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幸福观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探析

2021-02-13 05:44张春秀胥甫生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8期
关键词:幸福观劳动发展

张春秀,胥甫生

(中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51)

恩格斯说:“每个人都在谋求幸福。”[1]373-374马克思主义人学以“人”为研究对象,探讨包括现实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规律等一系列问题。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出发,研究把握人的幸福理论,是我们追求和实现幸福的必经之路。中国共产党所谋求的是“人”的幸福,因此理解和把握人及其本质是通往幸福的必由之路。习近平幸福观是以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幸福观[2]。对此,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3]483从人民的需要、劳动和发展去解读定位“人”的幸福,凸显了习近平幸福观蕴含的深厚人学底蕴。因此,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去探究习近平幸福观,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找准影响人民实现幸福的关键点和瓶颈问题,从而精准定位、有的放矢,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人民是享有幸福的主体

从古至今,人们追求幸福的脚步从未停歇,但不同时代的哲学家对幸福主体的界定却大不相同。西方哲学中的感性主义幸福论,蔑视人的理性,认为追求感官的愉悦和满足的人是幸福的主体;理性主义幸福论则贬低甚至否定人的感觉体验和自然欲望,认为不断追求高尚道德品质的人才是幸福的主体。比如,理性主义幸福论的代表人柏拉图认为,只有那些具有智慧的统治者才有资格培养崇高的品德,享受真正的幸福,反观普通的劳动者则需要节制情欲;爱尔维修作为感性主义幸福论的代表人,则维护着资产阶级的利益和幸福,他利用人民力量反对宗教神学,却主张资产阶级更好地追求自由、享有物质幸福。说到底,二者均是具有局限性的特权阶级的幸福观,均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前者否定劳动人民的物质欲望,剥夺其追求幸福的权利;后者实质是通过拉拢广大劳动人民来打击宗教神学势力,实质还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谋求的是资产阶级的幸福。

与西方理性主义和感性主义幸福论不同,马克思主义是以为人民谋求幸福为己任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为处在现实生活中并从事着生产活动的人民群众是永恒的主体。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人民群众既具有理性需求,也始终追求感性的满足。正是他们追求幸福的实践活动推动着人类社会朝着更发达、更全面、更和谐的方向发展,他们既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美好生活的享有者,是幸福的主体。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为人民谋幸福是其始终不渝的初心和使命。毛泽东多次题写“为人民服务”,他强调:“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4]邓小平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作为改革开放得失成败的评价标准,其中,“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核心,也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亦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事业;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将党和国家的事业追求,从“物”的层面导向“人”的幸福层面。可见,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创造幸福的小康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秉持以民为本、为民谋福的执政理念。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郑重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5]4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现实的人”的中国化表达,也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追求幸福的继承与发展。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力量的时代最强音。人民能够过上幸福生活不仅是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应有之义,更是“中国梦”的核心价值取向。正是基于这一价值追求,从“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让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到“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6]“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7],“人民幸福”成为习近平新年贺词中不变的关切。也正是基于这一价值追求,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这一伟大成就创造了消除绝对贫困的人类奇迹。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庄严宣告,由于全党全国人民坚持精准扶贫的科学方法,现行标准下我国9899万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同样基于这一价值追求,面对挑战全人类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共产党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人民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带领全国人民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快速由被动转为主动。中国共产党的这份为人民谋幸福的深厚情怀,与西方国家为一党之私就可以随意抛下人民健康幸福的行为,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这面镜子前,高下立判、对照鲜明。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各国休戚与共。人民幸福这一价值取向,表现出空前广泛的外延。“人民”作为幸福主体,不仅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劳动者和建设者,还包括海内外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华人侨胞,甚至延展至共存于一个地球村的全体人类。中国共产党不仅以造福中国人民为宗旨,还致力为世界带来幸福之音。习近平强调:“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3]545只有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共创和平发展国际环境、共谋人类幸福的伟大事业,才能实现世界持久和平、各国人民安居乐业。

二、人民的需要满足是幸福的内涵

幸福作为一种“内心满足后产生的心理体验”,具有明显的主观性,对其难以界定的程度让康德都不得不感叹,幸福的概念竟是如此的模糊。那么幸福的内涵难道真的无法进行科学界定吗?对于那些混淆了幸福的内涵及本质的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评道:“他们习惯于用他们的思维而不是用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8]995而事实上,“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需要”[1]34。幸福正是人的需要和欲望获得满足后的主观心理体验[9]。

在经典作家眼中,需要被提升至人的本质的高度,幸福则是人本质的丰富性的客观展开。幸福与需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一,幸福是主观心理感受与客观需要内容的统一。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多样化需要是幸福所包含的内容。特定需要得到满足、获得圆满,幸福的心理体验即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而需要本身并不像感性主义幸福论所认为的只是物质生活上的享受,也不像理性主义幸福论单单倡导精神需要的满足,应是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社会需要的统一。其二,幸福的相对性源于需要的发展性。幸福的相对性指不同时期的人、同时期的不同人,对幸福的感受总会千差万别,其根源在于需要的发展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10]531正是不断衍生的需要,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个人的成长,而在这些进步和成长中又孕育出新的需要。这个过程中人对幸福的界定、对幸福的追求、对实现幸福的路径、对评判幸福的标准等,均随着不同时期或者不同人的需要特征而发生改变,从而表现出幸福的相对性,也使得幸福成为人们始终锲而不舍追求的目标。其三,幸福的衡量标准实质是需要的满足及其满足程度。马克思认为:“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11]人的实践活动就是要满足需要,如果需要缺失便会感到痛苦;如果需要得到满足,紧张状态则会被幸福感受所取代。因此,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及其满足程度,实质上成为评判幸福的标准。

习近平幸福观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中国化发展和时代化表达,是马克思主义人学底蕴的丰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时代既是我们谋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历史方位,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民幸福的新历史征程。

新时代,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不再是仅仅满足其“物质文化需要”,更应该准确地把握并高质量地满足人民全方位的“美好生活需要”。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让中国告别了贫困、跨越了温饱,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当前,人民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得到很大程度的满足,其生活需要已从单一性转向多样性和丰富性,尤其“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12]等方面的需求逐渐增长。因而,新时代人民幸福包含了更丰富的内涵。其一,充裕的物质保障。现阶段人民开始追求更高品质的物质生活,像智能马桶、智能家电等,那么满足其更高品质的物质生活需要,就是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其二,基本的民主权利。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不断完善,公民享有的平等权、表达权、知情权等民主权利更加充分,已经渐渐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其三,丰富的精神生活。精神活动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来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其四,和谐的社会秩序。改善民生保障问题是增进人民生活福祉的关键,必须在义务教育、收入分配、医疗保障等方面解民生之忧,使人民享有更加充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其五,绿色的生态环境。通过保护和改善环境,创造充满蓝天白云、自然野趣、“人在自然中”的城乡休闲娱乐空间,是提升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系统推进“环境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抓手,确保人民对优质公共生态产品需求的满足,实现人民对绿色生活的期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解决了“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满足了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人民的生活变得更加殷实。但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的速度、动力、方式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因素。第一,发展的不平衡。主要指地区、城乡和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衡,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比如城乡在人均收入、教育等民生领域差距较大;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差距较大等。第二,发展的不充分。主要体现为经济粗放式增长、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意识形态领域的薄弱等方面。针对如何解决发展困境、如何让人民生活幸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解决好社会主要矛盾,使人民享有更可持续、更有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人民的劳动创造是幸福的源泉

关于幸福及其实现问题,无数学者各抒己见。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指出,获得幸福的最好方式是沉思活动,沉思的生活是人类最幸福的生活。但是他仅仅把沉思活动当作幸福的来源,并没有发现人的劳动实践这一根本手段。到了近代,德国古典哲学家深化了对幸福与实践的理解,但仍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比如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10]205,但是他将人等同于自我意识本身,将劳动等同于“意志或者理念的实践活动”,即他只知道并承认一种劳动即抽象的精神的劳动。费尔巴哈强调要从肯定的、感觉确定的东西出发理解人的劳动,但是他将人仅仅理解为生物学意义的人,并没有看到人的劳动实践具有主观创造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关注“现实的人”,而且关注“现实的人”的劳动实践;不仅突破了以往哲学以割裂和孤立的方式探讨实践的做法,而且进一步将劳动实践视为人的生存方式和幸福之源。首先,劳动实践是人的素质与能力的提升之源。体力和智力是人生命存在的表现,“生产劳动给每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8]681。体力的增强和智力的提升,使人的自我本质力量得到增强,使人的幸福生活筑牢物质基础,从而获得由衷的幸福感。其次,劳动实践是人的需求满足之源。动物只拥有自发的本能活动,而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实践的目的往往就是要通过认识和改造外部环境以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实践的成功往往意味着特定目的所包含的需求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必定带给人幸福的感受。再次,奉献社会和他人的劳动实践是幸福之源。实践中人与人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乃至共同体,才能以强大的社会合力在自然中生存。进一步而言,人是“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每个人都靠别人来满足自己追求幸福的欲望”[13]。所以,马克思在青年时期就确立为全人类福利而劳动的志向,也确立了以奉献千百万人为幸福之源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幸福观在关注人及其发展基础上,将劳动是幸福之源的思想进一步发展。“劳动是幸福的源泉”,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劳动都能创造幸福,人民只有摆脱异化劳动后,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5]44才可实现奋斗目标,创造幸福未来。首先,创造幸福需要辛勤劳动。“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一切伟大历史成就都离不开劳动人民的艰辛付出、不懈奋斗。习近平对劳动有着深厚的情怀,他倡导传承“勤不道苦”的传统美德,发扬“实干兴邦”的务实精神,培养“以好逸恶劳为耻”的人生态度,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他用行动证明,辛勤劳动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宝,也是实现人的幸福的根本源泉。习近平在知青时期帮助梁家河乡亲们修建沼气池、在浙江工作时期亲力亲为致力于民生改善等,都通过辛勤劳动和努力奋斗,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其次,创造幸福必须诚实劳动。每个人都应该通过合法劳动来创造幸福生活,这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指出:“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5]46他多次鼓励青年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并强调应该让诚实劳动、勤勉工作蔚然成风。再次,创造幸福要求创造性劳动。正是通过创造性劳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人民不断升级的幸福需要得到满足。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为别人带来幸福的同时,还可以体会到自身主体性、创造性得以展现的愉悦感,感受到贡献社会的价值感和被认同后的荣誉感,因而人们在创造幸福的同时也在享受幸福。最后,创造幸福要求人民齐心协力的劳动。“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更是中国人民的幸福之梦,需要全体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努力奋斗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幸福也是人民齐心协力“干”出来的。然而当今一些年轻人缺乏正确的奋斗观念,向往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地过上幸福生活。习近平勉励广大青年,要“在各自岗位上继续拼搏、再创佳绩”,“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14]。广大青年要崇尚劳动、敢于创新、一丝不苟地对待人生事业,明确幸福的目标与方向,只有辛勤的、诚实的、创造性的和齐心协力的劳动才能实现幸福。

四、人民的全面发展是幸福的取向

马克思幸福观的落脚点是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人,它的理论诉求就是要实现人的发展和解放。劳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通过劳动,人不仅可以满足自身生存需要,全面提升发展自己,还能享受成就自我的愉悦并创造出更美好的世界。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被异化,不仅劳动的成果不属于人,连劳动的过程也是不自由的。马克思批判道:“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10]159在异化的劳动中人并不拥有更多的自由,而是失去自由直至沦为整个特权阶级的附庸;在异化的劳动中人没有获得更全面的发展,而是沦为畸形的劳动工具。

基于资本主义戕害人性的现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将“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毕生追求,并将这种追求付诸无产阶级革命,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因为每个人只有“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0]571,才能在“真正的共同体”中获得多方面的发展,以此享有更高水平的幸福。其一,个性更加自由的发展,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需求从事劳动活动。个性的发展主要指个人的生理、心理、道德素质及多种需要的丰富发展,凭此个人可以适应并掌握客观规律,以体现人的主体性,最终享有幸福生活。其二,劳动能力得到更全面提升,个人在突破自然与社会限制和羁绊的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创造的乐趣。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只能被动地适应自然,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从事劳动实践,达到改造自然的目的。所以,在劳动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过程中,主体不仅能体验到“生活的乐趣”,也能获得劳动后的愉悦感和幸福感。其三,社会关系变得更丰富,这种关系既不建立在“物的依赖”之上,亦不以“人的依赖”为前提,而是人自由创造幸福生活的保障。人及其劳动实践活动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存在和进行的,因此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必然带来社会关系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经济、政治、交往关系等逐渐由贫乏变得丰富起来。反过来,人的社会性发展也必然决定着人幸福的实现。马克思曾指出,真正幸福的人是那些为大多数人谋幸福的人,他所强调的个人幸福只有处在丰富的社会关系联合中才可能获得。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充分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经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还无法完全摆脱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对人的局限。但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习近平牢记的初心和使命。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就强调人不是“单向度”的,而是“能动的、全面的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的全面发展”更是反复被提及,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2]。

理论往往是行动的先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落实到中国人民谋求幸福的行动中去。首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升人民的幸福素养。人民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是其享受美好生活的条件,也是创造幸福生活的保障。教育作为培养人的实践,其基本的目标是促进人的德智体美劳诸种素质的全面发展[15]。因此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至关重要。其次,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夯实人民幸福的根基。人民幸福的关键在于其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这种满足不仅建立在经济发展带来的高水平物质生活之上,还需要“精神生态”“自然生态”的和谐、政治民主与社会安定等作为根基和保障。因而,做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重点突出与全面推进并重,“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才能“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12],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人民谋取更大的幸福。再次,通过共享共建增强人民幸福感的获得。共享发展之“共”凸显人人共同参与改革的发展过程,“享”则强调人人平等享受改革的发展成果,就是要通过全民共建,渐进实现“全民共享”和“全面共享”。只有全体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仇敌忾,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业,才能感受到奋斗和贡献带来的成就感、满足感;只有全体人民为“伟大事业”共同奋斗,才能保障大河有水小河满,实现更丰富、更高水平的共享发展。通过共建共享,不仅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了提升,人民幸福大业也必然获得长足发展。

综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为人民谋幸福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秉持的初心。习近平幸福观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特点,将人民幸福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将浓郁的人民情怀转化落实到领导全体人民不懈实践、共同奋斗,谋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幸福梦中。深入把握领会习近平幸福观,为我们通过努力奋斗,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全体人民幸福,提供了方向引领和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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