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视域下的新型政商关系探析

2021-03-27 11:54刘丽楠王芳芳
中文信息 2021年7期
关键词:政商营商环境

刘丽楠 王芳芳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内蒙古 乌兰察布 012000)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度融合,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推进,营商环境作为一种域外概念的本土表达,已经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营商环境和政商关系在中央顶层设计层面被赋予内在紧密联系,二者都是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思路。

一、营商环境与政商关系相互作用

我国目前已经成为改善营商环境幅度最快的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政商关系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推手。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嵌套。

1.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就是通过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以从简政放权入手,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破解约束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我国正向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领导干部手中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决定权和自由裁量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就是要为企业打造平等、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因此,健康的政商关系决定着营商环境的质量。

2.制度创新

我国学习、吸收了世界银行的评价标准,并且推广本土经验,根据实际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市场准入等方面都进行了制度变革。创造性地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办法、市场支持认可的改革举措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大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推广经验,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高质量发展

我国确立了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非常迫切地需要优化营商环境和改善政商关系。从历史逻辑来看,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人口红利和政策红利已经为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提供动力之源,现在这些红利已经弱化,下一步,更关键的是靠创新红利和人才红利来驱动。在这个大背景下,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利于破除束缚企业和市场发展的各种枷锁,增强创新发展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我国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我们要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

相比而言,营商环境与政商关系既有交集,又不完全重合,营商环境重在经济领域,不断创新激发市场经济活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打造新的国际竞争力。政商关系则更侧重于政治层面,二者随着制度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迁,相互之间有了更多交集。营商环境不仅为企业提供服务,扩展到了方便群众办事,倒逼政府提高服务质量。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要在国际竞争体中间占有优势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的竞争,亲清政商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二者了相互作用,互为嵌套,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问题分析

今年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表现。《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表明,内蒙古的营商环境在全国排第25位,远远低于同年人均GDP排名,可以说,还存在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造成内蒙古营商环境排名如此靠后。窥一斑而知全豹,通过频频曝光的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例可以看到,地区的政商关系也存在很多问题,所以今年的首个工作日,内蒙古首先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这里,仅以内蒙古为例,来查找在政商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市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政府在一些方面对于社会经济干预过度。通常制度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对市场的作用还存在模糊认识,没有认清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在一些方面政府仍然对社会经济进行直接干预,尤其是很多基层政府干部干预程度较高,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没有真正有效发挥,阻碍了非公经济发展。

2.政策措施还需具体化

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千差万别,对政商关系的需求和侧重点也大不同,在实践中,怎样才能做到“亲清”的具体举措并不多,只关注规定动作,而没有具体的配套措施。一些地方政府对改革的理念不明晰,被动接受上级的任务,对怎么“放”和怎么“管”始终不明所以。

3.沟通渠道仍需进一步强化

目前,有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正式的交往平台,但是能够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仍然占比很少,大部分非公经济人士无法参与郑商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商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一些行业缺乏有力的民间商会组织,有组织的凝聚力也不强,在行业发展和企业诉求上发挥作用不够,不能起到带动、引导作用。

4.政策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

客观上讲,优化营商环境已经在全国各地有效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也得到各地政府的广泛重视,能够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按照要求部署相关工作。但是一些地区还停留在简单传达文件精神的表面,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举措,尤其在基层,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不高,更没有落到实际行动中。

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建议

1.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理顺政商关系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政府方面要加深“放管服”改革力度,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既要当好“管家婆”又要当好“服务员”,督促引导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从“亲”的角度看,政府要千方百计地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企业要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回馈社会,企业从找权力向找市场转变,将心思花在如何创新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方式上面。所以要构建一种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双向评价制度,合理设置评价标准,促进政商关系良性发展。

2.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基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可以说是一种“共生互补”的关系,既要发挥好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又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地起到决定作用。政府要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职能,在政务服务过程中,要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的一些不合理收费,规范中介组织,为企业减负。并且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督查和监管,主动与企业形成联动机制,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多为企业、为群众做实事,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3.以教育引导为方法,建立亲清有序的政商关系

首先,要加强对公职人员开展政商关系方面的专题培训,强化廉政教育,树立亲清观念,建立专项课程体系,纳入到组织部门年度主体培训计划。其次,要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沟通交流。最后,要注重选树典型,加强典型宣传,选树一批守法经营、创业创新的先进典型,并给予正面激励和适当奖励。

4.以沟通交流为手段,搭建平等有度政商交往新平台

一是运用好现有的政商交往沟通平台,根据需要,积极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制度化平台,加强沟通交流,消除交往间的隔阂,真正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要建立反馈跟踪机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建议甚至是申诉、投诉,要及时反馈并追踪具体落实情况,对违法的行为要及时问责,使企业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三是运用互联网搭建政企信息交流云平台, 通过整合服务资

5.以有效帮扶为举措,提供惠企服务

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定期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建议实行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帮扶制度,确定实际联系责任人,加强联系沟通,根据企业实际发展,确定相关举措,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开展帮扶行动。关注优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成长,尤其是对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过硬、行业代表性强的年轻一代,要按照标准做适当的政治安排,促进民营企业家的成长。

6.以创新工作载体为抓手,营造良好氛围

首先,要继续发挥好党委的统揽全局作用,加强各方协调沟通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服务举措。其次,要创新一批服务企业的特色举措,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下来并实地推广。最后,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对重大项目要提供精准的服务,根据不同企业发展的需求,在服务项目中提供专门的定制化服务。

7.以法治为准绳,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关键在于要有健全的制度体系,高效的行政效能,规范的行政执法,精准的服务保障。“正负面清单”规范了政府和市场间的边界线,设立专门的企业服务中心,运用大数据手段定时推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窗、专线、纠纷调解机构,全天候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各级政法部门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实践中,我们也深刻地领会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压反腐重拳之下,倡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切政商关系的交往都应该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双方要本着遵守法纪、求同存异、合理适度的原则,既要“清”,又要“清”上加“亲”。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关键时刻要主动作为,借助工商联、政协等多种工作平台,全方位、深层次地为非公企业提供经济政策服务,帮助企业找到“痛点”、打通“堵点”、解决“难点”,积极引导企业化解危机、创新转型升级,实现规模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营造宽松的软硬件环境,为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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