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自不绝。时王弘守吴郡,昼坐厅视事,忽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遥集南人家屋上,须臾火遂大发。弘知天为之灾,故不罪始火之家。识者知晋室微弱之象也。①刘敬叔撰,范宁校点:《异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1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二《五行志三》,关于晋安帝义熙十一年(415)吴郡发生的大火,沈约阐释与刘敬叔同,认为是晋室微弱之象。而《搜神记》载: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灾。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是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故灾也。②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42页。

《宋书》卷三十二《五行志三》载此事,沈约又称:“班固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不能救之之谓也。”③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35页。也将大兴中武昌发生的火灾,视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之应。

其二,草妖。《搜神记》载:

吴孙皓天纪三年八月,建业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依缘枣树,长丈余,茎广四寸,厚三分。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枇杷形,上圆径一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遂以狗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明年,晋平吴,王濬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征也。黄狗者,吴以土运承汉,故初有黄龙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托黄狗之家。黄称不改,而贵贱大殊,天道精微之应也。④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12页。

《宋书》卷三十二《五行志三》载此事,《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亦载,均将天纪三年(279)建业出现的鬼目菜、荬菜,视为孙吴衰微,将为晋平之征兆。

其三,羽虫之孽。据《异苑》载:

董养字仲道,陈留浚仪人。泰始初,到洛下,不干禄求荣。永嘉中,洛城东北角步广里中地陷,有二鹅出焉,其苍者飞去,白者不能飞,奉闻,叹曰:“昔周时所盟会狄泉,即此地也。今有二鹅,苍者胡象,后胡当入洛;白者不能飞,此国讳也。”⑤刘敬叔撰,范宁校点:《异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0页。

此事载入《宋书》三十二《五行志三》,沈约阐释更详: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有鹅出,苍色者飞翔冲天,白者止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白祥也。董养曰……是后刘渊、石勒相继擅华,怀、愍二帝沦灭非所。⑥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44页。

沈约采董养之说,将永嘉元年(307)洛阳发生的羽虫之孽、黑白祥,阐释为西晋将亡,刘渊、石勒等胡人乱华之征兆,李淳风据沈约之说载入《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据《搜神记》载:

魏黄初中,有鹰生燕巢中,口爪俱赤。至青龙中,明帝为陵霄阙,始构,有鹊巢其上。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今兴宫室,起陵霄阙,而鹊巢之。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⑦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05页。

此事载入《宋书》三十二《五行志三》,沈约补充阐释:

此羽虫之孽,又白黑祥也。……天意若曰,宫室未成,将有它姓制御之,不可不深虑。⑧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42页。

将黄初、青龙中发生的羽虫之孽、黑白祥,视为司马氏行将取代曹魏之征兆,李淳风据之载入《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

其四,赤眚赤祥。上文所述《搜神记》载淳于伯被枉杀,血逆流,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者认为此为赤祥,《宋书》卷三十二《五行志三》载之:

晋愍帝建兴四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此赤祥也。……郭景纯曰:“血者水类,同属于《坎》,《坎》为法家。水平润下,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征也。”①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46—947页。

据此而论,则此赤祥乃是执政者司马睿、王导等有过失之征,《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亦载之。

按《五行传》载:“听之不聪”,则有鱼孽等发生。②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49页。试看《搜神记》所载鱼孽:

太康中,有鲤鱼二枚,现武库屋上。武库,兵府;鱼有鳞甲,亦是兵之类也。鱼又极阴,屋上太阳,鱼现屋上,象至阴以兵革之祸干太阳也。及惠帝之初,诛太后父杨骏,矢交宫阙,废太后为庶人也,死于幽宫。元康之末,而贾后专制,谤杀太子,寻亦废故。十年之间,母后之难再兴,自是祸乱构矣。京房《易妖》曰:“鱼去水,飞入道路,兵且作。”③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21页。

此事《宋书》卷三十三《五行志四》载之,《晋书》卷二十九《五行志下》亦载,均将晋武帝太康中鲤鱼现武库屋上视为“至阴以兵革之祸干太阳”之象。具体言,乃是三杨擅权终夷灭三族、贾后专擅朝政引发八王之乱,天下乃陷于战乱之征兆。

《五行传》又载:“思心不睿”,则有牛祸、黄眚黄祥等发生。④沈约:《宋书》卷三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79页。先看牛祸。《太平广记》卷三百五十九引《搜神记》:

晋太安中,江夏功曹张骋,乘车周旋。牛言曰:“天下方乱,吾甚极为,乘我何之?”骋及从者数人,皆惊惧,因绐之曰:“令汝还,勿复言。”乃中道还。至家,未释驾,牛又言曰:“归何也?”骋益忧惧,秘而不言。安陆县有善卜者,骋从之,卜之曰:“大凶,非一家之祸,天下将有起兵,一郡之内,皆破亡乎。”骋还家,牛又人立而行,百姓聚观。其秋,张昌贼起,先略江夏,诳曜百姓,以汉祚复兴,有凤凰之瑞,圣人当世,从军者皆绛抹额,以彰火德之祥。百姓波荡,从乱如归。骋兄弟并为将军督尉,未期而败,于是一郡残破,死伤者半,而骋家族矣。京房《易妖》曰:“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⑤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三百五十九,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845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四《五行志五》,沈约进一步阐释:

《易萌气枢》曰:“人君不好士,走马被文绣,犬狼食人食,则有六畜祅言。”时天子诸侯不以惠下为务,又其应也。⑥沈约:《宋书》卷三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87页。

则所谓牛祸,乃是惠帝时天子臣僚不惠下,终引发百姓波荡、天下大乱之征兆!李淳风据沈约之论载入《晋书》卷二十九《五行志下》。

其二,黄眚黄祥。据《列异传》载:

正始中,中山王周南为襄邑长,有鼠衣冠从穴中出,在厅事上语曰:“周南,尔某月某日当死。”周南不应,鼠还穴。后至期,更冠帻绛衣出,语曰:“周南,汝日中当死。”又不应,鼠缓入穴。须臾出,语曰:“向日适欲中。”鼠入复出,出复入,转更数,语如前语。日适中,鼠曰:“周南,汝不应,我复何道?”言绝,颠蹶而死。即失衣冠。周南使卒取视之,具如常鼠也。①鲁迅:《古小说钩沉》第三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7页。

《列异传》旧题魏文帝撰,此事发生在曹丕身后,自然不是曹丕所作,此事《幽明录》亦载。沈约将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四《五行志五》,并作阐释:

案班固说,此黄祥也。是时曹爽秉政,竞为比周,故鼠作变也。②沈约:《宋书》卷三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89页。

则发生于正始中的鼠妖,乃由曹爽执政“竞为比周”而引发!

其三,山崩地陷裂。据《异苑》载:

晋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裂,梁无故自折。凡宗庙所以承祖先嗣,永世不刊,安居摧陷,是烟绝之祥也。③刘敬叔撰,范宁校点:《异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0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四《五行志五》,而《晋书》卷二十九《五行志下》亦载,沈约、李淳风当信从刘敬叔之说。

又,《五行传》载,“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则有“下人伐上之痾”发生。④沈约:《宋书》卷三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99页。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记载不少人疴传闻,试举数例。据《博物志》载:

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时冢者,人犹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著宫内,常置左右,问汉时宫中事,说之了了,皆有次序。后崩,哭泣过礼,遂死焉。

大司马曹休所统中郎谢璋部曲义兵奚侬恩女年四岁,病没故,埋葬五日复生。太和三年,诏令休使父母同时送女来视。其年四月三日病死,四日埋葬,至八日同墟入采桑,闻儿生活。今能饮食如常。⑤张华撰,范宁校证:《博物志》,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86页。

《宋书》卷三十四《五行志五》载曹休部曲兵奚农女死复生,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有气,郭太后爱养之,当即上述《博物志》载复生事,传闻异辞,致有差异;沈约对此阐释:

案京房《易传》,至阴为阳,下人为上,晋宣王起之象也。⑥沈约:《宋书》卷三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04页。

据此而言,则魏明帝时发生的复生事件,乃是司马懿兴起之象。《法苑珠林》卷三十二引《搜神记》载:

元康中,安丰有女子曰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女体化而不尽,男体成而不彻,畜妻而无子。⑦释道世著,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卷三十二,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010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四《五行志五》,沈约阐释:

此刘渊、石勒荡覆晋室之妖也。汉哀帝、献帝时并有此异,皆有易代之兆。⑧沈约:《宋书》卷三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05页。

沈约将晋惠帝元康中发生的女化男体,视为晋室倾覆之妖,行将易代之兆。又,《搜神后记》载:

清河宋士宗母,以黄初中夏天于浴室里浴,遣家中子女尽出户,独在室中。良久,家人不解其意,于壁穿中窥,不见人,正见木盆水中有一大鳖。遂开户,大小悉入,了不与人相承。尝先著银钗,犹在头上。相与守之啼泣,无可奈何。意欲求去,永不可留。视之积日转懈,遂自捉出户外。其去甚驶,逐之不可及,遂便入水。复数日忽还,巡行宅舍如平生,了无所言而去。时人谓士宗应行丧治服,士宗以母形虽变而生理尚存,竟不治丧。与江夏黄母相似。①陶潜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后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546页。

此事载入《宋书》卷三十四《五行志五》,未有阐释,不过结合《五行志五》所载吴孙皓宝鼎元年(266)丹阳宣骞母因浴化为鼋,沈约推阐为“吴亡之象也”②沈约:《宋书》卷三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05页。;那么,魏文帝黄初中发生的宋士宗母化为鳖,当是曹魏亡之象。这一点,也可从《搜神后记》所谓“与江夏黄母相似”得以佐证。《法苑珠林》卷三十二引《搜神记》载:

汉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伏盘水中,久而不起,变为鼋矣。婢惊走告。比家人来,鼋转入深渊,其后时时出现。初浴簪一银钗,犹在其首。于是黄氏累世不敢食鼋肉。③释道世撰,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卷三十二,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009页。

此事《后汉书》志第十七《五行五》载,《搜神记》或本于此。那么,灵帝时发生的人化鼋事,原因何在?刘昭解释:

黄者,代汉之色。女人,臣妾之体。化为鼋,鼋者元也。入于深渊,水实制火。夫君德尊阳,利见九五,飞在于天,乃备光盛。俯等龟鼋,有愧潜跃;首从戴钗,卑弱未尽。后帝者(三)[王],不专权极,天德虽谢,蜀犹傍缵。推求斯异,女为晓著矣。④范晔:《后汉书》志第十七,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348页。

按照刘昭解释,江夏黄氏化鼋,乃是汉室将亡、而又“卑弱未尽”之征兆。刘昭之解释,可补干宝之意,因而将《搜神后记》所载宋士宗母化鳖,阐释为曹魏将亡之象,当是合乎逻辑的。

从上述考察不难见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载述的一些“变异”“非常”之事,在当时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者看来,乃包蕴着厚重的现实政治内容。

当然,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观点,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说显然属于唯心主义;据此对各种所谓符瑞、灾异、怪异之象作出的推演、阐释,实并无科学性可言。换言之,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记载的所谓符瑞、灾异、怪异之事,与当时社会现实政治之间其实并无必然联系;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者将其附会到人事政治上,这正是唯心主义者主观臆断的表现。

现在看来,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载述的符瑞、灾异、怪异之事,其中有些内容显然是出于政治目的杜撰出来的,而有些内容,我们可以做出合理的、科学的解释。譬如,《搜神记》载:

汉光和二年,洛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四臂共胸,面俱相向。自是之后,朝廷霿乱,政在私门,二头之象也。后董卓杀太后,被以不孝之名,废天子又害之,汉元以来,祸莫大焉。⑤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98页。

以今日医学科学角度言,东汉光和二年(179)洛阳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实为连体婴儿。现代医学认为,同一个受精卵分裂成两个胚胎细胞时没有完全分裂开就会形成连体双胞胎;古人对此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遂将“两头之象”,与当时的“政在私门”联系起来,并比附于董卓乱政之事,实为牵强附会之谈。又如,《搜神记》载:

建兴四年,西都倾覆,元皇帝始为晋王,四海宅心。其年十月二十二日,新蔡县吏任侨妻胡氏,年二十五,产二女,相向,腹心合,自胸以上脐以下分。此盖天下未一之妖也。时内史吕会上言:“案《瑞应图》云:‘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亩同颖,谓之嘉禾。’草木之异,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天垂灵象。故《易》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休显见生于陕东之国,斯盖四海同心之瑞,不胜喜跃,谨画图上。”时有识者哂之……①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7—238页。

建兴四年(316)十月任侨妻胡氏“产二女,相向,腹心合”,也是一个连体婴儿;内史吕会将其视为祥瑞之兆固然荒唐,干宝解释为“天下未一之妖”也同样荒谬。因而,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载述的不少灾异、怪异之事,其实是由于当时科学欠发达,遂导致诸多唯心主义的阐释,而“科学达不到的地方,就可能是神学迷信的领地”②任继愈主编:《汉代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关系》,《中国哲学发展史(秦汉)》,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32页。。自然,也有一些所谓怪异之事,本是现实中的寻常之事,而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者将其与社会政治联系起来,从而人为地“赋予”此类怪异之事以政治内容。譬如,《搜神记》载:

鲁定公元年秋,有九蛇绕柱。占以为九世庙不祀,乃立炀宫。③干宝撰,李剑国辑校:《新辑搜神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73页。

蛇类有群居的习性,因而九蛇绕柱,本属寻常之事,不足为怪;然而在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者看来,这就是“蛇孽”了;遂认为鲁定公元年(公元前509年)发生的九蛇绕柱之事,是“九世庙不祀”之象。如此强行“赋予”九蛇绕柱以政治性内涵,则只能说是神学呓语了!

毋庸置疑,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属于宗教神学,但另一方面,正如孔繁先生所言,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的出现,“并得以畅行无阻,行久及远,这个历史事实并不荒谬,不但不荒谬,而且有他的历史必然性、合理性”;“正象宗教的说教和它炮制的一系列神学理论是荒谬的,但它的出现和它的蔓延,确实有它的坚实的社会基础”。④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秦汉)》,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3页。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之产生、流行,也正如此,有其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称:

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⑤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鲁迅先生的这一论断,自是不刊之论。《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第六篇题“志怪书”而不称“志怪小说”,是别有考虑的;因为如《列异传》《搜神记》《异苑》《幽明录》之属,撰述者们当时并不视之为“小说”,鲁迅称“非有意为小说”是合乎实情的。而从接受者方面看,裴松之注《三国志》,乃采志怪书之内容,南朝梁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广采前代典籍,其中不乏志怪之作;而与刘孝标生年相近,生活于北方的郦道元在为《水经》作注时,也征引《搜神记》等志怪书作为补阙、拾遗的资料,将其作为可信的资料采纳之。更值得关注的是,沈约撰《宋书·五行志》,直接采录志怪小说所载符瑞、灾异、怪异之事,并据此揭示天道与人世兴衰、治乱之关系;而唐人修撰《晋书》,也间采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之内容。正因如此,《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等将《列异传》《搜神记》《灵鬼志》《幽明录》等大量魏晋南北朝志怪书置于史部杂传类,而不是“小说家”类,这是我们研究、阐释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不得不重视的一点。

概而言之,解析、评估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不可脱离当时人的观念与思维状态,更要认识到这一历史时期志怪小说的独特时代风貌。本文探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所载符瑞、灾异、怪异之事与当时社会现实政治之关系,当然不是肯定其唯心主义说教,而是阐发、揭示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志怪小说之特质,从而认识、展示中国古代小说史、文化史上这一独特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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